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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湘清:因果报应录 第二篇 杀人恶报类 17 含辉和尚的前世冤孽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4日
来源:   作者:唐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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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湘清:因果报应录 第二篇 杀人恶报类 17 含辉和尚的前世冤孽

 

  浙江临海观音寺中,从前有一法号含辉的和尚,年四十多岁,平日很守戒律。有一天,到街上散步,经过一家卖熟狗肉的铺子,叫卖狗肉,这位平日戒律精严的和尚,竟也经不起阵阵狗肉香味的诱惑,颇觉垂涎欲滴,有一吃为快之感。他归寺以后,全身发热,身上生起十八个毒疽,每一个疽都像人头一样,痛不可忍。倘若他人看到他的疽,痛可稍止,如果遮蔽不给人看,更觉痛入骨髓,好像要他把疽警戒世人似的。遍请名医,均告束手,无法治疗。含辉和尚到这地步,自知是前世冤孽作祟,即忍痛跪在佛前,虔诵金刚经,以求忏悔。一天午睡醒来,恍惚中看到十八个没有头的军人,从颈颔腔内发声问:“你认识我们吗?”和尚答:“不认识。”那群无头颅的军人又说:“你前生曾做金朝带兵的统领,我们都是你部下的兵,你命令我们守山头的隘口,其中有二人不守军律,下山遇少妇一人独行,予以强暴轮奸,少妇归告其夫,其夫向你告状,你没有详细调查是谁做这犯法的事,竟把我们共同守山的二十个军人,全部以军法处以斩刑,他们二人强奸犯法,固然应该处死,可是只他二人的事,与我们十八人全无关系,但我们十八人也给你枉杀,这样的奇冤怎能不报!我们寻你已二百年,到今世才相遇,但你为僧守戒,有护法神卫护你,所以我们一直不敢对你侵犯,现在你看到狗肉就动念想吃,已经破戒,再也没有护法神保护你,我们就不怕你了。你现在诵经要求解冤,姑且饶你三年,以后再来向你索命。”从此含辉和尚的毒疽,果然停止发作,直到三年以后,毒疽又复发溃烂而死。(取材自报应记实)

  湘清按:这一故事,与水忏缘起中所载“悟达国师患人面疮”,颇相类,兹附录如下:“唐朝懿宗皇帝时,有一位高僧悟达国师,在他尚未显达之日,在京师邂逅一位病僧,那病僧身患恶疾,一般人都很厌恶他,独悟达国师对他礼遇有加,毫无厌色,因此病僧极为感激,分别的时候,对悟达国师说:‘你以后如有厄难,可到四川彭州九陇山找我,那山上有二棵松树为标志。’后来悟达在长安,德望一天一天的高起来,懿宗皇帝礼为国师,赐沉香座,在这样的环境中,悟达国师不免为名利所迷,忽然膝上生了一个人面疮,疮形与人面无异,眉目口齿毕备,且疮口与人口一样的需要饮食,国师患了这样的恶病痛若万状,群医束手。正在厄难中,想到以前病僧的话,就到四川九陇山去,到山时,已是傍晚时分,远望烟云间,有二棵松树,就向着这目标前进,果然看到以前那位病僧坐在松树旁,国师告以自己患疮的痛苦,病僧说:‘这疮没有关系,在山岩下有泉水,明天早晨用泉水洗涤,就可痊愈。’第二天早晨,一个童子引领国师到泉旁,正要掬水时,忽然疮口大呼说:‘慢洗慢洗,我还有宿因要对你说,师博极古今,曾读过西汉书所载袁盎杀晁错的史实吗?’国师答:‘曾读。’疮口说:‘国师的前世是袁盎,我的前世是晁错,我被腰斩东市的奇冤,累世求报,但公十世为高僧,戒律精严,因此我无法报仇,现在师受到皇帝的宠遇,名利心起,于德有亏,所以我能乘机来报。然而既蒙迦诺迦尊者洗我以三昧水,从此怨恨可解了。’悟达国师听到疮口这样说,颇觉心惊,就掬泉水洗涤,洗时痛彻骨髓,死而复苏,疮口才平复而愈。现在流传的水忏三卷,就是国师愈后所述的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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