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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禅心·种德禅寺佛学苑学僧文选 浅谈师资相摄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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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禅心·种德禅寺佛学苑学僧文选 浅谈师资相摄 

 

  撰文 / 释海朗(种德禅寺佛学苑学僧

  内容提要,在汉地凡是提到律宗,实际上就是指由唐。道宣律师创立的南山律宗,汉地僧人的行持,均以南山律为主。本文主要对南山律中有关“师资相摄”的内容,作一简单的介绍,力求通俗易懂,首先介绍师资名义,种类,出家条件。其次,简述剃度师资格,度人的数目和对象。然后,叙述十戒的受法,师徒关系的建立师徒应尽的责任,意在学习《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师资相摄的基础上,结合当代佛教界存在的问题,当如法如律僧团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戒腊,难遮,舍戒,灭摈, 二部律,三结,五德,六念,十数。

  引言;

  佛法东传,至唐代达到顶峰全盛时期,成立并奠定了大小乘十宗教义。其中律宗为中国佛教的一个宗派。是印度传统佛教思想体系一重要组成部分。为佛法慧命延续之所依,居三学之首位,亦是佛法得久住世间之基石。故《华严经》云;“戒为无上菩提本。”又于《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四说;入佛法海,信为根本,渡生死河,或为船筏;戒为佛教根本精神所在,是大小乘共依据之法门。如来一生误教,修行,弘法度生之行事以及成佛活现写照,一切经典全部精奥,皆于律藏之中可探求之。

  目前僧团出现一些弊病,其中最为严重者即是滥收徒弟,滥受具戒,滥挂海单。许多人剃度沙弥,不讲究原则,不责任教育,搞得师不师,资不资。以致僧团失去清净,僧品因之趋于抵下,佛教如此衰败,造成了当前这种混乱的局面,我在学习《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时,每次见此,莫不痛心疾首,珠泪沾襟。现摘写此文,分八个题目为了正法久住,祈求诸大德,长老对师资相摄的重视。则佛门幸甚,僧格幸甚。

  一,师资的名义和种类

  1.师;论语日师者。传授道业解惑也。师;中国称师傅,印度或曰和尚,或曰阿闍黎。和尚;又曰和上。本为印度俗与语的转讹。又《羯磨疏》卷三上说;中梵本音邬波陀耶,在唐译言名之依学,依附此人学出道故。自古翻译,多杂蕃胡,胡传天语不得声实,故有讹僻,转云和尚。如昔人解,和中最上,此逐字而释,不知音本。又解云翻力生,出家人的道业是由师父生起的。

  《羯磨疏》作者道宣。道宣律师曾参与奘公译场;义净三藏躬游印度对和尚一词都作了考察可知和尚这个名称是西域俗语的转讹。中印典语是邬波陀耶,此译亲教师,或曰依学。即是弟子亲近师傅学习的意思。

  阿闍黎,简称闍黎。也是梵语的讹译也。《羯磨疏》说;阿闍黎亦讹略也。如梵天音阿遮利耶,唐翻教授。又《善见律》说;无罪见罪呵责是名我师,能于善法中教授令知是我阿闍黎。这是说;阿闍黎此译为教授,意即教授弟子学习佛法,学习威仪。

  在一个出家过程中,需要经过许多手续,所谓出家剃度,受沙弥戒,比丘具戒,尼众多加式叉二年,

  以及日后学习威仪行事。因此,律中说到师傅时,有三种和尚,五种闍黎。三种和尚;一出家剃度和尚。二授沙弥戒和尚。三授比丘戒和尚。五种闍黎;一出家闍黎=即剃度作法时的亲教师,二受戒闍黎;受戒时作羯磨者,三教授闍黎;受戒时教授行事者,四受经闍黎。为讲授教理,乃至四句偈者,五依止闍黎;乃至依止住一宿者。在这些师傅中,作为和尚和依止阿闍黎,必须具有十夏的夏腊。尼十二;出家闍黎,受戒,教授闍黎,受经闍黎,僧五夏,尼六夏。这四种闍黎,一般只是一席作法的关系,和尚和依止阿闍黎是弟子的长期依止学习者。<

  2.姿;是取的意思,即弟子取学于师。弟子,俗称徒弟。《四分律行事钞。师资相摄篇》说;“学在成我后名之为弟,解从我生名之为子。”是指学道在师后,从师解悟道理,有如儿子一样。所以弟子看师,有如严父;师靠弟子,也如小儿。这就是弟子名义的起源。

  二,出家的条件

  想要成为僧人,首先必须出家。然后是否任何人都可以出家呢?从佛陀大悲心出发,是没有不可以的。但为了僧团清净,避免社会讥嫌;为了出家后能堪办道宏法利生。因此对出家的条件,才有了一定的要求。这些条件在戒律中称为难遮。出家受沙弥戒,一定要先问难遮,其列如下;边罪(谓白衣时污清净比丘尼梵行)

  污尼(曾受五,八,十戒犯前四重,(杀、盗、淫、妄)具戒,再来受具。

  贼住(谓白衣沙弥时,盗听说戒、羯磨、同僧法事破内外道、谓作外道,来受具足戒,后复外道,今又重来受具足戒者)

  五逆(谓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僧)

  黄门(谓男根有缺陷者)

  非人(谓诸天鬼神等变为人形而受戒者)

  畜生(谓有龙畜能变形人而受戒者)

  二形(同时具有男女根者)正乖道器

  十六轻遮;不知自己名字,不知和尚名字,年龄不合(十岁以下或七十以上者),衣钵不具,父母不同意,负债,奴婢,官人,非丈夫,病。

  第一类人;如污尼,边罪,贼住,都是因为在僧团中犯下了不可忏悔的罪。他(她)们给佛教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使僧团失去清净,罪业很重。他们曾经被赶出僧团,所以不能再接收他们出家。可惜当今佛教界由于人所个共知的原因,有些人曾经没有舍戒就还俗了。少数人舍戒还俗,在律戒中是开缘的。可以没有舍戒,甚至在僧团中,就过着丈事生活。这就犯边罪所摄了。

  近几年来,由于宗教政策的落实,许多人重新回到僧团,在现比丘相,因此,佛教界流行了一种补戒的说法,考察戒律明文中,只有受戒和舍戒。所谓补戒一说,律上根本没有,有些人自以为补了戒,依然以大德面目出现,接受人家供养,礼拜位居僧首。犯了根本戒的比丘,按戒律规定,其出路有二;一永远离开僧团,这是指破戒后不能痛改忏悔的人,二在僧团中当学悔沙弥,即有比丘之名而无比丘之实,不能得到僧团的种种利益,只能侍奉大众。这是为痛改前非者开设的方便,现在人破了戒,又不诚心忏悔,还以大德首居,只能说是标准的贼住。五逆,今人只能犯杀父和杀母二种,不逢佛也,所以不可能出佛身血。破僧有二种;一、破转*轮僧、二破羯磨僧。要有八人以上的比丘或比丘尼,始能破羯磨僧;要有九人以上,一人称是佛,始能破转*轮僧。破僧的列子,在印度佛教史上只有提婆达多一列。时值末法,很难有阿罗汉出现,要想得而杀之,那时很难的事。

  第二类不属于人类。《四分律藏》记载;有善现龙王仰慕沙门释子的清净生活,现少年相,到僧团出家受戒。后来在睡眠时还现本相,诸比丘把这事情反映到佛陀那里。佛说;“畜生于我法中天所长益,若未出家不得与出家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当灭摈。

  第三类是身体病弱或生理缺陷的人。

  1、患病;如癞、痈疽、白癞、乾消、颠狂及其他不治之症。

  2、生理缺陷;如黄门、二形。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受戒缘集篇》则列有一百四十余种,从眼、耳、舌、身、发毛、头、颜色、口、形象、病患等方面。说明了凡是身体残废、生理缺陷,五官不正的人,都是不能出家。

  第四类年龄条件不具;出家年龄最低从七岁开始。七岁以下或七岁以上不能驱乌的人,不能出家。最老至七十岁止。七十岁以下行动需要别人照顾的人,也不能出家。因为太老和太小的人,连生活都不能自理,闻法修行怎能谈得上呢?《四分律》记载;佛陀的老父亲净饭王要求出家,佛陀对他说;“但观无常行,足以得道,不需出家。”从这些事列看来,出家学道,正是需要年轻力壮的时候,不是老弱病残的人所能堪任的。

  第五类是因为家庭和社会不同意;父母对子女养育恩重,必须得到同意,才能出家;负债人因为欠他人债务,还清债务,才能出家;奴婢是主人的财产,如果取得主人的同意,也可以出家;国家军政人员,对国家的安全有责任,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也是不能出家。从这里看来,我们接收一个人出家,要调查清楚他们的来历,家庭状况,及社会关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是非。

  佛制僧团度人出家,都要经过以上几个方面的严格审查。若不把守这几个关卡,则形成当今佛教的混乱局面。我现将“出家的条件”简述于此,祈求能引起佛教界大德们的注意,今后对这一状况能有所改变。

  三、剃度师的资格

  沙弥的剃度和日后的教诫,是由比丘来承担。那么,比丘是否都有资格剃度沙弥呢?根据《四分律藏.受戒1度法》提出了三个条件;

  1、十夏以上;即受具戒后,经过十次结夏安居的人。这是因为新戒比丘,自己尚不知法律,就给别人授戒。师徒同不知法、犯法,引起居士的讥嫌才制定的。

  2、知法;即通达二部律,知道犯,不犯、轻、重四相。规定十夏以上比丘还必须知晓戒律的人。反之,愚痴比丘虽有十夏以上也不得度人出家。

  3、能勤教授;即能认真负责教诫弟子。这是因为十夏以上虽有智慧而不肯教授弟子的比丘制定的。

  一个比丘具足了以述三个条件,才有资格做剃度和尚或依止阿闍黎。

  剃度和尚的资格要求,在其他经律中也谈到。如《善见律》说;若不解律,但知修多罗,阿毗昙,不得度沙弥。

  从这些经律看来,为人师表是那么不容易阿!可惜现在许多人还不够夏腊,不知律法,甚至自己还需要依止别人,却在那里大收徒众,一育引众育,僧团怎能不滥!

  四度人的数目和对象

  比丘在一定时期内,剃度沙弥的人数,也是有限制的。如《行事钞资持记》卷四十一说;《四分》不得畜二沙弥,若畜者需乞。《僧祇律》中不得畜众多沙弥,听一极至三人。;《四分律》规定同时剃度两个沙弥,必须得到僧团大众的同意。比丘剃度沙弥后要教授他们做一个沙门应该具有的一切威仪行事,直到受具戒一年,才能另外再度沙弥。比丘尼和比丘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一期中允许度一个式叉摩那尼弟子,一个沙弥尼弟子。

  经律对于剃度沙弥人数的限制,我觉的除了对被度人负责外,更重要还是为了保持僧团清静。《四分律》所规定的三项为师条件中,其中有一项“能勤教授”。可是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也不可能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教授弟子上,还有着宏法和自己的修行。因此,一旦徒众多了必然无法一一认真教授,如果放松教育,就不能使弟子成为合格的僧人,这个问题严重到何等地步!许多人只喜欢广收徒众,多多益善,美其名曰“发心度人”,结果造成僧人素质下降,佛教面上无光,长此以往,这些人要把佛教推往何处?希望这些广收徒众的大德们,发点善心救救佛教吧!

  五、十戒的受发

  首先举行出家仪式,进一步皈依受戒,先三归五戒后十戒,次第受持。沙弥受戒的受发,根据《四分律》分为四个部分;

  1、受戒的因缘;包括请师、忏悔、问遮难三个方面。

  2、正纳戒体;有三皈、三结组成。

  3、明戒相;戒师宣说沙弥十戒戒条。

  4、劝嘱;戒师为出家者说五德、六念、十数。

  六、师徒关系的确立

  通过以上的作法,和尚于弟子形成了师徒关系确立因缘,根据《四分律》记载;有一次,众多比丘在罗阅城集会,有些未被教诫的比丘,,犯戒和犯威仪;又有老比丘生病,无人瞻视而命终。诸比丘以此因缘往白世尊。

  世尊曰;自今已去听有和尚。和尚看弟子当如人儿意看,弟子看和尚当如父意看。辗转相敬,重相瞻视。如是正法便得久住。

  于和尚几乎同样重要的是依止阿闍黎。本来受戒后,弟子就得跟随和尚身边,五年不离左右,学习威仪行事。如果发现与和尚无缘,或居处不一,条件不允许同住,只得另请阿闍黎了。依止阿闍黎的产生。根据《四分律》记载;时有新戒比丘,和尚命终,无人教授,以不被教授故,不案威仪,行种种不如法的事,诸比丘以此事白佛。佛言;自今已去,所有依止阿闍黎,听有弟子。阿闍黎于弟子当如儿想,弟子于阿闍黎当如父想。辗转相教,辗转相奉事。如是于佛法中倍增益,广流布。

  这些二段引文看来,师徒关系的确立,是为了老和尚有人照顾,初出家者能得到教育。

  选择依止师,在远离具戒和尚后,立即就要进行。

  《摩得伽论》说;至他所不相谙委,听二、三日选择。按戒律的规定;一个新戒在五能内,一天也不能没有依止师。为了能得到善知识作为依止,假如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允许二、三日的观察与选择,如果没有找到好师父,可以五、六日不依止;如果碰上了好师父,既使一天不依止,也是犯罪的。

  在实现中,有四种师父;一有法有财,二有法无财,三无法有财,四无法无财。初出家者选择师父,如果能得到有法有财的,那自然是很理想;假如不能,也得依止有法无财的师父。因为财富只能资养色身;佛法则能救护慧命。出家为了解脱生死,怎么能舍去慧命不顾,而贪色身的资养呢?

  现在有许多初出家的年轻人,我们不知道他们出家动机是什么,他们喜欢拜有钱有地位的师父,这些师父有的侨居海外,有的没有学过教理和戒律,对与徒弟不能教育,只懂得给他们寄钱,买照相机、电脑等。初出家的人,由于缺乏正见,一旦物质条件优越了,我执增加,目中无人,生活奢侈,成为僧团特殊人物,谁也管不了,最后会滑到什么地步,我真不敢去想象!

  做为弟子,要树立正确的动机及态度去选择师父。依律中说有四点;

  1、请求师父慈悲摄受我为弟子,我依止师父,而得解脱生死。

  2、依止师父学习僧人行事、威仪、教理。使我能在僧团中独立生活,成为一名合格的僧人。

  3、在师父前表示;一定能听从师父教悔,并能像对待父亲一样尊敬待奉。

  4、能时常待侯左右,供养衣食,有惭愧心。

  七、师徒应尽的责任

  师徒关系的建立,随之而来的是相互应尽的责任。这些责任是《行事钞. 师资相摄篇》列举了十种:其中七种共行,三种别行。七种共行:即师资任何一方,或被僧治罚,或犯僧残,或得病,或有疑事,或生恶见,或法财贫乏,另一方面都有帮助的责任。三种别行:一凡作事应具仪合掌吧师,受诵经法。三当为和尚执作杂事,尽心待奉。这三种从弟子一方面来说,故为别行。

  做为师父,对于弟子有着培养教育的责任。那么,对于弟子的过失,师父应该怎么样对待呢?《四分律行事钞. 师资相摄篇》明呵责法中说:凡欲责他,先自量己内心喜怒,若有嫉恨,但自仰忍。火从内法,先自焚身,若坏慈济。又量过轻重。又依呵辞进退,前出其过,使知非法,依过顺呵,心伏从顺。若过浅重呵,罪深轻责,或随愤怒,此乃随心处断,未准圣旨,在非相利,师训不成。宜停俗鄙坏,依出道清过,内怀慈育,外现威严,苦言切勤,令其改革。这是教育徒弟的方法。作为师父,看到弟子有过错时,不能用杖打伏,只宜折呵责。在呵责时要讲究方式方法,即以慈悲爱护的心情,折出他的过失,然后以严肃的表情,诚恳的语言,耐心的批评教育,使其心悦口服,改正错误。而不是满怀嗔恨,痛骂一遍,这样不但无补于他,对于自己也是不利的。

  作为弟子,理应尊重听从师父的教悔,可是,如果和尚或依止师做非法事,弟子应该这样对待呢?《僧祇律》说:和尚闍黎有非法事,弟子不得粗言,如教诫法,应软语谏师,应舍远去。若依止师,当持衣钵出界一宿还。

  这是说和尚或依止师有过失时,弟子当如法劝谏,如果他们不听,可以断绝关系。如果师父令弟子作非法事,弟子可以不听从,或以应软相劝,乃至舍去。

  现在的佛教界中有许多好为人师,大量剃度弟子,不去教诫,自以为是功德无量,却不知犯下很大罪过了。如《僧祇律》说:师度弟子者,不得为供自己故,度人出家者,得罪。当使彼人因我度故,修诸善法,得成道果。《善戒经》说:名闻利养故育徒众,是邪见人,名魔弟子。

  这就告诉我们了,剃度徒弟必须树立正确的动机,负责教育,否则对彼此都不利的。

  八、结论

  以上叙述说明了,佛制僧团剃度沙弥,首先必须要严格审查剃度师资格和被剃度者的条件。在一定时期内度人的数目,被度的对象,都有严格的限制。其次要如法的受戒,依止师要负责教育弟子,弟子要尊敬待奉师父,师徒相摄,僧团和睦,如此则能令正法久住。可惜的是,当今佛教界不依律行事,滥收徒弟、滥传戒法、滥挂海单,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已经司究见惯,这和宋元以来禅净盛行,律学衰微,是离不开的。正因如此,中国佛教每况愈下。作为二十一年代的佛教往何处去,是严净毗尼,还是废戒废修?我认为教依人宏,法赖僧传。僧人之所以称为僧宝,以其能精严戒律,否则形同俗人品质低下,怎能受到人们的尊敬呢?我写本文的目的。向佛教界大声疾呼,为了维护僧宝荣誉,我们的一言一行要为僧宝的“宝”字增添光彩,不负如来使命,为如来教法永住人间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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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戒腊:谓佛制比丘每年夏季四月十五至七月十五日安居。安居后自姿为一夏腊。

  难遮:十三难、十六轻遮。

  十三难:谓不能受戒的人。

  十六轻遮:谓前三定不能受戒,后十三有定不定。

  舍戒:有顿舍、渐舍二种。

  顿舍:谓舍弃一切所受的戒法,直到白衣。

  渐舍:谓舍弃比丘戒当沙弥等。

  灭摈:谓赶出僧团,为对治犯罪比丘的方法之一。

  二部律:又称二部戒本。即比丘戒本、比丘尼戒本。

  三结:谓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种结束言。

  五德:沙门应具的五种德行。如《福田经》云“一者、发心出家怀佩道故。二者、毁其形好,应法服故。三者、委弃生命,遵崇道故。四者、永割亲爱,无适莫故。五者、志求大乘为度人故。

  六念:一、念知日月,二、知食处,三、念我今年若干,某年日月时受戒,四、念衣钵有无,五、念同别食,六、难康赢。

  十数:1、一切众生皆依仰食,2、名色、3、痛痒想,4、四谛,5、五阴,6、六入,7、七觉意,8、八正道,9、九众生居,10、一切入。

  1、《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四

  2、《善见律》

  3、《四分律行事钞. 师资相摄篇》

  4、《四分律藏》

  5、《僧祇律》

  6、《四分律》

  7、《闽南佛学院》学报

  8、《羯磨浅释》

  9、《行事钞资持记》卷四十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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