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与意义
苦难与意义
□ 高师宁
众所周知,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紧靠毒品产地,云南省吸毒人数很多,20世纪90年代吸毒人数高达5.7万人,到了2000年底,全省还有4.8万人吸毒。吸毒成为许多地方的灾难,给民众的身心、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从20世纪90年代到2006年,尽管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戒毒成效并不明显,成功戒毒没有复发的人数只占戒毒人数的2%。
“福音戒毒”理念由此产生。云南不少基督教会都挂上了“福音戒毒所”的牌子,致力于帮助吸毒者戒毒,而且成效显著。以云南陶城的福音戒毒为例,无复吸率达到80%。教会的戒毒经验得到了政府的认可,二者开始了一种积极的互动。
苦难是宗教的源头
苦难,包括痛苦和灾难。对于苦难的体验,有个体的,也有民族的、国家的乃至人类整体的。痛苦与人的一生相伴,而灾难则经常突然袭击,不期而至,将人抛至痛苦的深渊。痛苦的无法摆脱性与灾难的不可预测性,构成了人类苦难的绝对性。换言之,苦难是人类生存的一个组成部分。
面对苦难,人类一直在问“为什么”,这种追问,将苦难与宗教连接在了一起。“有苦难的地方就有宗教”,列宁认为,这句话虽是一个反动分子说的,但是完全正确。这句话表达了一个看法,即,苦难是宗教的源头。
那么,是否有事实支持这个看法呢?我们将以身边的事实为例。香港作者邓肇明所著的《承受与持守》一书对中国内地若干农村基督教信仰者的记录表明,许多农村基督徒的信仰历程,几乎都是从苦难开始的。这些苦难包括极度贫困以及因此而造成的种种不治之症,当然还有各种天灾人祸。
笔者2003年在北京的基督教调研数据表明,受访者中因为自身的各种不幸、挫折等苦难而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人占24.8%;2008年,长沙的这一调研数据为28.6%;2009年,贵阳的这一调研数据为40%。
汶川地震后的调查表明,地震后,四川各地基督教会的人数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从几十至几百人不等。例如四川省绵竹教会,震前有受洗信徒483人,2010年地震后的两年时间内有292人受洗;地震前平时聚会人数是100人左右, 地震后平均一年的聚会人数为700到800人。在彭州市,地震后当地百姓对基督教的看法大大改观,通济、万年、敖平、楠木等灾区聚会点的人数倍增。安县教会在地震前只有30多人参加聚会,现在每周参加聚会的人都保持在100余人(引自高彦婷硕士论文《中国教会参与汶川地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研究》)。
宗教在知识和技术所不能达到的领域,给人类面临的超出了日常经验范畴的问题提供了意义
苦难是宗教的源头包括几层含义。首先是人之生命的无常性。人生无常,或者说人生没有确定性是人类生活与生命的特点,由此造成了人的另一个基本特征,即人会忧惧。人有无数的忧惧,因为伴随人一生的,有无数的不幸、痛苦与灾难,而最大的不幸即是人会死亡。人害怕死亡,使这种害怕加重的是,人并不知道死亡何时来临。其次,是人类在认识与能力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有限性。最后,是宗教能够从本体论上为苦难提供意义。
所谓“意义”,指的是“依据某种更为宏大的参照系对一些境遇与事件所作的解释或理解”。意义问题的提出涉及的是人类生活的事实,即人生有各种痛苦甚至死亡,而当人面对痛苦和死亡时,不但需要感情上的调适,也需要认识上的认同。一言以蔽之,人需要得到关于各种不幸问题的答案。因此,“意义问题属于个人生活的基本信仰,涉及对生存的意义(幸福与受苦、善与恶、为什么我在、死亡的释义、与他人生存的关系等)的认识”。由于人类理性具有的有限性和非自足性,以及人类生存中充满的矛盾、歧义,也由于人类对自身和世界的认识与体验具有的相对性、有限性、无常性和依赖性,因此,人类对于意义的追求几乎可以说是一种本能,尽管并非每一个人,也并非人在每时每刻都会意识到这一点。
人需要意义。按照哲学家的总结:人的忧惧归根到底只是一怕,即怕“虚无”,也就是怕“无意义”。尽管人害怕“无意义”,但意义并不是事物、事件或境遇本身具有的东西。意义是人的认识和理解赋予事物、事件或境遇的,也就是说,意义也是人的意识和理解力的产物。凡是人的产物,都具有非固有性或非稳定性,因为意识与理解力是因人而异的。然而,由宗教给出的说法却不相同,宗教可以将一切苦难包括死亡说成是有意义的、必需的、命定的。于是,一切无秩序、一切恶、一切不幸及痛苦和最终的死亡都可以得到解释。正如尼采所言:谁要是知道为什么活着,谁就能承受任何一种活法。宗教提供的意义,无疑满足了人类对于意义的本能追求。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关注苦难、死亡等永恒的主题,都力图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也都对苦难与死亡提供了种种论证,这些论证就构成了一种基本的意义系统。当这些意义系统得到人们的认可时,一方面它们构成了人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人又用这种世界观和人生观去塑造着周围的世界。
因此可以说,就人类整体而言,寻求意义是人性中的一个基本取向。事实上,所谓意义问题涉及的是一个解释性的问题,即根据什么来对个人或团体,甚或民族或国家的处境以及经历进行解释。就此而言,对于意义的解释并非一定是宗教的。但宗教是个人、社会群体与不可知的种种奥秘之间的重要纽带,而且,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是综合性的意义体系,提供了一种世界观和人生观。因此,尽管人们可以在无宗教的情况下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但是,如果有一套关于人生的终极意义与目标的宗教信仰被认为是正确的,那么,人们就会追随这套信仰,因为他们害怕丧失生活的真正意义。
从宗教的历史来看,因为无知、贫穷、疾病、种种不幸以及不了解死亡等而选择信仰宗教的人确实不少,然而也有很多的人是在种种灾难发生之后,寻求生存的意义、生命的价值时选择了宗教信仰。这不仅是因为宗教所提供的解释和意义体系,能够驱除自然界的恐怖,能够缓和人与残酷命运尤其是死亡所显示出的严酷的关系,能够补偿生活所强加的苦难和匮缺,更是因为宗教能够使人超越自我,满足人的这些终极追求。
然而,任何一个社会,无论如何地神圣化、秩序化,任何个体,无论社会化得如何成功,对人而言,苦难总是伴随一生的。尤其是在巨大灾难发生之后,人总是会面对人生还有何意义的问题,在这种时刻,人对意义的需要会更加强烈,而宗教提供的意义,正好满足了受苦难的人们的愿望。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面对现实生活中的苦难,一般而言,有信仰的人显得更加平静与从容。
然而,人的一切苦难和死亡有了意义还是不够的,宗教还把对这一切的补偿寄托在从此世角度理解的将来。正如美国社会学大家贝格尔所指出的:它把将来变成另一个世界,从来世的角度弥补种种不幸的现象。也正如当今走红的美国社会学大师斯达克所说的:补偿就是相信在遥远的将来或其他不可能立即被证实的场合得到回报。
美国社会学家奥戴说,宗教就是“人们适应吉凶祸福的最基本‘机制’”。奥戴认为,宗教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对人们在自然环境中所获得的日常经验的超越”,而人类生存与生活的几大基本特征——偶然性、无常性、有限性、匮乏性所引起的问题都是超出了日常经验范畴的问题,因此,只有在日常经验之外才能找到答案。宗教所涉及的就是那些超出日常生活范围之外的东西,即便是在科学昌明的现代社会,知识、科技仍然不可能阻止人们遭受各种灾难。因此可以说,宗教只是在知识和技术不能够提供人类所需要的适应性或调整机制的领域才具有意义,而这种意义是与人类生活的基本特征密切相关的。
苦难是宗教的源头的第四层含义指的是,宗教组织是缓解苦难的具体行动者之一。
汶川大地震后,宗教组织或团体从捐款到救难赈灾再到参与灾后重建的行动,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在灾难面前,除了依靠政府和企业之外,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还需要有像宗教组织或团体这样的“第三部门”,即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它们的参与行动是非常重要、有益和有效的,而且是完全必要、无法替代和不可或缺的,这是中国成为现代化社会的重大标志和必然趋势。它们的作用不仅是为政府分忧解难、拾遗补阙,也不仅是和企业及其他各类团体的分工合作,而更应该是与其他类似的团体一样,成为我们“社会自治”的实际手段。
另一方面,宗教组织或团体参与各种社会服务,自然也形成了国人对宗教的重新认识。这无疑能够改善宗教在我国社会的生态环境,为宗教的发展带来了某种契机,使其能够在我国社会公共空间发挥自身的力量。
结语:有苦难的地方就有宗教,只要苦难存在,宗教就不可能消亡,苦难越大,宗教信仰的需求就越大。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应该以平常之心来看待宗教,以关爱之心来支持宗教组织有助于社会的公益活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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