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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苏州的会馆公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辛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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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苏州成为江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城市繁荣,工商业兴旺,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初次从外地来苏州经商或兴业的人,人地两生,最能依靠的就是同乡。于是各种会馆便应运而生,供同乡之间进行联谊和交往。时间长了,会馆也就由单纯聚会的场所发展为一种比较固定的组织。与此同时,各种商业、手工业还在自己的本行业内部组成了一种行会组织——公所。

无论是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会馆,还是通过行业组织起来的公所,本意就是凝聚人脉,发挥互助互利的功能。如果有同乡在苏州病故,会馆就会派人将棺柩送回家乡或代为埋葬。陷入生计困顿的同乡或同业者,能得到会馆和公所的帮助与救济。到了晚清时期,随着江南地区民间慈善活动的日益兴盛,苏州的会馆公所也开始为同乡和同业者提供更为丰富、更为广泛的社会救济与保障。

苏州的各个会馆公所首先对贫困失业或年老孤苦的人,给予切实的救助。其次,病者施医,死者代葬,已成为各会馆公所的定例。像红木梳妆业公所对有病而无钱医治的人,“由公所延医诊治给药”;同业者亡故后,则“给发衣衾棺木,暂葬义冢”。有些财力充足的会馆公所,对客死异乡的人甚至“买棺成殓,安送归乡”。

成年男丁病故或丧亡后,不仅会给亲属带来巨大的痛苦,还会使他们的生活立即陷入困顿。为此,各会馆公所对死者的家属着意抚恤,积极救助。苏州估衣业的云章公所,不但出资为死者料理后事,那些无依无靠的亲属,也由公所按月提供基本的生活补助。如果同业者失业,生活没有着落,一些公所也会想方设法予以安置,帮助失业者摆脱困境。

除了多方面的救济、救助,一些会馆公所还出资创办学堂,为同乡或同业者的子弟提供免费教育。像集德公所就创设有义塾。当时其他一些公所,如石业公所、安怀公所,也都打算在经费充裕的时候开设小学堂,延聘教师,为同行业者的子弟进行启蒙教育。

会馆公所要从事如此繁多的善业,自然离不开来源固定的经费。这些由工商业者组织起来的会馆公所,不是向社会募捐,而是依靠内部筹集。筹集的方式一是分摊,二是自愿捐助。

苏州的行业公所都设有专管善举事务的司事。这种司事,或者由同行业的各店铺或作坊轮流承值,或者固定设置。一些会馆则设有专门管理善举事务的分支机构,如陕西会馆建有普济堂,东越会馆下设有“公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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