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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毒之财、位岂能安享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5日
来源:菩提文库来稿   作者:殷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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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将刑,顾其中子曰:“吾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 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和历史上很多权倾一时的显贵一样,在惨遭杀戮之时,诅咒富贵,求贫贱而生。然而富贵岂能杀人?李斯并非死于富贵,死于亡身而贪富贵也。古人说其至死不悟,并非虚言。为富贵所役,以帝王之术行鄙夫之事,献愚民之计,绝致治之望;为保权位,与奸竖合污,矫诏妄立;为求容,阿意上“督责术”,使臣民救死不暇。造下这样“死而不能了”的罪孽,岂能不报?建立在怨毒之上的富贵,岂能安享?不是富贵亡其身,而是亡身而易富贵。由此可知,李斯并不只是简单地亡于奸人陷害,更亡于“以身发财”。在其患得患失之时,早已自亡其身。

  不知身心固有之富贵,以曲枉之道向外驰求,为权势、财货而自亡其身、自贱其身,这正是“以身发财”。“德薄而位尊,力小而任重”,古人称之为窃,窃取非有,内贱外尊,哪能不自取其辱?哪能不灾及其身?人们读李斯《谏逐客书》时,无不叹其才气,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才气反而成了祸患,其原因就在于无根、无本。无根之才并非起于真心,实为表演功夫,它源于富贵之欲求,又为其所支配。贪欲与“聪明才智”相互作用,权势越大,造孽也就越大。观历史上那些得势于一时的狂徒小人,哪个不是“聪明绝顶”“才气逼人”?但一个个都利令智昏,以至于连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当其业果成熟之时,不反躬自省,反说“天欲亡我”,难道天也如其人一样算计?“天道好还”,所谓还,不是刻意而是顺其所为。自暴、自弃、自作孽,自己感召灾祸而归咎于天,这是狂而昏还是昏而狂?战天斗地、与天比高,用尽机巧也枉然。

  城隍庙有一副常用对联:“你的算计特高,得一回进一回,哪晓得满盘都是错;我却模糊不过,有几件记几件,从来结账总无差。”凡算计者,无非是求福避祸,但算计于一时,却留下还不完孽帐。悖于祸福之道,以造业为事业,造祸而求福,不是满盘皆错又是什么?为多赚钱,竟敢在婴儿食物中掺毒;为发财,以暴力拆人房屋、破人之家;为做“政绩”而升官,夺今人生路,绝后人活路;为私意、私利,枉法造案、刑及无辜;为一点面子,利用权力使蒙冤者不能清白。造此怨业时,其人还振振有词地对自己说:“每个人追求并维护自己的利益,都会趋利避害。”呜呼!人之怨毒,我之财货;人之诅咒,我之政绩;人之哀嚎,我之富贵,这是趋利避害还是趋害避利?毒害他人而获得“利益”,与饮鸩止渴有什么区别?其害、其孽哪里是一时、一世所能了?迷信、短视竟然到了“以造孽为利”、“以招祸为求福”的地步,难怪世人都说要破除迷信。

  为善去恶,人之本分;求福恐祸,人之常情。既然恐祸求福,就应去恶为善,这就是求之有道、内外相应。若以“厚黑术”求之,造祸而害于求,则内外双失,益在何处?孟子曰:“福祸无不自己求之者”,后人解释说:“圣贤道一个‘自’字煞好。”这不是口得,而是真正的心得,值得当今求趋利避害者细细体味。

  写于2009年2曰7日。作者殷辂,字恺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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