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敦群培的真理观探析
根敦群培的真理观探析
刘涛
摘要:根敦群培是藏族近代史上的伟大哲学家。《中观精要:龙树心庄严》集中体现了他的真理观。最具特色的是两种世界的划分,这与柏拉图的两个世界的划分具有极大的表面相似性,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在常规世界和绝对世界,根敦群培都进入了不可知论,但又与历史上的不可知论有明显的不同之处。他的二重真理观与佛教的“二谛说”一脉相承。
关键词:根敦群培;两种世界;不可知论;二重真理观
中图分类号:B21/26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2-0051-02
根敦群培不仅是藏族近代史上一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人文主义者、朴素的唯物主义者和爱国主义者,而且也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哲学家,一直受到人们的敬仰。他是20世纪藏族学术界和思想界的奇人和伟人。“他毕生都在追求学问,追求真理。在历史、地理、宗教、考古、语言文字、文学、艺术、民俗、伦理乃至医学等十个领域都有很深的造诣,留下一批专著,名声很大。但是,造化弄人,这样一位大学问家,却命运很惨,颠沛流离,居无定所,誉与毁并驾,穷与病相连。竟在48岁的盛年,困厄致死。由于他学识渊博,才华横溢,言辞犀利,不拘小节,诙谐幽默,针对贵族上层的腐败、僧人的堕落,讥讽笑谑,颇让西藏当权者难以忍受,但也无法处置。最后,还是以莫须有之罪名,投入囹圄,困顿疲惫,屈辱懊恼。可惜一代英才,就糟蹋在封建农奴制的沉闷社会之中,竟郁郁寡欢,孤独寂寞,撒手人寰,令人扼腕。”[1]7
根敦群培的哲学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著作《中观精要:龙树心庄严》一书中,根敦群培以二重真理观为基础构建了他的哲学思想体系。
一、独具特色的两种世界
根敦群培真理观中最具特色的是两种世界的划分。柏拉图也认为存在两个世界:感性世界和理念世界。“这个理念论把精神性的实体‘理念’看做万物的本原,理念独立存在于一切事物和人之外,理念世界是原型,是第一性的,是起决定作用的;而物质世界则是第二性的,是由理念世界派生出来的。”[2]66根敦群培将纷繁复杂的现存世界划分为常规世界和绝对世界,划分的依据是人的心识,这种划分世界的方式具有浓厚的佛教色彩。他将现存世界划分为两部分:常规世界和绝对世界。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感官或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六种心识所能把握的现存世界被称为常规世界;六根或六识不能把握的现存世界被称为绝对世界。
显然,根敦群培的两种世界的划分与柏拉图的两个世界的划分具有极大的表面相似性,同时它们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首先,根敦群培的两种世界的划分标准是人的“心识”,也就是眼耳鼻舌身意所认识到的是常规世界,反之是绝对世界;柏拉图的两个世界的划分标准是人的“认识”,也就是人的感性认识所认识到的世界是感性世界,人的理性认识所认识到的世界是理念世界。其次,根敦群培的常规世界不仅包括物质世界还包括精神和情感世界,柏拉图的感性世界则只包括物质世界。再次,根敦群培的绝对世界虽不可知但可得,柏拉图的理念世界是可知的,人们有能力认识理念世界。
二、鲜明的不可知论倾向
与之对应,常规世界的真理称为常规真理,绝对世界的真理称为绝对真理。常规世界的事物都是虚假的、不真实的、相对的,常规真理具有不确定性、主观性、相对性,在根本上尽是错谬;常规世界没有绝对真理。在常规世界,根敦群培陷入不可知论。绝对世界的事物则是真实的、绝对的,绝对真理则是宇宙的唯一真理,通达绝对真理则是人生的唯一最高目标,也是人生意义之所在。但这种真实和绝对也是一种虚假的存在,在根本意义上是不存在的,所以,在绝对世界,根敦群培也陷入了不可知论。最终,在常规世界和绝对世界,根敦群培都进入了不可知论。
不可知论断言人的认识能力不能超出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其重要代表是休谟和康德。休谟把认识完全局限于经验,认为人不仅不能感知和证明物质实体的存在,也不能感知和证明精神实体(包括上帝)的存在。“在他看来,哲学史上所谓认识之外究竟是否存在物质实体的长期争论,实际上是一个既不能回答也不应当提出的问题。如果认为物质实体在知觉之外独立存在着,那么他就应当是与知觉根本不同的东西。可是,我们既然除知觉之外一无所知,又怎么能断定物质是与知觉根本不同并且在知觉之外存在着呢?”[3]298康德承认“物自体”的存在,但又认为物自体的本来面貌不可认识。
根敦群培认为在常规世界,人的六根无法认识到事物的真实相状,常规世界不存在统一的真理标准,常规真理是颠倒的认识,人的认识能力不能超出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及发展规律。哲学史上的不可知论与根敦群培的常规真理观倒是具有极大的相似性。不同的是,根敦群培的不可知论真理观还拥有其独特的部分——绝对真理观。虽然其绝对真理观最终也陷入了不可知论,但并不是彻底的不可知论。因为根敦群培认为绝对真理虽不可知但可得,他认为人不能认识和表述绝对真理但却能通达绝对真理之境,“总之,一旦我们达到了,能够把‘刹那’转化成‘万劫’,‘极微’转化为‘宇宙’,的最终境界时。世上所有的不同原理,将会统统融化为一体。”[4]25“明亮清晰的‘子光明’,与证悟空性的智慧相互依存。而‘母光明’(基元光明),则具有双体特征;一与异,有与无。而‘母子’两种光明的特征在金刚阂母双面一体之上合二为一时,此即究竟意义上的母子光明之相遇,即‘解脱’也。”[4]25这些论述清晰的表明:根敦群培认为绝对真理之境是能够达到的,达到绝对真理的境界就是成佛的境界。
三、出于佛教而有所发展的二重真理观
根敦群培的二重真理观佛教是“二谛说”的进一步延伸。早期佛教着重阐说四谛,几乎不论及真、俗二谛(又称胜义谛和世俗谛)。部派佛教开始探索真、俗二谛与苦、集、灭、道四谛的关系,并对二谛的意义作出不同解说,主要观点认为,由各种要素和合而成的事物,人们给予了假名,而为常识所认可的,为世俗谛;构成事物的要素,其本质恒常不变,这是殊胜智慧分析后所得的认识,称为胜义谛。大乘佛教则对二谛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龙树指出二谛是一种重要的教化权变,二谛对所教化的对象来说都是真实的。他在《中论》中还进一步阐述了胜义谛和世俗谛的关系,他说:“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6]35世俗谛是胜义谛的基础,不了解世俗谛则难以通达佛教真理胜义谛,不通达胜义谛则不能达到佛教修为的最高境界——涅槃。为了使普通人能够通达佛教的绝对真理,就需要使用世俗的相对真理来讲解佛法,而且是不得不使用,不经过这个过程,将很难通达佛教绝对真理。在龙树看来,世俗大众认为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实在真实的,这是世俗的观念、世俗的真理,是“世俗谛”;佛教圣贤所悟到的缘起性空的观点是出世间的观念,是究竟真理,是“胜义谛”。“胜义谛”在表现形式上似乎是“颠倒”了世俗的认识标准,实际是以此为基础更为深刻而全面地去体认无常乐空、涅槃寂净的境界。“胜义谛”的实现离不开“世俗谛”,“世俗谛”的最终归宿是“胜义谛”,“胜义谛”不离“世俗谛”,“世俗谛”不离“胜义谛”,正所谓“真俗不二”。正如有学者所说:“二谛说始于原始佛教,而把二谛作为根本的认识论原则,则是以龙树为始主的大乘中观学派。佛教各派对二谛的说法不尽相同,其含义有一个演变发展的过程。小乘说一切有部所讲的俗谛,是指把因缘和合而成的、可以分析的事物看做为真实存在的认识,而真谛则是指一种把单一的、不可分析的事物看做是真实存在的认识。而大乘中观学派,则从视现象为性空还是实有这个问题来区分真俗二谛,认为真谛是通过俗谛并依赖于俗谛而说的,二者本质上是完全统一的。总之,小乘的说法,尽管有唯物的一面,但与常识相悖,而且还带有较多的宗教偏见,而大乘中观学派的说法,尽管有唯心的一面,但又表现出一种辩证法的意味来。”[5]
根敦群培二重真理观与大乘佛教二谛说的含义存在着细微的差别。首先,大乘佛教二谛说是对同一事物的两种认识,根敦群培二重真理观则是对两个世界的不同事物的两种认识。其次,大乘佛教二谛说认为世俗谛虽是普通人的常识,然在普通人共许的心境上,有相对的、一定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根敦群培二重真理观则认为常规真理尽是错谬和虚假。再次,大乘佛教二谛说认为胜义谛可知也可得,根敦群培二重真理观则认为绝对真理虽不可知但可得。最后,以根敦群培绝对真理的标准来审视佛教的胜义谛,佛教的胜义谛也只能归入常规真理的范围。根敦群培的绝对真理有着比大乘佛教更严格的标准。龙树曾说:“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6]35这首偈颂从侧面说明,大乘佛教的胜义谛只是一种义理,还不是一种境界,涅槃才是最终的解脱境界,义理则当然可说可得,可说可得的义理在根敦群培看来也就只能是常规真理了。根敦群培的绝对真理不可知但可得,显然它是一种境界,而不是一种义理,这是根敦群培绝对真理和大乘佛教胜义谛的重大歧异。
根敦群培二重真理观的论证过程实际上是佛教“遮诠”思维的具体应用。他首先肯定在常规世界存在若干真理的标准,然后依次否定了常规真理的四个典型标准:多数人的一致观点、权威的规定、感性认识——五识、第六识——意识,进而就否定了常规真理的可靠性;接着,根敦群培肯定了绝对真理的真实性,但在最后对绝对真理进行了否定。基本的思维路向是肯定—否定—肯定—否定,这是一种辩证的思维,通过不断的辩证否定,不断地接近他的绝对真理,实现对绝对真理的“无限逼近”,最后达到绝对真理之境。
参考文献:
[1]杜永彬.西藏人文主义先驱更敦群培评传[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9.
[2]王珠元.西方哲学史上的诡辩论和辩证法[M].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
[3]钱广华.西方哲学发展史[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8.
[4]根敦群培.中观精要——龙树心庄严[M].白玛旺杰,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
[5]成建华.龙树与中国佛教哲学[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3.
[6]龙树.龙树六论:正理聚及其注释[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
出自: 《学理论·上 》 2010年8期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