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指法身》——经续二道的观心
《直指法身》——经续二道的观心
经续都是佛法。显教经典传统上分为八万四千法门,但整体的主要概念是无我或人我空。佛陀分不同阶段,循序开示这些教法。他初转法轮时讲的是四圣谛,重点是人我空。
这里佛陀说的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我执。我们都认为自己是真实存在的,这种执着是天生的,不是习得的,是生下来就有的。有了俱生我执,“他”的概念就产生了,在自他的互动下,贪嗔生起而痛苦万分。如果自我是真实的,我执就没有什么不对,也消除不了。但事实上,并没有所谓真实的自我,既然我执是颠倒的,就能够改正。为此,佛陀开示禅观人我空。
不可能光说“我不会受苦”就把苦去除了,不可能光说“我不会执着任何事情”就消除执着了,或是说“我永远不会生气”就灭除嗔心,但我们确实想消除痛苦和造成痛苦的烦恼。佛陀开示如果要消除痛苦烦恼,就要去除造成痛苦烦恼的根本原因——无明我执,但是光说“我不相信有个自我”是没用的。去除痛苦的唯一方法,是直接向自己证明没有所谓的自我,才能够亲证“我执”是颠倒妄想。必须亲证这点之处,对于我的错误认知和执着才会自动消失。只有现证无我,才能够停止心识颠倒的投射,这就是为何佛陀强调禅观无我。然而,要禅观无我,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无我,以此为基础,才能够禅观,最后才能够现证。
佛陀用了好多证据来证明人无我。简言之,基本上有两种我执是要去除的,一是我执(执着我是永恒不变的),二是我所执(执着属于我的观念事物)。去除我所执比较容易,以下先探讨“我所”。
假如我进入一家钟表店,正在挑选的时候,一位客人失手摔破了手表,我看到这件事发生,完全清楚一支手表破了,但我不会感到痛苦。换个情况,假如我正拿着我的手表而不小心摔破,我会感到痛苦。这两个情况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我的反应为何不同?因为第二个情况中,我对于这支手表生起了“我所”的概念,误认为这支手表是属于我的。检验这种颠倒妄想,就会表现这只是一种信念,让不必要的执着因而生起。手表的里里外外都没有所谓的“我所”。因此,“我所”不在什么地方,执着我所和为此所苦是不必要的。经过这种严格的分析,就能确定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称为“我所” 。
我们因为执着颠倒的“我所”而痛苦不堪,“我所”包括“我周围的大街小巷”,“我的种族”,“我的园家”这种庞大的概念,但这些都不是本自存在的“我所”,我们只是这么称呼而已。
“我所执”的根源当然是颠倒的“我执”,误执有真实的自我。首先要问“我”到底在哪里?仔细检查所有可能是“我”的事物,却哪里也找不到“我”。佛陀以五蕴来解释无我;我们所认为的“我”其实是由五蕴组成,每一蕴又是好多元素的集合体。一般而言,我们有身和心,身体称为色蕴,由好多器官构成,还可以无限细分下去。心由受、想、行、识这四蕴构成,每一蕴又可以无限切分下去。这种分析的重点是了解“我”不是一个整体,不是单一、分离或独立的个体。
此外,决定要把什么命名为“我”也有问题。我们认为有个“我”和“我所”,两者有些分别,但检查这两种观念如何形成,两者的区别又无法成立。比如一般认为这是“我的身体”,讲话时也这么说,但如果“我的身体”是“我所”,它就不是“我”,而是属于“我”的东西。如果是这样,“我”大概是指心了,因为身体是“我”具有的东西。但有时候,我们认为这是“我的心”。这时,心不可能是“我”,因为心显然被视为“我”的所有物,这时,“我”一定是指身体。在第一个情况中,“我”是指心,身是心的所有物,现在则情况相反,怎么可能呢?目前假定“我”是指身体,但我们又会认为“我的头好痛”。这时,“我”显然是指身体,而不是头。然后我们又想“我的手好痛”,这时“我”也不是手。
这么推理,就会发现“我”和“我所”两个名相所指涉的基本对象,事实上是没有明显差别的。某些东西有时候称为“我”,其他时候称为“我所”,因为“我”有时指身心,有时指身或心,有时候又指身的某个器官。这种不一致是因为当初命名时就没有真实的基础,而只是给予假名。经过推理分析而认证这一点后,就可以禅观,最后现证无我。佛陀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开示我空的教法。
佛陀二转法轮时开示外法空,主要结集为《般若经》,分为《大般若经》、《中般若经》、《小般若经》和最短的《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后者就是经常诵持的《心经》。《心经》这么说:“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指出经验到的各种现象都不是本自存在的。如果万法都如我们以为的本自存在,就不能说万法皆空,不能说“无眼、耳……”等等,但佛陀了证万法皆空。修行首先要依止圣教量(佛陀的开示),在研读和分析之后,了解经文的意思。接下来以了解为基础而禅观,最后以禅观为基础而现证万法皆空。
佛陀开示空性时,说了如“无眼、耳……”等等的话,表示我们认知的万物都不是真实存在。佛陀并没有清楚解释他的意思或这么说的理由,他没有详细解释空性,因为当时的听众是精进的利根者,当下就体悟到万法皆空。佛陀在世的正法时代结束后,一般人光是读“无眼、耳……”,并没办法了解他的真正意思,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因此,龙树、月称、无著等大师开始撰写条理分明的论述,解释佛陀最初开示空性时的真义。这些论师在著作中,以逻辑辩证法,解释了为何有必要接受万法皆空的道理。我们一开始听到或读到“万法皆空”,几乎不可能了解这句话的真义,但严谨地次第研读诠释佛陀空性教法的论典(中观诸论),就能够确知佛陀的本意。
我用手做例子,简单说明逻辑辩证的思维模式。目前,我的手确实是我的手,我看得到,我可以用各种方式觉知到它的存在,它具有手的一切特质和功能,因此称为“我的手”完全合理。但是实际检验,却哪里也找不到所谓的手,因为观看手的每一部份,就会发现不管就什么层次而言,都没有哪一部分确实是手。如果粗略地检视手,首先会看到大拇指。大拇指不是手,它只是大拇指。食指不是手,它只是食指。中指不是手,它是中指。无名指只是无名指,小指只是小指。也可以从手的构成物质来探讨:皮肤不是我的手,血肉不是我的手,骨头不是我的手,骨髓不是我的手。我的手都不是这些部位,还些部位当然还能够继续精细分下去。重点是我的手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实体。“手”,更精确说是“我的手”,只是我们为某个集合体贴上的标签,只是一个名字,用来称呼每个部分本来是各自独立,却刚好凑在一起的集合体。
我们可能认为:“好,没有手就没有手,总还有手指吧。”但是检验任何一根手指,又会碰到同样的问题,因为问说:“手指是哪一部份?”就会发现手指不是第一个指关节,不是第二个指关节,不是第三个指关节,也不是指甲或其他部分。因此,粗略来看,手不存在;仔细来看,手指也不存在。每根指头都只是假名而已,我们只是把指头的观念,套在本自独立却刚好凑在一起的集合体上。
好,现在不只检视我的手,而是把我看作一整体,看到一位名为创古仁波切的人坐在名为法座的东西上。刚刚已确定我的右手不是真实存在,左手当然也是如此,双脚和头也是一样,事实上,不能说我是真实存在的。睁眼看时,会看到某样东西,但这个东西和我们给它的名称,却不是真实存在的。万法都是如此,这就是佛陀说“无眼、耳、鼻、舌…”的意思。
显教经典是先让人了解空性的含意,然后以观禅让空性的体会更细敏,最后现证空性。就空性的含意而言,显教经典的次第非常清楚,把空性的意义讲得明白有条理,很容易了解。但是用这种方法禅观空性其实相当困难,因为是从分析论证产生的理解下手,之后才现证而确知空性。一开始以推理论证作为基础,之后会花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现证空性。这就是为何在显教经典中,佛陀说要花三大阿僧祇劫的时间累积福德资粮才能够成佛。时间如此漫长,因为基本上以推理论证为修持法或修行道。踏上如此艰辛漫长的路途有必要吗?可以接受,不过有另一个替代法,密续的方法,大成就者使用和宣扬的方法。
佛陀说修密续能够让行者当生且即身成佛,这是大成就者采用的方法,他们依止金刚乘的教授观修,了证空性的意义而当生成就。经续的主要不同:经以推理论证为修行道,续以现证为修行道。金刚乘是直观,尤其是直观自心。外境的表相和自心基本上都是空性,差别在于前者的空性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要确证外法相是空,需要依赖显教经典的分析推论。但是心的空性显而易见,直观自心,就不需要任何一种分析,现证心的自性空相当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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