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内容1601篇,用时12毫秒. ·把佛教导航设为主页
  • 教相与事相

      教相与事相   从内容上,唐密可分为两门:“教相”与“事相”。   何谓教相?《大日经疏》第七云:“阿字门等者,乃真言之教相也”。  何谓事相?《大日经疏》第八云:“秘密宗中,托事相之因缘,喻秘密之深旨”。  通俗说,教相者,乃教理方面的研求,即理论;事相者,乃实践修行的法则,即实践。换言之:教相者,乃事相上原理的说明。事相者,乃教相中原理的实践。故教相与事相之二门,实乃原理与实践二门之取摄...

    熙明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15454657628.html
  • 如本法师答:释‘‘理虽顿悟.事须渐修’,其意义何在?

      如本法师答:佛教(梵语Buddha-sasana)贵在解行并重,理通事修,理即是道理,孕育著人生宇宙广说层面,学道著应该契悟,不能丝毫含糊,一一洞彻事理真理,使内心无惑,这是由理而顿悟,顿悟并非证悟,顿悟到证悟尚有一段距离,必须实践事相以透理,事相的圆满即是道理的圆满;若仅是道理的内心通达,而不透过事相的修证,则永无证成菩提可言,顶多成为理悟或顿悟的一环,尚未成熟理事不二法门故,因此说,理虽

    如本法师

    佛学问答

    http://www.fjdh.cn/fjask/2007/07/10295512058.html
  • 净空老法师法语:心戒

      密宗持的是“心戒”,所有宗派里面,以密宗的戒律最严格,杀、盗、淫、妄样样好像是在作,但是心地清净无染,所以成就最殊胜。这是佛法中的“博士班”,必须经过这一段修学才能够成佛。   事相上不做,心里不一定清净;事相上样样都做,但是心地没有染污,事事无碍,这是真正的清净。

    净空老法师

    |戒律|心戒|

    http://www.fjdh.cn/article/2009/03/22240335899.html
  • 妙莲法师答:如何解除水、火二种灾难呢?

      妙莲法师答:在事相上:大火所烧、大水所漂,至诚念观音,即能灭火、即得浅处。在理性上:嗔心之火、贪欲之水,至诚念观音,即能看破放下得解脱。

    妙莲法师

    解惑

    http://www.fjdh.cn/fjask/2007/07/13253311849.html
  • 量理宝藏论(五)

      丁一?定义之立论  丁二?抉择各个事相之义  丁一?定义之立论有三:  戊一?总相—三事相之自性  戊二?别相—确定量之定义  戊三?抉择定义所表明之义  戊一?总相—三事相之自性可分为三:  己一?所知成立遍及三法  己二?确定能遍三法之自性  己三?三法各个立论。  己一?所知成立遍及三法:  【一切所知由三法,遍满故述彼理论。】一切所知遍满定义、名相、事相三相而成立自证识,若所知之相显现...

    不详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11525838221.html
  • 了幻法师答: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初恋时想象的那么神圣,它是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是诸因缘合和的产物,爱欲是内因,其它的条件均是外缘。 婚姻是“缘起性空”,变幻不实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体(自性)上则是空的。...永恒不变的爱情和婚姻,但是有条件的、因缘聚合的婚姻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所谓:有因有缘则诸法(事相)生,无因无缘则诸法(事相)灭。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希望完美、希望永恒的观念,来自我们...

    了幻法师

    婚姻

    http://www.fjdh.cn/fjask/2008/10/21165730288.html
  • 问:佛教的观点如何看待婚姻?

    在爱欲的基础上,是诸因缘合和的产物,爱欲是内因,其它的条件均是外缘。 婚姻是“缘起性空”,变幻不实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体(自性)上则是空的。一般人听见空便以为一无所有,空空...条件的、因缘聚合的婚姻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所谓:有因有缘则诸法(事相)生,无因无缘则诸法(事相)灭。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希望完美、希望永恒的观念,来自我们内心深处的执着欲望,这&...

    佚名

    佛教问答

    http://www.fjdh.cn/fjask/2009/05/17584280411.html
  • 李炳南答:法先或佛先,若法先无佛说法何有法?若佛先无法何能依法圆证!(慧性)

    问:法先或佛先,若法先无佛说法何有法?若佛先无法何能依法圆证!(慧性)   李炳南答:法由心造,心即是法;佛由心作,心亦是佛;心与佛法,三名一体,无所先后。恐君不解,释以俗谛:一切事相,皆是本法,对起迷惑,是为众生;悟证真谛,即是佛陀(如独觉见飞花落叶证道是)。准此,可假说是本法在佛先;佛将证得真谛,向众演说,破其迷惑,方称佛法,准此,又可假说佛法在佛后。

    李炳南

    |析疑|

    http://www.fjdh.cn/fjask/2007/07/09354712841.html
  • 自性念佛般若相应

    。 修学念佛法门,除了在事相上用功外,还要用般若的智慧,了解自性就是我,佛就是我们的本性,然后用回光返照的功夫,不着一切境界。用不执著心,当佛号现前时,统统是全体心性的展现,大用时时现前。但如果用的是意识心,设定一个佛号,然后执持佛号,在事相上念佛。就初学者而言,这是对的,但工夫要纯熟,就很困难。烦恼一起来,就无法念下去,所以这不是真正的工夫。 用意识心念佛,强迫自己去接受佛号的观念,会造成...

    慧律法师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23245339641.html
  • 倾听潮音

    困难就不再是自心了悟菩提道的障碍了。据说伟大的行者密勒日巴,常将右手放在耳上,持倾听状的手印,这意味著,一切存在的事物,对他而言都是一种告诫、一种教示。对伟大的行者而言,一切事相不但不相为敌,反而是友,亦即「触目所及皆为友」。事事不但不是困扰,反而是有益、具正面作用的。对伟大的行者而言,一切事相都是无上喜悦的,一切事相的自性都是空的。 ...

    梭巴仁波切

    |佛学论文|因明|五明|

    http://www.fjdh.cn/wumin/2009/04/06362244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