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西藏对清朝中央政权的认同
宗教与西藏对清朝中央政权的认同
张成付
摘要:清末由于列强侵略以及中央政权腐败等原因,中央政权处于衰落时期。这个时期中央政权对西藏控制力减弱。由于殖民主义的阴谋和侵略,西藏曾经出现分离现象。但是在这个时期,西藏地方仍能认同中央政权,维持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宗教是西藏对中央政权的认同的原因。
关键词:宗教;西藏;中央政权;认同
中图分类号:B91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32—0113—02
一、宗教认同
宗教在人类历史上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世界上信仰宗教的人群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世界总人口约60. 55亿,信仰宗教者约占51.37亿,占世界人口总数的84. 8%。”[1]
宗教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排他性,各种宗教为了本身的生存和发展,一般都认为自己是正宗的。比如犹太教看来,世界上不存在形形色色的神,唯一的神就是上帝。其他宗教崇拜的神都是人们想象的臆造,唯独这个神才是真实的。以色列人只信仰耶和华,因为他也只挑选了他们,只和他们直接说话;而其他所有民族崇拜的都是偶像,因为他们被无知、邪恶或同时被这两者所蒙蔽。[2]从犹太教中产生的基督教,也继承了这种观点,“相信耶酥的人找到了真理,而不信的人只能被视为大骗子撒旦的受害者,他们的灵魂注定要承受在地狱中永受煎熬的痛苦。”这种不同宗教或派别之间的二元对立的思维使其之间难以产生认同、融合、共识。那么不同宗教或派别之间的冲突或乃至战争就是司空平常的事情了。
不同宗教或教派之间的排斥正是说明了同种宗教或教派之间“认为跟自己有共同之处而感到亲切”的认同。同种宗教或教派的教义是宗教认同的基础,由此衍生的宗教仪式、宗教教规、宗教心理等共同构成了宗教认同。由此,藏传佛教的产生和传播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其宗教认同非同一般,当然也使得其排外性更加明显。当基督教试图传入这个与世隔绝的雪域高原时,自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正是这种强烈的对藏传佛教的认同,是西方基督教传教活动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
二、基督教在西藏的失败的传教活动
在明朝晚期,1661年,当时就职于北京天文台的耶酥会士约翰·格鲁贝等两人根据罗马耶酥教会的指示,从内陆地区,经青海湖进入西藏,到达拉萨。而后他们从后藏地区,穿越尼泊尔、印度返回欧洲。这为西方传教士等自中原陆路进入西藏提供了情报支持。
1708年,意大利罗马教廷的卡普清修会派修士古瑟普等人到达拉萨。接着第二年又来了几名传教士,传教士不敢表露他们的目标,声称是“为了上帝替大家治病”。[3]当时拉萨统治者拉藏汗也被贿赂,因此传教士获得合法居留权。为了吸引西藏民众的支持和信教,传教士给所有民众治病,始终不敢收费。结果造成传教士经费不足,生活困难,他们“不仅衣衫褴褛,还以树跟、植物充饥”。[4]最后以五人死亡,余下的撤走。
1716年,卡普清传教会经过详细筹划,又派出了多米尼科等三人去拉萨,由于治病带来的良好声誉,他们的传教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由于后来准噶尔部侵略西藏,拉藏汗被诛,传教士失去了支持者。此后,清朝政府平息了内乱,但由于交通不便,常常收不到经费,使传教士活动中止了。
18世纪20年代初,拉萨统治者七世达赖和康济鼐、颇罗鼐等人特许外国传教士自由传教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为传教活动提供了机遇。罗马教廷增加九名传教士,但是由于条件恶劣,只有一名到达拉萨。由于“西藏统治阶级内部为争夺领导权爆发的卫藏战争和当地恶劣的气候,经济上又长期得不到援助,饥饿寒冷等致使传教士纷纷死亡,由16人减少到5人”。[5]这样,此阶段的传教活动也失败了。
1741年,卡普清修会传教士再次派出7人传教士的队伍重返回拉萨。在上层人物特别是颇罗的支持下,外国人允许传教自由,民众也可以自由信仰洋教。次年,拉萨传教站新入教徒27人,前往教堂聆听神父讲经传道者60多人,家庭和个人要求洗礼或准备领圣洗的日渐增多。[6]
面对基督教的渗透和发展,藏传佛教人士深感忧虑,特别是格鲁教派的僧人们强烈反对洋教的传播。他们认为如果任由洋教的发展,势必威胁到藏传佛教的地位。400多名喇嘛冲进王宫,向颇罗鼎发难,要求禁止洋教的传播,惩戒信教群众。在喇嘛的压力下,颇罗鼎改变了对基督教的政策,“下令禁止天主教在西藏的传播,并审讯、惩处信奉天主教的藏族百姓”。[7]失去了上层人士支持的传教士反戈一击,抨击藏传佛教,驳斥佛教理论,结果遭到了更强烈的报复。藏传佛教的高僧们迫使颇罗鼎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由于形势的恶化,传教士最终撤离了拉萨。卡普清修会在拉萨延续30多年的传教活动最终失败。
三、从宗教认同看西藏地方对清朝中央政权的认同
藏传佛教是统治者统治人民的基础,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任何外来宗教的染指都比较困难,同时也是由于藏传佛教在内地的传播以及中央政权的支持等原因,藏传佛教成为西藏认同与维系中央政权的重要因素。
(一)藏传佛教是西藏统治阶级的工具
在西藏地区,由于政教合一的制度,藏传佛教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宗教存在的,实际它成为统治者合法性以及获取各种利益的工具,宗教成为西藏统治的支柱。明末特别是清初实行的“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 的政策,不但安抚蒙古各部,也使得在藏族地区黄教日益渗透到人民日常生活中去,对于喇嘛的信奉达到“尊之若神明,亲之若考妣”。广大藏族同胞对于藏传佛教的信仰如此虔诚以致于没有更多的信仰空间去信奉别的宗教。
达赖喇嘛等上层宗教人士利用宗教影响,不但谋取政治上的利益也获得了经济上的利益。在西藏地区,上层僧侣和寺院占有大量的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据史料记载,乾隆二年(1737),达赖统属的寺院有3150座,寺院占有农奴6752户。在西藏,寺院占有土地总数的36.8%,占有牲畜41.5%,其中拉萨三大寺占有的土地、牛羊、牧场和奴隶最多。[8]同时,除了中央、地方、贵族对寺院的赏赐之外,念经和布施也是寺院经济的来源之一。拉萨哲蚌寺每年的布施收入约青稞1100克(1克约27斤,下同) ,酥油850克,藏银310两。[9]正是由于藏传佛教对于西藏统治阶层的巨大作用,所以当西藏传教士试图传教时,感觉到威胁和首先反对的正是喇嘛。
(二)中央政府对藏传佛教的支持是西藏地方对中央认同的重要原因
藏传佛教的排外性使外来宗教很难在西藏传播开来,同时藏传佛教与内地的紧密关系确是使得西藏地方认同中央政权的重要原因。
元明时期,朝廷为尊崇藏传佛教,支持帝师以及藏僧在宫廷及各地传扬佛教。元朝时,忽必烈尊八思巴为帝师,“在全国贬道崇佛、重教(藏传佛教)轻禅(汉地佛教)的政策”。[10]元朝把统一中国南方,南宋的灭亡也归为藏传佛教的功绩。藏传佛教的广泛传播已经成为但是人们社会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据元代编写的《百丈清规》中列举的重要佛事有:圣节、千秋节、国忌、佛诞、佛成道、涅磐,帝师涅磐等。而实际上进行的法事在元旦、已故帝后诞辰、忌辰、节日之外,凡久雨、疾风、疫病流行都要举行,最长的一次竟连续3年,最多的一年做200余次。[11]每年二月举行的规模宏大的白伞盖佛事,后来演变成一种官民朝野及藏蒙汉僧参加的社会娱乐活动,成为佛事春游,深受人们欢迎。在明朝中后期,入藏教、学藏经、说藏语成为当时社会的时尚。
清朝,为了维护国家稳定,扶植、尊崇格鲁教派。达赖喇嘛、班禅不但得到清廷的封号,还得到很多特权及利益,确定了佛教领袖地位。依靠重要的政治、经济支持,格鲁派掌握了西藏了政权,这对巩固格鲁教派对西藏地方的统治具有重大的意义。清末,虽然清廷两次错误的褫夺十三世达赖的封号,但后来清廷和民国恢复达赖的封号,这也说明了中央政权对达赖支持与否还对其是有重要影响的。正是如此,支持藏传佛教的中央政权是一直得到西藏地方认同的。
藏传佛教同内地具有深厚的联系。藏传佛教在内地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四川、青海、甘肃、新疆、特别是蒙古具有众多的信徒。十三世达赖在英军入侵拉萨的时候,出走到蒙古的库仑就是因为看到蒙古和西藏拥有相似的宗教环境。同时,藏传佛教在内地拥有其传播的渠道和体系,在清朝时期,就曾把建立雍和宫作为藏传佛教的居住和宏扬佛法之地。按照清廷地域划分,其中驻京喇嘛13人……[12]这种宗教的割舍不断的联系正是维系了西藏地方与中央关系的纽带。民国时期,西藏与中央若即若离,宗教认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按照清朝惯例,北京雍和宫四学堪布应该由西藏三大寺派出。达赖喇嘛按照前清惯例,特派西藏三大寺堪布即哲蚌寺罗桑巴桑、色拉寺罗桑策殿、甘丹寺罗桑仁增等三人,各随带徒弟十人,与1918年9月间起程赴内地,次年2月11日到达北京。[13]是年(1922年)正月,达赖喇嘛又派高僧敦柱旺结赴京,进雍和宫任西藏特派驻京堪布,并向有关部门陈述西藏愿归附中央之意。十一月,敦柱旺结还同意代表达赖喇嘛见民国大总统黎元洪,禀报藏情。[14]这样,在西藏地方与中央关系虽然经历了殖民者的侵略,清王朝的崩溃,但是宗教依然使西藏地方与中央保持割舍不断的联系。宗教认同成为维系西藏地方和中央关系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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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庆英,高淑芬.西藏通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400.
[4]陈庆英,高淑芬.西藏通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400.
[5]陈庆英,高淑芬.西藏通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 402.
[6]陈庆英,高淑芬.西藏通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 402.
[7]伍昆明.早期传教士进葬活动史[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483.
[8][9]杨晨.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及其社会影响[J].北京: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7(2).
[10][11]黄玉生,车明怀,祝启源等.西藏与中央政府关系史[M].西藏: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1)465;467.
[12]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编:《乾隆朝<大清会典>中理藩院资料》,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版,第83页.
[13][14]多杰才旦.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研究[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956,964.
(责任编辑/石银)
出自: 《学理论·下 》 2009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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