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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菩萨戒本”释义(续完)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子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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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菩萨戒本”释义(续完)
  子 明
  [旨意]:
  受戒已的佛弟子,仍是国民,有应享的权利,也有应尽的义务,遵守国制,即为义务之一,为不与众生相离,而利佛法宏扬,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
  得新食不先供三宝戒第二十三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菇、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实,先自受者,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 释:
  [新谷,果、蓏、菜、蓏]:
  “新谷”就是新出的稻谷,非仓存的陈年老谷,更非已霉烂,败坏的旧谷。
  “新果”是树上所结而有核的初成实的果子。
  “新蓏”(音果)是蔓藤所生的果实,有子而非核。如西瓜、香瓜等类。
  “新菜”是新出的季节性的蔬菜。
  “新蓏”是根部所结的果物,如番薯、马铃薯、萝卜等等。
  以上这些食物,都是指新出,以季节性初上市的为限。
  [不先奉献供养三实先自受者]:
  凡从事农作而已受戒的优婆塞、优婆夷,应将上列各种新出的食用蔬果,首先奉献、供养三宝,以示崇敬之意,不可以将自身先于三宝而食用。
  非从事农作而已受戒的优婆塞、优婆夷,自己虽不出产上列果物,但其新上市时,购买以后应先奉献,供养三宝,不得先自食用。
  虽非新出、新上市,但为新购买的上列各物,在可能范围之内,亦应先行奉献、供养三宝。如不能去寺院供养时,于自家佛堂亦得行供养。
  [旨意]:
  将新出的蔬果奉献,供养三实,以示对三宝的最高崇敬,是为种功德田,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
  僧不听说法辙自作戒第二十四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僧不听说法、赞叹,辄自作者,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 释:
  [僧若不听说法、赞叹]:
  “不听说法”就是受戒已的优婆塞、优婆夷,若不获得出家比丘、比丘尼的许可,即不可说法。所谓“说法”是集合家多人而讲经说法。盖讲经说法是出家二众中的经师、法师的任务,对所讲的经、法已有彻底的领悟,其所讲说与佛意完全相合,优婆塞、优婆夷对经、法若不彻悟,所说即不如法,惑乱众生。经僧制止而强自演说者,即为犯戒。
  “不听赞叹者”,“赞叹”本是助道因缘之一,以口或文字称赞出家比丘、丘此尼,以宣扬其德誉。佛住世时常有弟子对佛赞叹或佛对某一弟子赞叹;或弟子间相互赞叹。但佛及诸弟子已至心无所住的境界,虽赞叹亦不令动心。但若尚未至“心无所住”的比丘、比丘尼而予赞叹,很可能令其产生贡高我慢的心理,反障碍了其道行。所以,若比丘、比丘尼不许赞叹而强为赞叹,即为犯戒。
  [旨意]:
  不听优婆塞、优婆夷说法,是为防惑乱众生;不听赞叹,为防有培贡高我慢,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
  在五众前行戒第二十五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道路若在比丘、沙弥前行,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 释:
  [五家]:
  “五象”是指出家五家。他们是比丘——已受具足戒的男子。比丘尼——已受具足戒的女子。式义摩耶——即学法女即将受具足戒而学六法的女子。沙弥——出家已受十戒的男子。沙弥尼——出家已受十戒的女子,以上称为五家。
  [道路……前行]:
  受了戒的优婆塞、优婆夷,在道路与五家相行时,应居五象之后,不得超前而行,但道路之前有路障,得超前代五家排除,又若道路之前有凶险,亦得超前阻挡,以保护五家。又若奉五象之命承办其事,得为超前。
  [旨意]:
  跟随五众后行,是为礼貌。若超前行,是为不敬。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
  僧食不公分戒第二十六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僧中付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份与者,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 释:
  [僧中付食]:
  所谓“僧中”是指有众多位比丘、比丘尼聚食之处,若单独一位,则不称“僧中”。“付食”就是供养饮、食或分配饮、食与在坐的比丘、比丘尼。
  [若为偏师]:
  “师”是指自己的皈依师,得戒师、羯摩、教授、开堂、引礼等师,或自己向所钦敬之师。“偏师”就是偏于上述诸师,对其他诸师恭敬之心有所疏失,此种心态有违佛陀平等精神。
  [选择美好]:
  “选择”就是于付食之时,分别某种食物为精、为美;为大、为多,以之付与自己偏爱之诸师。此种分别心。不但是自己的障道因缘,若被付食之师因而起贡高、我慢、贪得之心,则为障他因缘,自、他均所不利。
  “美好”者,“美”是指色美、味美、质美而言。美色障于眼;美味障于舌;美质障于四大五阴,使人易生贪毒。“好”是指色好、味好、质好,与“美”同义。
  . —“食”为保此身命延续,以闻听佛法,修学佛道,非为贪图口福之好,亦非延年益寿,故佛认食为药,对食之精、矗、味、质,不著味想、美想。故付食时,不需“选择美好”。
  [过份与者]:
  “过分与”有二种意义,一是超过公平分配食物质量,使亲者较多,疏者较少。二是因师之体质、病苦、食量不需太多食物,而强分与过多食物,使其难以处理,若将之食尽,则有伤健康,若令残存,则有损功德,所以“过分与”对自、他均损而无利。
  付食之时,既无斗秤衡量,;吕难公平,但付食之人,以目测即可,或以被付食之师示意为度,不可勉强,最要的是:付食之时,不作人、我想;见疏想,则分别心不起,付食自然公平。而无“过分与”之虞。
  [旨意]:
  仗食诸师,若心生“偏”,则成自、他障道因缘,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
  养蚕戒第二十七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若养蚕者,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 释:
  [养蚕]:
  “蚕”是一种鳞翅类昆虫的幼虫,初出时,形小色黑,经过四次蜕皮,四次眠伏,印吐丝作茧,其茧可抽丝,故农家养蚕抽丝织锦以为衣肴。
  抽丝时,须将蚕茧以沸水烧煮,茧内蚕蛹全为杀死。无一能生者,受戒已的优婆塞、优婆夷,若养蚕作茧而抽其丝,即是杀生,犯杀生重戒。
  [旨意]:
  养蚕虽被一般人视为生产事业,但佛陀则认为杀生,有违慈悲教义,故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甚至与杀生戒者然)。
  行路见病舍去戒第二十八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行路之时,遇见病者,不往瞻视,为作方便,付嘱所在,而舍去者,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 释:
  [行路之时,遇见病者]:
  “行路”本是指以双足挨地而走。但现在交通工具发达,以双足挨地而走的机会和路途非常有限,而乘坐车、船、飞机的机会都很多。乘坐交通工具,应亦属“行路”的范围,若于车、船、飞机之内有病者,亦应是“遇见”的意思。
  [不往瞻视]:
  既于行路时,乘坐车、船、飞机时,“遇见病者”,应即前往瞻视,瞻视的方法很多,如照顾茶水,清理便物,服待汤药,帮助坐卧等均属“瞻视”,若不瞻视,则有失慈悲救度苦难众生之心愿。
  [为作方便]:
  “为作方便”意义很广,一是应病者的要求,代为转达其意愿和一切请求;。其次是自己视病者的病况、为作妥善的安排·:如查阅病者姓名、住址;亲人所在,通知前来料理。若病者不能言语,或无亲友,应代为护送医疗处所救冶,若病者身无分文,自身亦感财力不足,无法付清医疗费用时,应通知慈善救济机关或附近医疗机关前往料理。
  [付嘱所在]:
  “付嘱所在”是患病者的要求,代办嘱托之事。总以使病者得其身安、得其心安而后已。
  [而舍去者]:
  “舍去”有二义:一是既见有病者于途,无力自顾,急需他人帮助,竟视而不见,舍之而去。二是虽趋前瞻视,但见病者满身污秽或嫌处理困难,乃置之不顾,舍之而去。
  [旨意]:
  行路遇见病者二刚往瞻视、为作方便,付嘱所在,是佛弟子救苦救难应有的义行,若视而不见,置之不顾、舍之而去,毫无怜憨之心,有违慈悲教义,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种戒者然。
  结 文
  善男子……若优婆塞、优婆夷至心受持如是戒,是人名为优婆塞、优婆夷中分陀利华;优婆塞、优婆夷中微妙上香;优婆塞、优婆夷中清净连华;优塞塞、优婆夷中真实珍宝;优婆塞、优婆夷中丈夫之人。
  善男子!如佛所说,菩萨二种: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萨名为比丘;在家菩萨名为优婆塞,出家菩萨持出家戒,是为不难,在家菩萨持在家戒,是乃为难。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注 释:
  [分(邢)陀利华]:
  “合陀利华”是梵文Pundarika的音译,即俗称的白达华。此华分三时,各有其名字,尚未开放时名屈摩罗,盛开之时名邢陀利,即将谢落时名迦摩罗。花期很短,晨朝开华,向暮即行凋谢、生命时间甚短,但洁白无垢,无染。众生生命时间短促,有如邢陀利华,故宜至心持戒,使道心无垢、无染、洁净亦如邢陀利华。
  [微妙上香]:
  “微妙”就是理趣幽玄,回绝思议。“上香”就是最上等之香。佛在阿含经内说:“有风无风,香逼十方者,世间若有近事男、近事女,持佛净戒,行诸善法,;谓不杀、不盗、不侄、不妄及不饮酒。是近事男、近事女,如是我香,闻遍十方,而彼十方咸皆称赞。”又说:“以戒法为严肴具………成就戒德,为涂香者。”可知,所谓“微妙上香”持佛净戒,成就戒德的近事男、近事女(优婆塞、优婆夷),其德名就像涂上香一样,遍闻十方,无远弗届。
  [清净连华]:
  “清净”就是已离恶行的过失、烦恼的垢染,一如达华出污泥,而不被污泥所染一样。故至心持戒的人,腊绝诸恶,不善法,方能洁净如达华。
  [真实珍宝]:
  “珍宝”就是金、银、珠玉之类稀世之物,一般人珍惜以为宝。“真实珍宝”就是货真价实之宝,而不是假宝。至心持戒之人,戒德崇高,、至为稀有难得,故被视为“真实珍宝”。
  [丈夫之人]:
  “丈夫”就是身健的人,精进正道,修行持戒不退者,即为“丈夫”,佛在广义法门经内说:“无浊思惟,寂静身行,善解脱心、善解脱慧,独住清净:所作已办,如此则说名胜丈夫。”因此,“丈夫”之人,必须至心持戒,寂静身行,甚至无浊思惟,以求佛这。
  [出家菩萨]:
  “出家”就是出离在家的生活,修沙门净行。昆婆沙论说:“家者是烦恼因缘,夫出家者为灭垢累,故宜远离。”维摩诘经方便品也说:“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即是出家。”所以凡出家的人,是为灭除家的垢累而又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方能称之为出家。出家须受二种戒,即十戒和具足戒。这二种戒须终身至心受持不犯,即成为出家菩萨。
  [在家菩萨]:
  “在家”是与“出家”相对称,有父母、妻子、眷属的优婆塞、优婆夷。在家亦须受二种戒,即五戒和八戒,终身至心受持不犯,虽不存梵仪,而勤修佛道,即成为出家菩萨。
  [出家菩萨持出家戒,是为不难]:
  出家菩萨受十戒和具足二一百五十)戒,戒律绵密,无有遗漏,对身,口、意三业防杜至严,照讹,出家菩萨持出家戒甚难,但佛说“不难”,其理有四:
  一者:出家菩萨已无父母、妻子、眷属之垢累为障。
  二者:出家菩萨不需经营农、牧、工、商各业之利,不受物
  质与金钱不累障。
  三者:出家菩萨住于僧团,与净洁道友为伍,关系单纯,不
  受社会复杂人际关系之累障。
  四者:日以修道精进为务,不受生活奔波项恼障。出家菩萨
  障累少,故持出家戒,是为不难。
  (在家菩萨持在家戒,是乃为难一:
  在家菩萨只受五戒和八戒,戒律不多,对身、口、意三业防杜较宽,照说:在家菩萨持在家戒,应较容易,但佛说:“是乃为难”,其理亦有四:
  一者:在家菩萨有父母、妻子、眷属之累。
  二者:在家菩萨经营农、工、商等各业,为物质,金钱驱
  策。
  三者:在家菩萨身居社会,与各色人等为伍,人际关系复杂
  ,是非最多,对道业大受干扰。
  四者:在家菩萨因俗务缠盖,疏于修道。
  在家菩萨因障累太多,故持在家戒,是乃为难。
  [旨意]
  在家菩萨若能至心持戒不犯,则得无量戒果,但在家菩萨持戒,障累较之出家菩萨为多,故宜更为勇猛精进,严持戒律。
  摘自《内明》第1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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