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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文就《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2日
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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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文局长答记者问

  根据十七大会议新闻中心安排,日前,国家宗教事务局叶小文局长在十七大新闻中心就《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回答了德国明镜周刊记者的提问。以下为采访内容:

  德国明镜周刊记者:叶局长,前段时间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引起了一些藏民的不满,这是否对构建和谐社会不利?

  叶小文: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基督教没有,伊斯兰教也没有,所以国外很多人不了解这种传承方式。藏传佛教认为,活佛去世之后要“乘愿再来”,所以要“转世”,要寻找认定“转世灵童”。虽然“灵童”还是个孩子,但在信教群众眼中也是“神”,位高权重。坦率地说,藏族几乎各个阶层的信教群众家庭,都愿意自己的孩子成为活佛。大家都愿意当活佛,就有可能产生争夺,可能作弊。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为了保护活佛转世的纯洁性、有效性,为了保证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经过多年探索,形成了一套活佛认定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从元代(13世纪)对大活佛实行册封制度,明代、清代逐步将大活佛转世纳入中央政府管辖和国家典章法制范围内。达赖分裂集团出于政治上的需要,对正常的活佛转世不停地干扰破坏,为了保证藏传佛教这种传承方式的有效性和纯洁性,信教群众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就是我们国家宗教局,制定一个法规,来排除干扰,保证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为顺应民心,保证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和健康发展,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里对活佛转世问题作了相关规定,现在国家宗教局又根据这一原则性规定制定和颁布了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是广泛吸纳了信教群众、特别是藏传佛教高僧们的意见而制定的。所以说,这个办法在广大信教群众看来,是保护藏传佛教特有传承方式的有效办法,而绝不像一些好事者、或者说是别有用心者、或者是根本不了解、不懂得藏传佛教的人所说的那样,这个办法“引起了一些藏民的不满,对构建和谐社会不利”。我倒想请问,难道要转一批假活佛才和谐吗?难道非要搞得藏传佛教活佛传承不下去,他们才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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