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宗教
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宗教
董晓丽
摘 要: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宗教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其影响力都是比较微弱的,远远逊于西方宗教影响力,这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的宗教信仰。何为会出现这种情况而让中国特立独行呢?无不与中国古代社会的文化与文明息息相关,很重要的一点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下特有的重史料、重考据、重宗法伦理关系而使得中国人始终生活在现实思维的世界里,重视人的现实生活,以及儒家学说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影响。
关键词:宗教发展;淡漠之因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0)03-018-02
远古的蒙昧时期,人们没有能力来正确的认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方面出现的某些或好或坏的变化,将这一切变化都归于无形的力量,认为在无形中有一个潜在的力量来左右着身边发生的一切,是人力无能为力的。在这种原始粗浅的认识中,慢慢的形成了一些宗教传统。早期宗教作为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源头,客观地反映了该民族社会生活诸因素,同时又对民族文化特征的形成产生深刻的影响。
中国人的宗教或宗教信仰,历史上没有一个宗教像西方那样曾经占有“国教” 的地位。皇权始终凌驾于教权之上。中国人的宗教意识和情感淡漠,是世界上唯一对宗教兴趣不大的民族。中国文化有人本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特征,对于宗教更多的注重其实用价值和社会功能,主要是政治的和伦理的教化作用,对鬼神抱敬而远之的怀疑态度。下层民众的态度是有时信,有时不信,有事信,无事则不信。为了获佑赐福、攘除灾疫,不论鬼神仙佛,还是上帝菩萨,都可以顶礼膜拜。人们并不执着于教义神学,而是更多地注重于现世利益。
进入文明时代以后,中国宗教的发展经历了独特的过程。夏朝因无文字记载,宗教状况模糊不清。殷商时代,根据出土的甲骨文,能较详尽地了解商代宗教信仰的情况。人们崇拜对象是“天”、祖宗、神鬼,很多事情都需要先占卜。这一时期殷人已将祖先崇拜与他们心目中最高地位的天相联系了。把世俗的君王与天神联系起来,殷人的宗天与祭祖密不可分。殷人还十分敬畏鬼神,他们相信人死后精灵不灭,即为鬼神。为了免遭鬼神侵扰与惩罚,殷人诚惶诚恐地奉祀祖先安其亡灵。到周代,周朝人敬德保民的世俗化、现实化的主张和思想使人与“天”这位至上神的关系开始疏远,官方出现了由崇尚神明转向关注世俗社会的倾向。春秋战国,王室衰微,诸侯纷争,“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动荡的社会,纷乱的局面,使士大夫们对“天道”“神意”产生了怀疑。这一时期,人神关系疏离了,重人尤于重神。作为当时显学的儒家学派,对神明和宗教采取了一种回避的态度,孔子言“不语怪力乱神”。及至秦汉大一统确立,政权牢固,社会稳定后,一种新的“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的理论被西汉大儒董仲舒提出并阐述,他“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建议被汉武帝采纳,儒家正统的一元文化代替了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的多元文化。这样,董仲舒把人们原先对于神明的崇拜转移为对君主的崇拜和服从了。至此,中国早期宗教大致经历了殷商时期崇天尚鬼、西周时期敬德保民以顺应天命、春秋战国时期的“敬鬼神而远之”、西汉时期“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等几个发展阶段。由于西周以来重人轻神思潮的冲击,中国上古本就不成体系的神话更加支离破碎,人神关系疏离和“人的神化”,重人轻神这一宗教发展特征,使中国人对宗教的认识、对神世界的探讨一直保持在原始低级形态。到魏晋时期玄学的“有无动静”之辩,同样标志着中国哲学、中国思想、中国文化走上了一条非宗教的道路。
中国古代社会形成这种独特的宗教传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地域经济上,中原黄土地带的农耕文明下,独特地理环境诱发了华夏先民的整体性和经验性的思维倾向,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定型为一种注重实践理性、注重整体把握与协调和谐、注重血缘亲情、注重伦理道德、富于包容性的民族文化气质。那种超越于宇宙之上的唯一至上神观念,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难以找到立足之地。于是华夏宗教走向组织化、制度化的时候,就没有形成单一的排它性宗教,也没有形成若干个互相排斥的宗教,而是形成了一种多元一体、组织化成分与非组织化成分并存互补的复杂宗教体系,儒、佛、道三教及民间信仰习俗都是这一有机整体中的组成因素。
其次,政治上,几千年的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的社会,宗法伦理纲常本体化的儒家思想始终居于统治地位,同时允许和需要有利于封建专制统治,适应高度分散的小农经济的多神崇拜、民间宗教以及封建迷信同时并存。由自然崇拜到君权神授的转变,皇权在中国的政治中居于绝对的统治地位,为了加强巩固君主的地位并利用宗教来统治国家,宗教一直被政治所支配,君权大于神权,君主自命为天子,自称“君权天授”,受天命而行使权力,享有至上的权威,宗教只有依附于皇权,在皇权的扶植和利用下,才能得以传播和发展,绝不允许宗教对封建统治和伦理纲常有所危害,这也是中国宗教文化具有依附性的特点。宗教能否存在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统治者的态度。
再次,文化思想上,经历了原始社会,到夏商周三代的礼乐社会,礼制居于重要地位,礼制下产生的宗法伦理关系成为社会的核心,长期处于农业宗法社会,以家庭为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单位,在相对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环境中,逐步形成了以血缘为纽带,以家庭为本位,以忠、孝为核心的价值观。春秋战国时期, 社会发生激烈变革,以周天子为“天下之大宗” 的宗法等级制度遭到破坏,出现“礼坏乐崩”的混乱局面,诸子蜂起、百家争鸣。诸子对古代宗教传统都作了伦理化的解释,他们的对立,归根到底还在于对古代宗教文化体系的不同立场和态度。唯有儒家从形式和内容对传统有继承又有所改造,比其他诸家更符合中国社会的历史需要。到汉代政治和伦理突出,其共同的核心则是等级观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政治和伦理达得了高度的统一,孔子思想至此真正得到了落实,开始真正获得其在中国文化、中国历史和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中的绝对优势。儒家文化随着社会的进步进一步发展与巩固了礼乐制度,并被统治者利用而一跃变为封建社会最核心的文化。
最后,思维结构方面,中国人惯于直观的、象征的思维方式,所以其表达方式往往较多地从具体趋于玄虚,由写实趋于写意;从来世观来说,相信来世是一切宗教信仰的基本内容,也是宗教崇拜的基础。而在中国,政治伦理哲学和传统文化相信但不重视来世。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强调积极的入世,有一种不可为而强为之的进取精神,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要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人身价值。这种种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宗教在中国的发展。
不同的社会结构、不同的人文地理环境以及不同的生活生产方式等诸因素,孕育出不同的文化,造成不同民族的不同心理,正是中国古代以上这些独特的因素而使中国成为一个淡漠宗教的国家,就像我国学者梁启超提出华夏无宗教,梁漱溟言中国是非宗教的民族,冯友兰所讲的中国人“不大关心宗教”一样,中国的宗教有其自身的特点,有而不浓烈,存而不集中,是一种淡漠的宗教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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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 《长安学刊 》 2010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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