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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刚:佛教戒律伦理与儒家伦理的融变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来源:慧海佛教资源库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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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宗教大都具有很丰富的伦理思想资源,佛教也不例外。西方社会价值体系和伦理道德受到基督教及《圣经》的影响固为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及其《古兰经》影响到阿拉伯世界(还有其他伊斯兰教国家)的伦理价值取向更不待言。那么中国文化或者东亚文化圈的伦理观念受到什么影响呢?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特别是宋明理学所表现出来的十分浓重的禁欲主义倾向,是否是由于受到佛教的影响呢?若然,这种影响又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是如何发生影响的呢?  

关于佛教伦理,有关中国伦理思想史的著述大多有简要的论述;研究佛教哲学的学者更有系统的讨论。这些论述大多从伦理学和佛学哲学的角度提出问题,或对佛教善恶观、人生观等进行阐发,或对佛教孝亲观所受儒家影响进行论述。本文将集中讨论佛教戒律中的伦理资源,特别是这种伦理资源在“孝道观”、“妇女观”、“修养观”等所谓传统儒家伦理领域的内容及其对中国世俗家庭伦理的影响。外来佛教在本土化的过程中,诚然迎合和吸收了儒家伦理,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儒家伦理。前者固然为众所熟知,但是,后者即中国化了的佛教伦理如何进一步影响到世俗伦理,从而为唐宋以后中国家庭伦理奠定了重要基础则鲜有论述。通过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将使我们更深切的认识到,中古以后的所谓中国传统文化,其实包含了丰富的佛教思想资源。  

一、佛教戒律的伦理资源  

佛教学说的根本旨归是要修行觉悟,证成佛果。尽管诸家宗派对于佛法的理解、经典的解释、修持的方式,容有差别,但是就通向成佛道路而言,遵守戒律乃是修习一切善法的基本前提。《梵网经》卷下就说:“众生虽有佛性,然要依持戒律,然后乃见。”戒律不仅是对于信众的约束,也是他们成佛得道的修行法门。  

印度部派佛学时期形成的戒律条文,被译成汉文传入中国者主要是所谓“四律五论”。它们在汉地弘传的命运各异。《五分律》未曾流传,《十诵律》主要在南朝的宋、齐、梁江南地区,《僧祗律》则流行于北朝的关中及北方地区。而尤以《十诵律》为盛。《四分律》虽然从北朝开始已经流传,但是在唐代经过道宣(596-667年)的倡导,才得以发扬光大,独成一宗。道宣撰写的《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今本将上中下三卷各厘定为四卷,合十二卷),成为唐代以后律宗奉行的圭臬。在律藏之中还有“犍度”(如《四分律》的二十犍度)的内容,属于僧团内部的规定,也涉及有关个人生活威仪方面的一些细节。   

大乘佛教的戒律,有在家戒与出家戒之别。在家指优婆塞、优婆夷的修行,也就是居士的戒行。在家戒有四种,即三归戒、五戒、八关斋戒、菩萨戒。出家戒有五种,即沙弥及沙弥尼戒、式叉摩尼戒、比丘尼戒、比丘戒、菩萨戒。大乘菩萨戒经的汉文译本的六部主要经典《璎珞经》、《梵网经》、《优婆塞戒经》、《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菩萨地持经》、《菩萨善戒经》,可以分成三类:《璎珞经》、《梵网经》为一类;《瑜伽》、《地持》、《善戒》为一类,它们实际都是《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的同本异译;《优婆塞戒经》独成一类,是专为在家人说的经典。其中尤以《梵网经》流行最广,影响最大。  

大乘菩萨戒的总纲领是“三聚净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律仪戒是缁俗信众所共同遵守的戒律;善法戒是菩萨受律仪之后所应该遵守的善行,“所有一切为大菩提,由身、语、意积聚诸善”。饶益有情戒则是指利益有情(他者)的十一个方面的善行,包括援助病人和有苦难的人、施舍穷人、报答有恩之人等等。可见,大乘佛法的“三聚净戒”涵摄了几乎一切戒恶扬善的梵行。  

其实,佛经之中,如《华严经》、《法华经》、《维摩经》、《大宝积经》、《般若经》等都有关于菩萨修行的行仪规范与行为准则。宋代以后渐兴的禅门清规,虽然大多是规定丛林内部的组织、纪律,也有规约个人行为的内容。至于《禅林宝训》一类的语录体著作,汇聚了历代禅师的嘉言懿行,对于僧侣乃至世俗民众的个人修养也有极为重要的训诫作用。  

总之,佛教戒律的伦理内容很丰富,我们下面主要围绕后世家庭伦理中特别强调的三个问题即孝道思想、闺门风纪和个人修养来展开讨论。  

二、佛教伦理与儒家伦理的融变  

应该指出,中国佛教的伦理规范是西域佛教逐渐中国化的产物。中国化了的佛教伦理及其修养规范除了保留了印度佛教本身的一些内容外(比如五戒、十善之类),也充分地吸收和学习了中国的世俗伦理主要是儒家伦理。中国佛教对儒家伦理的吸收,并不是简单的照搬,而是契理契机地进一步加以发展,使之更加丰富和具体化了。要一一分疏出中国佛教伦理的华梵渊源是很困难的,但是,无论是学习儒家还是将固有戒律发展,都可以视为佛教中国化的一种需要和一个结果。佛教通过对儒家伦理的融变而中国化,完成了从出世的宗教向为现实人生幸福服务的世俗化的宗教的转变。本节不打算具体讨论佛教世俗化的过程,而是以《中庸》的倡导和《二十四孝图》的形成和推广为例,讨论佛教是如何从固有伦理价值出发,吸收、融合并且发展儒家伦理规范的。  

(一)《中庸》的“发明”  

《中庸》是《礼记》的一篇。宋代理学家把它独立为篇,与《大学》、《论语》、《孟子》同为“四书”之一。《中庸》是儒家伦理的重要篇章,然而最早将《中庸》提出来加以强调,乃是著名佛教皇帝、三次舍身佛寺的梁武帝。他撰写的《中庸讲疏》等著作,周一良曾有专门论述。北宋最早提倡《中庸》的也是佛教高僧孤山智圆(976-1022),对此陈寅恪亦早有发明:  

凡新儒家之学说,几无不有道教,或与道教有关之佛教为先导。如天台宗者,佛教宗派中道教意义最富之一宗也。其徒梁敬之(肃)与李习之(翱)之关系,实启新儒学开创之动机。北宋之智圆提倡《中庸》,甚至以僧徒而号中庸子,并自为传以述其义(孤山《闲居篇》)。其年代犹在 司马 君实(光)作《中庸广义》之前,似亦于宋代新儒家为先觉。  

余英时 教授在其近著《朱熹的历史世界》一书序言中更进一步指出:《中庸》的发现与流传与南北朝以来的道家或佛教徒的关系最为密切。认为是宋代的佛教徒影响到崇尚佛教的士大夫。为什么佛教提倡《中庸》呢?智圆做了很直率的回答:“儒家之《中庸》,龙树所谓‘中道义’也”。著名高僧契嵩(1007-1072)《镡津集·中庸解第三》也充分肯定“中庸之道”。在智、契的提倡下,《中庸》一书受到那些崇尚释氏主考官的青睐,被宋代作为赐给学子的必读书。  

智圆和契嵩都以儒僧知名。为什么他们要从儒家经典中寻找佛教的“中道义“呢?正如智圆所论述的:“儒释者,言异而理贯,莫不化民,俾迁善远恶也。儒者,饰身之教,故谓之外典;释者修心之教,故谓之内典也。蚩蚩生民,岂越于身心哉。非吾二教,何以化之乎?嘻!儒呼,释呼,其共为表里呼!” 可见,佛教融合、吸收和发挥儒家伦理,具有十分理性的明确目的。 

 

(二)二十四孝的编纂  

二十四孝故事曾经被认为是儒家孝道文化的代表。其实,二十四孝故事的编纂也与佛教密切相关。如果说《中庸》的发明属于形而上层面;那么,二十四孝故事的编纂则是形而下层面。  

一般认为《二十四孝》故事图画早在宋代就已经流传,编辑成书当是在元代[24]。现今最早提到“二十四孝”的文献是敦煌佛教的变文,即《故圆鉴大师二十四孝押座文》。圆鉴即云辩卒于后周广顺元年(951年),则这个二十四孝的故事编纂很可能在晚唐成型,五代宋初已广泛流行,敦煌卷子写本之外,还有一个是印本,可为旁证。这个卷子对于理解佛教对孝道伦理的宣传十分重要,兹录文如下:  

世间福惠,莫越如来。相好端严,神通自在。  
佛身尊贵因何得?根本曾行孝顺来。须知孝道善无疆,三教之中广赞扬。  

若向二亲能孝顺,便招千佛护行藏。目连已救青提母,我佛肩儒净饭王。  

万代史书歌舜王,千年人口赞王祥。慈鸟返哺犹怀感,鸿雁才飞便著行。  

郭巨愿埋亲子息,老莱欢著采衣裳。最难诳惑谩衷恳,不易欺轻对上苍。  

泣竹笋生名最重,卧冰鱼跃义难量。若能自己除讥谤,免被他人却毁伤。  

犬解报恩能碾草,马能知主解垂缰。休贪贿货耽淫欲,莫恼慈亲纵酒狂。  

男女病来声喘喘,父娘啼得泪汪汪。两肩荷负非为重,千绕须弥未可偿。  

勤奉昼昏知动静,专看颜色问安康。吐甘咽苦三年内,在腹怀耽十月强。  

试出去遥和梦逐,稍归来晚立门旁。孝慈必感天宫福,五逆能招地狱殃。  

勤苦却须知己分,资财深忌入私房。须忧阴骘相摩折,莫信妻儿说短长。  

自是情意无至孝,却怨庚甲有相妨。四邻忿怒传扬出,五逆名声远近彰。  

若是弟兄争在户,必招邻里暗迁墙。至亲骨肉须同食,深分交碰尚并粮。  

祗对语言宜款曲,领承教示要参详。试乖斟酌亏恩义,稍错停腾失纪纲。  

切要抚怜于所使,倍须安恤向孤孀。姑姨舅氏孤孀子,收向家中赐宠光。  

贫阙亲知垂济惠,崎岖道路置桥梁。佛道若能依此教,号曰慈悲大道场。  

晨昏早遣妻儿起,酒食先教父母尝。共住不遥还有别,相看非久即无常。  

生前直懒供茶水,没后虚劳酹酒浆。志意顺从同信佛,美言参问胜烧香。  

柔和谏要慈亲会,丑漏名须自己当。正酷热天须扇枕,遇严凝月要温床。  

残年改易如流速,甘旨供承似火忙。若解在生和水乳,却胜亡后祭猪羊。  

争无里巷明宣说,自有神祗暗记将。共树共枝争判割,同胞同乳忍分张。  

如来演说五千卷,孔氏谭论十八章。莫越言言宣孝顺,无非句句述温良。  

孝心号曰真菩萨,孝行名为大道场。孝行昏衢为日月,孝心苦海作梯航。  

孝心永在清凉国,孝行常居悦乐乡。孝行不殊三月鱼,孝心何异百花芳。  

孝心广大如云布,孝行分明似日光。孝行万斋咸可度,孝心千祸总能禳。  

孝为一切财中宝,孝是千般善内王。佛道孝为成佛本,事须行孝向耶娘。  

见生称意免轮回,孝养能消一切灾。能向老亲行孝足,便同终日把经开。  

善言要使亲情喜,甘旨何须父母催。要似世尊端正相,不过孝顺也唱将来。  

全文大体有三个层次的意思。首先,宣传“孝”是成佛积善之本,列举了许多孝子的行为,包括目连、释迦牟尼、舜、王祥、郭巨、老莱等等人物。其次,对于孝的行为做了比较广泛的说明,即个人行为要检点(“休贪贿货耽淫欲,莫恼慈亲纵酒狂”等)、家庭关系要和睦(如不要将资财入私房,不要听信妇人之言,兄弟要团结不要相争)、为人要慈善(如要爱怜所使唤的人,接济穷苦亲戚,安恤孤孀亲友等);此外,还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孝心,生前对父母的关爱远胜过死后的烧香祭祀。这些已经涉及到了世俗治家格言的一些主要问题。最后,强调孝是儒家和佛教共同的人伦准则(孔氏谭论十八章指《孝经》),奉行孝道能消灾、能成佛。  

敦煌诗歌中还有云辩的其他一些作品,其中的《右街僧录圆鉴大师云辩进十慈悲偈》论君王、宰臣以下各色人等发慈悲心的好处,颇多劝善之言。 圆鉴大师云辩其人其事又见于《洛阳缙绅旧闻记》卷一《少师佯狂》和《佛祖统纪》卷四十二《法运通塞志》、五十二《国朝典故》。可知他是五代后唐至后周活跃于洛阳、开封一带的著名俗讲僧,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皇帝诞辰曾应邀赴内殿讲论,据说直到后晋时都如此。 敦煌发现的云辩的诗文是从内地传抄过去的。如此看来,云辩讲的《二十四孝》的变文其意义就超出了敦煌一地,而是当时社会的普遍情况。云辩也不是一般的僧人,而是上可以通天,中可以结交众多居士和读书人(云辩的诗文就是自称长白山人李琬受沙州和尚的请求而抄写去的),下则为一般读书郎所熟悉。佛教的这种广泛的宣传活动能力是儒家所未曾有过的。即使圆鉴大师云辩所讲的《二十四孝》可能与后世流传的《二十四孝图》中的人物有出入,但是圆鉴的押座文仍然使我们有理由推测,人们一般观念中儒家伦理教育通俗教材的二十四孝故事,极可能是佛教徒最早编纂的,并且通过像云辩这样神通广大的僧人宣讲到群众到中去,最后通过国家权力的力量在全国提倡和推广。  

仔细探究一下佛教编纂的孝道故事,可以发现如下三个特点。其一,佛经孝子故事被改造吸收进入《二十四孝图》故事,并且中国化。例如重庆大足山佛教孝道石刻第六则“释迦因地为睒子行孝”乃本于《睒子经》古印度迦夷国孝子睒子以孝感动天地的故事。它被《二十四孝图》的编者改写成郯子的故事。事亦见于《法苑珠林》卷四十九《忠孝篇·睒子部》:睒子事失明的双亲至孝,一日,睒子披鹿皮在山涧取水,误被猎人射瞎双眼。睒子为从此无法照顾父母而痛哭。此事感动了天神,不仅使睒子眼睛转好,而且双亲也复明了。敦煌莫高窟第299、301、302、417、438、461窟都绘有这个故事的经变画。在二十四孝图中,它演变成春秋时期郯 国的国 君郯子以鹿乳奉亲的故事。此外如二十四孝中割股疗亲之类,也明显带有佛教割肉供父母的痕迹。  

其二,佛教经典和变文中也吸收了许多儒家的孝道故事,并且广为铺陈。这里试举《佛说父母恩重》的宣传为例。这个佛经最早的本子除睒子(闪子)外,还收入有三个《二十四孝图》中的孝子故事(丁兰、董黯、郭巨)。显然是中土所造作的经典。《开元释教录》卷十八因此而判断它为伪经,于是此后的经文删去了丁兰等三个中土孝子的故事。这些原本和删节本都出现在敦煌文书中。敦煌变文中有几份《佛说父母恩重经讲经文》,莫高窟有四铺《报父母恩重经变》壁画。甘肃博物馆收藏的还绘制了《报父母恩重经变》的绢画,以便在向世人宣传时,可以挂出讲解。敦煌变文中的董永、舜子的故事,也是俗讲僧人编纂演唱的。可见儒家宣扬的孝子,也被佛教广为吸收。  

其三,儒家的孝道最重要的是祭祀、供养、后嗣,而佛教则把父母的种种恩情和儿女的孝道做了具体化的宣传。佛经中详细描述了父母恩德的种种细节。重庆大足石刻中父母恩重经变图中,有父母“十恩”图:怀胎守护恩,临产受苦恩,生子忘忧恩,咽苦吐苦恩,推干就湿恩(谓母亲在孩子尿床时推干就湿),哺乳养育恩,洗濯不尽恩,为造恶业恩(谓父母为儿女婚嫁操办酒席而杀生造业),远行忆念恩,究竟怜悯恩(谓父母即使百岁也为儿女操心)。这个经变的原本可能出自敦煌P3919号卷子《佛说父母恩重经》。宗密《盂兰盆经疏》卷上中也有“十月怀胎”、“推干就湿”等内容,可见是佛教一贯宣传的东西。  

三、后论  

综合以上的论述,可见,不仅佛教针对在家和出家信徒所定的戒律和规约,确实包含了丰富的伦理价值和修身思想。而且即使是所谓典型的儒家伦理观念,也充满了佛教的伦理内容和思想烙印。与儒家伦理相比,佛教戒律及其他经典中的伦理思想主要特点是:   

第一,佛教的伦理要求具有社会组织对其成员要求的约束性和强制性。早期儒家经典中的道德论述不具有这种规约性。儒家伦理比较多的经书如《论语》、《孟子》、《礼记》、《孝经》等都是一般的礼仪规范和道德标准,不像佛教戒律那样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唐宋以后的家法和族规恰恰接受了佛教戒律的这种规约性,把伦理要求变成了法律要求。从而完成了与《唐律疏议》等国家法律的一致。  

第二,佛教的伦理规范具有系统性和具体化的特点。而儒家经书中的伦理要求,正如唐玄宗《孝经序》所说的:“虽因心之孝已萌,而资敬之礼犹简。”即使孔子总结归纳出了繁缛的礼节条文,但是,还不属于伦理和修身规范方面的系统规定。而佛教戒律和经典中的伦理思想则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后世家法族规也是具有很强系统性的规范。  

第三,佛教伦理具有普适性和平等性,与儒家伦理和博爱思想的等级性、不平等性形成鲜明的对比。佛教伦理强调众生平等,人人皆可成佛,所以,修身养性之学适用于一切人。佛教的伦理是以个人为本位的,而儒家修身则具有浓重的政治取向,是以治国、平天下为目标的。后世的家法族规也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总之,中古以后的世俗伦理中,包含了丰富的佛教内涵。内在的佛教(也包括道教)伦理意识,外显为儒家教化形式,是中古以后中华世俗伦理和处世态度的基本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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