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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操杰大师造释:中观四百论释 第六品 明断烦恼方便品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30日
来源:   作者:甲操杰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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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操杰大师造释:中观四百论释 第六品 明断烦恼方便品

 

  (戊)二(明断菩萨行的障碍——烦恼之方便)分二:(一)标品名;(二)正释品文。

  (己)一(标品名)

  示修菩萨瑜伽行四百论释善解心要论,明断烦恼方便品第六。

  (己)二(正释品文)分二:(一)破许逼身苦行能断除业烦恼;(二)明断烦恼之方便。

  (庚)一(破许逼身苦行能断业烦恼)

  颂曰:由乐增长贪,由苦增长嗔,若乐非苦行,苦何为苦行。

  为众生亲友的菩萨,了知一切衰老之处即是生死,生死的因即是业烦恼,所以应当调伏所化众生的业烦恼。问曰:设若是这样,那出家人受五百间高大房屋和百味饮食,就不合道理,由于随顺彼等住处和饮食的安乐,就能增长贪欲,所以首先应当断除生起贪欲的所依——色等境,因此现在由身受寒热逼恼和拔发等苦,就叫做摧伏业烦恼的难行。答曰:若是由身受安乐即能增长贪欲,而应断除这种乐因,那么,身心由苦恼所逼即能增长嗔恚,这亦必须断除;以何理由若具有乐就非是苦行,而断食、以风日逼恼的苦,何名为苦行呢?所以说摧灭烦恼乃名为苦行,逼恼身心并非苦行。世尊为了遮止生贪故,特别对补特伽罗授予十二杜多行;为遮止有嗔恚的有情生嗔,即授予饮食和法衣等美好资具,所以专为息灭烦恼的释迦弟子,乃名为苦行。譬如由压甘蔗乃能得糖,所以由断烦恼,现世与将来乃能获得种种安乐。

  (庚)二(明断烦恼的方便)分二:(一)明断现行烦恼的轨则;(二)明为拔除烦恼种子而修习对治的轨则。

  (辛)一(明断现行烦恼的轨则)分三:(一)总示断除三毒的轨则;(二)别明断三毒的轨则;(三)别述断贪嗔的轨则。

  (壬)一(总示断除三毒的轨则)分五:(一)应知三毒的作业;(二)必须断除三毒的理由;(三)应别别依止贪嗔的对治;(四)摄受有贪嗔弟子的轨则;(五)了知烦恼生时的次第之后依止对治的轨则。

  (癸)一(应知三毒的作业)

  颂曰:贪业能摄集,嗔业起斗争,痴业能增长,如风于大种。

  若了知三毒的作业之后,就应当断除,因为贪欲的业用就是能摄集有情和非有情的财物,对治贪欲即是修习不净、远离誊属和受用。嗔的业用就是能引起斗争,对治嗔恚的即是修习慈心和安住适意的殿宇等。犹如风力能遍火等诸大种,所以痴的业用是长养贪嗔二者,对治痴的法即是修习缘起等。譬如鲸鱼以火力则能杀害,所以三毒必须由智慧火来对治。

  (癸)二(必须断除三毒的理由)

  颂曰:不会故贪苦,无助故嗔苦,无知故愚痴,由彼不达彼。

  问曰:既有三毒的对治,又何故应断除呢?答曰:能生苦故。与现前可爱境不能会遇故生贪苦;欲想摧伏仇敌无有力量的辅助故生嗔苦;无知微细无我理由愚痴故引生苦,由于彼贪嗔等所蔽伏,就不能了达彼贪嗔等苦是极大痛苦,所以应当努力断除烦恼。譬如穷子希求王妃而生痛苦。

  (癸)三(应别别依止贪嗔的对治)

  颂曰:如现见痰病、胆病不俱起;如是现见嗔,与贪不俱起。

  问曰:如痴与贪嗔相遇时能同时俱起,是否贪嗔相遇时也能同时俱起呢?答曰:如现见痰饮病与胆病不能同时俱起,如是现见嗔与贪在一补特伽罗的身心上不能同时俱起现行,因为贪与嗔的行相是相反的,二者应是别别依止而起业用。譬如水瓶中不能盛火故。

  (癸)四(摄受有贪嗔弟子的轨则)

  颂曰:役贪如奴仆,不爱治彼故;敬嗔如事主,爱敬治彼故。

  师长教诫弟子应当了知贪嗔的性相和作用。摄受有贪的弟子,役贪应如像驱使奴仆一样的调伏,不能以爱护心情来对治彼的贪欲故;敬重有嗔的弟子,如像承事主人,令嗔不起,以爱敬的心情来对治彼的嗔故。譬如浣衣者养驴子一样的照料。

  (癸)五(了知烦恼生时的次第之后依止对治的轨则)

  颂曰:初时愚痴生,中间起嗔恚,末后生贪欲,每日三时起。

  了知烦恼生时之后就应当依法对治,因为晚上增长睡眠,而痰病即增盛。晨早初时愚痴易生;中间为寻求衣食,轮转奔驰,由饥渴逼恼,则容易生起嗔恚;夜间最末离疲倦之后则容易生起贪欲;所以随身生的过失作用,则是每日三次令烦恼生起。应当依靠精进不放逸来对冶三毒。譬如则打戛王考问婆罗门大臣,婆罗门则生起嗔恚,后来国王赐赏一百瓶香油,当下又生起贪爱。

  (壬)二(别明断三毒的轨则)分三:(一)断贪的轨则;(二)断嗔的轨则;(三)断痴的轨则。

  (癸)一(断贪的轨则)分二:(一)难知贪是所应断故应励力断除;(二)了知贪的因缘差别后则应断除。

  (子)一(难知贪是所应断故应励力断除)

  颂曰:贪非亲似亲,汝于彼无畏,人于无益亲,岂非特应离。

  难知贪欲表现虚伪亲爱而欺诳世人,所以应当努力断除,因为它最后能生苦恼。贪欲对人们并非是亲友,但它现似饶益,如亲友一般,是故汝于彼贪欲无有畏惧。是故人们对于无益之亲,岂非特应努力远离吗?应当远离。譬如贾森王见一仙人与母鹿作欲邪行事,王即用箭射之,仙人咒诅国王曰:“汝欲与妻作欲时当下就要死亡。”(国王闻已即生恐惧,远避深山修道,后遇王妃复作欲行,果真死亡。)

  (子)二(了知贪的因缘差别后则应断除)

  颂曰:贪有从因生,亦有从缘起,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

  不应使贪欲有机会生起,因为贪欲是从两方面生起的。有些贪欲是从过去数数串习的同类因生起的;亦有贪欲是从忽然与境相近的缘而生起的,彼等缘中凡是从近缘所生起的贪欲,彼就容易对治,由远离可能生贪爱的境就能断除故。有些从内因生的贪欲则非像其余的烦恼那样容易断除,必须要由大力对治乃能断除故。从缘生者,如鸟两翼缺一即不能飞;从内因生者难断,像鸽子鸟的贪欲一样。

  (癸)二(断嗔的轨则)

  颂曰:嗔恚极坚固,定恶作大罪,知如是差别,当尽烦恼际。

  嗔恚比贪的过失更大,所以应当励力断除,因为嗔恚即是执恨不舍极其坚固,决定能烧毁自他身心;对他能作损害,唯是不善业,并且能作无间大罪。若了知如是诸杂染过失的差别和过患,及其了知烦恼依何所生和断除烦恼的方便差别,当断尽烦恼边际,所以了知各各烦恼的对治之后,就应当努力断除。譬如有一爱法梵志,由嗔恚故九十一劫堕畜生,后闻大师的教法得阿罗汉果。

  (癸)三(断痴的轨则)分二:(一)认识烦恼的根本;(二)认识断烦恼的对治。

  (子)一(认识烦恼的根本)

  颂曰:如身中身根,痴遍一切住,故一切烦恼,由痴断随断。

  问曰:已说贪嗔性相差别,如何是痴相差别呢?答曰:如身中身根,遍于眼等其他诸根,若无身根等所依处,其他诸根亦无依处。如是执缘起无自性空为实有的痴,即是染污无知,它遍于一切贪嗔等烦恼诸处而住,因为痴对假安立的法,执为有自性,由此即起可意和不可意而生贪嗔故。是故当知贪嗔二者的行相与实执行相互相交杂的理由。其余诸烦恼皆依染污无知而住,所以染污无知为主体,是故其他一切烦恼由于修习缘起无自性空,痴即断灭,其余诸烦恼亦随之断灭,所以应当努力了知空即缘起义。譬如若砍伐毒树,而依毒树生起的非理作意等亦无。

  (子)二(认识断烦恼的对治)

  颂曰:若见缘起理,愚痴则不生,故此一切力,唯应说彼语。

  问曰:非理作意的根本是愚痴,应当以何方便来断除呢?答曰:芽与行等若有自性,那么,应不依观待种子与无明等而有,可是,须观待彼等种子与无明而有故。芽等有唯是观待而有,非自性有,应依各种正理论典而得了达,因为若以现量见缘起无自性理,愚痴则不生。由于愚痴断尽,其他一切烦恼随即而断,是故在此《四百论》中尽一切努力,唯独应说的就是:空即缘起义的理趣之语。仅仅只通达芽是缘起,不能通达谛实空,因为缘起不是成立谛实空的因故。是故若见自性有多种过失,乃能获得诸法有,悟入唯是观待而有,兼带必须通达无自性义,如《六十正理论》的礼赞根本颂及注释中所说。譬如满月圆明能破黑暗。

  (壬)三(别述断贪嗔的轨则)分二:(一)断贪的轨则;(二)广明断嗔的轨则。

  (癸)一(断贪的轨则)分二:(一)具贪行补特伽罗的相;(二)摄受具贪行补特伽罗的方便。

  (子)一(具贪行补特伽罗的相)

  颂曰:常好歌舞等,舍受者洁净,现见有贪人,有如是等相。

  问曰:应当如何了知是贪欲炽盛的有情?答曰:常好歌、舞、戏笑、修饰、花、香、鬘、庄严和颜色等;对他人好为舍者、受者和洁净,聪慧、和蔼、温柔及言说直爽等,现见有贪欲的人,有如是等相。与彼相反即是具嗔行的人,贪嗔交杂即是具痴行的补特伽罗。譬如积聚种种财物饮食资具和取弃舍物。

  (子)二(摄受具贪行补特伽罗的方便)

  颂曰:佛教有贪者,衣食及住处,一切离善妙,常依师长住。

  问曰:如何是调伏贪欲炽盛行者的方便?答曰:诸佛教中说,具有贪欲者,对衣服饮食及住处等一切应该远离美好善妙,恒常依止师长而住。师长恒常策励教授,即能调伏贪欲,断除非理作意。为对治有情贪着住处、卧具、饮食和衣服,佛说十二杜多行。对于有嗔行的有情,应当依据与对治有贪欲有情相反的方便惠施住处等。譬如婆罗门被非人迷执即以不净物惠施则当遣除。

  (癸)二(广明断嗔的轨则)分五:(一)思维嗔恚的过患;(二)广说依嗔恚对治的轨则;(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四)思维忍的功德之后而破嗔;(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子)一(思维嗔的过患)

  颂曰:无能而嗔恚,唯使自己丑;有能亦无悲,说此最下等。

  欲断嗔恚,应当思维嗔的过患,因为在无有能力损害他人时而起嗔恚,唯使自己面容恼怒颦蹙等丑恶;若有能力,亦无悲愍,所以说此嗔恚是最下等的,因为由彼嗔恚能损害自他一切故。譬如有一婆罗门作了违反种姓的过失,使其他同种姓的都遭受灾患。

  (子)二(广说依嗔恚对治的轨则)分五:(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二)不悦意语是自己立为损恼非本体损恼故不应起嗔;(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的;(四)对能遣除他的心境过患不应起嗔;(五)对卑弱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丑)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

  颂曰:说不悦意声,能净昔作恶,愚蒙不善士,不乐自清净。

  闻粗恶语就对彼起嗔是愚蠢的,因为闻不悦意声,能拔尽自己往昔所作的恶业果报。对能尽业果的缘,不生欢喜反而起嗔,这是对业果最愚蒙的不善士,是不乐自己罪障清净者。譬如善意医疗老象的牧人,反被象害。

  (丑)二(不悦意语是自己立为损恼非本体损恼不应起嗔)

  颂曰:所闻不悦意,自住无损恼,故从分别生,妄执由他起。

  由此理由,对粗恶语不应嗔恚,因为所闻粗恶不悦意语,本体无有损恼,若本体有损恼,那么,说者也应当有损恼。是故认为对自己有毁辱唯是从自己的分别心生,若起嗔恚损恼,此损恼则是妄执由他所起。由于自己的分别故作损恼,所以对他人不应起嗔。譬如有一牧牛妇,闻暗穴中食饮食声,即妄执是守田女,她说:此牛婆子在吃什么?后来知是自己的女儿,又说:这是老鼠在食。

  (丑)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

  颂曰:如对毁骂者,则说应治罚,如是对赞者,何不说供养。

  问曰:典章说应当治罚毁骂者。答曰:这唯独是不平等的等起心(出发点),因为如对毁骂者,则说为应当治罚,如是对赞叹者,何不说为应当供养?应当是供养,若不说是供养,典章所说则是颠倒。譬如见诸鸟飞翔斗争,则起杀害心,对说爱语者不作供养。

  (丑)四(对能遣除他的心境过患不应起嗔)

  颂曰:汝不说可呵,若余亦知者,不应嗔说者,况嗔不实说。

  问曰:由毁骂揭露自己的过失,使人知道,所以应嗔恚。答曰:汝是瞎子跛子等,汝纵然不说这是可呵,设若别人讥毁时,亦不应对彼生嗔,因为不说余人亦了知故。若自已是残废者,别人骂时,当不应起嗔;则汝自己没有过失,骂者则非实说,则更不应嗔恚,是故不应嗔恚一切。譬如对残废者说为残废,不是残废者说为残废,这两种说法,国王都不应治罚。

  (丑)五(对卑弱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颂曰:从诸恶劣人,非仅出恶语,恶人发恶语,实属于少分。

  问曰:闻卑弱者说粗恶语应当嗔恚。答曰:从诸恶劣人来说,他是乐于作非法,并且欢喜作诸恶行令他人生苦恼,非仅不厌地出诸恶语,就是打杀等事也能作故。是故从恶劣人仅仅发出一点粗恶语,这点过失实属于少分,所以应欢喜,对彼不宜起嗔恚。譬如圣者满慈子,欲度“学那”河彼岸的众生,随彼等所作,决心深修忍辱,所以大师乃允许他往彼岸教化。

  (子)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

  颂曰:损害于他人,于自无少德,汝重无德嗔,唯属于妄执。

  问曰:惩罚辱骂无有过失的人,是没有罪过的。答曰:于他毁骂的人作损恼报复,对于自已从前已受辱骂等损恼,毫无少许补救,汝重视这种有过无德的嗔恚,唯独属于颠倒妄执而已。譬如试验刀的锋芒,利与不利都对自己有痛苦的感觉。

  (子)四(思维忍的功德后而破嗔)分三:(一)对骂者应当修忍;(二)对压伏卑弱者的嗔忿不应尊重;(三)忍受嗔忿是一切功德生处故应当欢喜修习。

  (丑)一(对骂者应当修忍)

  颂曰:若忍无劬劳,能得大福德,若于忍作障,有谁愚同彼。

  问曰:有谁智者被别人无德的辱骂能修忍?答曰:设若修忍能使嗔恚无机会生起,而对他不作损恼,即无须劬劳就能招感香、庄严、害心不能损恼的河流和色身端严等大福德。那么,有谁士夫于修忍殊胜道作障碍,又有谁愚痴得同彼一样呢?很快地摧坏自己功德故。是故能忍让辱骂者名为智者。”譬如有一妇人见自己丈夫有病尚未死,她即杀害他命(她的意思是免他活在受苦,不如死后安乐,世上有谁能同这样的愚痴者。)。

  (丑)二(对压伏卑弱的嗔忿者不应尊重)

  颂曰:特对强力者,嗔恚则不起,嗔唯陵羸弱,汝何敬重彼。

  由此理由应当断除嗔恚,因为嗔恚对有强力者不能作损害,所以嗔恚不易生起,是故嗔恚唯欺陵羸弱者,汝以何因敬重彼嗔恚呢?不应敬重。譬如欺负妇人,谁肯称他为勇敢者。

  (丑)三(应欢喜修习忍受嗔忿是一切功德处)

  颂曰:若于嗔处忍,能生诸修德,于德处云畏,汝唯是愚夫。

  问曰:若修忍辱,别人认为无力报复,而行欺侮,所以应起嗔恚。答曰:不合道理,因为若谁能于可生嗔处修忍,他就能生起诸修习慈心三昧等功德,乃至挤牛乳顷若能修习慈心,亦能引生八种功德,如《中观宝鬘论》云:“人天生欢喜,天人常护佑,得喜、众安乐,毒害、刀无损,易得诸利乐,当生梵世界;虽未得解脱,有慈法八德。”以上所说,若于忍功德处或云畏惧别人讥笑而作报复,放弃修忍,汝唯是愚夫,因为汝摧毁殊胜功德处故。譬如有一士夫想遮止恶行,遂认为这是羞愧,仍作恶行,这是最愚痴者。

  (子)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颂曰:谁灭尽侮毁,而生于他世,与其自作恶,受侮尤善哉。

  问曰:被卑下软弱者毁骂,力量强盛者难忍,应当对骂者予以惩罚。答曰:谁人能灭尽一切仇敌对自己的侮毁?永远也报复不尽的,而英雄之名谁能保至他世亦不灭尽?是故与其报复而积集罪恶,堕于恶趣,自己为摧伏仇敌而作罪恶相比较,宁肯受侮毁犹为善哉。所以应忍受侮毁,由此即不堕恶趣,由积集罪恶当堕恶趣故。譬如辘轳旋转,无有始终,所以报复等亦不能尽的。

  (辛)二(明拔除烦恼种子修习对治的轨则)

  颂曰:若谁能真知,内识住等相,有此智慧者,烦恼终不住。

  识是因因缘而生,生即是有为法,有为法则是刹那变异,无自性住,由于非自性住,所以生灭皆无自性。由于生住灭无自性,悟入三界一切有为法如幻,一切烦恼则应断除。若谁瑜伽师能真知内识生住灭等相,无有微尘许自性;若有修习此三界如幻,识无自性的智慧者,那么,烦恼在他的意识智慧上终不能住。譬如拔除毒树根。是故先应修习压伏现行烦恼的对治,然后方能通达缘起无自性,断除无余烦恼种子。

  总摄颂曰:

  障碍利生菩提行,随顺贪等烦恼转;

  修慈不净瑜伽师,达真而住解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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