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五福文摘>> 人与自然>> 动物有情>>正文内容

福建渔民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蠵龟并将其放生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8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福建省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渔民沈汉龙26日主动将一头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蠵龟放归大海。

  25日凌晨,沈汉龙驾驶“闽东渔4136”船捕捞作业准备返航时,突然捕获到一头大海龟。当天中午,渔船返港,沈汉龙请来村里内行人鉴定,认定是一头至少300岁的特大雌性“赤米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当天下午,消息灵通的两个广东汕头人找到沈汉龙,表示愿意以3000元价格买下海龟。见沈汉龙不同意卖,以为他嫌钱太少,又说“再加1000元”。

  “您给一万元我也不能卖,这是国家保护动物!”沈汉龙谢绝了两个广东人,毅然决定将海龟放生,得到了父母和妻子全家人的赞同。

  26日,东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派出技术员赶到沈汉龙家,对这头海龟进行全面体检,进一步证实这是一头健康的雌性蠵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头蠵龟身长1米,身宽0.65米,身高0.30米,体重67.8公斤。

标签:放生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