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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禁止烧高香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7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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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旅游局6月26日透露,在国家六部委联合开展的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中,五台山景区被列为首批文明燃香的试点景区。

近年,部分宗教旅游场所对燃香活动管理力度不够,有的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严重扰乱了宗教旅游场所秩序,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烧香的要求。山西省五台山景区与九华山、峨眉山、普陀山、雍和宫、寒山寺、灵隐寺、少林寺、灵山景区、武当山等著名宗教旅游场所成为全国首批开展文明燃香的试点景区。

在此次活动中,山西省旅游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旅游景区,加强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在燃香点设置倡导文明和环保的宣传标识、安全警示牌、防火标志和消防指示牌。旅游部门将把规范燃香活动,作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复核、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凡未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仅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院宫观,不得进行燃香活动。今年8月,国家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国重点宗教旅游场所规范燃香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记者 周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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