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唐君毅哲学读书组第七讲:心通九境哲学中的我法二空境(上)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来源:不详   作者:刘桂标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唐君毅哲学读书组第七讲:心通九境哲学中的我法二空境(上)


  刘桂标

  一 引论

  今次报告,内容是讲《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第二十二章“我法二空境”(上)全章(共三节)。本报告讨论唐先生心灵九境哲学中的第八境我法二空境的部分义理,主要包括佛教哲学中的破人我执、法我执及因缘等观念。

  在讲述唐先生对佛教上述观念的讨论之前,先交代唐先生对心灵第八境的说明。

  唐先生以为,心灵第八境亦是超主客观境,∵此境能反映出人的精神境界能超越客观的事物与主观的经验知识的限制,而达到主客圆融的境界。

  第八境与第七境(归向一神境)的主要区别:

  /归向一神境 依于心灵自下而上(由有主客观对立的经验层而上升为主客圆融的超越层)的提升,肯定一在主体之外的统合主客体的上帝的实体。

  \我法二空境 破除心灵对主客观世界的种执着,由此升进为一超越主客的涅槃世界。

  i.e.两者俱属超主客观的境界,但前者重在肯定主体以外的上帝,但后者则重在破除主体的执着而显示出涅槃世界。

  唐先生这里言两境之分别,亦即一般言基督教是他力宗教,而佛教是自力宗教的分别。

  /他力宗教 宗教的最高目的必须依赖主体以外的力量而达致。以基督教来说,即人有原罪,而后者单凭自己的努力不可以得到救赎,必须靠上帝恩典才可以使到救赎。

  \自力宗教 宗教的最高目的只须依赖主体自己的力量而达致。以佛教来说,即人有无明,但后者单凭自己的努力而可以得到解决,不须靠外在的力量,甚至不须靠佛,依唐先生的说话来说,是人是依佛之道而非依佛本身来得到解脱。(《生命存在》二十二上P.89)

  二 略释佛教的缘起性空义

  在《生命存在》二十二上里,唐先生详细讨论到佛教的中心义理──“缘起性空”的观念(依唐先生的用语,是“人我执”、“法我执”、“苦痛烦恼”及“因缘”等义)。∴在讲述其观点之前,先简单解释“缘起性空”一观念,使大家对唐先生的讨论更易于掌握。我的解释大抵依牟宗三先生的说法,而稍加发挥。

  “缘起性空”此观念是佛教各宗所共同承认的基本观念,它表示中印佛教各派的一个普遍的原则(佛教称“共法”)。

  此原则包含了两个同一命题/语句(identical proposition / statement):

  /缘起(又称“缘生”) 指一切事物都是由条件所组成的。

  /缘 因缘,即因果或条件

  ╲起 生起,产生

  ╲性空 指一切事物都是无独立实在性的。

  /性 自性,即独立实在性

  ╲空 副词,表示否定之义

  两个命题的意义其实是相通的,意思是说现实的人像宇宙其他一切事物那样,偶然的、变化不居的、被决定的、不能自我主宰的,整个世界如幻如化。于此,可说人生的本质是痛苦的。

  “缘起性空”的观念,亦可以通过原始佛教所说的“三法印”(三个体证佛法的道理)来说明:“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众生皆苦”i.e.所有现象都是变化无常的,所有事物都是没有自我主宰性的,一切生命都是痛苦的。

  佛教所说的人生的痛苦,可以通过人类日常生活中的生、老、病、死,以及种种不幸和苦难等现象来体会,e.g.非典型肺炎的侵袭;亦可通过人的欲望的不能绝对地被满足而说明,e.g.人对电脑的欲求。

  ∵佛教以为人生的本质是痛苦的,∴人生的目的在于使人的精神超越痛苦而得以安顿,这就是佛教常说的“觉悟”。→佛教各派的基本的共同精神可说是一种舍离/离苦的精神,是一种出世意识浓厚的思想。

  三 唐先生论有情生命的苦痛烦恼

  唐先生阐发佛教的性空义,特别着重从人的现实生命的偶然性方面说明。

  他以为,人之所以有苦痛烦恼,是由于人的生命生活要求其自身的相续存在。

  人的要求相续存在,都是求于未来的。然而,未来非现实上所已有,而只是可能的有,但此可能的有,在意义上等如可能的无。

  ∴由于人要求相续存在,但后者只有偶然性而没有必然性,故会感到烦恼与痛苦。

  唐先生这里的说法较抽象、理性,但其实亦可从较具体、感性的角度来了解。e.g.人遭遇自己的即将死亡,会有到极大的孤寂、空虚感,一切美好的人和事仿彿一下子消失,我们不能再加以把握。

  唐先生以为,这种以为人的存在只有偶然性的思想,与基督教的人是有限性的存有的思想表面相近而实际不同:/基督教 先肯定上帝为无限的存有,依此便有人是有限的说法;唐先生以为,这是一种未能正视现实有情生命的苦痛烦恼的思想;是对有情生命的苦痛烦恼失去同情共感后的一套麻木不仁,傲慢不敬的思想。\佛教 人直接通过现实生命的同情共感而把握苦痛烦恼,后者并非外在的加施于生命在在上的一性质。

  四 唐先生论有情生命的愿欲与佛陀的悲愿

  依唐先生,一一有情众生对未来之愿欲,亦可说其自觉或不觉的目的。这些目的因人而异,且可互相冲突;但无论如何,这些愿欲俱不能达致,故形成人的苦痛烦恼。

  唐先生以为,基督徒主要以基督教的目的论来解决人的苦痛烦恼,其主要义理为:宇宙有一共同的大目的,即人的目的是光荣上帝,故无论人如何有苦痛烦恼,若能信仰上帝,便能得到救赎。

  唐先生质疑基督教这种观点,以为是不能正视人的苦痛烦恼的态度,而且,亦有种种理论上的瑕纰,主要为:上帝创造宇宙万物若有特定的目的,则人的意志不可说是自由的;上帝若为其显自身的光荣而创造世界,而令有情生命有种种苦痛烦恼,则祂是自私的、不仁的。

  就解决人的苦痛烦恼而言,唐先生较认同佛教的观点,这是从佛陀的悲愿方面来立论的。简言之,佛陀要人一方面正视人自身的苦痛烦恼,并以佛教教义和修行方法来解脱,另一方面,亦要发大悲愿,普渡众生。

  与基督教不同,佛教的解脱并非靠外力,即上帝的救赎,而是靠佛陀所体验和设教的道,这种解脱之道虽宣之于佛陀之口,但却是有情众生所能体验和奉行,∴是一种不待他人的自救之道。(这种观点,若依佛教的用语来说,是依法不依人。)

  五 唐先生论去我法之执

  佛教以为,人之所以有苦痛烦恼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执着,后者再分两种:我执(亦称人我执)和法执(亦称法我执)。我执即执着经验意义的主体,以为有常、我、乐等自性;法执即执着经验意义的客体,亦以为有自性。

  佛教之破我法二执,与基督教之超越经验意义的主体与客体的目的相同,但其方法却不同。

  在基督教,人是通过肯定一超越经验意义的主、客体的上帝而破除执持经验意义的主、客体的成见。依唐先生,这种方法并非破我法二执的最佳方法。主要原因是:1. 上帝的肯认对破执来说是不必要的,∵肯认上帝虽可令人通过比较知经验意义的主、客体的不足与限制,这虽有其好处,然而,却是不必要的,因为如能直接从生活中体验,亦可把握我法执着的封限。另外,当人一旦能破除我法之执时,上帝的信仰亦变得无意义。

  2. 人之肯认上帝有时可造成一更大的我执,∵有时经验的自我迷执虽破,但人可以执持上帝为一更大的经验自我(大我)以代替自己(小我),故祈求此大我,应许自己的欲望希求等→将经验自我加以膨胀,形成更大的妄执。i.e.一些庸俗的基督徒,他们相信上帝是因为想得到永生等奖赏,并满足自己的欲求。

  唐先生发挥佛教的教义,指出我们可通过因缘(即上述的缘起)的观念而直接讲破执之道:若能把握事物皆依因待缘而起,则知道一切事物并无常、我、乐等自性,则可以去除对事物的执着。e.g.了解到人的地位、财产、知识等表面上为我所拥有的事物的条件着不存在,则这些事物亦不必属于我,由此可消除对这些事物的执着。

标签:五明研究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