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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救度动物,亦即维护人类健康!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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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救度动物,亦即维护人类健康!

  ----  放生救生行动:拯救猫、狗

  文 | 天台山慈恩寺 住持 智渡法师

  居士大德们:

  一旦发现饭店、熟食店、摊销售猫肉、狗肉请即拨打当地工商管理部门:12315和卫生监督部门电话:9630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进行经营。

  猫狗均未列入卫生部门检疫,目前所有猫肉、狗肉的销售都是不合法的。

  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2、国家商务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最新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商秩发〔2011〕第355)》的规定:(五)严防私屠滥宰肉品流入加工消费环节: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各类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采购肉品时严格查验检验检疫证明,确保所使用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各地要以肉制品加工专业村、肉类加工小作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肉品的行为。

  菩萨戒佛弟子以及具有粗分慈悲心或爱护动物、具备同情心的居士们,行动起来吧,这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既救物命,又维护了欲食猫狗的贪心者的健康,还成就了自身维护法律等等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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