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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国人慈善热情是一件大事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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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十二日在此间发布的二00九《企业公民蓝皮书》指出,中国企业慈善发展严重滞后,在目前中国逾一千万家企业中,履行慈善义务、有过捐赠记录的,尚未达到十万家。普及性及公众参与率等方面,中国慈善事业较国外亦有很大差距。资料显示,中国志愿服务参与率仅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三,而美国的慈善捐赠中,有百分之八十五来自普通民众。(7月13日中国新闻网)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国人的慈善热情还很不高,我认为,激发国人慈善热情是一件大事,这个大事关系到社会文明,关系到人们对财富观念的认识,关系到贫穷与富裕之间的和谐关系,关系到财富的第二次分配,这个大事办好了,利国利民利于社会幸福。那么,如何让激发国人的慈善热情呢?

激发国人的慈善热情需要慈善机构本身的阳光透明。现在,一些国人宁愿独立搞慈善事业,也不愿意对慈善机构捐款,很大的原因是他们信不过慈善机构,这说明我们慈善机构的阳光透明工作做得不够,我们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力度还不够,慈善机构的慈善诚信形象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这是慈善机构自己应该认真反思的,慈善机构的诚信形象树立起来了,魅力增加了,国人的慈善热情才会被调动起来。

激发国人慈善热情需要打造一种浓厚的慈善文化。我感觉,我们的社会慈善文化还不够浓厚,在学校,在单位,在社区,慈善文化建设还是空白,不遇灾难没有慈善活动是我们的一个通病,我认为,慈善文化必须从平时抓起,必须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潜移默化的熏陶。同时,我们的影视文化,媒体文化,报刊文化也应该渗入慈善文化,让慈善文化成为一种社会主流文化,成为人们伸手就可触及的文化,慈善文化深入人心了,慈善激情就得到培养了。

激发国人慈善热情需要配套的激励慈善制度。当前,我们对慈善激励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比如缺乏在法律上为慈善捐赠大幅减税、缺乏相对完善的财产保护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民间自发慈善活动存在限制等,这些都抑制了民间的慈善热情。激发国民慈善热情,必须有配套的制度保驾护航,这个制度建设很重要,这个制度是温暖制度,是阳光制度,是幸福制度。

公民需要慈善,社会需要慈善,慈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经济的发展应该与慈善同步,财富的增加应该与慈善共赢,慈善是社会的稳定器,是文明的和谐阀,是公民的幸福源,发展慈善事业,激发国民慈善热情,应该是我们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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