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佛教信息>> 内地>>正文内容

青海省塔尔寺景区门票首次纳入发票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1日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佚名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从西宁市地税部门获悉,塔尔寺从7月1日起开始启用套印有“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和防伪标志的专用发票。

  塔尔寺是我国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距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青海省首屈一指的名胜古迹。近年来,塔尔寺吸引了全国及世界的眼球,国内外游人纷至沓来,旅游业呈现喜人景象。由于诸多原因,长期以来,塔尔寺门票纳入税务管理的问题屡次被搁浅。今年5月,塔尔寺门票及专用发票正式纳入了税务管理。

  目前,首批印制的25万份发票已经投入使用,解决了长期以来游人参观塔尔寺没有发票的问题。

标签:管理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