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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普陀山佛教协会认真贯彻新《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0日,浙江省普陀山佛教协会召开各寺院当家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法》设立的权利义务,积极落实《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   普陀山佛教协会现有寺院40多处,僧人和职工1500余人。普陀山佛协决定对全山僧人和职工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对招用的职工,根据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重新签定劳动合同,积极推进佛教

    【佚名】

    |贯彻|

    http://www.fjdh.cn/bnznews/2008/01/09370720235.html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举办宗教界人士法律培训班

      2008年9月26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民宗局在老天福禅寺、定海天主堂举办宗教界人士法律培训班,区佛教协会理事、区天主教爱国会、区基督教两会委员,各宗教活动场所正副负责人、佛教寺院管理小组成员,宗教界中青年后备人员及法律宣传员等共137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

    佚名

    |培训班|宗教界|

    http://www.fjdh.cn/bnznews/2008/10/15415531020.html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召开宗教界“双文明”表彰会议

    ,构建和睦宗教与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是各宗教团体要在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上下功夫,按照《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民宗局在万家万好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宗教界“双文明”表彰会议,全区各宗教团体、民族宗教扶贫济困协会负责人和宗教界“双文明”表彰对象欢聚一堂,喜迎中华民族传统佳节。椒江...

    佚名

    |表彰|

    http://www.fjdh.cn/bnznews/2008/02/08034020917.html
  • 浙江全省佛教协会会长(扩大)学习会在宁波召开

    发展观,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努力践行人间佛教,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全省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推动本会各项事业更加完善,为佛教和善、... 2009年3月2日,浙江省佛教协会在宁波市七塔禅寺隆重举行全省佛协会长(扩大)学习会,参加会议的有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共二十人及副会长、秘书长;大会由浙江省佛协会长戒忍法师主持,与会人员学习了...

    佚名

    |佛教协会会长|

    http://www.fjdh.cn/bnznews/2009/03/18315435950.html
  • 浙江金华义乌市举办佛教寺院文书档案管理培训班

      为加强佛教寺院管理,规范寺院文书档案管理,浙江省金华义乌市佛教寺院文书档案管理培训班在华丰宾馆举行。全市29处佛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理事、记录员及市佛协、市佛协弘法利生功德会正副会长、秘书长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民宗局局长陈炎、副局长崔蔚青等出席培训并作动员讲话。   陈炎指出,加强佛教寺院文书档案管理是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的要求,《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对宗教活动场所的...

    【佚名】

    |培训班|

    http://www.fjdh.cn/bnznews/2008/01/09274920211.html
  • 浙江省开化县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严守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规范管理好。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宪法、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自觉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自觉...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县委深入推进"平安开化"建设,争创浙江省最安全省际县的目标,结合省、市民宗部门提出的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要求,促进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建设,...

    佚名

    |活动|

    http://www.fjdh.cn/bnznews/2008/05/14275223665.html
  • 我国宗教组织的教职人员管理规范研究(一)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4]   规定了认定和备案。第16条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由有关宗教团体认定,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这与《宗教事务条例》一致。   (4)《青海省宗教...,报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3)《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了任职的教规限制。   第一,第17条规定:“经认定并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依照本教规定的职责...

    朱应平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6/05384785127.html
  • 多宝讲寺培养僧才的点滴经验

    因为培养合格的僧材主要是为国家和人类社会服务的,所以另一方面,对学僧进 行爱国主义、政治、法制教育。上级凡有文件 下达,皆组织听学。如“十五大”文件及今年的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省佛协第四届会议 ...注:本文发表于《台州佛教》1999年总128期上  佛教界当前突出的矛盾,正如赵朴老所说,是合格僧材的奇缺,在浙江省佛协第四届代表大会上,从各地佛教界提出和反映的情况来看,对人材的发展与培养已成本届...

    智敏法师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23562141963.html
  • 净寺管理之我见——创建和谐如法道场

    团结,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创造一个宽松、和谐、道风纯正的修学和生活环境,据此,特就寺院管理工作中的某些观念问题作以下几方面的普及和沟通。  一、 寺院的社会地位和基本职能  寺院是宗教活动场所。依照《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宗教活动场所,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登记,供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的寺观教堂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我国《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二条:“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

    释延光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22371766001.html
  •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分析

    程序作出规定,尤其是黑龙江、吉林、辽宁和浙江省宗教条例明确指出——新建或扩建宗教活动场所须县级以上宗教局——省级政府或宗教局批准的双重或三层审批程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1/10/...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报省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或备案,然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概括式规定:第14条第1款)《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11/12/1997)第18...

    曹志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6/08092284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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