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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社长王国华在首届世界佛教论坛上演讲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14日
来源:佛教在线   作者: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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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公报董事长、社长王国华致辞

大公报报道:4月13日,香港大公报董事长、社长王国华在世界佛教论坛上致辞,内容如下:

今天,来自世界各地的高僧大德们欢聚一堂,携手举办首届世界佛教论坛。这次论坛以“和谐世界,从心开始”为主题,是对佛陀遗训的最好弘扬,必将对推动佛教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世界和平,产生深远的影响。作为媒体工作者,我发言的题目是:宗教、媒体与和谐世界。我想讲三点看法,向各位大师请教。

一、科学分析宗教的社会功能

当今世界很不安宁,从纽约、伦敦先后遇袭,到巴黎、悉尼相继骚乱,恐怖主义肆虐,社会矛盾激化。宗教作为人类的精神家园,也纷争不断,甚至有人将文明冲突归咎于宗教。人们不禁要问: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宗教的社会功能究竟是什么?

对此,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种代表性看法:一种是以亨廷顿为代表的“文明冲突论”。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认为,文明冲突是国际冲突的主要根源,而宗教文明,是划分世界文明的历史标志,因而宗教冲突往往成为国际冲突的导火索。

另一种看法是以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为代表的。他认为,宗教是多种人类文明的生机源泉,既能挽救西方的危机,又能拯救东方的困境,还能赋予人们力量,去明辨和克服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以贪欲为首的多种罪恶。“把人类组成一体,去解决从现在到将来的一切问题。”(《展望二十一世纪》)在他看来,宗教就是拯救未来世界的救世主。

第三种看法是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和古巴都在进行改革,并积极进行理论创新。长期以来,中国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事业获得了健康发展。中国政府鼎力支持本次论坛,就是最好的证明。1993年,江泽民先生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论述,肯定了宗教有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共同基础,是对宗教社会功能的重新评估,也是一次宗教观的思想突破。古巴早在上世纪60年代后期就调整了宗教政策,80年代就跨越了“鸦片麻醉论”,1985年卡斯特罗先生提出,“宗教既不是鸦片,也不是灵丹妙药”,关键在于“是用它来保卫压迫者,还是保卫被压迫者”。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91年古共四大正式做出决定,允许教徒入党,以扩大党的代表性和执政基础。

实践证明,宗教的地位和作用,既不容忽视,也无可替代。我们应当科学分析和认识宗教的社会功能,使宗教为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服务。

二、佛教具备促进和谐的独特优势

佛教的理念重于“和”,修行重于“心”,既是“和”的宗教,又是“心”的宗教:讲究“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见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强调“不昧本心”,“直指本心”,“明心见性”。佛教联结“心”与“和”,智慧心、慈悲心、平等心、宽容心,正是通往和谐世界的心灵管道,具备促进和谐的独特优势。

我认为,佛教有促进社会和谐的三大优势:第一,佛教文化的兼容性优势。佛教传入中国后,吸收了中国儒教和道教的一些观点,主张三教并存。儒、道、释的三教合流,联结“成圣”、“成仙”、“成佛”的人生目标,融合“儒治世”、“道治身”、“佛治心”的社会功能,在“三教同心”中,佛教实现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水乳交融。历史上,许多文化名人都广泛汲取三教文化养分:南北朝名士傅大士,“道冠儒履佛袈裟,会成三家作一家”;元代书画大家赵孟俯也自称是“三教弟子”。这种文化的兼容性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文化基础。第二,佛教伦理的宽容性优势。佛教的宽容伦理和“众生平等”的理念、“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己他两利”的均利价值观,使佛教既不妄自尊大,也不独断专行。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沙门不敬王者、不拜至亲的礼仪之争中,佛教以出家、在家为划分,允许居士敬王者、拜至亲,求同于中国伦理,以宽容化解排斥与冲突。而宽容伦理是构成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第三,佛教修行的社会实践性优势。《坛经》主张“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前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号召,发扬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净化自己,利乐人群,建设国家,服务社会。去年三月,在三亚召开的海峡两岸佛教圆桌会议上,香港佛教领袖觉光长老提出了佛教在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使命问题。他呼吁佛教要发挥在全球化过程中的正向功能,肩负时代的神圣使命,承担宗教责任,“反省革新,建立和谐”,为促进世界和平做出贡献。台湾星云大师提出,“现实重于玄谈,大众重于个人,社会重于山林,利他重于自利”,倡导“走出山林,服务社会”。两岸三地佛学大师们的精辟论述,体现了佛教重视社会实践,服务普罗大众的实践性优势。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举措。

佛教的这三大优势,使他有资格在构建和谐世界的历史使命中发挥独特作用。但要承担起这项光荣使命,佛教自身也必须进行改革、创新,使佛教真正成为普遍性的世界宗教。

佛教是由人类的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佛教的改革、创新也必须以满足未来人类的社会需要为依归。要用鲜明活泼的现代语言对古老佛法进行诠释,把佛法从藏经楼里解放出来,在弘法实践中,变换出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新形态。在这方面,港台地区在人间佛教的理论和实践上,已经做出了表率和突出贡献。

关于佛教的自身革新,对像我这样一个热心学佛,但又对佛学一知半解的人来讲,尤其需要。我自1996年参观西安法门寺后,对佛学产生了兴趣。十年来,我读了几本佛教的书。我在这里向大师们坦白,大部分都看不懂。为了响应觉光长老的号召,净化心灵,祈福消灾,手抄《般若波罗密多心经》,我诚心用毛笔写了十遍,又从网上找来译文对照阅读,但还是不得要领。是我的心不诚呢,还是佛法太深奥?直到去年十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佛陀“最后的遗教”一文,才使我心有所悟。文中说,“当我们的心被邪恶引诱,被欲望俘虏时,我们应当予以抑止。不要随心,应做心的主人。”在佛陀这里,佛法讲得是如此通俗易懂,精炼概括。与那些晦涩难懂的佛学经典形成鲜明对照。我想这可能就是佛教改革需要反思的起点。我的这些话,可能不对,但我说的是真心话,希望大师们谅解,因为我确实是一个佛学的门外汉。

三、正确处理两个“自由”的关系,共建和谐世界

信仰是心灵和精神的寄托,言论是感情和思想的表达。信仰和言论,无不受“心”的控制和支配。“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是人类的基本人权,也是现代文明的两大要素。建构和谐世界,必须从“心”开始,正确处理“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关系。

“信仰自由”体现宗教价值,“言论自由”体现媒体价值。“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宗教和媒体的关系。美国学者温姆.胡瓦认为,“媒体完全可以为宗教服务,完全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宗教的精神和思想”。善用媒体为宗教服务,代表基督教世界的主要理念,反映基督教与西方媒体的积极协作关系。而伊朗广播电台华语台以《当今世界宗教与媒体之间的关系》为题指出:西方媒体一方面甘当西方国家的工具,不遗余力地为美英利益服务;另一方面又“把穆斯林丑化为恐怖和暴力分子”。这反映出西方媒体与伊斯兰教的消极对抗关系。

在这里,我想讲两个典型案例。一是去年十二月发生的丹麦漫画风波。这次由媒体刊登有辱伊斯兰先知的漫画,引起的经济外交战,甚至骚乱,不仅再现了西方媒体与伊斯兰文明的消极对抗关系,也引发了伊斯兰文明与基督教文明的“观念之战”。二是佛指舍利赴港瞻礼祈福大会。2004年,香港佛教联合会与大公报、凤凰卫视通力协作,在国家宗教局的全力支持下,迎请西安法门寺佛指舍利赴港供奉,100多万人参拜,引起轰动。这次活动使香港社会化戾气为祥和,真正起到了促进社会和谐的辉煌效果,成为媒体与宗教积极协作的范例。

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证明,媒体社会责任的弱化,引发了文明冲突,宗教宽容伦理的缺失,加剧了文明的危机。它告诉我们,“自由”不是绝对的,不能以一种“自由”,去侵犯另一种“自由”。不同文明必须学会和平共处,互相学习,彼此尊重。宗教与媒体要以双赢为目标,以宽容和文明尊重为原则,媒体不能因过分强调“言论自由”而丧失社会责任,宗教不能因过分强调“信仰自由”而丧失宽容伦理。只有正确处理两个“自由”的关系,才能确保文明的多元共生与协调发展,才能为构建和谐世界提供文明的动力。

以上发言,请大师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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