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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走向解脱·在家篇 第二部分 别解脱戒 第四章 希望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31日
来源:   作者:益西彭措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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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走向解脱·在家篇 第二部分 别解脱戒 第四章 希望

 

  三乘佛法总括起来,也就是三乘戒律,一切修法无不包含在戒律之内。佛曾告诫弟子: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即是要求弟子着重于清净戒律。

  一、 应以正知正念谨慎护戒

  学佛的目的在于调伏自他的烦恼,当然前提是首先得调伏自己的烦恼,否则度化他人便只是一句漂亮的空话。调伏烦恼需通过修行,修行若不具备闻思的基础,便只会在自己的烦恼、情见上转绕,因此首先须通过闻思教法把自己种种短浅谬误的观念转换成佛陀所教给的深邃广大、正确无误的思想。同时无论在作闻思修等何种事业,都应明确掌握自己学法的目的,即为断除自他的烦恼,而不能夹杂有名利之心。《毗奈耶经》中说:

  芭蕉若结子,竹苇生其实,

  如骡怀妊时,斯皆还自害。

  利养及名闻,愚人所爱乐,

  能坏众善法,如剑斫人头。

  初学者不应离开善知识。当一个初学者对上师三宝刚生起信心时,烦恼还是比较炽盛,终日杂念纷飞,尤其是年轻人,没有经受过多少磨难,也未详细观察轮回的过患,对佛法的闻思修还未上路,调伏烦恼之能力非常弱,此时若在城市等复杂的环境中住下,虽发心度众生,但非常容易和恶知识及恶友相遇,由于自己的业力和违缘现前,就会被外境所转,此时怙主上师又不在身边,纵然自己不想破戒,还是会不由自主地破了戒,到那时后悔已晚。

  现在我们遇到了具德的金刚上师和戒律清净、团结和合的僧团,因此要好好珍惜这个机会,时时不忘失正知、正念。同时对自己心中的贪、嗔、痴、傲慢、嫉妒要作一个清晰的观察,这样就能真正找到自己与诸佛菩萨、金刚上师的差距,就会发自内心去虔诚祈祷,就不会追求于外在的做给他人看的形象佛法,而会真正在内心中下功夫,也知道不这么做就会上有负于上师三宝,下有负于六道众生。

  学了戒律后,如果常以戒律去衡量别人,如此正好说明自己尚未真正开始修行,尚未开始调伏自心,与学戒律的目的恰好背道而驰。这一点必须时刻警觉。

  我们不应去主动观察,寻找并发现他人的过失,但在确切知道他人的过失后,在不致产生烦恼的前提下,可以和颜悦色地进行规劝,如果他人不愿接受,除非我们有显现在慈悲与智慧双运摄持下的愤怒本尊的功德,否则我们不应继续强劝,而只能在心中默默祈祷上师三宝,愿他早日改过。做执事、法师的有责任进行观察,但也不能为烦恼心所驱使而去指责他人,在处理问题时应如理如法,不能以粗暴方式而草率行事。

  佛制定戒律的目的是让每位弟子规范自己的身口意三门,学了戒律后,每个人都应把眼光转向自己,审视自己,居士应问自己居士戒是否守持清净?在了知持戒功德后,为什么还不出家?对戒律学处是否清净,有哪些还没有做到?我们应以戒律来监督自己,而不能以之去衡量他人,观察他人的过失。尤其作为居士无权去评论出家僧人的过失,不说闻思修的功德,仅仅是出家僧人能发心出家,穿上僧衣这件事,就应受到居士们的恭敬。出家僧人受持一天的出家戒律比居士受持一百年居士戒律的功德还要殊胜,因此佛规定居士们应对出家僧人供养、承事,以积累福报。但反过来说,出家僧人也无权以傲慢心去指责、命令居士,因为出家僧众是一切四众弟子的主要的道友,而并非他们的导师,只有佛宝与自己的上师方能作为导师。

  皈依僧宝是把僧宝作为修道过程中的道友,大乘弟子因为发了殊胜菩提心,追求究竟的佛果,因此对道友的要求也比较高,需登地以上的菩萨,一个登地以上的菩萨即已是僧宝,小乘弟子因为追求罗汉果位,因此只要是具足清净戒体的四个或四个以上的比丘(尼)即可成为僧宝。此僧宝并不一定需具备禅定、证悟等的功德。小乘弟子在皈依僧宝后,以僧宝为道友,即可较顺利地证得罗汉果。

  密乘中也有破了小乘别解脱戒,或犯了五无间罪的人,进入密乘坛城后马上清净罪业,获得证悟的方便;净土宗也有犯五无间罪的人仍能往生的方便。应知这是就最恶劣的情况而言,而且他们已经比未破戒、未犯罪的人大大增加了证悟与往生的难度,因此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而去破戒。

  真正持戒、有闻思修行功德的人,临终时会很欣慰,自忖正念一世始终没有空耗,现在总算可以以此功德脱离轮回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去了。但现在的年轻人甚至连无常都意识不到,更不用说获得修行的功德,并且从小就从各种传媒中耳濡目染了许多复杂的、与佛法尤其与持戒相违的东西,就象白纸上已经被涂上了墨汁,因此年轻人更应该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应该痛下苦功,精进闻思,这样二、三年以后,就可以着手比较顺利、快捷地修行了。否则,放逸度日,岁月在不知不觉中流走,等意识到自己已经迈入老年时,蓦然惊醒,却发觉已老眼昏花,学法修行已力不从心了。

  如果大家不如理学法,每天仅仅积累很少的福德资粮,反而积累很多的业障,在临终与上师分别后,如堕悬崖一样直下地狱,这时即使呼天抢地也已回天乏术了,作为一个佛陀的弟子,作为一个法王如意宝等高僧大德的弟子,这样的结果是不是很让人害羞呢?!

  大乘法要求我们应发起菩提心,小乘法要求我们发起出离心,皈依三宝后至少应生起皈依心,如果自己求灌顶、修法,为三宝做些事,形象上虽然都是佛法的事业,但实质上只是为了自己求得工作顺利、家庭幸福、升官发财、少病少恼之类,就应检讨自己算不算得上一个合格的佛弟子?甚至应检讨自己对三宝到底有没有皈依的心?我们眼光应放远一点,心量放大一点,少考虑些个人现世的名闻利养,少发俗愿,这样才不愧做一个佛的弟子。

  年轻人对财物、名声等,尤其是对异性的贪欲较强,老年人对他人的嗔恚心较强,动辄沉下脸、发脾气,法王如意宝指出这些都是应该严加防范的。老年人就象西山的落日,再也没有很长时间留在这个世间上了,因此不应考虑太多的世间琐事,应一心修法,求生净土。如果想发菩提心去广弘佛法,那菩提心是建立在无常观的基础上的,应已看到你已因畏惧无常而精进修行。如果你还想回去给家里的子女做很多安排和打算,以及照顾,但是他们或许在这时正希望你能在外面居住,好让他们减少麻烦,也许对子女有很深的眷念,但几年之后你们终将诀别。在你去世后,他们最多还能想念你两、三年,在这段时间里还能拿出一些钱为你念些经咒,之后便仿佛你从未曾出现过一样,忙于他们自己的子女、工作上去了。因此如果真的想为自己的子女好,则应该让他们赶快学佛、出家,远离轮回、去追求解脱。另外,现在每天坚持念诵三万金刚萨埵心咒的老年人在今年极乐法会之前可以听闻《极乐捷径》的修法仪轨讲解,若现在不念,即使是99岁的老太太到时也无缘听讲,那时不必说“堪布慈悲,请方便开许”,若要慈悲即是现在要求你们精进祈祷、念诵、修行。

  小孩子们尚在学“a、o、e……”,“嘎、卡……”等呀呀学语的启蒙阶段,父母们应严加管教,如果放纵他们贪玩的天性,等他们长大时便一无所长,连生存都成了问题。

  我们从遥远的他乡来到这里,如果每天仍是想改善吃穿,睡得多一点,只是在高兴的时候去听听法、背背书,则每天连吃碗饭都是在吃老本,没有积累新的福报。在学院我们就象一个大旅店的旅客,终有一天要各奔东西,希望大家珍重。

  有皈依心、悲心想对上师报恩德的佛弟子,现在应该发心尽量地把自己所学的佛法传授给有缘的众生,弘法利生并非一开始时就要面对十方的众生传讲九乘的佛法,可以从一点一滴做起。现在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尽己所能,从弘扬最需要的戒律和共同四加行开始做起,就能使大众产生真正的皈依心、出离心等,释迦牟尼佛、莲花生大师都曾教诫道:闭关修行九年,不如转一次法轮的功德大。尤其出家僧人,身为僧团中的一员,更应荷负起这个重担,以断除烦恼、弘法利生为自己的终生使命。

  居士对出家僧人作供养时,应有清净的信心,供养之后,财物已属于出家僧人,同时供养的功德也已得到了,这时若以为供养了财物而自己的身份便非同一般,可凌驾于出家僧人或其余居士之上。如此原先的供养便已转成了毒药,反而成了增长自己烦恼,导向恶趣的因了,其实远不如不做这样的供养为好。

  因此趁现在还自在之时大家应精进求戒,多积累善业,多忏悔罪障。谨述偈曰:

  铭记教诲,以戒为师,

  恭敬学处,如护心目,

  正知正念,受持弘扬,

  兴盛佛法,佛子天职。

  附:戒律背诵资料

  一、别解脱戒犯戒之共通五缘:

  1. 已受戒,获得了戒体,并且未曾以覆藏心犯根本戒;

  2. 在同一戒品中;

  3. 在同一戒体的相续中;

  4. 非初学者(初学者指佛最初制定戒律时所针对的那个人);

  5. 非痴狂心乱。

  二、别解脱戒四他胜法之不共同犯缘

  ——摘录自智慧妙《戒律根本论善解日光教海疏》

  一、断人命(杀生)学处之犯缘:

  (一)基:

  1、人、人胎;2、他人相续命根。

  (二)发心:

  1、对所杀之人确认无误;2、生起故意并且不间断的杀害之心。

  (三)加行:

  1、自作使他;2、劝赞人死。

  (四)究竟:断人命。

  二、不与取(偷盗)学处之犯缘:

  (一)基:

  1、人;2、他人;3、他人有拥有权、并对拥有权有执之资财;4、价值过量。

  (二)发心:

  1、 想:于基无误想;

  2、 发心(六条件):

  (1、知是他人资财;2、知是他人未舍资财;3、为己不与取;4、为活命缘取;5、作永离主人心;6、不与取之心直到究竟不断。

  (三)加行:身口自作教他。

  (四)究竟:作资财究竟属己想。

  三、居士邪淫学处之犯缘:

  一、基分四:

  1、 非所应行(妻妾外);2、非支(产门外);3、非处(塔寺等);4、非时(斋期等)。

  二、发心分三:

  1、 想;2、烦恼(三毒随一);3、等起(乐欲行诸不净行)。

  三、加行(方便):

  1、远加行;2、次加行;3、近加行。

  四、究竟:以我所执著而与境合,过限、受乐。

  四、说上人法学处之犯缘:

  (一)基:

  1、所缘境:

  1)明五聚:⑴人;⑵口能言;⑶知所说义;⑷神智正常;⑸非黄门

  2)为凡夫身,非为化身。

  3)是他(她)人。

  1、 所说义:遣除五盖等世出世之功德。

  (二)发心:

  1、 想:于基想无误。

  2、 发心:以欺诳他人利益自己而说上人法的发心不断。。

  (三)加行:共有五条件:

  1、自己说;2、自己口说;3、与己相关语;4、无错说、5、言语明显。

  (四)究竟:他人已理解所说之义。

  根本罪,梵语称“波罗夷”,有如一个人的头被砍断了,再不能恢复,必定死亡,成为死尸,有覆藏心犯的根本罪,是最严重的罪,今生不能与僧众共住,后世堕入地狱。在《毗奈耶经》中称他胜罪,他胜的意思,即是应被断除的所破法(他),已超过(胜)了对治的法。堕焰热地狱九十二万一千六百万年。

  ( 为功德光最著名弟子,智慧妙等论师主要引用法友论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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