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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救蒙古女人——《王凤仪言行录》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0日
来源:   作者:王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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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善人说过:

  团山子南屯,李东家四十岁了,还没有儿子,娶了个蒙古女人做小妾,才生了一个儿子。因为附近有煤窑,那一带家家户户都是用煤火煮饭。蒙古女人,初来乍到,不会使用煤炉,煮的饭,不是生了,就是胡(焦)了。内东家(王氏)因为嫉妒她,在一边看笑话。东家每逢吃饭就生气,他怕做活的工人吃不饱,不卖力气做活。当蒙古女人把茶饭做坏了的时候,时常挨打,内东家不但不帮助她,还暗自得意。

  我实在不忍心。老东家亲自陪我吃饭,遇着饭做夹生(半生半熟)了,或是窜烟了,老东家开口就骂她,举手就打她。我看到这种情形,就故意说:“我爱吃这样的饭。”还比往常多吃一碗,免得老东家生气。每逢下雨阴天,不能下地做活时,我就说:“今天外边没活,我做饭。”借这机会,告诉二内东家(蒙古女人)用煤火的方法。不过半年工夫,她就学会了。老东家也不再生气,二内东家也不再挨打受骂了。

  日子长了,我看老东家高兴的时候,就劝他说:“二内东家抛井离乡来到咱这地方,举目无亲,语言又不通,风俗习惯也不一样,只有你和少东家(指蒙古女人所生的孩子)是她的近人,你得同情她,优待她才对。”老东家说:“你说得很对!我哪里是爱生气呢?她把饭菜做坏,我是怕请雇的人不愿意,才打骂她。”到我满工时,老东家说:“你这个人,我算考查明白了,真有良心!现在我也不生气,她们娘俩也得好了,这全是你的功德。以后有为难的事,尽管来找我,只要我做得到的,一定帮你的忙。”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王善人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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