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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走向解脱·菩萨戒品(九)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31日
来源:   作者:益西彭措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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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走向解脱·菩萨戒品(九)

 

  辛二、支分罪见别论

  颂曰:当知它论细罪四十六。

  在《菩萨戒二十颂》中讲了四十六种恶作罪,其中违犯摄善法戒的恶作罪有三十四种,违犯饶益有情戒的恶作罪有十二种。

  壬一、违犯摄善法戒之三十四种恶作罪

  子一、违犯布施有七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不以三门供三宝,心于欲念而随转,

  于诸耆德不恭敬,于他问语不正答,

  不受他人所延请,他施金等拒不受,

  于求法者不施与。

  丑一、不供养三宝

  颂曰:“不以三门供三宝。”

  制此学处是为遮止对财施的障碍。颂词大意说明如果已经皈依三宝,尤其已发菩提心的大乘行人,每天都应不间断地以身口意三门来承事供养三宝,若故意不作就会犯本戒。

  此戒内容可从三方面加以理解:一供处;二供事;三供时。一供处,所谓供处是指佛法僧三宝。佛指如来或佛像。法指教证二种正法所包括的一切妙法。其中证法即灭道二谛法或戒定慧三学。教法即正法菩萨藏的经论典籍。僧即僧伽指十方世界中已入地的诸大菩萨圣众们。若对于三宝中随一供处仅作微少供养就不会违犯此戒。

  二供事,指对供处三宝所作供养之事。作供养的界限是,乃至仅仅以身恭敬礼拜一次,或乃至口以一四句颂赞叹称扬佛法僧真实功德,或者乃至仅仅以心生起一次清净信心,随念三宝真实功德。《律仪二十颂新疏》云:“当随所有花等供养,下乃以身一拜礼敬。”《传释》云:“或昼或夜,若不能修诸余善行及供养等,其最少者,以身礼拜。”以上三事虽然微小,但也不应该舍弃不作。

  如果以贪嗔傲慢等不恭敬的心,以及不信解的懒惰喜欢恶行的懒惰而违犯称为有染违犯23。由忘记而违犯称为非染违犯24。以下诸戒有染违犯与非染违犯中的染与非染意义与此处完全相同。《律仪二十颂新疏》云:“贪嗔及慢等,此说名染犯,懈怠忘念等,除供余非染。”

  三供时,如果没有修持如上供养法,超过一昼夜就违越菩萨法,即犯恶作罪。另外登地以上的诸大菩萨,永远不会犯此条戒,因为他们得到清净意乐恒时也不会舍弃供养三宝,所以说他们决定不犯此戒。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日日中,若于如来,或为如来造制多所,若于正法,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素怛缆藏,摩怛理迦,若于僧伽,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菩萨众,若不以其或多或少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信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违越。若不恭敬,懒惰懈怠而违犯者,是染违犯。若误失念而违犯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心狂乱。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比丘,恒时法尔于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梵网经》云:“若佛子!常应一心守持读诵大乘经律,剥皮为纸,刺血为墨,以髓为水,析骨为笔,书写佛戒。木皮榖纸,绢素竹帛,亦悉书持。常以七宝,无价香花,一切杂宝为箱囊,盛经律卷。若不如法供养者,犯轻垢罪。”《大智度论》云:“菩萨唯以三事无厌,一供养佛无厌,二闻法无厌,三供给僧无厌。”

  丑二、贪著不舍

  颂曰:“心于欲念而随转。”

  制此条学处是为了遮止和对治悭贪的障碍。此颂大意说明发起菩提心的菩萨,安住清净律仪之中,假设以贪染心追求利养恭敬,而且贪得无厌,数数增上,染著不舍,这样是有染违犯菩萨律仪,得恶作罪。反之,如果菩萨知道自己贪著利养恭敬的心生起,为了对治消灭它,以种种方便法加以调伏,然而贪心粗猛,修法力弱,染著之心仍然再三生起,这种情况是非染违犯。这是因为有对治之心,但也并不是没有罪过,只是罪过轻些而已。《律仪二十颂新疏》云:“如是违犯,能坏律仪戒中,少欲喜足,及不贪求利养恭敬。”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其大欲而无喜足,于诸利养及恭敬,生着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厉性惑所蔽,数起现行。”

  丑三、不敬耆德

  颂曰:“于诸耆德不恭敬。”

  制此条学处的目的是遮止于殊胜对境进行无畏布施的障碍。颂词大意说明:菩萨对于同法同行道友中,戒腊比自已高、年高德硕的尊宿长老上座,当见到他们时,应该立刻恭敬迎接,寒喧问安,安排殊胜妙座,承事供养等,如果以傲慢轻视之心,不去恭敬,则是有染违犯,得恶作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梵网经》云:“若佛子!欲受国王位时,受转轮王位时,百官受位时,应先受菩萨戒。一切鬼神救护王身、百官之身,诸佛欢喜。既得戒已,生孝顺心、恭敬心,见上座、和尚、阿阇黎、大德、同学、同行者,应起承应,礼拜问讯。而菩萨反生骄慢心、痴心、嗔心,不起承应礼拜,一一不如法供养,以自卖身,国城男女,七宝百物,而供给之。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丑四、问不善答

  颂曰:“于他问语不正答。”

  制此戒是遮止对普通人作无畏布施的障碍。颂词大意说明:其它有情为了生起欢喜,来到菩萨的面前,与菩萨交谈,探问病情,安慰庆贺,请问事情,如果菩萨以骄慢、嫌恨、恚恼心,不如理如法地对答应酬,得恶作罪,是有染违犯。若因为懒惰、懈怠、忘记、无记等心没有恭敬应酬,是非染违犯罪。

  此戒的不共开缘有如下三条。一、就菩萨自身来说,身患重病,或者确实在睡觉,但他人认为是醒着,而与交谈提问,虽然不答复,也不犯戒。二、就时间来说,当自己正在给别人说法或与他人讨论商议之时;当自己正在与除前来问答之人以外的他人交谈时;当自己听法师讲经说法,或专注听别人讲话时,这三种情况下虽然不酬答应付也不犯戒。三、就所为来说,如果起来迎接障碍他人听经闻法;或使他人不高兴;或担心讲经法师不高兴;或以不起迎接这种方便调伏对方,令他舍弃恶法恶行,引入善行之中;或为守护僧团制度,如不许礼拜及言语等;或为防止其它多人起嫌恨心。在上述情况下,虽然不起座迎接酬答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称正理发言酬对,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非骄慢制,无嫌恨心,无恚恼心,但由懒惰懈怠妄念无记之心,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遭重病,或心狂乱,或自睡眠,他生觉想而来亲附,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或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抉择,或复与余谈论庆慰,或他说法论义抉择,属耳而听,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护僧制,或为将护多有情心,而不酬对,皆无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应好心先学大乘威仪经律,广开解义味,见后新学菩萨,有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律,应如法为说。一切苦行,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乃至饿虎狼狮子,一切饿鬼,悉应舍身肉手足而供养之。然后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使心开意解。而菩萨为利养故,应答不答,倒说经律文字,无前无后,谤三宝说者,犯轻垢罪。”

  丑五、障他施缘不受他请

  颂曰:“不受他人所延请。”

  制此戒是为了遮止障他布施因缘之一——不接受他人的迎请。颂词大意说明:若在家或出家信众道友为了供养饮食衣服以及资身物品等,前来迎请菩萨到僧众寺庙,或个人舍宅府第中。但菩萨以骄慢、嫌恨、恚恼心不接受其人的迎请,不前往他们的住所处是有染违犯,得恶作罪。如果菩萨因为懒惰懈怠而没有接受迎请,不到他们的处所,属于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四条:一、就自身来说,身体患病软弱无力或先接受另外人的邀请。二、就道路来说,道路很遥远不容易到达,而且会有怨敌毒蛇等怖畏。三、就施主来说,知施主怀有损恼之意来延请。四、就所为来说,以不去的方便来调伏他人,让他人舍弃恶法行持善法;或为护持精进修持善法不受障碍而不去;或担心错过以前未听过的法义;或担心错过先前没有听过的研讨辩论之法义;或为了护念很多人的心;或为守护僧制,覆钵羯磨25等。在如上四条所叙情况下,虽然不应邀往赴,也不犯恶作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他来延请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饮食及衣服等诸资生具,骄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或有疾病,或无气力,或心狂乱,或处悬远,或道有怖,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余先请,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或为引摄未曾有义,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论义抉择当知亦尔,或复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或为护他多嫌恨心,或护僧制,不至其所,不受所请,皆无违犯。”

  此外,《梵网经》云:“若佛子!有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请僧福田。求愿之时,应入僧坊问知事人,今欲请僧求愿。知事报言,次第请者,即得十方贤圣僧,而世人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不如僧次26一凡夫僧。若别请僧者,是外道法。七佛无别请法,不顺孝道,若别请僧者,犯轻垢罪。”

  丑六、拒他施予

  颂曰:“他施金等拒不受。”

  制此戒是为遮止对他人行布施所作的障碍。颂中大意说明:施主拿来各种各样的金、银、琉璃、珍珠等宝物,诚心敬意地呈奉供养菩萨。菩萨却以嫌恨心恚恼心,拒绝不接受,这样舍弃饶益众生,所以是有染违犯。然而若以懒惰懈怠而不接受,是非染违犯。

  这条戒的开缘有三条:一、就自身来说,如果了知若接受供养自心会生起贪恋爱染,所以不接受。二、就施主来说,知道布施后他人一定后悔,了知施主对施物的所有权不太明确,了知他供养后会贫穷匮乏。三、就所施物来说,了知施主已发心将所施物供养僧众或佛塔;了知所施物是非法抢劫偷盗而来,若接受会引出很多过患,如被杀、缚、罚、黜、剜眼等损害。在以上三种情况下,虽然不接受也不会犯恶作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持种种生色可染末尼珍珠琉璃等宝,及持种种众多上妙财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舍有情故。若由懒惰懈怠妄念无记之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或心狂乱,或观受已心生染著,或观后时彼定追悔,或复知彼于施迷乱,或知施主随舍随受(随施主施舍,受者接受),由是因缘定当贫匮,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27物,或知此物劫盗他得28,或知此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或杀、或缚、或罚、或黜、或嫌、或责,违拒不受,皆无违犯。”

  丑七、求法不施

  颂曰:“于求法者不施与。”

  制此条戒是为了遮止对行持法施作障碍。颂中大意是说他人前来求法,菩萨由于嫌恨、恚恼、嫉妒心而不布施法,这样是有染违犯。如果由于懒惰懈怠之心而不布施法,这样是非染违犯。

  这条戒的开缘有三条:一、就自身来说,身患重病,对法不太通达;二、就所为来说,以不布施法的方便来调伏他人,让他们舍弃恶法奉行善法;三、就所化来说,非法器如外道等,为寻求过失而来;求法者心不恭敬,口中没说实话,身体现恶威仪;钝根(指根机尚未成熟);听到广的教法难以受持,生大恐怖不能信解,反生邪见,善加开示宣说不能理解接受,反而增长邪执;知道把法传给他,他会传给非法器之人。如果对以上诸人传法会引生很多恶业过患,故称之为衰损的法布施。又因对上述诸人传法当堕恶趣,故又称之为恼坏的法布施。所以上述四种情况下,虽然不布施法,也不会犯菩萨戒。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求法,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由懒惰懈怠妄念无记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诸外道伺求过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彼安立善处,或于是法未善通利,或复见彼不生恭敬,无有羞愧,以恶威仪而来听受,或复知彼是钝根性,于广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当生邪见,增长邪执,衰损恼坏,或复知彼法至其手,转布非人,而不施与,皆无违犯。”

  子二、违犯持戒有九种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于诸犯戒舍弃之,为护他信不修学,

  于利众生少事业,由具悲愍非不善,

  味邪命法欣然忍,掉举轻躁不静等,

  一向心不生厌离,于恶声誉不避护,

  虽有烦恼不对治。丑一、嗔恨恶人不作饶益

  颂曰:“于诸犯戒舍弃之。”

  对造无间等罪及犯根本戒的有情心怀恼恨,以该有情造罪犯戒为理由而舍弃他,对他不作饶益,是有染违犯。若因为自己懒惰懈怠或无记忘失而舍弃上述有情,不作饶益,是非染违犯。

  为什么呢?因为诸造罪犯戒有情住在苦因上,未来决定感受苦的果报,所以诸菩萨应对他们生起怜愍心而作饶益,并不是对持净戒者,身语意业现行寂静调顺的有情起怜愍心欲作饶益。

  此戒的开缘:若为方便调伏彼有情,或为了护持更多有情的信心,或为守护僧团的纪律制度,虽然舍弃彼有情,也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暴恶犯戒有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由彼暴恶犯戒为缘,方便弃舍,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弃舍,由妄念故,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何以故?非诸菩萨于净持戒身语意业寂静现行诸有情所,起怜愍心欲作饶益,如于暴恶犯戒有情,于诸苦因而现转者。无违犯者,谓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为将护多有情心,或护僧制,方便弃舍,不作饶益,皆无违犯。”

  丑二、应与声闻共学之遮戒

  颂曰:“为护他信不修学。”

  佛陀于《别解脱经》《毗奈耶律》《律上分》《杂阿含经》《律本事》中,除自性罪以外,为护持他有情众生的信心,特制定遮罪诸学处。对遮罪学处,菩萨应与声闻一样修学,如声闻应远离者,同样,菩萨也应远离。菩萨若于遮罪学处不敬信不修学者,是有染违犯;若因为懒惰懈怠等不修学,是非染违犯。

  所谓为护持他有情众生的信心,指为令在家诸众生,未净信者生起净信,已净信者令他信心增长坚固。譬如比丘不许饮酒,禁非时食,乃至禁止掘地,触火等,这些都应与声闻同样修学,若不如此,不但违犯小乘别解脱戒,而且也违犯菩萨净戒。为什么呢?因为诸声闻只重自利,尚且要护持他人信心,何况菩萨以他利为重。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将护他故,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诸有情类,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净信者,令信增长,于中菩萨与诸声闻,应等修学无有差别。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尚不弃舍将护他行,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长,学所学处,何况菩萨利他为胜。”

  丑三、应不与声闻共学者

  颂曰:“于利众生少事业。”

  佛陀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制定相应的遮罪学处。少事即少求;少业指不蓄诸多资具;少希望住指于劣少衣食卧具能够知足。此三与乐勤修断共称四圣种,对少事少业少希望住之遮罪学处,菩萨不应与诸声闻同样修学,若同样修学,犯恶作罪。若对利他怀恼恨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有染违犯;若因为懒惰懈怠之心,是非染违犯。因为诸声闻自利为重,只顾调伏自相续,不顾利他,所以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为善妙。至于诸菩萨,利他为重,于一切行中只为利乐有情,所以不应以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而为善妙。

  如十日作衣,一月蓄衣等事,为声闻学处,菩萨不应随学。若菩萨为利他众生,从非亲非邻之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理求百千种种衣服、钵、具等,虽然数量众多也无违犯。菩萨若为利他,令非亲居士织作衣服,虽不给报酬也无违犯。为了利益众生的缘故,应当积蓄种种骄世耶衣29,诸坐卧具,事至百千;应蓄积百千俱胝金银,乃至多于此数也应聚积。最胜子云:“由为利他,开许骄世耶卧具,故丝绵、黑毛、二分黑毛亦皆开许。坐卧具者,是开六年卧具舍堕。”如上所述,菩萨不应与诸声闻共学少事、少业、少希望住等佛制遮罪。

  上述遮罪及所明诸性罪者,是住菩萨戒出家比丘学别解脱根本教诫。别解脱有二种制:一、制性罪;二、制遮罪。于性罪中修学之轨当于后说。

  言遮罪者,复有二类。一者,为护他心而制此罪,如《律仪二十颂新疏》云:“其比丘决定当护自所学处,何况菩萨,为护他故,更应修学。”二者,为少事、少业、少希望住而制此罪。若诸菩萨为了利益他人等,不受此限制,因此不与声闻共学。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于中菩萨于诸声闻,不应等学。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可名为妙。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如是菩萨为利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如说求衣,求钵亦尔。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缕,为非亲里为织作衣,为利他故,应蓄种种骄世耶衣,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知俱胝,复过是数,亦应取积。如是等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安住净戒律仪菩萨,于利他中,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妄念无记之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丑四、开性罪

  颂曰:“由具悲愍非不善。”

  此示菩萨与声闻所有性罪差别之相。诸菩萨为利他故,权巧方便,于别解脱所制性罪少分现行,则于菩萨戒无所违犯。诸菩萨已经受持菩萨净戒,如理修学菩萨学处,爱他有情胜于爱己,为利他故权巧方便,若除杀生等方法之外无法救拔,这样乃开许佛所制性罪中杀生等身语七支,然而并非一切大乘行者都开许。对初学菩萨戒者也不开许,何况那些不护净戒,发相似悲心或相似菩提心者。宗喀巴大师在《菩萨戒品释》中说:“有未了知如是差别,妄云我是菩萨,或密咒师,虽违越别解脱中诸共戒,由上戒能净,放逸而转。若彼具有上二律仪30,更多违菩萨戒,如此论说,亦违密咒律仪,犯一粗罪。如云31:无义而故违,下二律仪制,犯窣吐罗罪32。全不防护二种律仪,自许为大乘人,岂有所凭?故是自以恶分别水,污佛圣教。诸自爱者,远弃如毒。”身语七支中身所行者,以欲邪行是为在家菩萨安立,对出家众遮止。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毁灭,不应行非梵行。其余不与取等六学处,为在家与出家二众菩萨安立。诸菩萨如法护持戒律,欲利益彼诸有情时,在无有其它方便可得的情况下,于开缘应当起现行。这时,应详细观察自己的发心,看是有犯还是无犯。当知这是诸佛境界,最极微细最难行故。云海论师、最胜子、萨穆札都说,如是行者,应当是已证清净意乐、无有染污、获得自在诸大菩萨,并不是劣慧以微少善根贪求自利,徒于经文生取著者之所行境。有关身口七支性罪的开缘在下面有广述(见乙六、丁二、了知开缘犯缘后之善行)。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丑五、邪命取利

  颂曰:“味邪命法欣然忍。”

  此恶作罪障碍自利,毁犯净命,邪命指生起诡诈等五邪命法。于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不行遣除,是有染违犯。此中无有非染违犯。五邪命相,如《宝鬘论》云:“诡诈为利敬,密护诸根门。虚谈为利敬,现前说软语。巧求为利敬,称赞他财物。研逼为利敬,现前毁咨他。以利求利者,称赞先所得。”

  无违犯者:若为遣除邪命法生起乐欲,但因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生起诡诈、虚谈、现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33,占相男女,解梦吉凶,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都无慈愍心、无孝顺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丑六、身语掉动

  颂曰:“掉举轻躁不静等。”

  为贪分所摄,心不寂静,轻躁好动,高声暄哗,嬉戏欢笑等,是有染违犯。若因无记失念之心如此现行,是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一、就自身而言,为除掉举不寂静之过患生起乐欲,但因烦恼,虽高声等,不犯本罪。二、就所作事,为设方便令他人所生嫌恨息灭,为遣除他人忧恼,因为其人性情喜好如上高声嬉戏等事,如此随彼而转,并令亲友谨慎保护,以方便将其安立善处,虽不寂静也不犯本罪。三、若见他人对自己猜疑,内怀嫌恨,而时应当显现高兴的样子,用以表明内心清净无染。在这种情况下,虽高声等,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掉所动,心不寂静,不乐寂静,高声嬉戏,喧哗纷聒,轻躁腾跃,望他欢笑。如此诸缘,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妄念起,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广说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恼,若他性好如上清净,方便摄受,敬慎将护,随彼而转,若他有情,猜阻菩萨内怀嫌恨恶谋憎背,外现欢颜表内清净,如是一切皆无违犯。”

  丑七、不乐涅槃

  颂曰:“一向心不生厌离。”

  由于见到大乘诸经论所说,诸菩萨为度众生的缘故,应住生死,不乐涅槃,便生起这样的见解,树立如此论点,说:“菩萨不应当求涅槃,应对涅槃生厌离心。不应怖畏诸烦恼及随烦恼。因为诸菩萨于三无数劫流转生死求大菩提,所以对生死不应厌离。”若如此说,是有染违犯。为什么呢?诸声闻众尚且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生厌离,欣求涅槃,那么诸菩萨对烦恼及随烦恼之厌离,以及对涅槃的欣求应超过声闻百千俱胝倍。因为诸声闻只为自身解脱诸有,便如是勤修诸行,何况菩萨,普为一切无量有情解脱诸有,勤修正行。所以菩萨当勤修无杂染心,若自己未能解脱烦恼,如何能使他有情解脱烦恼。如《经观庄严论》云:“顶戴众生极重担,菩萨缓行非端严,种种系缚缚自他,应勤修行百千倍。”《传释》云:“声闻钝根尚能了知生死过患,深生厌离,何况菩萨是利根性,具无量慧。”大乘经论所说“不厌生死,不乐涅槃”,其真实意义是遮止一向背弃生死的断灭涅槃,及赞叹不被惑业所染而于三有受生,并非不厌离诸烦恼业及烦恼业所感之生死,也不是遮止灭除惑业的涅槃。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祈乐涅槃,应于涅槃而生厌背,于诸烦恼及随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灭,不应一向心生厌离,以诸菩萨三无数劫,流转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如诸声闻,于其涅槃祈乐亲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如是菩萨于大涅槃祈乐亲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其倍过彼百千俱胝。次诸声闻,惟为一身证得义利,勤修正行,菩萨普为一切有情证得义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萨当勤修集无杂染心,于有漏事随顺而行,成就胜出诸阿罗汉无杂染法。”

  丑八、不作避护

  颂曰:“于恶声誉不避护。”

  对于可能出现的恶声、恶称、恶誉不加遮止避免,对已经出现的恶声誉不清雪。其恶声誉若为事实,不加避护,是有染违犯。若事不实,不加清雪,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若所说恶声誉之人是外道,或是具憎嫉心之补特伽罗,虽然对他善加说明,他也不信解;若自出家,因行乞,或修善行,谤声流布;或其人为忿恨所蔽,强词诽谤,对这三种情况,虽有恶声誉而不避护,也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自能发不信重言,所谓恶声、恶称、不护不雪,其事若实,而不避护,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事不实,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因行乞行,用修善行,谤声流布。若忿弊者,若心倒者,谤声流布,皆无违犯。”

  丑九、于他烦恼不制止

  颂曰:“虽有烦恼不对治。”

  菩萨若见诸有情应以种种忧恼辛苦加行进行调伏,或显现可憎之身语威猛相以令调伏,令得利益,除其忧恼,若不如是现行调伏方便,是有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若观由此令他有情,于调伏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虽不现行调伏方便亦无违犯。诸论也有解释为:令他少得义利,而自生大辛劳者。言少得义利多生忧恼者,有疏释云:“于他有情少得义利,而于自身多忧恼故。”《律仪二十颂新疏》云:“意谓于他有烦恼者,非但应施猛利加行,亦应施以柔和加行。”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其忧恼,若不现行,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观由此缘,于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

  子三、违犯忍辱有四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于他骂等还报他,于诸恚者轻舍弃,

  他来悔谢拒不受,心于忿恼而随转。

  丑一、以嗔报嗔

  颂曰:“于他骂等还报他。”

  制此戒为遮止违犯沙门四法,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远离沙门四法是有染违犯。这里以骂为例说明,以嗔恨心诋毁骂詈他人。“他嗔报嗔”指说出粗恶刺耳的话,使他人产生愤恨的意乐。“他打报打”指捶打他人使他心中产生痛苦。“他弄报弄”指互相揭举过失短处。这三条的内容都包含在“等”字中。如果作这三条也是有染违犯,得恶作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骂报骂,他嗔报嗔,他打报打,他弄报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不得以嗔报嗔,以打报打。若杀父母兄弟六亲,不得加报。若国主为他人杀者,亦不得加报。杀生报生,不顺孝道。尚不蓄奴婢,打拍骂辱,日日起三业,口罪无量,况故作七逆之罪。而出家菩萨,无慈心报仇,乃至六亲中故报者,犯轻垢罪。”

  丑二、犯他不谢

  颂曰:“于诸恚者轻舍弃”。

  制此戒遮止不能安住忍辱之因。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自己侵犯他人,或者虽然没有侵犯但他人误解认为侵犯。这两种情况随一发生后,菩萨由于嫉妒增上嫌恨心,或者心中怀骄慢,认为若对他如理忏悔谢罪是很羞辱卑下的,所以故意不忏悔道歉是有染违犯。如果由于懒惰懈怠放逸,不行悔谢,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二条:一、就所为来说,以不忏悔谢罪的方便调伏他人。二、就所谢境来说:(一)是外道。(二)如果他人希望通过造作恶法罪业过才接受悔谢。(三)他人生性好斗,如果悔谢反而增加他的愤怒。(四)如果性情调顺堪忍,无论悔谢与否,其内心都没有什么变化。(五)如果他人不想接受,或因为悔谢反而使他人羞耻难堪。以上二类情况下虽不悔谢也不犯戒。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执不如理谢,而生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谢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过安立善处,若是外道,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若彼有情性好斗争,因悔谢时倍增愤怒,若复知他为性堪忍,体无嫌恨,若心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而不悔谢,皆无违犯。”

  丑三、他犯不受谢悔

  颂曰:“他来悔谢拒不受。”

  颂中大意说明:如果他人以任何一种方式手段侵犯损恼菩萨,而后心性忧悔并如理如法平等地作悔谢,但菩萨心怀嫌恨想报复损恼他人,故意拒绝接受悔谢,这便是有染违犯。虽然对他人没有嫌恨心,不想去报复打击,但因为内心无法忍受而不接受悔谢,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二条:一、就所为来说,如果想通过不受悔谢的方便调伏他人,使他人舍弃恶法,修持善法。二、就对境来说,他人虽然悔谢但是不如理如法,只是空口说白话,心不诚实。在以上二条开缘的情况下虽然不接受悔谢,但也不会犯戒。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所侵犯,彼还如法平等悔谢,怀嫌恨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虽复于彼无嫌恨心,不欲损恼,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亦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一切,如前应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谢,不受彼谢,亦无违犯。”

  在《宝积经》中记载这样一个公案:迦叶佛时,有一沙弥已被授记为阿罗汉。尔时,有一比丘来对沙弥说:“你应当去舂米。”沙弥说:“稍等片刻,我有一点事情要做,做完后就去舂米。”该比丘发嗔恨心,愤怒地对沙弥说:“我把你仍进杵臼中,象舂米一样地舂捣!”这时沙弥心想:他如此恶言骂辱,我若报骂,必然使他转增愤恚。所以默然而住。过了一会儿,那个比丘愤怒少息,沙弥便到他面前忏悔说:“大德上座如此烦恼,都是我的过错。”比丘说:“你知道在迦叶佛的戒律中,对出家沙弥来说比丘为上座吗?”沙弥说:“这样说,我等出家,如何断除一切烦恼,解脱一切结使。发如前所说恶语,请你好好地说一说悔罪之法,从而使罪业消薄。”上座比丘不对沙弥说忏悔,嗔恨心仍然不灭,因为这件事,后来该比丘如坐肉杵臼34,受苦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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