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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首个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 五宗教团体发宣言倡和谐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9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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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中国五大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表《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


2011年1月28日,中国五大全国性宗教团体的领袖相聚在北京,参加倡导宗教和谐座谈会,发表《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向外界表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世界和平的心声,以积极的姿态迎接第一个“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的到来。

《宣言》提出和谐理念

本次座谈会的举行和《宣言》的发表,是为了响应2010年10月20日联合国第65届会议第34次全体会议确定的每年2月第一周为“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的决议。

《宣言》指出,和平、发展与合作仍是时代主题,但世界并不安宁。宗教间的交流交往日益频繁,涉及宗教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对国际政治和世界事务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中国处在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社会生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已经成为广泛共识。倡导宗教和谐,是各个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

《宣言》提出了坚持爱国爱教、主张平等包容、弘扬和谐理念、反对歪曲利用、发挥积极作用等五项原则主张。呼吁广大信众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合作、共担责任,同心同德、携手并进,践行和谐理念,为维护世界和平、增进人类福祉而共同努力。

“近年来,宗教和谐理念越来越受到重视。这次中国五大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表《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对促进宗教和谐必将起到有力推动作用。”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说。

求同存异 美美与共

“报国家恩、报众生恩,是佛教优良传统之一。”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说,“佛教要求佛家弟子不能以信仰为借口放弃自己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要坚决反对打着佛教旗号危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说:“我们希望不同宗教之间彼此尊重对方的信仰、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和谐共生,相得益彰。”黄信阳说,“我们应该互相学习借鉴,增进了解和互信,求同存异,既各美其美,又能美他人之所美,达到美美与共的境界。”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说,伊斯兰教是主张和平、倡导平等和追求和谐的宗教,促进跨民族、跨宗教、跨文化的多元和谐关系是伊斯兰教和谐理论的核心之一。“我们要团结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继续坚持爱国爱教传统,坚决反对‘三股势力’,号召全中国穆斯林拥有更多的公平、宽容和理解,尊重、欣赏不同宗教,保持和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他说。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副主席房兴耀说,“爱”是天主教的核心教义,我们认为,“爱”是人间最为宝贵的财富,是宗教之间相互尊重,和谐进步的基础。正如天主教教理强调,人类无论种族、肤色、文化、国籍,大家都是同一天父所造,理应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高峰说,基督教是崇尚和谐的宗教,是一个孕育着和好、和睦、和平信息,传扬爱的宗教。为促进宗教和谐,中国基督教要在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要求下,高举三自爱国旗帜,进一步推进神学思想建设,深入挖掘和发扬基督教经典、教义和传统中蕴藏的丰富的和谐理念与内涵,与建设中国和谐文化相结合,并在社会实践中提倡平等包容,促进信徒与其他人群和睦相处。

六主张促宗教和谐

座谈会上,王作安提出了促进宗教和谐的六项主张:要促进政教关系的和谐;要促进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关系的和谐;要促进宗教与宗教之间关系的和谐;要促进宗教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要促进宗教对外关系的和谐;要促进宗教内部的和谐。(图:杨君、张华,文:叶晓楠)

附:

《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

和平、发展与合作仍是时代主题,但世界并不安宁。宗教间的交流交往日益频繁,涉及宗教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对国际政治和世界事务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中国处在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社会生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已经成为广泛共识。倡导宗教和谐,是各个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

我们支持联合国第 65 届会议第 34 次全体会议通过的设立“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的决议。在即将迎来第一个“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之际,我们经过深入研究和充分协商,决定发表共同宣言予以响应。

一、坚持爱国爱教。 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培养热爱祖国的情怀,树立护国利民的志向,为祖国的发展和稳定虔诚祈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共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伟大祖国。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在享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既做好教徒,又做好公民。

二、主张平等包容。 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尊重不同的信仰选择。秉承和而不同的文化传统,承认不同宗教间的差异,尊重各自追求真善美的努力,彼此包容,平等相待,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防止利用宗教差异挑起冲突。加强宗教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消除偏见,避免误解,通过对话和协商化解矛盾,共同致力于构建各得其所、相得益彰、和衷共济、同生共荣的宗教关系。

三、弘扬和谐理念。 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资源,参与建设和谐文化。阐释和平向善的教义思想,培育中道和谐的宗教文化,反对宗教偏执和宗教狂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探索宗教和谐的实践途径。努力增进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友爱。

四、反对歪曲利用。 维护宗教信仰的纯洁性,防止和反对歪曲、利用宗教。反对打着宗教旗号损害他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反对境内外势力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自觉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划清界线,与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划清界线。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平等基础上开展同其他国家、地区的友好交往,增进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谊,反对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政、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挑起地区冲突。

五、发挥积极作用。 发扬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帮助困难人群,造福社会和民众。鼓励信徒爱岗敬业、尊重科学、诚实守信、与人为善,用实际行动见证信仰。尊重自然,保护生态,追求健康生活方式,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我们一致同意,在每年 2 月的第一个星期或者前后,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伊斯兰教清真寺、天主教和基督教教堂,按各自传统或方式,传达不同宗教间和谐与善意的信息,倡导宗教和谐理念。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合作,共担责任,同心同德,携手并进,践行和谐理念,共建美好家园,为维护世界和平、增进人类福祉而共同努力。

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道教协会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中国基督教协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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