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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的真相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31日
来源:请珍惜自己的生命——认清自杀的真相   作者:天华出版公司编辑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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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二 枉死后的苦痛
  三 找寻替身


  我们活在世间做人,大家都没有“死过”;活人讲死后的真相,真是隔靴搔养。何况要人信服你的话,那更不容易。

  现在我首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后的灵魂(神识),的确能记忆生前和临死时的一切经过。所以我把我所见所闻的“中外各地”发生过的事实,就所知写出来证明这个理论,而且这些事实,都是有根有据的。不过大家千万不可存有成见,认为看得见的东西就“存在”,看不见的东西就“不存在”。要知道——看得见的东西不一定“有”,看不见的东西,不一定“无”;譬如:“空气”、“电”、“原子”,肉眼那里看得见?可是大家为什么确信它“存在”呢?海市蜃楼看得见,何以又说它无呢?可知一种事物的“存在”与“不存在”,并非以“看见或看不见”为认定标准。更进一步说,平时“信以为有”的事物,往往是不存在的;平常认为它不存在的,也往往是“存在”的。像原子、电子、质子。科学家信以为有,而认为物质基本要素。然而东西方各国,有许多哲学家、科学家,却不认为世界有所谓“实质的存在”,并且认为原子、电子都是“妄说”。至于像平常斥为迷信的“鬼”、“灵魂”、“神”、“菩萨”,以为绝无存在的可能。而近代欧美各国,经研究专家证明,都已肯定为“实有”。

  总之,宇宙间一切真相难明,知识无穷。所以万事万物,都不可凭想像判断,也不可妄加肯定。说“有”说“无”,信“有”信“无”,全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与真理的标准,全不相干。因此,人们对事物价值的判断,应该虚心,不要执己见为真理。——这一节讲灵魂为存在,以下再说“枉死后的苦相。”

  一 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要明白死后真相,首先要肯定“灵魂”为存在的事物;如果否定了灵魂,那么死后一切都消失了,那有什么真相不真相可讨论呢?

  现在举八项世界各地的事实,来证明“灵魂”为一种“存在”事物。

  (一)近来西方各国,非常崇拜“心灵不灭”学说,确信有灵魂的存在,因此研究“灵魂”的学者、学会、心理学会如雨后春笋,遍于各地。这些学会的会员,还都是有地位的科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物理学家,像英国的洛奇爵士(Oliver lodge)、小说家柯南道尔,都是会员中的一分子。

  (二)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久为东西学界推崇。而“灵学”一科,竟然也罗列其中,并确认“灵魂学”亦是一种“科学”。更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现在英法各国大学,多设有“灵魂学”一门学科,供学生选修;将来“灵魂学学士”,亦将在社会占有一席地位了。

  (三)拍摄“鬼”的照片、录下“灵魂”的声音,将来都是可能的事。也时有所闻我们中国各地民间拍到鬼神的照片。但录下“鬼”的声音的,尚未发现。(天华编案:科学家已能用寇里恩式摄影法摄下人体及生物的灵电磁光。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印行之“禅定天眼通之实体。)

  现在举西方国家一项例证:英国海军少校朴顿,到美国菲特斐奥游历,到了那里,就住在他朋友渥利福斯书房中。入夜以后,他就榻而卧。将到半夜,忽然听到房中有歌声响起,歌词清新入耳,词云:“马鞭草与朱色之丹兮,打破我迷恋中的快乐……”。细听声音低细如秋虫哀鸣。他便起来寻找,但是什么都没看到,等他回床,歌声又起了。他就惊讶地问道:“是谁呀?”接下来就听到一缕低微的女子声音答道:“我是莎娜呀!我唱歌与你何干啊!”说完,歌声又起了。这位海军少校无可奈何,只得睡了。第二天,他把这件事告诉他的朋友渥利福斯。渥利福斯在晚间也到这间书房来睡觉,当他深夜刚入睡之时,听到歌声宛转低吟,徐徐地破空而唱。从歌词内容,记得这首歌,确是莎娜生前爱唱的一首歌。原来莎娜,是渥利福斯芳年早逝的妹妹。后来透过美国灵学会派人到这里,把鬼的歌声加以录音,灌成了唱片,至今仍然保存在“美国灵学研究总会”档案中。据说“灵魂的声音”,比“人声”频率低沉约百分之五十二。

  (四)各国灵魂学会、收到关于灵魂讯息,而证实有价值的报告,盈筐累箧。

  (五)近年来欧美各国设立的“灵学会”中,往往有“出现鬼影、听到鬼声、笔自动写字、家俱自动搬动、钢琴无人自奏、乐器无人自鸣”的惊人现象。可是没有见过这类事实的人,都不相信。

  下面有个例子,以供作证。

  《死的研究》一书载有伽灵顿所记“灵感会”一事,离奇动听,摘录如下:

  “由‘撒比阿’(灵媒)所主持的‘灵感会’,每一次开始时,灵媒面前的桌子,在灯光灿烂之中、众人严密监视之下,忽然腾起,浮在空中,离地有二尺之高。停在空中约二三十秒,不坠。像这样反覆数百次。有一次内室的小桌子,忽然腾空向外飞,落于外面灵媒面前施法的桌子上。

  “每次灵媒主持的灵感会上,一定有一两种乐器,无人自鸣,有一次一只小鼓突然自己敲了起来,又飞到灵媒的头上,然后飞到内室落下。

  “至于鬼魂的身体及面部也出现过一两次。有一次灵媒右边的监视人,觉得肩膀有人碰一下,回头一看,分明有一个人影子,在逐渐淡化,逐渐淡薄如轻烟,然后移入内室而没。

  “有一次,灵媒撒比阿的手足被人用绳绑住。不久,忽然出现一只白手,又将绳解开。于是灵媒再请人把他的手足牢牢缚定,那只白手又出现,绳又解掉,并且把绳子扔在一个旁观人的身边。另一次会中,一个绅士从衣袋中取出一个烟盒,当众放在桌子上。忽然烟盒自动开启,香烟自动飞到那位绅士的口中。

  “我到‘灵感会’不下四十次,对会中所显一切现象,绝少疑惑。更由于它们一再表现,断定绝无魔术行为。”

  又,《平等阁笔记》一书记载——

  “从前伍廷芳博士,游美的时候,参观灵学会十多处,所见令人闻所未闻,有听到鬼灵声音的、有与鬼灵说话的、有与鬼灵握手的,有一次见到鬼灵现形与人跳舞的。据说,伍廷芳曾赠一位鬼魂一束鲜花,那位鬼魂马上捧着鲜花隐去。”

  (六)西方国家有一种人,有特殊的目力,名叫“千里眼”,也叫“透视眼”。当某人临死之时,心身所起种种痛苦,以及蜕为灵魂的经过情形,都能清清楚楚地辨别。

  有一篇有关“千里眼”的文章,记载有一个叫阿摩尼亚的男子,便具“眼通”的能力。

  “……他的母亲死期已近,好在我的身心已能进入透视状态,见到这位妇人体内器官已无力接受精神的支配(灵魂与肉体渐次分离时)。在分离时,恰如至亲好友一般,难舍难分,在将分未分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阻力,临危者似感十分痛苦。

  “没有好久,她的头部,似为一种美丽柔和,而有光泽的光晕所包围。大小脑皆逐渐扩大,特殊的交流电气作用,也中止了。

  “灵与肉分离的时间愈近,头部的光晕与热度逐渐增加,肢体末端都逐渐发冷而呈现黑色。在环绕头部四周柔软的灵气中,另外呈现一个头部轮廓,这个头形逐渐地清楚,最后发出一种强烈的光辉,几乎阻断了我的透视。这个灵魂的头,却从肉体的头颅上映射而出。当映射而出的时候,四周有芬芳的大气,氵晃漾波动。接着这灵魂的头颅,模型已具,大气也就随之消失。

  “灵魂的头已经形成。于是,肩部、胸部,到全部身体,逐一形成。生时的肉体所有的缺陷,不完美处,也一并消失,而趋于完美。

  “新完成的灵体,矗立在肉体的头上。此时‘灵肉’两者的关系,愈形隔离。此时,忽然发现活动而又疾速的一束电光。其中一部分归于肉体,又分散到全体,以防止身体骤然崩溃。

  “这一离开身体而形成的灵体,开始呼吸周围大气中灵的部分。最初呼吸似有困难,但渐渐习惯,转现愉悦之色。细观灵体状态,与肉体全然一致。外形,五脏六腑,乃至毛发手足,与生时无二,真是不可思议。

  “灵体的精神状态与情绪,虽然没有及时观察,只见它态度安详,并不以家属的悲哀而悲哀。因为它深知它的家人不知它的灵魂依然存在的缘故。

  “灵魂的变化经过,须费二个半小时,在它呼吸四周的新空气,已经习惯以后,便从肉体的头部移动。以它很自由的意志,移步向外。从室内到室外,继而飘浮到空中。我看见了不禁惊喜交集。接着见到两个灵体从灵界出现,与那位死去的妇人相见。并且一同走向地球的上空,冉冉上升。一转瞬间,距离渐渐拉远,逐渐消失。”

  狄维在他的名著《死与来生》一书中,也有千里眼所见“生命濒死”的记载。因为大致相同,不再引述。总之,“千里眼”在西方时有所见,并非凤毛麟角,绝无仅有。记得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外籍教授魏狄克也曾告诉我们见过千里眼的情形。千里眼并且能知过去未来,毫厘不爽。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七)自古以来,大宗教家,以及大哲学家,无不坚信灵魂的存在。例如犹太族的摩西、耶稣;阿拉伯的穆罕默德;印度的圣者释迦,都亲证灵魂不灭,死后有因果轮回。就是我国的孔子也说:“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鬼神之为德,其智矣乎?”可见孔子承认灵魂的存在。其他如希腊苏格拉底、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以及德国哲学家叔本华,都主张心灵不灭。

  (八)从来鬼神灵迹,载于“经籍、史书、传记、笔记、报章”,难于尽述。就是我的朋友中,亲见鬼灵的人,也不在少数。并非水光阳焰,似真似幻。

  据以上所说,“灵魂不灭”之论,证据充足,实在无可否认了。

  有人说:你所讲的,是“中阴”、是“识神”,就是“人死迳生鬼界”,也得说是一个鬼;灵魂一词,带着“我相主宰”,于佛理难通。我说:如果以这种道理问难,我只有认过而已。要知道我所要表明的,重于事而不重理。人,到了要自杀的时候,再去研究此中道理,已来不及了。 我们知道有随俗论事,以便让人知道“死后并不是一切都消灭,而是去受苦”。这才是紧要的。就理上说,“识神与灵魂”固有分别,如从事上说,则同时显示“死后生命不灭”之理,并无不同。所以滥用“灵魂”一词,方便而已。

  二、枉死后的苦痛

  一个人既然知道“灵魂不灭”,死后还有来生。以为现世的生命,为时短促,苦多乐少,有什么宝贵可言?不如自杀算了,也许可以解脱痛苦。但他却不知道人生一世,本来已很苦,如果自杀了,不但在苦上再加自杀的苦,而来生受报尤其是苦。而且所受的是“惨苦、极苦、长久苦、苦中苦”,真是有说不尽的苦。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大家千万不要轻生,以致后悔无穷。但是有人说:一生只归一生,自杀是今生的事,与来生何干?又怎么会受大苦呢?我说:要明白这个道理,只要把西方学界所发现的一件事,先来引述一下,理由就可举一反三了。

  外国人发现什么呢?——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后所见的物象(过了不久,印象就渐渐消失)。譬如某人被杀,那个凶手就是这个被杀者眼中所留最后的印象。西方人用兔子来实验。用棍子把兔子击毙,从兔子眼中,则可见到致兔子于死的凶器映现。看到这项试验的人都极为惊异,而不知其故。实则此种理由不难了解。实在是因为人或兔子,当他被杀时,就反应出极端的恐怖、绝大的痛苦。这种形势,强烈地映入心中。眼睛第一个反映出这种景象,仿佛照相机一样,就把他反照下来了。既然有这种发现,那么生前自杀,死后受苦的道理,就不难明白了。人们要知道,能分别苦乐境界的能力,全是心灵作用。心灵既受到绝大的恐怖和痛苦,这种印象是不会消失的(与“能力不灭论”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 相符)。就是人死了成了鬼魂,这种恐怖和痛苦,还会时时复现,相续至多生多世。因此死后的惨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详尽的。现在分四项说明:

  (一)灵魂昏迷

  根据西方“灵学研究会”报告,灵魂最初离开肉体的时候,因为受到“肉体死亡”的冲击,心智较生前减退,能力也较生前减弱,但是不久即可恢复。至于自杀的人情形就不大相同了。因为自杀的人死时受到剧烈痛苦的震荡,迷离昏昧,心灵能力部分丧失,经久犹难恢复;我们看到每一届“灵魂发表会”,死者之灵,凭藉灵媒与生人晤谈时,往往突现“颠倒迷失”的现象。这是由于死时的颠倒状况,突现于灵魂心中所致。据西方人说:这是常有的事。自然死亡的人尚且如此,自杀而死的,更可想而知了。

  (二)丑态常存

  “临终一念”,对死后有绝大的影响。所以“死时安详”,死后灵魂也安详平静;“临死悲哀”,死后依然悲哀。不但哀乐如此,就是临死时的形象——死后也会常常现相。有人看到“断头鬼、缢死鬼”,实际就是临死的真实状貌。丑态常存,这是家属对临终时的人要千万留意的问题。要让家人安详地逝世,不可让他哀伤、愁思、烦恼。

  下面有两个西方人的故事。

  在《死亡及其奥秘》一书中,记述罗依班律给佛拉曼宁的信中说:

  “一天夜间,我别了友人徐鹏,又到一家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迟。但觉得身体轻健,心中安详。当时夜已深沉,就上床入睡。谁知睡不了多久,突然被恶梦惊醒。忽见友人徐鹏满头鲜血的立在床前,并向我道别;惊吓之余,我立刻坐起。那血淋淋的徐鹏,依然历历在目。待到天明七时后出门,预备探听消息,恰好对方也有人来,报告徐鹏已死。因此,得悉就在与他分手那一夜,从楼上跳跃下,脑壳碎裂而死。”

  又弗兰马利文所著《不知之物》一书中记述,有一妇人曾见到她弟弟(在一次战役中重伤而死)的幽灵。

  书中说:

  “我夜间突然醒来,见我弟奥立白,兀然僵立于我的卧床之旁,他的膝部,被一种有光的雾气所包围。此时明月已沉,夜色如漆,雨声潇潇,倍觉凄凉,因之我从床上跃起,穿越我弟弟的灵体而过。到了门口,正要开门时,再一回头,见那白茫茫的灵体也逐渐移动,向我走来,他双目注视,表示亲切而又痛苦的样子。因此,看到他的右侧腮部被刀削掉,鲜血淋漓,面色如白腊而透明,其状极惨。”

  书中又提到后来那位妇人得知她的弟弟果然战死,受伤的地方,正与她夜间所见相同。

  (三)自杀时的痛苦,死后会常现

  (1)西方有《鬼语》一书,系美国一位法律学者荷滋死后,透过英国女作家拔柯的手写成。后由南京中央大学孟宪成教授译为中文,已故外交家伍廷芳作序。死者荷滋在书中说:“自杀的人,死后遭遇极惨。”

  又说:

  “世间有最可爱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例如自杀这件事,人们如果知道死后的剧苦,像那样酷烈。无论如何,也不会寻死了。”

  (2)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一书中有云:

  “如果在一间房中,曾经演过惨杀的悲剧,用精神感应法,可使此种经久幽秘的事,重演一遍。剧中所有角色,和当时出事时的情景,会映现分明,历历在目。”

  这是由精神感应的力量,激发鬼魂重现惨死景象。更因反射的力量,这种惨景,映现在人们眼中,因为鬼魂心里,惨案会再予浮现,如同磁石吸铁一般。

  (3)友人孙世英曾经告诉我一件事:

  “报载苏州思婆巷有一户人家,夫妇不和,丈夫凶狠,持刀将太太杀了。事隔数年,有一天深夜,巡逻警察正在巡查。突然间看见男女争吵,男的持刀将女的杀了。片刻不见了。后来查证于邻近一老人,据说数年前,确有此事,自后此种惨景,每年这一天就出现一次,那位老人已见过好几次。”

  友人虽说他已不能完全记忆——可是查考这件事,大致与上述所写一样,这都是因为鬼魂心中感到死时的惨痛,辐射再现。

  以上所举的例子,大多摘于西方书中。恐怕大家看多了生厌,现在再举几个中国的例子,也都有真凭实据。

  在没有写出以前,先谈谈“扶乩”这件事。不信扶乩的人,以为都是扶的人搞鬼,其实不然。扶乩之术,虽然是我国土产,而现在西方国家也很盛行。在日本称为“灵子术”,灵子,就是“巫”的意思。扶乩由日本传到荷兰,再由荷兰传到欧美各国。西方国家称“扶乩”的板为“维吉板”(Owig Board),现在各地“灵学会”中颇多使用。前美国总统威尔逊生前相信扶乩。有一次乩盘上写出无数希伯来古文。他平时并不认识这种文字:可见扶乩也有很多意义在其中,虽然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现在要说的,就是近代高僧——宁波观宗寺的谛闲法师所经历的事情。他是近代鼎鼎大名的天台宗师,当无虚妄。

  (4)显感利冥录(节文):

  “一九二六年夏天,旅居北京的佛教界居士们,恭请浙江观宗寺,谛闲老法师来京宣讲‘圆觉经’。当时住在西城小沙锅胡同的钱叔陵居士,喜欢扶乩。北京都城隍‘白知’,有一天前来降坛。乩文说:谛闲老法师可惜无暇来一谈,诸位能不能去礼请呢?大家问:下星期天可不可以?乩文说:可。后来谛老如约而至;白城隍再度降坛,文云:今日蒙大师惠然光临,感激无比。在乩文中,向谛老提出很多问题。其中一条说:世间庸人,做鬼最苦,终日昏昏沉沉,如有所失。而横死者,鬼魂更为惨苦,又难超生。不知何故?问过之后,周仓临坛,大家问他死时痛苦为什么到今天还会再现(周当时是坠城而死)?谛老为他说法开示完毕,周仓感谢而去。”

  周仓死了已一千多年,自杀的痛苦依然不灭;推究其原因,全在当时一念之误,企图自杀的朋友,该以此为鉴。更有一层,大家以为周仓已死千年,为什么至今仍会降坛,不免奇怪?这就可见灵魂不灭,确然无疑了。

  (5)上海法藏寺兴慈老法师亲口所说。

  “天台山方广寺(兴慈长老所主持的)有二位比丘,先后为同参道友,后一位因为失足,坠落石桥下面死亡。有一天,他的同参正在静坐,忽见到死去的道友出现在面前,恍惚间跟着他走出禅房,行到石桥边,那已死之僧突然间一跃而下。只见血肉狼藉。痛苦哀嚎一阵,惨不忍睹。一瞬间,又恢复原来面目说:‘我天天受这样的苦。’他的道友心中大恸,因此仓促出定……”

  (6)周敏群先生说:

  “北平有文效孙其人,有一天到崇效寺看牡丹,在很多的游人中,有一位眉目英锐、侠情流漾的青年,与众不同。便走过去揖问大名。这位青年说姓谭。名叫‘炎言’,籍贯湖南,曾在官场浮沉,暂住京师,不久回乡,此人神情高洁,谈吐豪迈,效孙因此对他极为倾倒,就与他做了朋友。以后就时时相聚,友情日增。但转瞬之间,寒冬已到。有一天,炎言挟一幅画,仓促来找效孙,并且惨然对效孙说:‘我将回湖南,从此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效孙便问道:“你为什么要急着回去呢?”炎言说:‘我有脖子痛的病,每到冬天必发。今天疼的更厉害,所以想回去治疗。’谈话的时候,就把画轴送给效孙,说:‘这是友人为我画的小像,持来相赠,聊供别后纪念。今日行装待发,无法久谈了。’话说完忽然不见。效孙非常惊愕,知是鬼魂异类。马上将画轴展开,果然是炎言的小像,并题有‘望海词’一阕。有‘曾经沧海,又来沙漠,四千里外关河,骨相空谭……’等句。到此效孙才憬然大悟,这位青年鬼魂,不是别人,就是光绪戊戌政变时,在北京慷慨赴义的六君子之首谭嗣同。因为谭的遗著《莽苍苍集》中,也刊有这首自题小影的词。大约因为被斩时的惨痛突发,所以急急离去……。”(录自《神鬼交通》)

  (7)杨仁山先生说:

  “先父做旌德地区教育首长时,有一学生,曾经遇到过吊死鬼,并且互相谈话,据那吊死鬼说:枉死鬼,无法超生,最为惨苦。且必须请高僧超度、诵经才能脱身。那位学生就答应他,为他作佛事,但是要他变现缢死的状态。鬼不愿应允,说变现缢死状态的时候,非常痛苦,非经三五天不能回复原状;后经那位学生再三请求才答应。但是他说:‘我变相的时候,不但人性全失,而且不能认识人。你在床上必须将帐门抓紧,以防备我扑过去,否则两相不利。’然后,那缢死鬼便变得极可怖的样子,满屋乱扑,一如傍徨无主。又连扑帐门三次,没有扑过去,才破空长鸣一声,奔出门去。”

  (8)松江佛教会会长耿君镳先生说:

  “本县人吴伯庚的儿子吴光田,在南京东南大学读书的时候,与几位同学参加革命,非常热心。但事机不密,被孙传芳的军队知道了,马上派兵到校,抄查证据,当时光田义愤填膺,因为言语间抵触了士兵,竟被他们用乱刀砍死。后来国民政府轸念忠勇,追奖议恤。虽然不算白死。可是他的鬼魂却受苦不了。死后三个月,灵魂不时回家,附在老人或幼儿身上,陈诉刀刺的苦痛,非语言可以形容。虽然死已很久,痛苦依旧。说时涕泪如雨。家人听了,十分哀伤,特地请高僧能禅法师说幽冥戒,为他超荐,后来他的灵魂才不再附人体出现。”

  【增补一】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说:乌鲁木齐(迪化),汉译是“好围场”;当我旅居该地的时候,有一个名叫“乌鲁木齐”的翻译官说:“新疆军队里,有一位火头军,名叫巴拉。从军打仗时,遇到敌人(贼寇),每次都全力奋战,后来有次被流矢射穿左腮帮,箭头从右耳后方出来,还咬牙奋战,砍杀一个贼兵,与贼一同倒地死亡后来我因事宿于当地军事首长私宅,梦到巴拉来拜谒,衣冠鲜明,不像低级士兵,而且梦中忘了他已死,问他现在何处?要到什么地方去?他说:‘因受差遣经过此地,偶然遇到主人,思念殷切,才来拜访。’又问他为什么得到(阴间)官职?他说:‘忠孝节义,也为天帝所尊重。凡是为国捐躯的人,虽然低到炊事兵,生前如果没有犯罪,幽冥也要留一个职位给他;原有过恶的人,也会消除他以前犯的罪,到人道转生,部下现在是博克达的山神手下部将,职位等于一个团长。’又问他要到什么地方去?他说‘去昌吉!’问他为什么事去?他说:‘奉命送重要文件,但不知内容是什么?’然后我忽然醒来,他的话仍然留在耳边。当时是在乾隆三十三年(公元一七六八)的六月到八月十六日,有‘昌吉叛变’事,巴拉的鬼魂不敢预先泄漏。”(见《阅微草堂笔记》)

  【增补二】

  乌鲁木齐的军政指挥官——巴颜弼说:“从前出征‘乌什’时,晚间做梦到一处地方。山边有六七个帐篷,但是看不到兵,虽有几十个人走来走去,也仿佛像文官。我到那边细看一下,遇到已逝世的护军统领(大约师长级)某人,我们互相握手慰藉辛劳。我问他逝世已久,现在有什么事到这里来呢?他说:‘我因为平生正直,所以得封阴官。现在我是跟随军队查记战死者的名单。’我见到他的桌上摆着很多册子,有黄、红、紫、黑多种,就问他这些册子是以“黄旗、红旗……”来分类的吗?他微笑说:“旗?那里有‘紫旗和黑旗’呢?这只是代替甲乙丙丁的次序罢了。”我再问他这些次序以什么为标准?他说“忠心为国,奋不顾身,名字登在黄册子上,遵守军令,宁死不屈,登在红册子上,随军征战,辗转阵亡,登记入紫色册子,大军溃败,无路逃生,尸无葬地,断肘缺足的,登入黑色册子。”我再问他:“一个命令下来,血肉横飞,又那能一一判定忠贞等级,而毫无一点差别呢?”他说:“这只有阴官能分辨得清楚。大凡人死魂魄还在,他的灵气还如生时,应该登入黄色册子的,他的灵气如同烈火一般炽盛,壮势逼人;应该登在红册子上的人,他的灵气好像一股烟气直向上升,风都吹不散;应该登在紫色册子上的,他的灵气仿佛云中泄出闪电,来往闪烁;在这三类中,最上一等要列入神明级;最下等也要列入善道;至于列入黑册子的,他的灵气畏畏缩缩,如同死灰枯木,在阳界的政府会褒扬他的忠义,也同例享有哀荣;而阴曹地府,却以平常的鬼魂对待,不再把他列入高级了。”

  巴提督侧耳恭听,肃然动容,正想问问自己的将来,忽然被炮声惊醒,后来常把这件事告诉他的部下说:“我领军作战每想到这些话,便觉得牺牲于战场,生命轻如鸿毛,毫无所惜。”(见《阅微草堂笔记》)

  【增补三】

  翰林院的译官伊实,随军出征伊犁(新疆)时,血战突围,身受七处重伤而死。过了两昼夜,又醒了过来,拼命跑了一昼夜,才追到自己的军队。当时我与博晰斋,同在翰林院任职,见他身有伤痕,详细地问他原委。他说;受伤时绝没有痛苦,但是起初如同昏睡,接着渐有知觉,而魂已离开身体。四面一看,都是一片风沙坑洞,不识东西,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已死。突然想到孩子还小,家又贫穷,心酸彻骨,便感觉身如一片树叶,随风飘飘荡荡。又忽然想到就这么死了实在不甘心,发誓要做厉鬼来杀贼,便感觉身体仿佛生铁浇铸一般,风吹不动。在徘徊四顾之时,正要直上山顶,看望敌兵在何处,忽然如大梦初醒,已僵卧在战场血泊中了。晰斋叹息地说:听到这段故事,使人觉得战死并不可怕。正因为如此,忠臣烈士,才容易做到,一般人为什么贪生怕死而不愿做一个烈士呢?(见《阅微草堂笔记》)

  (9)耿君镳先生又说:

  “本县有徐姓的女儿,因为得罪了继母,不堪威逼,就上吊自缢死了。后来,房东因为徐女住的房间常有怪事发生,恐怕对自己的住宅不利,就设法作法祛除。因为有人对他说,请道士来作法,可以将她的鬼魂幽囚起来,在十二年间不再胡闹。而徐姓人家,竟然听从这项计划,而后十二年中果然平安无事。可是期满之后,鬼魂依旧会出来附在她两个妹妹身上。叙述她死后之苦(时时觉得身体悬在空中,仿佛死前被吊的景况一样),逢人便哭,伤心欲绝。有一次,正当她的大妹分娩,产妇忽然变色,喃喃自说自话。说她是已死的姊姊,要求替她做几堂经忏,以便超度。但是她的妹夫却不信鬼,含糊不允,婴儿也始终生不下来。等到答允之后,才听婴儿哇哇落地的声音。后来佛事做完,一家才平安。由此可知礼佛的功德,实在不可思议。”

  (10)上海法藏寺能禅法师说:

  “人死了,灵魂已离肉体,我们看了好像两不相关;但是死者的‘识神’如同带着身体走路,与生前一样。凡是横死的人,他的鬼魂痛苦不安,东奔西窜,必须等着有人为他超荐,痛苦才停止。”

  【增补四】

  死后入地狱:

  “地狱”之说,自古已有。非但宗教家说有“地狱”存在。就像希腊大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也说,不洁的灵魂,因为灵气重浊,而堕地狱,意大利诗人但丁,也有“火石地狱”的描述。即使赫滋在《鬼语》一书中,也说他曾亲见过很多地狱的实景。在火石地狱之下,还有“个人地狱”,一经堕落,受苦无穷,因此可知“地狱”并非虚无飘渺之事。

  《醒世千家诗》上说:

  “江苏吴江有个姓蒋的人,与人赌气输了,服毒自杀。后来附在他妻子身上向人说:‘我不该死而死,遂被罚进枉死城(地狱的别名)火床铜柱,惨苦万分。因此才知生在人间一日,胜过死了千年。’劝大家宁可气死,不可自杀,以致后悔莫及。大哭而去……。”

  又,《果报类编下卷》“说铃”上说:

  “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了阎王,王说:抓错了人!你既然到这里,可捎一封信到阳间。于是,令一鬼兵引他游览一座城市,城门口匾上写着‘枉死’两个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着一尺多长的舌头,自称是吊死鬼。每天到这个时辰,必须再度经历上吊之苦。后又见到很多鬼魂,身体肿胀,衣服尽湿,自称是投水自尽的。又见到一些鬼魂,有的无头,有的断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称生前是自杀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们每一天定时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万分,那些鬼魂又异口同声说:‘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张大说:‘那些鬼魂到何时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说:‘不能了。大凡阎罗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阎王一番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因此阎王最恨这些人,判决他们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看完了这一幕,他回报阎王,阎王说:‘你回到人间,可以把这番话告诉世人。’然后阎王大声拍击桌子,张大才悠然醒来!”

  三 找寻替身

  据史籍记载,自杀以后,不但受苦无穷,而且一定受到冥界囚禁。例如《子不语》一书中说,有个姓朱的鬼魂说:“横死的人,冥界专门命令一位监狱管理人员,来管束自杀的鬼魂,又不得回到故乡。”又有一个缢死的妇人说:“缢死的人,被囚地狱,凄苦万分。”在《北东围笔录》中,也有记载“溺死鬼”自诉身世的话。他们说魂魄长年消散在寒水之中。诸如此类,记载极多。溺死鬼往往要找到“替身”,才可以自由投胎。缢死鬼也常有讨替身的事情发现。这种说法虽然有些荒诞,但却不可不信。因为目前“灵魂学还在幼稚时期,灵魂的真相,还没有绝对明朗化。”西方一般灵学家,也是如此说。我们要知道世间的事,常会出人意料之外。绝对地肯定有无,全是妄断。

  现在略举数则,以便证明!

  (一)薛福成(清末名士,曾国藩幕府)曾说:

  “我的外祖父顾氏,住在无锡内西溪上,是几百年的大族。雍正初年,有一个道士,经过他家门口,忽然停在那里瞪着眼看着门里面说:‘糟糕!吊死鬼走进这家了!’过了一会,又连说有七个吊死鬼来了。于是他走过来向看门人说道:‘这家宅院有七个吊死鬼入门,自今以后,当有七个人自缢。如果现在驱鬼,还来得及,(你们)为什么不请我作法来解除这一灾难呢?”看门人赶急走入内宅向主人报告。当时主人是顾持国先生,性情刚正严厉,认为道士胡闹,就把道士骂了一顿。道士笑着说:“当真是命中注定,无法挽回了!”说罢长叹一声而去!过了几年,顾持国的女儿将出嫁,与他的女婿家因花轿问题相持不下,女儿忽然气得上吊死了。后来,顾的重孙(即孙子的孙子),被他母亲责骂。竟然和他的媳妇在楼上一同上吊死了!顾的孙媳妇高氏,与顾的孙子相处不睦,也突然自缢,接下来她的丈夫也上吊了此残生,顾持国的曾孙,有一天,从书房回来,又在一棵桑树下吊死了。我的外祖母——陈氏夫人,嫁到顾家以后,有一天早晨起床,派吴姓女佣出去买花,等她把花拿回来,陈太夫人已在侧房上吊死了。死因不明不白。到此时,一家自缢人口刚好七个,真是奇谭!”录自《庸笔记》

  (二)狄平子(民初闻人)先生说:

  “光绪二十三年秋天,江苏高邮马棚湾下二十里路,有一个陆家庄,有个庄稼人好赌,每赌必输,因此,和他的太太经常吵架。有天晚上,钱已输光了,但是他还知道太太有两百个钱藏在枕头下面。本来不想拿走,免得太太唠叨,就叫他表弟去要,他表弟就听吩咐到他家里,隔着圆洞形窗户向里偷看,他的表嫂正在灯下纺纱,可是身后却站着一个高冠华丽的男人。他心里感觉很奇怪,以为他表嫂有了外遇。但经仔细一看,他表嫂又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他身后站着。

  “这个人手拿一根短杖,杖的一端稍微弯曲,略似西洋人的斯蒂克;那个人就用有弯曲的一端去钩他表嫂所纺织的纱,他一钩纱便乱了;每一钩乱,那妇人便再把它接起来,像这样连断连接有五次之多。妇人最后终于烦了,便停了纺机,长叹一声站起来,一面擦泪一边哭。接着就用带子挂在床梁上面,自己站在凳子上,把头伸进去把带子拉紧,这时那个衣冠鲜明的男子集中眼神凝视着妇人上吊,好像这是最紧要的关头。就在这间不容发的时候,那表弟不觉大叫一声,推门而入,表嫂吓倒在地,此时邻居都听到声音跑过来了。再看那戴高帽穿马褂的人,僵在那里,形同木鸡。这人戴的是有缨的高帽子,身穿长袍马褂,并且留着马蹄袖子,胸着一个方形的袋子,脸上有几根胡子,用力推他,仿佛一缕烟雾,无论用刀刺,用棍打,都不会动一下,大家此时才知道这人是鬼,直到半个月之后,还有一片黑影子依稀能看到。”见《平等阁笔记》

  (三)薛福成先生又说溺死鬼找替身一段故事:

  “(清代)两江总督衙门(曾国藩曾出任此职),在金陵(南京)城北,洪秀全军队占据金陵时,曾选为‘天王府’地址。内中有花园,园内有莲池。同治三年六月(公元一八六四),清军克服金陵,洪秀全的宫中,投水池自杀的有一百多人。过了八年之后(同治十年),又改建为总督公署。当时我(薛自称)在曾文正公的手下做秘书,而那公署幕僚所住的地方,与花园相距很近。我夜里看书,经常到深夜零时以后。往往听到窗外有必必剥剥的声音、用手推窗户的声音、敲门的声音、彻夜不停止。等到曾文正公卸任,李鸿章来此就职时,是同治十三年(公元一八七四年)秋天。幕僚中有人派他的佣人去外边茶炉子取水时,很久不回来。又派一个人去催,经过花园,听到轻微的呻吟声。这时,才看到先前去取水的仆人,倒在池边,两手撑着地,作强撑的模样。另外,有一团黑气环绕着他,几乎快被拖到水里去了。后来去的佣人看到这种景况就大声呼叫,大家听到声音都一齐奔过来。那团黑气忽然飞进了水池,水被分开,响起一阵破水声。那个仆人此时昏厥不省人事,用姜汤灌他,很久才醒过来。他说:走到花园,看到一个鬼从水池中冒出来拉他下水。他吓得倒在地上,虽然嘴不能讲话,但是心里明白,竭力抓住地,免得被拖下水。但是如再拖延几分钟,无人来救,就没命了。这个时间正是下午,不过两三点钟光景,天气阴雨,水鬼竟然走出水池拉人。自此凡是经过这池子的人,都有了戒心!

  “可是,不到二十天,李总督的侄儿,却忽然淹死在池中。他的年龄已四十多岁,先几天接得家信,获知儿子死了。因此,水鬼趁他忧愁的时候,来害了他!”《庸笔记》

  【增补】

  四川黄书云的《觉园笔记》记载说:“自流井(四川的食盐产地)的街道很窄。”有些人家常常在屋后临河的水面,搭起木板。建一层楼住在上面,把窗户打开就可以俯视河水了。每一家的房子都是这样,一眼看去没有两样。有一个做篾器的工人,夜里作工。听到两个鬼在水上讲话,有一个说:‘我明天就能得到替身,脱离水难了。’另一个鬼说:“真为你高兴!——那个人是谁呢?”

  这个鬼说:“午后有个挑煤的人,把煤卖完,在街上喝酒。喝醉了,会到河边来喝水。我就把他拉下水,他就可以代替我了。”篾工细听之后,第二天午后,打开窗户对着河,把手中的篾片支出窗外,坐着编东西。他时时低下头看,果然看到一个人踉踉跄跄来了,带着一股酒气;这人把担子放下来,蹲在河边,身体微微向前倾,几乎要掉到河里去了。他在河边捧着水拚命地喝,一面说:‘好喝!好喝!’然后,一面掬水,一面喝,喝罢,连口念‘阿弥陀佛’。结果也没出什么纰漏,竟然肩着担子走了。夜里,又听那个鬼对同伴说:‘你的替代人没有到吗?’那同伴说:‘来了,我趁他捧水时拉他,他几乎掉下来了。想不到水喝了不少,却直口念阿弥陀佛,我倒退三丈之外;我再到岸边,他又喝水,又口念佛号,我吓得直后退,眼冒金星不能动,而他老兄已经肩着担子走远了。’第二天吕仙岩佛教会的会员来店里休息,听到篾工讲这番话,回家之后,我把它照实记下来!”见《觉园笔记》

  总之,一个人自己作不得主,鬼就会找上门来,这是一定的道理;如果能洞澈世间真相,天下如意的事少,不如意的事多。那么遇到逆境自然就不会产生悲愤心理,不会自艾自怨。心里自然会安泰,邪鬼那里迷得住他;况且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从前蔡炳候先生,可作榜样,现在录他的事实如下:

  袁子才先生说:

  “杭州北关门外,有一栋房子,经常闹鬼,人不敢住,重门深锁。有一个姓蔡的读书人,要买这栋房子,别人都认为不吉利。蔡某人不听。等到买卖契约画了押,家人又不肯搬进去。蔡某自己跑去把门打开,点着烛一个人坐在这栋房子里。夜将过半,看到一个年轻女子轻飘地从户外走来,头上围着细绸巾,向蔡某行跪拜礼。一方面又拿一根绳子挂在屋梁上,把头伸进去,作上吊的样子。蔡某面无惧色。那女子再挂一条绳,向蔡招手,蔡把一只脚弯着伸进她作成的绳结里。那女子说:‘你弄错了!’蔡说:‘你错了才有今天,我没有错!’那女鬼大哭,一面仆在地上礼拜,然后隐去。自此这栋房子里闹鬼的事,便没有了。蔡某人不久又中了进士!”(见《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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