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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波法师:对构建和谐世界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01日
来源:世界佛教论坛   作者:静波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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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征文

对构建和谐世界的思考

静波


  提要:佛法是现实生活中缘起法透视和训练的结果,即随缘起即是性空,而性空不碍缘起。如此,则佛教徒不能回避现实的责任与义务,针对于此,通过探讨,试图解决人性的迷茫与困惑,思维的局限与狭隘。如是,则海阔天空,在承当的过程中,净化心灵,遵守规则,相互包容,广结善缘。由此,即能促进人类共存共荣。
  关键词:佛教佛法和谐因缘

  Pondering over the Constructinga Harmonious World
  Ven. Jingbo
  Abstract:Buddhist dharma is a result of thinking and training of dependentorigination beings in the reality, that is, a dependent origination means emptiness, and emptiness does not hinder dependent originations. Thus, Buddhists cannot evade the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in the reality. Hereby, this article tries to dissolve the bewilderment in the human nature, and the limitation and parochialism in thinking. In this way, it will become unrestrained. On the other hand, in the process of undertaking the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people should purify their minds, observe rules, tolerate each other, and do good things. If so, the co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will be advanced.

  中国政府所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应该是构建“和谐世界”的基础。这是客观理性的选择,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表现。而和谐是建立在一个共同规范基础上的彼此认同、求同化异。“和谐”,在佛教看来,是和合,是和平,是能够使人心情愉悦的一种状态,没有恐惧,没有仇视,没有妒嫉等不良的情绪。在佛教的理论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和谐的依据。
  一、缘起论奠定的和谐
  回首当年,一位叫舍力弗的修行人,询问佛陀弟子马胜:“你的师父是谁?他说什么法?"马胜比丘回答说:“我的师父是释迦牟尼,他说的法是‘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做如是说’。”可见,任何事物的存在与消逝,都不过是缘聚则生、缘散则灭而已。存在不过是个过程,没有办法停留。由此,我们同意人们价值观念的相对合理性,但并不是执着。
  佛教最初传入中国的因缘,是由汉明帝夜梦金人而起,遂有派人去印度迎请佛法,有白马驮《四十二章经》入东土,高僧迦叶摩腾、竺法兰来华夏,成就中国第一座寺院——洛阳白马寺等佳话。当然,由于皇帝的特殊因缘,效果自然不同凡响。
  被中国皇帝请进国门的佛教,为了扎根于中国土壤,争取生存空间,采取了随缘即与时俱进的方式,如:
  (一)遵守中国的国家法律。佛教的戒律明确规定,若我的戒律同所在国家的法律抵触时,以所在国家的法律为主。可见,真正的佛教徒是守法的模范。
  (二)讲解佛经的方法——“格义说”。即采用老庄思想来诠释佛经中的观点,使佛教逐渐被中国人理解、消化和接受,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不喧宾夺主。无论是政治上还是教理上,都能理性定位,即在尊重并依靠所在国家政权的基础上,把握自己的信仰,是一种影响并受益至今的和谐。正如东晋高僧道安大师所说:“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
  (四)同中国的伦理相契合。佛教的“报四重恩”说,即报佛恩、报国土恩、报父母恩、报众生恩,同中国人的伦理思想相融合,最终被接受、吸纳、消化,形成独特的中国佛教的存在形式。
  就佛教自身存在的因缘和谐而言,汉传佛教的僧人,有独身、素食、住寺院、僧装的四个条件,同时还有“六和精神”即“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并且认为“和尚”的定义,应是“以和为尚,故名和尚”。

  二、佛法与现实共处的和谐
  (一)“放下”而不是“放弃”的和谐。佛教的修行即实践,是一种内观的方法。对于外在事物的态度,是放下而不是放弃。我们接受好坏、高低、贵贱、美丑等现象。因为佛法中明确规定:“佛法不与世间争",“恒顺众生”,“佛法与世间无违”。虽不否定,却深知变化无常。而不变的,往往是我们的错觉。因此,面对现实历事练心、历法观行,训练自己不去执着。感受“但若无心于万物,何妨万物常围绕”。在这样的过程中,放下情绪化的缠绕,并不是放弃承当的责任和义务。
  (二)一多相容的和谐。因为放下不是放弃,所以佛教徒面对现实,会转化现象在心中的执着。待到因缘成熟之际,就会突然的发现“一切法皆是佛法"的真实不虚,是一种完全醒来后的感受。当年的释迦牟尼佛曾经手持一朵鲜花,示现诸大弟子。只有大迦叶破颜微笑。于是佛陀就说:“我有正法眼藏、涅磐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付嘱摩诃迦叶。”此中“鲜花”,代表一切现象的分子,一如大海中的一滴水,是汇聚大海的基础。我们相信,一滴海水就是大海,而大海也就是由每一滴海水形成。又如《梵网经》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释迦”,《无量义经》说“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就如同金饰归于金性。如此则“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者之间相依相待,如此则圆融无碍。
  (三)换位思考的和谐。每个人的因缘是不同的,需要彼此换位思考。而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如同戴着有色眼镜。红色眼镜的人看世界是红色的,绿色眼镜的人看世界是绿色的等等。因为每个人认识的局限,会导致每个人世界的局限。除非别人愿意,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眼镜的颜色与自己一样。不但如此,我们最终是要把眼镜摘下来的。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往往就会有更多的包容。佛教所说的“如意”是指“回头才如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是“双赢”,恰如一句流行语:行走于江湖,与其你死我活,不如大家都活!
  换位思考,也让我们有了“不忍众生苦"的心,给我们应量力帮助他人的启示。因为利他,所以自利。于是,寺院开展了力所能及的扶贫救助,绝大多数寺院为印尼海啸踊跃捐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要知道,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从来没有绝对的旁观者!于是,我们参与,我们证明,我们负责,但不是负担!

  三、人间佛教与公平、正义的和谐
  (一)佛教与爱国爱教的和谐。爱国爱教是佛教永恒的主题,我们不能回避。在佛教戒律中记载,曾有比丘要到国外弘法,向佛陀请示教诲。佛陀于是告诫“遵守国王法,不违毗尼行”。如此,爱国爱教,就是守法守戒。就爱国而言,佛陀为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曾多次劝阻毗琉璃王停止侵略自己的祖国,及至涅磐之际,还在以头朝北,教示弟子不忘自己的祖国。就佛教的戒律而言,以寺院为载体的僧人居住地,是建立在以“戒律"和“共住规约”的基础上的,以此维护佛教和僧团的纯洁性。所谓“毗尼久住,正法久住”。
  (二)佛教与心灵环保的和谐。人类所有的感受来自于敏感的心理。态度决定一切,思想影响行为。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因发展而带来污染的环境,应该思考人类如何走出自己思想和行为误区的问题?根据佛教的理念,《维摩经》说,“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这就如同牛拉车,车如果不走,应该打牛,而不应打车的道理一样。今天环境污染的根源,还是人心的问题。我们会把自己的小环境收拾得且幽且雅,却不知道小环境与大环境息息相关。据说日本有一批人到中国植树,意是说明中国的环境已经影响了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帮助中国改变环境,实际是帮助他们自己改变环境。
  (三)佛教与人间的和谐。《造像功德经》中说:“诸佛如来人中生故,复于人中成等正觉,人中多有阿罗汉而得果故,诸大威德辟支佛,复于人间出现故。”就是说,佛教中的三乘圣人都是在人间发心、修行、证果和度生。又如《增一阿含经》中,佛告比丘,“如来亦当有此生老病死,我亦是人数”。既是人类,就免不了生老病死的规律,而三恶道及天人之身都不具备修行的条件,所以要在人间珍惜人身,寻求出离解脱之法。太虚大师提倡人间净土,曾有“仰止唯佛论,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的感慨。也就是说,修行的基础是做人,只有做人成功,修行方能成就。已故赵朴初会长提倡“人间佛教",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记得朴老曾深有感触地引用孔子说过的话:“德之不修,学之不讲,是吾忧也!”用以激励学僧,承当使命,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可见,离开人间学佛,就如同“空中楼阁”。所以,未成佛道,先结人缘;佛在心中,路在脚下。
  (四)佛教与公平正义的和谐。龙树的《中观论》中说,“不依世俗谛,不得第一义”。即是说,离开了世俗谛的规则,没有办法认识和实践佛法。这种规则是世间公平与正义的基础。佛教承认相对而言的社会规范。汉传出家人的四大特点,佛教的“六和”精神,还有符合佛法标准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磐寂静”,是接受和实施公平与正义规则的表现,是为了保证佛教形象和出家人素质的。如果没有规则,就会导致:“慈悲出祸害,方便出下流”。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影响,佛教面临的空间与环境,相对而言,比较复杂。我们可以圆融,但不能圆滑!就佛教自身而言,面临着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固本强身以增加抵抗力和免疫力的问题,承当起“弘法是家务”的责任。这是一个倡导佛法中“显正"的体现。如黑龙江省佛教协会,曾多次举办“宗教政策培训班”,普及宗教法规常识。这对于引导信众的整体素质起到了推动作用。就佛教面临的外部冲击,诸如附佛法外道的招摇撞骗等,加强弘扬佛法中有关的“破邪”的内容。再如哈尔滨市极乐寺等,以寺院为基地,坚持讲经说法,长期不懈,尤其是针对邪教“法轮功”等附佛法外道现象,破邪显正,教化“法轮功”等痴迷人员转化思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以上探讨,界定了佛教的和谐基础。我们可以说,佛教正在与现实社会相适应,同时,也可以为世界和平、人类生存,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佛教中常以水来比喻佛法的随缘。虽随方就圆,但不改变水之特性;虽不改变水之特性,却又能随圆就方。我们有理由相信,佛法中的生命之水,一定会与无边无际的大海相容相契。虽然个体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愿意融入大海之际将会永不干涸,并具备坚强的生命力。这就是和谐的美与无穷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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