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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深法师: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0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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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在线北京讯 2009年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九华山佛教协会会长慧深法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下,应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祖国的各项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表达爱国爱教的心意。

“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很多宗教的教义中蕴含着丰富的和平、和谐、平等、自然等伦理道德。佛教主张乐善好施,慈悲济世,诚实守信,主持公道,具有多种社会功能,与伦理道德、发展文化教育和公益事业等相关。我们要发挥宗教教义、教规及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慧深法师说。

慧深法师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改革的深入和全方位对外开放,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宗教的社会影响力增大。因此,一定要保持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这样才有全社会的团结稳定;要保持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和谐相处,这样才能有全社会的和谐相处。(文:文静、罗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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