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工作者应掌握一定的宗教知识
新闻工作者应掌握一定的宗教知识
张世辉
据牛丽红在《宗教新闻报道视点解读》中的不完全统计,仅2002—2003年一年,“全国因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新闻宣传纪律而受处罚的新闻出版单位就达12家,案例所涉及的内容大多是宗教、民族习俗和禁忌”。在国际上,也时常出现因为伤害宗教界感情而引发的种种风波和动荡,比如说丹麦漫画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这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新闻工作者尤其是民族新闻工作者,必须了解宗教、尊重宗教,否则,我们就有可能在不经意间犯下错误。
我们党的宗教政策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最重要、最根本的一条。我国的法律法规也对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宪法明确规定要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其他一些法律法规中也有相关规定,国务院还专门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各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宗教事务条例》。由此可见党和政府对宗教信仰自由的真诚尊重与保护。
有关文件对涉及宗教的报道早有明确的规定:“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要采取慎重态度,不要违背现行宗教政策,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学术界要尊重宗教界的思想信仰,宗教界也要尊重学术界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理论的研究和宣传活动。”国家广电部(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也曾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新闻报道作出过十分明确的规定,要求新闻媒体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绝不允许发表丑化、侮辱、歧视少数民族形象,歪曲宗教教义的报道和议论”,“在宣传中,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要予以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不能猎奇和主观臆断,以偏概全,更不能加以丑化、侮辱、胡编乱造。涉及敏感问题要特别注意,避免伤害少数民族感情及被敌对势力利用”。
这些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是我们在进行宗教报道时必须遵守的准则,是不可触及的高压线。这就要求我们这些民族新闻工作者要努力学习、掌握这些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基本精神,用这些精神指导我们的报道。
那么,是不是因为宗教问题复杂我们就可以不去报道了呢?当然不是。
我国民族众多,无论是汉族还是55个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在他们的文化中都占有一定的地位,影响着他们的文化和生活:如藏族、蒙古族、土族和裕固族等主要信仰藏传佛教,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以及东多族、撒拉族、保安族等民族主要信仰伊斯兰教,傣族的主体及德昂族、布朗族的部分人信仰南传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虽然主要在汉族地区流行,但这些宗教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较为普遍地流行,如分布在西南地区的苗族、彝族、景颇族、拉祜族、佤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等民族中有相当比例的群众也信仰基督教或天主教。对他们来说,宗教不仅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文化形式,并演化成了一种生活习惯,在他们的文化、思想、经济、政治、教育、艺术、历史等方面,都有着宗教的深深印记。在这些民族中,宗教不仅是历史的记忆,更是现实生活的准绳。宗教的禁忌,乃是这些民族禁忌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这些民族的建筑、绘画、音乐、文学等方面,随处可见宗教的影子。比如说沿海的妈祖信仰、开漳圣王信仰、保生大帝信仰,遍布全国的关帝信仰、观音信仰等等,都对中国东西南北方的很多民族产生了影响。同时,我国有一亿多信教群众,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又主要分布在民族地区,他们的生活、对社会的诉求等等,都值得我们去关注。而他们又同广大宗教界人士一道,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2007年12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这“四个关系”说明宗教问题的重要性,说明宗教问题已经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了,各个部门、各界人士都要关心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新闻媒体尤其是民族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党的宗教政策,如实报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的贡献,向广大读者介绍宗教文化、普及宗教知识。同时,为了做好新闻中的宗教报道,作为新闻工作者,我们就必须不断地学习、掌握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的宗教法律法规、宗教的各种禁忌和教义,为全面、准确地报道宗教情况做好充分的思想和专业准备。
国家民委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歌会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展现国家民委各族干部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各族干部职工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扎实的作风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懈奋斗,9月14日,国家民委在中央民族大学礼堂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报告会暨主题歌会。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党组书记杨传堂,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健强,党组成员、副主任吴仕民,以及国家民委老领导、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近千人参加,并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歌颂党、歌唱伟大祖国的“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歌会。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60年民族工作的卓越成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巨大成功,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写照。我们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成就,长期坚持弥足珍贵的经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在“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歌会上,来自国家民委机关以及所属单位的500余名各族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表演了《今天是你的生日,中国》《把一切献给党》、《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中华家园》等13个精彩节目。主题歌会在《歌唱祖国》的全场大合唱声中圆满落幕。
出自: 《中国民族 》 2009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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