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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上市引发社会心理混乱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6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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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林寺上市引发社会心理混乱

  “舍利子, 色不异空, 空不异色。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的这句念语, 诠释了一场少林寺上市风波的氤氲背景和当下结局。

  缠绕在河南嵩山少林寺身上的社会困惑、失望、不满, 隐积多年, 在2009年12月, 最终酿造成一场社会心理混乱。

  亿元门票收入争执

  2009年12月中旬, 河南登封市政府与香港中旅集团于2009年10月21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和一份12月10日印发的《登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全文被泄露于众。

  文件内容显示, 12月9日上午, 登封市长郑福林主持常务会议, 对登封市与香港中旅集团合作及筹建“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进行专题研究。初步议定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 新公司争取2011年上市。

  旋即, “少林寺上市”、“国有资产流失”等字眼, 如电光火石刺激着各方神经。

  少林寺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钱大梁赶忙撇清:此事与少林寺无关, 方丈也是几天前才由登封市政府有关领导通知得知这一决策, 对具体内幕一无所知。

  焦点指向了登封市行政部门。2009年12月17日, 登封市政府紧急公关, 称有关“少林寺上市, 贱卖国有资产”等报道失实, 并强调:双方合作的范围不会将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内现有16处18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林寺等文化遗产纳入合资公司进行经营。

  但登封市澄清稿对一个重大问题作了回避。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登封市国资委部门负责办理与香港中旅集团合作的资产划拨工作(包括少林、嵩阳、中岳景区门票), 旅游运输(中巴、电瓶车), 少林景区旅客中心, 少林景区停车场, 电子门禁, 禅居酒店以及其他需要划拨的国有资产项目”。

  这些资产, 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入股, 占据总股本的49%, 香港中旅集团出资5100万元, 持有51%股份。

  其中, 最令人关注的是少林景区门票收入的估价。

  早在2007年, 少林寺旅游景区管理局就宣布, 2006年, 少林寺门票收入突破1亿元。

  如此推算, 合资公司成立后, 即使维持门票收入的原状, 也不管其他收入, 港中旅按比例分成就可获得5100万元的门票收入。

  少林景区门票收入, 此前一直是由政府部门与少林寺分成。少林寺法律顾问黄琨透露, 约有40%归属少林寺。

  如今登封市政府背着少林寺擅将门票权并入上市公司, 少林寺如何从中再分食?突然之间, 这么大一块收益变得如此不确定, “惶惑”开始笼罩养尊处优的少林寺。

  “被上市”模糊管理边界

  将少林景区门票收入等资产划拨到合资公司并筹备上市, 与少林寺上市, 两个问题看似不同, 实则关联。

  在登封市政府看来, 少林寺和少林景区是两个概念, 少林寺仅是少林景区的一部分。尽管少林寺的财产不属于少林寺和登封市, 管理上也是国家宗教事务局直属, 但除少林寺外的整个少林景区归政府管理, 因而政府有权选择自己管理的景区和外方公司合作。

  不过资产划分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蒋世和副院长认为, 少林寺是在景区之中, 政府控制不了少林寺, 但控制着景区门票。游客要进入少林寺, 首先要过景区门票这道关。景区的价值实质来源于少林寺自身的价值。

  因此, 政府与香港企业成功商谈合资及上市, 实际上是借助了少林寺的无形资产, 在一定意义上少林寺的部分资产“被上市”, 只不过没有对少林寺股权的安排。登封做事之前应与少林寺、宗教局、林业部门等利益相关方事先沟通。

  但登封市并没有做。在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会上, 并没有任何少林寺和宗教界方面相关人士出席。事后, 释永信出面发表三点声明, 对港中旅到登封投资开发表示热烈欢迎, 称少林寺的权益已得到保障。同时, 他还表示, 少林寺不会上市, 少林寺的名字也不会上市。

  在旅游公司景区开发、上市中, 宗教名胜遗产如何定位, 面对难题的不只是少林寺。武当山招商局刘局长近日对外表示, 武当山在十几年前就有了上市计划, 但还没最终成熟。

  除了世界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边界”模糊外, 另一个模糊边界是, 如何衡量世界遗产的价值, 未来收益又如何分配。

  资本酿造少林寺“火药桶”

  尽管少林寺事后解释自己不知情上市协议, 但少林寺多年的边缘性行为, 早已为现今轰烈的社会舆论埋下引信。

  自上世纪90年代, “资本”便开始以其内在的欲望逻辑冲破一切藩篱, 单向地“殖民”各精神领域。淫雨之下, 本应抱守“色即是空”戒律的少林寺的轨迹却与商业的逻辑紧紧捆绑在一起。

  1998年, 少林寺投资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并以“少林”、“少林寺” 商标注册。

  2004年, 少林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少林药局”商标, 被驳回后, 不肯罢休的少林寺对商评委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在2004年, 第一次传出“少林寺将上市”。时任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的何宏波表示, 少林寺将逐步过渡到公司化运营。在机制理顺以后, 再引进战略合作方, 并不排除未来运作上市的可能性。

  到2007年, 少林寺的上市传闻变得相对密集。当年8月, 一则名为《传少林寺拟于08年香港上市》的消息开始在网络上转载。此事断断续续直到2008年年初, 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裴松宪澄清, 要上市的不是少林寺, 而是有关部门筹建的嵩山少林旅游集团公司。

  而同时段,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也道出少林寺绝对不可能上市。但给出的理由是商业计算下的交易风险太高, 并不是源发于“跳出三界外, 不在五行中”的原旨式拒绝。

  因此, 作为宗教民事主体, 先天不具备上市公司法律资格的少林寺, 从旁路加大其扩张的步伐。

  寺内, 在香火、开光上大做“金钱陷阱”。香客要证明自己虔诚需要为一炷高香支付6000元。

  寺外, 急速进行连锁店式扩张。2008年年底, 河南嵩山少林寺与云南昆明市官渡区政府签约, 少林寺以派驻僧团的形式对昆明四所古刹进行托管。2009年初, 少林寺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兴建少林寺院。年中, 斥资20亿元, 进行天津少林寺分院建设工程、蓟县盘山北少林寺重建工程。

  此外, 影视、武术表演等传统优势产品也加大开发力度。

  而少林寺“CEO”释永信, 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开着价值100万元的越野车, 为完全符合公司经营中的托管、连锁经营、产品开发等商业化行为, 奔波于各地。

  就在少林寺利用观光收入、举办各种活动、开办武术学校和分设连锁店这些“武功绝学”赚得盆满钵满时, 登封市地方政府基本上没有得到好处。

  两方交叉之下的矛盾外显与升级, 背后剩下的只是利益之争, 而非宗教与商业的信念对抗。

  但在“少林寺上市”风波的更外围, 社会与登封市政府、少林寺之间的碰撞, 则是信念之战。

  宗教因禁忌而神圣, 因神圣而无价。但无节制的欲望却驱使资本无边界地扩张, 佛教庙宇的光华色彩, 因之侵蚀, 进而变得锈迹斑斑。这使原本稀薄的社会皈依变得更无所安放。结果, 社会意识自然群起而捍卫朦胧的底线。

  于是, 随着少林寺升温为一个“火药桶”, 风波也就只是个时机问题。

  出自: 《经典阅读 》 2010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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