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宗教研究>> 佛教与人生>>正文内容

重新认识佛教的智慧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9日
来源:不详   作者:黎耀祖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重新认识佛教的智慧

  黎耀祖

  现今社会,一般人对佛教都存有一种错误的见解:认为佛教是一个迷信的、消极的、落伍的、与时代脱节的宗教,只有那些无知妇孺和公公、婆婆才会信奉。其实他们只看到佛教的表面现象而未能深入佛教义理的精粹,看不出佛教对人生的启示。基于此,便单凭表面的宗教现象来断定佛教是迷信的、消极的、落伍的,对人生没有价值的宗教,于是轻视佛教,轻视为世人宣说这些佛法的大导师——佛陀,其至不尊重那些承传佛法、令法住于世的出家人,这实在是可悲的现象。

  事实上,佛陀所讲的佛法是充满人生大智慧的,并且是不受时空限制、有著普遍性的道理。例如佛陀所讲的四圣谛、十二因缘、五蕴无我等的教法,充满著人生的智慧。现试将四圣谛、十二因缘、五蕴无我等教法所蕴含的人生智慧及现代意义略述如下:

  一、四圣谛

  四圣谛是一切佛法修行的总纲性原则。佛陀先指出人的存在是充满痛苦的,因为在因果网络之中,我们受著种种因缘条件的制约,不能自我主宰,更不能主宰别人、主宰世界,我们只是一个被决定的存在,人的存在就是如此无奈。在“人是一个非自我主宰的个体存在”这前提之下,人若被无明烦恼所支配而不满于这存在的实况,妄要改变的话,便会作出很多非理性的错误的行为,妄想去主宰一切,最后唯有偿付错误行为旳代价——承受人生的各种痛苦。可见苦不在外,而是内在的,是主体自己构作出来的。佛陀将人生这些苦归纳为八种,称之为八苦:

  1、生苦:生存环境改变的痛苦

  2、老苦:身体机能衰退,力不从心的痛苦

  3、病苦:身体患有病痛之苦

  4、死苦:面对死亡的痛苦,因死亡将一切可能变成不可能

  5、爱别离苦:与心爱的人或物分离之苦

  6、怨憎会苦:偏偏与讨厌的人或物相遇之苦

  7、求不得苦:偏偏得不到自己喜爱的东西之苦

  8、五蕴炽盛苦:有了五蕴所成的身躯就会引致身、心很多不同的烦恼。

  以上八苦皆由人被无明支配,丧失了主体性,不能自我主宰,感到无奈而产生的。这就是苦集二谛所讲的真理。苦圣谛和苦集圣谛是世间的因果关系,指出人生是充满著痛苦的。佛陀如果只说此二谛,人生就没有希望,人就只好永远消极地接受一切的痛苦。佛陀毕竟并非只留于指出人存在的实况,更重要的是教众生如何去突破个人生命的局限(既然苦是自己构作出来,便要自己去将之消解)。故此具备大智慧的佛陀跟著便说出世间的因果关系——苦灭圣谛及苦灭道迹圣谛,这样人生就有希望了。苦灭圣谛指出人是可以断除无明烦恼,并有证入清净的涅槃境界的可能,不过我们先要实践修行,去除妄执,这就是苦灭道迹圣谛了。

  总之,佛陀在四圣谛法中先指出人存在的局限性、无奈性,然后再指出人是有突破生命在局限的可能与方法,这样人生就充满积极意义,并非如一般人所说:“佛教谈苦,谈出离,是一个消极的宗教。”

  二、五蕴无我

  五蕴主要是说明经验主体(我)的存在并非一个永恒的存在,只是由五大类要素所组成的因缘和合假体罢了,并不是一个有常、一、具主宰性的实我,最终的目的是要确立人无我的观念。可以说,佛陀是用主体的入路、经验的入路来对主体作经验的分解、从而确立人无我的观点。既然人非永恒的存在,故此我们无需对这个五蕴假我过份贪恋执著,而贪恋执著的结果往往为我们带来痛苦,这就是佛陀给众生的一点启示。但众生往往却基于无明愚痴,不知自己是是由五蕴所组成、盲目地误执这个无常的假我为实我,于是样样以自我为中心,这便会因执著而起烦恼,甚至做出一些损人利己的行为。但当我们明白了五蕴的道理后,便不再盲目的误执假我为实我,于是便不会事事以自我为出发点,突破个人的局限,解脱烦恼。

  三、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的提出主要是处理主体生命存在的问题,当中蕴含很多的人生启示。例如十二因缘以无明作为第一支,目的是要指出人的行为是源于非理性的,而十二有支的流转真正反映出人的生命存在状态是受著因果关系的主宰。在因果的关系网络之中、主体若起贪恋执著(爱取)就要承受自己所选取的行为的结果,故此苦是内在的,是来自主体自己的贪恋执著和非理性的冲动,这正好反映出主体自作自受的自主原则及因果秩序的公平原则。

  其实十二因缘与五蕴的提出,都是要处理主体生命存在的问题。不过十二因缘是动态的分析,透过因果相关的十二有支的撑开,赋予众生生命流转“苦”的解释,指出众生生命旳去向及作业受报的因果关系。而五蕴却是静态的分解,平面地指出人是由五蕴所成,是非一、非常、非主宰的存在。

  另一方面,很多人认为佛教的理论十分迷信、难令理性之士信服,特别是三界六道的理论,充满迷信色彩。不过,如果我们从哲学理性的立场去分析三界六道的话,我们不难发觉当中所隐含的精神是充满人生智慧的,并且极具积极向上的精神。

  三 界

  传统对三界的解释是指众生所居的世界,内含三个迷执的界域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众生于此三界生生死死,不能出离。但我们若从哲学的立场去分析三界的话,这其实代表著主体生命存在价值的不同等级及生命境界层层突破超升的进程:

  1、欲界众生:他们的存在全由原始欲望所主宰,对更高的价值存在没有追求的动力,所以他们的存在价值是最低下的。

  2、色界众生:他们的存在已经摆脱原始欲望的主宰,并转而追求物质上、生活上的满足,所以他们的存在价值是较欲界为高的。

  3、无色界众生:他们的存在并非以追求物质上、生活上的满足为目的,而是追求精神上的满足与自由,所以他们的存在价值在三界之中是最高的。

  从上可见,三界的划分,其实是将现实世界中众生存在的生命形态,从存在价值上作出区分,并指出众生有突破生命局限的可能,当中并没有甚么消极、迷信、神秘的成份。

  六 道

  传统上说,六道是指众生生死轮回的六种存在形态,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执著六道是否真实存在,亦没有必要将六道放入三世轮回的框架中去理解。其实从六道的分类当中可看出其背后的精神是充满著理性及现代意义的。

  六道又名六趣,趣即趋向、倾向的意思,其引申义是指主体产生了一个念然后趋向于一个行为,所以六趣亦即是指主体通过作业,趋向于六道中的某一道。由于主体是以自己所作的行为作为使自己倾向于某一生命类别的前因,故此背后是含有自作自受的精神。此外,佛教对众生生命存在的看法并非是平面的,而是有存在价值的高低之分。基本上天、人、阿修罗等三善趣的存在价值比起地狱、饿鬼、畜生等三恶趣的存在价值是要高的,佛教对生命存在作这样的定位、安立是有著积极意义的,即鼓励众生向上升进,提高自己生命存在的价值。事实上,六趣的象征意义正是现实世界的反映。

  1、天趣的象征意义:天趣众生的生活实在太美,不会反省,渐渐丧失觉性、悟性,到福报受尽时便会一无所有,一切要从头开始过。这象征现实世界中生活美满而缺少觉性的人。

  2、人的象征意义:人是会进行理性思考的动物,所以人要时时刻刻思考、反省自己当下的存在是否真真正正地做好一个人,实现人存在应有的价值。

  3、阿修罗的象征意义:他虽是天神,但却是有天之福而无天之德,这象征现实世界中那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

  4、地狱的象征意义:地狱原指充满各种痛苦的地方,其实在现实世界中亦有这样的地方,例如发生种族冲突、种族屠杀的印尼。

  5、饿鬼的象征意义:饿鬼原指那些饥饿而没吃的众生。这象征现实世界中一些本可食但却因某些原因而不能食的人,例如学生犯校规,被老师罚留堂而不能前往用膳。

  6、畜生的象征意义:畜生的存在全由原始欲望所主宰,完全没有理性与道德可言。这象征现实生活中那些不思进取,只满足于个人欲望、缺德自私的众生。

  从上文的论述之中,可见佛陀所说的道理非但不迷信、不消极,并且极具现代意义,对人生有著积极的作用,既可指导我们的人生,亦可给我们突破生命局限的启示,提升个人存在的价值,层层开展自己的生命境界。

  佛诞快到了,我们应如何纪念佛陀呢?我觉得最好的做法是趁著佛诞的机会,重新认识佛教的智慧。当世人深入认识佛教的妙处之后,才会认同佛法对人生的价值,才会信受佛法,亦会对宣说这些极具价值的道理的佛陀加以尊重,最后亦会尊敬护持佛法的出家人。而我们作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亦应当把法住于世作为自己的责任,将佛法的精粹及对人生的启示向世人介绍,使世人能对佛教有正确及深入的了解。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