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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3日
来源:【更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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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0月11日在北京举行。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主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珠康·土登克珠主持会议。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中国佛教协会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高级佛学院副院长、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副主任那仓活佛、杨坚赞和高级佛学院副院长李印来、教务处副处长嘉萨仓活佛、办公室主任李德成等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副处级以上干部,第三届高级学衔考评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任、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第三届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办法》、《第三届高级学衔授予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工作方案》、《第三届高级学衔授予考评委员会工作方案》、《第三届高级学衔授予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方案》、《第三届高级学衔授予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方案》并审议通过了《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同时,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副院长杨坚赞就会议筹备情况和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

  为确保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和第三届藏传佛教高级学衔授予活动的顺利进行。10日晚,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主任珠康·土登克珠活佛主持召开了主任会议,对本次会议的方案、议程、议题和各委员会的工作方案等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研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落实措施。高级佛学院副院长、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副主任那仓活佛、杨坚赞和高级佛学院副院长李印来、教务处副处长嘉萨仓活佛、办公室主任李德成参加了会议。

  12日至16日学僧们将在西黄寺参加辩经,17日进行论文答辩,18日进行学衔授予仪式。22日高级学衔获得者将赴广西广东等地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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