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法相宗>>正文内容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二、第八心所相应门——别解作意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韩镜清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三·二、第八心所相应门——别解作意

 

  【论文】

  三·二○ “作意”,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疏翼】  第一别解五心所体性作业中,第二解作意心所。

  【述记·卷十七】

  解第二数、文可知也。初、略明体业,次、广,后、破1。

  《显扬》等2同。

  【疏翼】

  此即第二解作意心所中,第一略明体业。

  【论文】

  三·二一 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

  【疏翼】  第二解作意心所中,第二广解。于中分二:一、解“能警”,二、解“引心”。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七】

  何名“警心”?如何“警心”?何位“警心”?起已方警,更何须警?先已起故,未起即警,应警一切心;能警作意亦未生故,如何能警?

  谓作意等并未生位,其作意种,义警应生心之种,可起趣境;非警一切心之种子,彼未逢缘,不定生故。

  作意警心有二功力:一者、令心未起正起,二者、令心起已趣境,故言“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正理师说作意之用在未来起3,此在种子,义势亦同。

  由作动意,立“作意”名,作意种子,能警心种。此解依文。或现作意与识同时,义说警彼应生心种令起趣境,理亦无违。起已方警,警理难见,故论不许4。

  问:作意警于心,种位言能警;触等生心所,现位不能生?

  于此难中,应设功力5。种子之位,未有三种不和之义,亦无心、心所合不同触境,故触唯说现行有用。

  【论文】

  三·二二 虽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说引心。

  【疏翼】  第二广解作意心所中,第二解“引心”。

  【述记·卷十七】

  问:心种能生现,作意警方生;心所无能警,种应不生现?

  答:由作意警,心所方生,理与心齐,何得为难?

  问:既尔,应说“即是作意遍能警觉”?

  但说心者,为是主故。

  问:心等自能生,作意警方起;作意无能警,应种不能生?

  答曰:受等三和生,更说由触起;触不由触起,自体应不生6!

  问:此质不定。为如触数,无能生触?为如生等,复有能生?

  于此难中,复应思择7。

  【疏翼】

  以上第二解作意心所中,第二广解讫。

  【论文】

  三·二三 有说:令心回趣异境。

  【疏翼】  第二解作意心所中,第三破斥。于中分三:一、叙《顺正理》计,二、叙《集论》计,三、正破。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七】

  然《顺正理》第十一卷解作意云:谓能令心回趣异境。但住此境,行相微隐8,故今叙云9——此叙彼计。

  下破之云:此应非遍行。住此境,无故。彼名大地法,亦遍行义故。若相微隐,由何知有?《瑜伽》第三“谓心回转”10,然约显相处说,非为尽理,不同彼执将为尽理。

  【论文】

  三·二四 或于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

  【疏翼】  第三破斥中,第二叙《集论》计。

  【述记·卷十七】

  《集论》11初说:于所缘境,持心令住,故论叙言12。

  此叙彼计。《集论》文意,亦非尽理。

  下破之云:“不异定故”,定行相亦能持心住境故。此师亦可“应非遍行”,若散乱心,行相无故。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一云:

  作意者,谓发动心。能令发动,故名发动。谓于所缘境中,由此能令心起趣向,此以于所缘境,持心为业。持心者,谓即于此所缘境中数数引心,此业唯约心相续于所缘境界决定作意,具有殊胜力故说,而非依一刹那心。以唯于一一刹那心,起其业用,而非于余刹那故。

  安慧《大乘五蕴论广释》卷一续云:

  此中说喻:谓得作意者,即心得定。此亦即说由得具有殊胜作意者,名为得作意。若不尔者,由一切心,一一刹那得作意故,一切有情,即应皆得作意!

  【论文】

  三·二五 彼俱非理。应非遍行,不异定故。

  【疏翼】  第三破斥中,第三正破。

  【述记·卷十七】

  “应非遍行故”——破正理师;“应不异定故”——破杂集论师13;已如前说14。由杂集师不解《集论》,约15此行相以为真理,故令破之。

  然救初云:且约新起异缘胜说,非非遍行。

  救第二云:据修定中16胜作意说,故与定别。

  此亦不然,义不具故。既说行相,应尽理明。理既不周,故如论破,与萨婆多别,如《俱舍》第四17。

  问:何故《百法》等18,作意为初,此论中所明,触为先说?

  答:和合三法、摄心、心所,令同取境,是触胜能。警心、心所令皆能起,作意胜力。此约和合,触乃先明;彼论约警,作意初说;各据一门,不相违也。

  【疏翼】

  以上第四别解五心所中,第二解作意心所讫。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