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律宗>>正文内容

戒律对现代僧青年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妙海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戒律对现代僧青年的重要性
  作者:妙海
  绪 言
  从佛教诞生到现在已经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佛教能在这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经久不衰,能够令正法久住于世间的根本保证就是“戒律”。当佛陀在涅槃之前,阿难请教佛三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佛灭度之后以何为师?而佛陀遗教言:我灭度之后,所有佛弟子皆以“戒”为师。因此,在我们的比丘戒牒之首页就说:“佛陀住世,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防非止恶,戒为根本;转凡成圣,戒乃舟航。”又《华严经》亦云:“戒为无上菩提本,应当具足持净戒;若能坚持于净戒,是则如来所赞叹。”所以,“戒”是续佛慧命,绍隆佛种的根本。
  既然“戒律”是正法久住的根本保证,那做为一个佛弟子就应当必须受持戒律,尤其对于一个僧人来说更为重要。使青年僧人能够成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的弘法人材。受持戒律最重要的使学戒和认识戒律对一个僧人的重要性。明白了佛陀制戒的目的和作用,才能如法如律的持戒清净。如果不明白学戒、持戒的意义所在,那只能是一种形式上的持戒,视条文为戒律。这样就成了舍本逐末,也违背了佛陀制戒的本意。对于僧青年来说戒律更为重要,戒律能够使一个僧青年茁壮成长,成为法门龙象的根本保证。因此,为了使佛教能够在二十一世纪更加兴隆,是我们僧青年不可推谢的责任。我们若要挑起二十一世纪的这项弘法重任,就必须从根本上着手——“戒律”
  一、制戒的缘起
  俗话说:“钢刀虽利,不斩无罪之人”。戒律也是如同国家法律一样,不是无缘无故的制定的,每一条戒律的制定都是有一定的原因和理由。也不是凭空想像一次制定出几百条戒律的,而是逐渐的在实际生话日积月累总结而成。本来佛教最初的几年是没有戒律的,因为佛初成道时众生善根深厚,一旦闻到佛法就能证到初果成为圣者,已断无明惑而能分辨是非对错,自己能够约束自己,是不需要戒律来约束的。所以经云:“初果耕地,虫离四寸。”如同守法的公民是不用法律约束的,但是社会之大也有不守法的人,就不得不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公民的利益。佛教有戒律也是如此,由于僧团的壮大和比丘僧众的自我约束力不够,为了使能够维护僧团的清净庄严和比丘僧的戒体不失,佛才根据比丘们所犯的错误而一条一条的制成戒条,使比丘不能再有毁犯。这样就逐渐形成了佛教的戒律。
  佛最初制定的第一条戒律是“淫戒”。据《僧祗律》记载:“世尊于毗舍离城,成佛五年,冬分第五半月十二日,中食后东向坐一人半影,为长者耶舍迦兰陀子制。”因为耶舍迦兰陀子出家之后回家看望父母时,其母为了能传宗接代,便强迫迦兰陀子与原妻同居而失了戒体,佛知道后就制定了淫戒。其它戒律也是一样,由某一个比丘所犯佛才制定。从此之后佛教就开始有了戒律,并且由于僧团的扩大,僧侣善根越来越浅,犯戒的比丘也越来越多,佛教的戒律也就越制越多。比丘犯那一条佛就制那一条戒,就这样为了使僧团清净庄严,比丘戒体不失,佛制定了比丘戒,使所有的比丘皆不得毁犯。由此可知,佛教有戒律并不是本来就有,而是由于比丘犯戒才为犯戒比丘而特别制定,为了防止其他比丘犯同样的错误,便成了僧团比丘共同的戒律。
  菩萨戒不同与比丘戒,菩萨戒是诸佛之共法,三世诸佛皆以菩萨戒而成佛。菩萨戒不是某一尊佛所制,而是诸佛共同所制,本来就是如此。而比丘戒则是根据事实的需要而特意制定的,并不是佛预先就制定好的。因为如果是不犯便制戒,那就不是出于僧团的需要。而是出于佛陀的强制性而制,这样就失去了戒律的本意。根据大乘律典记载,舍利弗先请佛制戒,佛陀则说无犯不需制戒。如《五分律》卷一中说:“舍利弗,我此众中,未有未曾有法;我此众中,最小者得须陀洹。诸佛如来,不以未有漏法而为弟子结戒。”这说明戒律对于一个比丘来说是非常的重要。同时也是以比丘的实际需要出发,综合大家的共同缺点而制成。皆是有效并且非常切合实际的,对僧团的庄严和戒体的清净具有重要保证作用。
  因此,佛陀最初的制戒并不是盲目的制戒而是有对治性所制。凡是佛所制的所有戒律对每一个比丘来说都是有切身的利益。虽然每一条戒律的制定和出现,其制戒的缘起、所犯的比丘、犯戒的经过和意义各不相同,但所制成的戒律却都是经过僧团大众的共同羯磨由佛陀亲自制定,然后由僧团统一实行并且共同监督。犯戒者必须在布萨时白众忏悔,才能获得戒体的清净与大众共居。所以戒律的制定,不仅是对佛弟子的一种约束,而实际上也是一种解脱之道,同时也是僧团的防腐剂。若无戒律作为比丘生活轨范的准则,那僧团将失去一定统摄和教化的纲领。概括而言,制戒的缘起是由比丘所犯之后而由佛陀亲自制成戒律,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僧团的清净庄严和比丘僧众的戒体不失。
  二、戒律的意义及其根本精神
  佛教的戒律如同国家的法律一样,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公民利益的根本保证。戒律若就佛教的僧团而言,使佛教能够存在于世间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且使佛教日益兴隆的根本所在。只有戒律的存在才能使正法久住于世间,能够令佛法不灭常住于世。戒律能够使佛弟子严禁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自我约束和严格要求自己。使一些比较放逸和散漫的比丘精进起来;使一些比较贪欲和不守佛法的比丘能够收敛起来;使一些不知上进只想混日子的比丘感到压力而精进修道;使一些混进佛教的恶性比丘强制改过自新,从此归向佛法正道。因此,戒律能够使佛子渐渐走向圣道,断除恶习气而修证佛果。
  比丘为三宝之一的僧宝,是正法住世的象征。佛入灭之后令一切佛弟子皆以“戒”为师,有戒律存在即是有佛法住世。如《四分律戒本》所说:“稽首礼诸佛,及法比丘僧,今演毗尼法,令正法久住。”这就说明了戒律对佛教的重要性。综观古往今来,无数次佛教的法难和灭佛事件无不是以出家僧众持戒不严、僧团不和而造成。虽然也有外在的原因,但僧团自己的内部问题是主要原因,所以才会有被外侵的可能。如果出家僧众自己持戒精严,如法如律的修学佛法,外人就是想找借口也是很难。就此一例可见戒律对于僧团的重要性非同一般,学戒和持戒是每一位佛弟子修道的第一步。因此,《十诵律》云:“是故佛制比丘,五夏以前,专精戒律;五夏以后,若达持犯,能辨比丘事,方听习教参禅。”这是说明戒律乃佛法之基础,修学佛法必先学戒。所以《四分戒本》中也说:“世间王为最,众流海为最;众星月为最,众圣佛为最;一切众经中,戒经为最上。”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戒律”为佛法之首,也可见戒律对于佛法的重要之处。
  “戒律”被列为经、律、论三藏之一,对于整个佛法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佛所说的法称为“经”,佛说经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在轮回之中不知出离的众生,脱离苦海得到解脱。众生被无明所障不知佛法之深意,故菩萨造论来释佛经。而众生虽知佛意,却因无始以来的贪、嗔、痴等烦恼所覆不能依法修学,故佛又制戒来约束自己,断除恶习烦恼证入圣道。因此,戒律的根本精神在于能够帮助众生得到解脱,以持戒清净而心清净,心净者则国土净,若能如此者,即便得到解脱。这说明若要得解脱成佛必须先要持戒清净,若持戒不清净者人身难得,何谈成佛得解脱。如《四分戒本》所言:“比如人毁足,不堪有所涉,毁戒亦如是,不得生天人。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者,常当护戒足,勿令有毁损。”
  如果人人持戒,佛教必然兴隆昌盛。但是,在这末法时代提倡戒律的尊严实为困难,社会的繁杂和人们经济意识的严重,对戒律的观念已经成为一种形式。出家受戒好象只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仪式而已,是取得一个比丘身份的证明书。至于受戒的意义和作用就不言而知了,认为也没有必要知道和学习。戒律是佛在世时所制,佛已入灭两千多年,其所制戒律也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不过是出家成为僧人的一种形式而已。由于这种错误的认识和不正确的见解导致了佛教的衰败和灭亡。如果我们看看过去的历史就可以知道,历史上每一次的法难和灭佛事件无不是由于僧团戒律松散,争名夺利和贪图享受而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使得僧团不和、佛门不净,给人们以不良影响,同时也失去了佛教的崇高精神。
  如果要想佛教兴隆昌盛,戒律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条件。只有出家僧人持戒清净,才能赢得世俗之人的尊敬和赞赏;只有重视戒律才能保持僧团的清净和庄严;只有大力弘扬戒律才能使佛法昌盛,正法久住于世间;只有认真学习和领会了佛陀制戒的意义和精神,才能够很好的持戒和精进修道。因此,作为一个佛弟子来说,爱护戒律应当如同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因为戒律是佛法的根本。所以《四分戒本》中说:“戒如海无涯,如宝求无厌;欲护圣法财,众集听我说。”
  三、戒律对僧青年的意义和作用
  所谓“戒”者,是止恶义,即有防非止恶和止恶行善之义。“律”者,法则、轨则之义,即令一切法有法可依,依法轨而行不至混乱。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即是此意,人生来由于恶劣环境的影响总有很多不良习气,要出家修道就必须先要断除这些不良习气。因此,出家者必须首先要受戒忏悔过去的罪业,使得身、口、意三业清净方能得戒。出家比丘一旦受戒得了戒体,就会得到诸佛龙天的护持,当比丘每破一条戒就会少一位护法神。只要此比丘对于二百五十条戒中仍有一条戒不舍,此护法就会永远护持左右,邪魔不得近身。由此可见,戒律对于出家僧众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和关键。
  做为一位僧青年,由于出家资历较浅对于佛法的认识也不够全面,再者由于年龄较轻难勉总会心浮好动,对外面世界的诱惑难以抵制,对于修道来说实为不利。因此,戒律对于僧青年来说特别的重要。学戒、持戒更为僧青年的首要任务,只有首先明白了持戒的意义,才会如法如律的持戒。据《阿含经》记载持戒有十大利益,经云:“结戒有十义,遍通各各戒。一摄取于僧,二令僧欢喜,三令僧安乐,四未信者信,五信已增长,六难调者调,七惭愧者安,八断现有漏,九断当有漏,十正法久住。”由此十义可知戒律对于弘扬正法、续佛慧命具有重要作用,能够调解僧团的矛盾令大众喜悦修道,增长信心、调伏恶性比丘、断除现在未来一切有漏烦恼等等。僧团大众的这一切大小事宜、争论事件、违犯戒规等等皆需要以戒律来判定和解决。佛在世时这一切由佛亲口教诫,佛灭度之后,遗教弟子以“戒”为师,一切争论是非皆由僧团大众裁决,以戒规处理和解决。因此,作为僧青年要承担如来家业弘法利生之重任,学习戒律和受持戒律是理所当然的首要大事。
  我们出家为了住持正法,求解脱断除烦恼不再流转生死轮回。但众生只因无明所惑不能断除烦恼,贪、嗔、痴三毒是轮回生死的根本,即以戒、定、慧三学可以对治三毒。此三学以“戒”为第一,因戒能摄持身心清净不象外驰,息灭三毒之烦恼,断除妄想之分别摄心于一处。身心清净即入禅定,禅定之中不思恶不思善,对于一切善恶之法不起分别,观其自性本来空寂,只因众生虚妄分别而起三毒烦恼。这种平等大慧即是般若智慧,由此智慧而悟入佛境,成就菩提道果。因此《梵网经》云:“众生受佛戒,即入诸佛位,位同大觉已,真是诸佛子。”这说明“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同时也是诸佛体会了宇宙真理的妙行。由于持戒而能悟入真理得到解脱,而解脱后的持戒能摄化众生。因为戒行是真理本身的具体表现,所以持戒是最真实究竟的修道方法。古人云:“身教重于言教”也就是这个道理。僧青年要担当佛教未来之弘法重任,必须要自己身体力行、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皆要符合戒律的规定,不能有丝毫的毁犯。要想教导于人必先自己得到教导,这是前人从历史经验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
  戒乃解脱之舟,启航可越苦海,到达涅槃彼岸。因为戒体是通达解脱之航船,若能依戒体舟航严持戒行,一切众生即可度越生死海到达涅槃岸。做为一个僧青年,更应当以戒律做为修道之法宝,检验自己行为之准则,护持正法之武器。如《大智度论》卷十三所云:“大恶病中,戒为良药;大恐怖中,戒为守护;死暗冥中,戒为明灯;于恶道中,戒为桥梁;死海水中,戒为大船。”由此可见,无论是修道还是弘法利生,“戒律”永远是首要任务,做为跨世纪的僧青年不得不由此而入手,承担起二十一世纪的弘法重任。
  四、僧青年应怎样认识戒律
  凡出家僧尼若对于根本之道,戒律一项未能学习受持,那终究也不能成为一个完整圆满的僧格。既不能担负弘扬佛法之大任,也不能成为教化众生之人天师表。此生出家既不能断烦恼了生死,也不能续佛慧命、绍隆佛种,只是往费身心,空留一世有何意义。因此,既已出家为佛门释子,就应尽心学戒、结夏安居,精研戒律继承如来家业。可戒律日益衰退,学律弘律的人也越来越少,就是有人严持戒律奉行教法,那也是退隐山林于世隔绝,岂能承当弘法之大任。所以,做为僧青年要担当弘法之大任,正确认识戒律和认真学习戒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只有能够正确的认识到戒律的重要性,才能常此以恒的严持戒律永不退堕。
  虽然佛已入灭两千多年了,可戒律对我们僧团及每一个僧人来说还仍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一个僧青年来说更加尤为重要。佛陀制戒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只有代代相传从来没有人改动过一字一句,对于不足之处只能以寺庙规约、丛林制度、寺院管理办法等方式来补充。这并不表示戒律已经失去了作用,而说明了戒律的神圣和庄严。只要我们认真领会和明白戒律的真实含意和精神所在,我们就会自然而然感到戒律仍然是佛法昌盛的指路明灯。“戒”是属于色法中的“无表色”,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活动,使人们对不该做的事自我警觉而不去做。不需要他人强迫而是自我约束,发自内心的一种心理反应,这就是戒律的功用。
  今就以比丘戒和沙弥戒列举几条作以说明:“四根本戒”就再不用说是所有戒律的根本,每一个佛弟子都应尽行受持不得有犯,对每一个比丘都有切身利益至关重要。就是一些细小的戒律也无不摄藏者佛法的精深噢妙。如《沙弥十戒》中的最后两条“不非食时”和“不持金银”,在今天的社会时代看来已经失去了其应有作用。可是为什么我们受戒时还是一条一条的要受而不删除?这难当仅仅是为了遵循佛旨吗?不!决对不是!虽然从表面上看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可其真实的意义和本有的精神仍然在起主导作用。比如“不非食时”,有人会说吃饭与修道并不矛盾,何以佛也要制戒,并且持此戒的人也没有多少。如果当我们明白了佛制此戒的目的和用意,也就明白了持此戒的重要和可贵。所谓“不非食时”者,是说佛主张日中一食,过午不应再食。制定过午不食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便于修道,根据《毗罗三昧经》中说:“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如来欲令断六趣因,令入道中故制令同三世诸佛食。”此说明佛为众生断恶道趣向佛道故制定“日中一食”。并且“过午不食”有五种功德:一者少淫、二者少眠、三者一心、四者无下风、五者得安乐。由此五义可知“不非食时”对于修道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所谓“不持金银”者,是说比丘不能亲手接受信众供养的钱财,必须有一个净人专管此事。虽然今天的僧众皆是自已接受钱财,可制此戒的目的不在于如何接受财物,而在于调伏比丘的身心。佛为了断除比丘的“贪心”而制此戒,这是警惕人们不要把精力用于如何赚钱,而应用于精进修道了生死断烦恼。此“戒”对于今天的僧众尤其是僧青年来说更为重要。佛法的昌盛不在于寺庙的辉煌、亿万富翁的高僧,而在于持戒精严、僧团清净庄严。难道不是吗?
  若再就《四分比丘戒》来说更为重要,是衡量一个出家人是否符合比丘资格的标准。比丘戒共有二百五十条,分为八类形式,按照罪行通常分为五篇、七聚,也就是说共有五等罪行的七项罪名。即:犯四波罗夷法者,是犯波罗夷罪,意思是断头罪,是不可忏悔的罪行;犯十三僧残法者,是犯僧残罪,意思是僧团净法中的残伤者,是可以忏悔的罪行;犯二不定法者,是犯偷兰遮罪,意思是大障道法,主要是由波罗夷和僧残罪未遂罪中产生的罪行;犯三十舍堕和九十单堕者,是犯波逸提罪,意思是堕地狱罪,是由于违犯了僧团的规定,取了不应取的东西,忘了应带上不该不带的东西而得的罪行;犯四悔过法者,是犯提舍尼罪,意思是向彼悔,比丘犯了此四条戒后,只须立即面对一人宣说即可悔过;犯百众学和七灭诤法者,是犯突吉罗罪,意思是恶作、恶说所犯的罪行。此五篇、七聚说明了比丘所犯的罪行的轻重和如何忏悔的方法。
  在比丘二百五十条戒律之中,四波罗夷罪是不可悔罪,七灭诤法不是戒而是一种调解和解决僧团纷诤的方法,犯其余诸戒皆是可以忏悔的罪,但有轻重不同。四波罗夷、十三僧残、二不定法是属于重戒,其余为轻戒。此重戒之中除四波罗夷罪不可悔外,其余二种罪为可忏悔罪。此二种罪虽然可忏悔,但需大众羯磨时当众忏悔,并且要见好象方可除罪,不见好象者罪不可灭。其余诸戒虽为轻戒,但若有所犯必须至诚忏悔方可灭罪。此轻戒虽然可以忏悔,但对于一个比丘来说仍然非常重要不犯为好。今举“波逸提”罪中的“著坏色衣”和“乞食”两条来说吧,如《四分律》云:“若比丘得新衣,应三种坏色,一一色中随意坏,若青、若黑、若木兰,若不坏色著新衣波逸提。”这是佛制比丘必须要著坏色衣,不得用正色做衣。其目的是为了断除比丘的爱美、傲慢、贪心等,佛最初穿的是粪扫衣,一者表示舍弃荣华富贵而修道,二者表示勒俭节约为众生种福田。比丘的袈裟就是取自其意。在今天的社会看来毫无意义,若明白了其中的含义便会感到对于一个修道的比丘来说,调伏身心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又云“若比丘施一食处,无病比丘应一食,若过受者波逸提。”这是说明比丘乞食的戒,在今天的社会除了上座部佛教外,大乘佛教已经不主张乞食之法。但佛制比丘乞食却有深刻意义,是比丘不能有分别心、贪心等,并且乞食也有降伏比丘傲慢心和种福田的意思。对于今天的人们大吃大喝的铺张浪费来说是最好的对治法门。虽然今天的僧人不再乞食,可受的仍然是十方的供养,应当常思受之有愧,精进修道来报答于众生。这只是从比丘的衣、食而言,二百五十条戒也无非是说比丘的衣、食、住、行之日常行为而已。虽然只是小小戒可对于修道来说却是至关重要,做为僧青年更加不可对戒律有所疏忽。
  若就“七灭诤”法来说者,对于处理僧团事务更是一件宝贵的宝剑。虽然时过两千多年,可对于解决今天僧团的纠纷仍然非常恰当。古人云:“丛林以无事为兴盛,山门以清净为庄严。”处理一些唢碎的纠纷问题往往是最困难的,可佛教戒律的“七灭诤”法却是最好的办法。佛教僧团常常用此七种办法解决僧人的纠纷和处罚。如七灭诤法的最后两条:“应与多人觅罪当与多人觅罪”者,这是说当僧团中发生问题时,如果需要大众共同的意见时,就应当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处罚。而不能私自对某人作出处罚,以免出现私人恩怨而处理不公平。“应与如草覆地当与如草覆地”者,这是说僧团在处理某些事情时,如果形成两派不同的见解时,就应当如草覆地一样,不能互相争斗,由两派长老协商共同解决,不可因此而造成僧团的不和合,这是多么民主和公平的解决办法。其它也无不如此,佛教的戒律对于我们今天处理一些僧团事务做了很大帮助。做为僧青年要继承如来弘法任务,对于自己、他人或僧团的犯戒罪行必须要依据戒律为标准,才能公平合理的处理妥当。以戒律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以身作则大众尊敬。由此可知,戒律对于僧青年是多么的重要和必不可少。
  五、僧青年应当如何持戒
  俗话说:“受戒容易持戒难,受戒不持总是闲。”佛陀制戒的目的是要佛弟子依法去遵循和实践,而不是为了受戒成为一名比丘而已。今天的佛教之所以互相争斗,你说我的羞事我揭你的疮疤,唯恐说的不很揭得不深,最后使得僧团不合佛门不净,各自拉帮结派。使得僧人自己毁了自己的名誉,同时也破坏了信教弟子对佛教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损坏了三宝的尊严和僧团的六和精神。这些都是只受了戒而却不知受戒的意义所致,因此学戒和持戒是僧青年的当务之急,不可有一刻的缓慢。佛教的未来是否能够兴隆昌盛,就在于今天的僧青年对戒律的认识和持戒是否精严。
  说到持戒应有止持和作持两种形式,所谓“止持”者,“止”是制止义,即制止身、口、意三业不作诸恶业名为止。由此止恶而能护持受戒者不犯戒规,使得戒体清净,名为止持。如《行事钞》云:“言止持者,方便正念,护本所受,禁防身口,不造诸恶,目之曰止。止而无违,戒体光洁,顺本所受,称之曰持。持由止成,号止持戒。”即指比丘二百五十条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条戒等这些戒律条文,都属于止持戒的范围。如果要持好戒那就必须首先要学戒,熟习戒条戒文,明白持戒的意义和重要性,比丘受二百五十条戒不仅是取得一个比丘资格的标准,而且更加是护持比丘戒体清净的护法神。此二百五十条戒如果犯一条都会失去一个比丘的资格,如果持好每一条戒就会有无量功德。因此,受戒的目的是为了持戒,持戒本身就是一种功德,如《梵网经》中说持戒有五种利益:一者十方佛,愍念常守护;二者命终时,正见心欢喜;三者生生处,为诸菩萨友;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五者今后世,性戒福慧满。此是经中所说持戒清净者能获得此五种利益,成就菩提道果。
  所谓“作持”者,“作”是造作义,勤策身、口、意三业精进造诸善业,此名之为作。由此“作”任持戒体不失,名之为作持。如《戒疏》云:“恶既已离,事须修善,必以勤策三业,修习戒行,有善起护,名之为作。持由作成,故号作持。”此是指能够调解僧团矛盾纠纷的各种羯磨法,如二十犍度、说戒布萨、结夏安居、白四羯磨等仪规。又如今天的丛林制度、寺庙管理办法等等皆属于作持戒。作持是为了维护戒体的清净和犯戒后如何去忏悔的方法,可以说是僧团清净庄严的根本保证。虽然作持戒不在佛所亲自制定的戒律之内,可是对佛教僧团的和合,出家僧众的戒体清净都具有很大的保护作用。因此,作持戒也是佛教戒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受戒比丘不可不知这其中的重要性。
  由此可知,戒律是两种戒法的合称,持戒、持律二者兼容才是一个完整的持戒清净者,二者如鸟两翼缺一不可。止持侧重于比丘个人的利益,仅指戒本上的戒律条文;而作持则著重于大众僧团的利益,范指所有的戒律规定。因此,律是帮助戒的推行者和促成者,而且更是实行戒的监督者。圣严法师在《戒律学纲要》中说:“如果戒是比丘生活的防腐济,律又是戒的防腐济了。在个人生活中以戒为主,在僧团的生活中以律为主。个人要求解脱生死,必须持戒;佛教要求历久常新,必须持律。一个真正的比丘没有不持戒的;一个有希望的僧团没有不持律的。如果僧团不能持律,持戒的比丘也将得不到保障了。”这段话虽然浅显易懂,可却包含有深刻的哲理和绝对正确的真理。这种苦口婆心、纯洁朴实的语言使我们每一位僧青年的大海航灯,我们应将受戒、学戒、持戒合为一体,认真研究和学习体会。为了继承如来家业,上弘下化的重任,我们僧青年一代必须要首先做一个持戒清净的弘范人师。
  结 论
  俗话说:“若要佛法兴,除非僧赞僧。”如果反过来说即是:假使佛法败,莫非僧谤僧。这话听来有些不太顺耳,确是千真万确的名言。如今的佛教内部不仅不能互相帮助和谅解,而且互相毁谤和诬陷,使得佛教僧团不合,信众失去信心,给佛教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若要扭转目前佛教面临的严重局势,必须从佛教的根本上着手。佛教到今天这一步全是因为放松了戒律的观念所成,当在这经济的社会里金钱变为万能,在佛教一些所谓的高僧大德也看到了名利,而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僧人,认为金钱可以是佛教复兴和发展。只看到了寺庙的经济收入却忘记了僧人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青年僧人更不用说,认为有钱可以创造一切,持戒修行皆是无能之人所为,根本上就不知道出家是为了什么!这实为佛教之不幸也!
  在这世纪之交我们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二十一世纪将使一个高度文明和现代化的时代。佛教在二十一世纪要想大展宏图,这项任务就担负在我们青年一代僧人的肩上,佛教未来的命运也掌握在我们这一代僧青年的手中。佛教要在二十一世纪能够更加辉煌灿烂,固然经济上的建设是离不开,可更重要的是佛教自身的建设。只有佛教自身的强大和团结一致,才能给社会和信众一种可靠有前途的形象。佛教的自身建设主要是僧人的素质和僧团的庄严,要想提高僧人的素质首先要从戒律上开始,戒律是僧人和僧团清净庄严的根本保证。我们从历史中可得到见证,历史上哪一次法难和灭佛事件,不是因为僧团不和、僧人素质差,在社会和信教中失去了信心,才被外势力以可乘之机。如果我们佛教僧团的自身建设强大,六和精神永远发挥作用,佛教就不会被社会淘汰和遗弃。
  做为二十一世纪弘法的僧青年,应当能够认真正确对待佛教目前面临的困难和任务。要想取得辉煌的战果就必须首先从自我作起,严格要求使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佛教僧青年,把弘法当做是自己毕生的任务。这就要使我们每一位僧青年从根本上做起,持戒清净爱护僧团,认真学习戒律的精神和深刻含义。把戒律做为我们弘法的根本保证。只有佛教的戒律强盛起来,才能压制佛教的不良习气和佛教僧团中的败类;只有戒律的重视和弘扬,才能保证佛法的久住和昌隆。戒律对于一位僧青年来说,是非常的重要和关键。如《梵网经》中所说:“戒如大明灯,能消长夜暗;戒如真宝镜,照法尽无遗;戒如摩尼珠,雨物济贫穷;离世速成佛,惟此法为最。”由这首偈颂可说明戒律对于僧青年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佛法之兴隆、僧团之清净、丛林之庄严就在于此;未来佛法之成败与存亡也在于此!凡是有志者莫不为佛教之昌盛,佛法之振兴而贡献自己的力量。诚挚祝愿佛教在二十一世纪能够更加辉煌灿烂!
  1998年8月18日
  写于中国佛学院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

办公地址:北京昌平区望都新地南区18号楼三单元501室 办公电话:010-8175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