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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变文疑难俗语词考释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0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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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煌变文疑难俗语词考释

  杨小平

  提 要:本文运用排比归纳、文献与方言互证等方法,考释了敦煌变文中“度意”、 “度行坛”、“度我他人”、“傍行檀”、“旁箕”等五条疑难俗语词。这些俗语词有的始见于唐代,有的还活在现代方言中。本文或抉发其古义,或辨正其旧说,或探明其语源,对有关俗文学作品的解读、古籍整理以及大型辞书的编撰和修订都有所裨益。

  杨小平,1972年生,汉族,四川南充人,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主题词:敦煌变文 俗语词

  佛教是在西汉末年传人中国的,作为传教载体的汉译佛经也从此产生,应该说从此起佛教及汉译佛经对汉语的影响也就开始了。周一良也曾在《论佛典翻译文学》中充分肯定了佛经语言对语史研究的重要价值,他说:“就用字看来,有别的记载中不见的魏晋南北朝时语汇,在佛典中存下来。”

  蒋礼鸿《敦煌变文字义通释》有些条目就征引了佛经语料作为例证,项楚师在敦煌俗文学研究中有效地利用了汉译佛经材料,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佛经的语言价值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在词汇研究中注意使用佛经资料,以其作为中土文献的重要补充,但汉译佛经在俗文学作品理解的价值仍然需要充分发掘。本文拟结合佛典在敦煌变文作品的理解价值,具体讨论几个佛教词语的理解,略谈一孑L之见。为便于复核,所引变文依据《敦煌变文校注》(下简称“《校注》”),并注明篇名和页码。期盼方家批评指正。

  度意:究竟,到彼岸。

  《须大孥太子好施因缘》:“我前有愿,在所布施,不逆人口(意),口口口口口口我本誓,当来何得无上平等度意?听当以(与)之。口口口口口等之度。”《校注》:“‘度意’费解,疑有误。”

  按:“度意”费解。但并不误,《校注》所疑欠妥。

  《翻梵语》卷二: “坻罗末,应云底罗那末底,译曰度意。”《多罗叶记》卷下: “低罗末,可云底罗那末底,此云度意,已上四比丘部。”“度意”是“坻罗末”的意译,但其意是比丘名,明显不对。

  汉译佛典为我们解开变文该俗语词的疑惑提供了参照材料。与变文题材来源的佛经对比,我们自然能发现是否有误。西秦圣坚译《太子须大孥经》:“我前有要愿,在所布施不逆人意,今不与者违我本心。若不以此象施者,何从当得无上平等度意。听当与之,以成我无上平等度意。”校勘说: “度意”即“之度”。从此可见, “度意”并不误。

  “度意”即“度”,又译“到彼岸”。“度”是“度无极”的缩略,为“波罗蜜多”的意译,即“究竟”、“到彼岸”义。能度诸法之广远,故名“度无极”。“度”与“渡”同义,如舟子渡人过海;“度”含“出”或“离”义,“出”是出离世俗,“离”是脱离生死;“度”有“帮助”义,帮助世人离苦得乐。隋朝慧远撰《大乘义章》卷一二:“何故名波罗蜜,波罗蜜者是外国语,此翻名度,亦名到彼岸。”此句明确指出“度”、“到彼岸”都是“波罗蜜”的翻译。宋释元照撰《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一上》:“六度者一檀(此云施),二尸罗(戒),三羼提(忍辱),四昆梨耶(精进),五禅(定),六般若(智慧),六种皆名波罗蜜,此翻为度。”文中也说“度”是“波罗蜜”的翻译。吴康僧会译《六度集经》卷六:“说是事时,无央数人皆发无上平等度意,菩萨锐志度无极精进如是。”前言“度意”,后言“度无极”,两者明显同义。

  从佛典来看,“度意”也当为“度”义。姚秦鸠摩罗什译《佛说须摩提菩萨经》: “是须摩提,发阿耨多罗三耶三菩心,等住已来积不可计,先仁之前三十亿劫,仁乃于彼发无上平等度意,适乃甫人无所从生法忍,是仁本造发意时师也。嗰“发阿耨多罗三耶三菩心”即“发无上平等度意”,“阿耨多罗三耶三菩心”即“无上平等度意”。比较两者可以发现,“阿耨多罗”与“无上”同义。“三耶三”为正遍,与“平等”意思相近,“菩”与“菩提”同,那么“菩心”当即“度意”,“菩”当且口“度”。“三耶三菩”与“三藐三菩提”同,意译曰“正真道”、 “正等觉”。“菩”即“菩提”,后汉支娄迦谶译《文殊师利问菩萨署经》:“悉奉行十善受施,不如菩萨发意为阿耨多罗三耶三菩提心而受施。”校勘:“提”字宋元多本无。 “菩提”意译为“觉”、 “智”、“道”等,与“度”同义,指豁然彻悟的境界或者觉悟的智慧和觉悟的途径。

  “得无上平等度意”即得到、实现无上平等菩提意,即度一切众生,令一切人离苦得乐,令一切人都得到正觉。西晋居士聂道真译《三曼陀跋陀罗菩萨经》:“令一切皆得人形人于佛道,闻法悉晓了受,皆得阿耨多罗三耶三菩提心。”“得阿耨多罗三耶三菩提心”明显就是变文的“得无上平等度意”。东晋只多蜜译《佛说宝如来三昧经》卷下:“今日敢来在会者,何所菩萨不发阿耨多罗三耶三菩心。……如是令我失波罗蜜失意。”“阿耨多罗三耶三菩心”即后面的“波罗蜜意”,即变文中的“度意”。

  佛典多见“度意”。如吴康僧会译引日杂譬喻经》卷下:“舍利弗说是事时,无央数人皆发无上平等度意。”西晋竺法护译《佛说无垢贤女经》:“一切母人,皆发无上平等度意。”姚秦竺佛念译<<菩萨处胎经》卷六:“父母宗族及诸来会者,皆发无上平等度意。”

  度行坛:广布施。

  <<金刚丑女因缘》:“世尊当日度行坛,为救众生业障缠。”《校注》:“‘行坛’费解。潘校‘“坛”当作“檀”。’按:《目连缘起》有‘行檀布施,日设僧斋’之语,潘校近是。”

  按:“度行坛”费解。<<敦煌变文选注》(以下简称《选注》):“行檀:即布施,见八八五页注[九]。 ‘度行檀’仍俟考。”曾良说:“行坛指行檀施之人。《选注》已指出“行坛”就是“布施”,是。潘校改“坛”作“檀”,不必,因为“坛”为外来词记音。

  曾良的看法欠妥,“行坛”并不是行檀施之人,曾良的观点是根据“度”字推断出来的,缺乏依据。 “度行坛”费解的关键在“度”字上,如果“度”字意思明确了,整个词语的费解之处就会迎刃而解。记载此句的乙卷(P.3048)“度”字作“广”字,原录误作“度”。因为二字字形十分接近导致书写错误,从而导致整个词语费解。原来“度行坛”就是“广行坛”。文献中也有“广”字误作“度”字用例,如杨公骥《唐代民歌考释及变文考论》第七篇《富饶田舍儿》:“度(多)种如屯田。”杨校改“度”为“多”欠妥,因为“度”与“多”音形均不近,无由致误。“度”字当为“广”字形误,“广”即“多”义。佛典也有“广行檀”的用例,如唐代地婆诃罗译《方广大庄严经》卷二:“七日七夜广行檀,给济贫乏令充足。”

  从上下文来看,作“广行坛”也符合文义。“当日”即指“过去”,并不是现代汉语的当日。因为变文的上文说:“我佛因地,旷劫修行,投崖饲虎,救鸽尸毗。为求半偈,心地不趁。剜身然灯,供养辟支。”又说:“也曾供养辟支”、“割肉际于父王”,下文说“也解求珠于大海,尸毗救鸽结良缘。”这些行为都属于佛在过去旷劫的“行坛布施”,属于“世尊当日广行坛”,都是佛“为救众生业障缠”。

  另外,人们误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行坛布施”的理解,认为“布施”的对象只是僧道。而“布施”本指把包括妻子、身命在内的所有东西施与一切需要帮助的众生,施舍的对象没有限制,并不只限于向僧道的施舍。施舍的内容也没有限制,任何东西都可以施舍,不仅仅限于财物或者斋食。由于佛教传人中国后,“布施”逐渐变成指向僧道施舍财物或斋食,因此导致人们对“行坛布施”产生误解。

  拷我他人:度我化人,度化世人。

  《难陀出家缘起》: “论(轮)王祗此不绍,作个师僧,口我他人!”《校注》说: “缺文原卷作‘拷’,未详何字,待考。”

  按:“拷我他人”费解,黄征列为新《待质录》,又在《敦煌变文疑难字词考辨》说:“此字根据字形应该是‘椹’,其常义是‘刺’、‘击’。‘椹我他人’仍颇费解,根据上下文的意思推测,‘椹’似乎有‘揪住’之意。……然而‘椹’字用例未广,仍有待于考证。”黄说欠妥,“揪住”我似乎可解;但“他人”又为何义?

  我们认为当作“度我化人”,即“渡我渡人”、“渡化世人”义。佛教中类似渡化世人的描写非常多,如《佛说阿弥陁经讲经文(一)》:“下化迷徒出苦津。”《金刚丑女因缘》: “我佛当日为救门徒六道轮回,犹如舟舡,般[运刁众生,达于彼岸。”

  我们先以为“拷”是“搭”的草书。 “搭”意思是“搭乘”,即佛教所说的渡化。 “搭”的“搭乘”义文献中例证也颇多。如梁宗檩《荆楚岁时记》:“四月十五日,僧尼就禅刹挂搭,谓之结夏,又谓之结制。”唐廖融《梦仙谣》诗:“星稀犹倚虹桥立,拟就张骞搭汉槎。”《祖堂集》卷八:“‘还被搭也无?’云:‘若被搭则不是沙门相。”’《朱子语类》卷一二一: “而今诸公看文字,如一个船阁在浅水上,转动未得,无那活水泛将去,更将外面事物搭载放上面,越见动不得。”《清波杂志·贯休罗汉》:“时死心禅师住归宗,一见笑曰:‘夜来梦十六僧来挂搭。”’《今古奇观》卷六:“正没摆布处,只见一个老儿,摇着一只船过来。许宣暗喜,认时正是张阿公。叫道:‘张阿公,搭我则个。”’例多不赘。《汉语大词典》例证为宋代苏轼《论高丽进奉状》,过晚。

  但我们后来思考之,发现“拷”不是“搭”的草书。因为“搭”解释为“搭乘”虽然通顺,但“搭我”在传世文献中并无例证,佛典也无此说法。那么,“拷”究竟是何字呢?我们认为它当是“度”字的草书。佛典多见“度我”,如后汉竺大力共康孟详译《修行本起经》卷下:“必得佛道,愿先度我。”北齐那连提耶舍译《大宝积经》卷六一: “如来自度已,度我于有海。”姚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译《四分律》卷三八:“父母已听,我出家为道,愿佛度我得受大戒。”隋阁那堀多译《佛本行集经》卷三四:“善哉世尊,我人佛法,世尊度我。咱

  “他”疑当作“化”,二字字形相近。“化人”在其他变文中也常见。如《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二)》: “法师即将少许偈赞,化人无罪过。”《维摩诘经讲经文(一)》:“他缘是东方无垢世界金粟如来,意欲助佛化人。《维摩诘经讲经文(四)》:“化人之方便素亏,度众之慰劳未省。岣

  从语法上看,“化人”与“度我”都是动宾结构。“化”与“度”对,都是动词; “人”与“我”对,都是名词。“化人”与“度我”同义。“化人”与“度我”对文同义,都为“渡化世人”的意思。

  从变文上下文来看,上文说:“论(轮)王祗此不绍,作个师僧。”意思是不去做王,反而为僧。僧的工作就是度化世人。度我化人,度化世人,正好是其工作范围。下文有:“不绍轮王剃却头。”这些话恰如其分地表达了难陀的心理。变文也主要是讲佛度化难陀。

  “拷我他人”解释为“度我化人”,意思为“度化世人”,文从字顺。

  傍行檀:欺诳布施。

  《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贫道慈母傍行檀,魂魄飘流冥路间。岣

  按:“傍行檀”费解。《选注》:“傍行檀:俟考。按‘行檀’即布施。”《选注》说“行檀”即“布施”,是。如《目连缘起》:“儿子非常道心,拯恤孤贫,敬重三宝,行檀布施,日设僧斋,转读大乘,不离昼夜。

  “傍行檀”费解,关键是“傍”字的理解。曾良说:“‘傍’有背、逆义。《淮南子·泰族训》:‘至浦水,土亿有余万,然皆倒矢而射,傍戟而战。,‘傍戟而战’即背戟而战。……‘傍行檀’言背弃行檀施。……目连母实即是悭贪,故坠地狱。”曾良说“傍”有“背”、“逆”义,近是;但是,曾良认为目连母因悭贪而坠地狱,则欠妥。因为“傍”有“背”、 “逆”义, “背”、“逆”只有“违背”的意思,而目连母坠的是阿鼻地狱,原因并不仅仅是悭贪,不行檀施,而且对不行檀施进行欺诳,存在欺骗行为,犯了佛教的大罪,故坠最厉害的阿鼻地狱。佛典说虚诳欺骗为最大罪。如释光《俱舍论记》卷十八:“若虚诳语业为最重罪。”

  我们认为“傍”当作“谤”。《说文·言部》:“谤,毁也。”段注: “谤之言旁也,旁,溥也,大言之过其实。《论语》:‘子贡方人。’假‘方’为‘谤’。“言过其实”即“欺骗”、 “欺诳”义。其他变文中也多见“谤”,如《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经文》:“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金刚丑女因缘》: “毁谤圣贤多造罪。”而且欺骗、欺诳的“谤”者也多堕三途中的无间地狱,;受无尽苦,如《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一)》: “供养者现世获福,毁谤者堕落于阿鼻。”《目连缘起》:“毁佛谤僧无敬信,不曾将口念弥陀。死堕三途无间狱,终朝受罪苦波波。”《佛说阿弥陀经押座文》:“铁犁耕舌灌洋铜,磨摩碓捣作微尘。如斯苦痛满其中,总是多生谤三宝。

  从上下文来看,“傍行檀”也当即“欺诳凡圣”。因为上文有:“遂即支分财宝,令母在后设斋供[养诸佛法僧及诸乞]来者。及其罗卜去后,母生悭怯之心,所嘱咐资财,并私隐匿。儿子不经旬月,事了还家。母语子言,依汝[付嘱营]斋作福。因兹欺诳凡圣,命终遂堕阿鼻地献中,受诸[剧]苦。”目连母亲并未根据儿子嘱咐设斋供养诸佛法僧及诸乞来者,进行布施,但是对目连说已经依嘱营斋作福布施,即犯下欺诳罪。

  从其他变文描写目连母亲所犯罪过的句子来看,“傍行檀”也即“期(欺)凌三宝”、“欺诳佛法”、“欺妄三尊”等。《目连缘起》说:“汝母在生之日,都无一片善心,终朝杀害生灵,每日期(欺)凌三宝。”《目连变文》说: “宫中夫人,号曰清提,端正虽世上无双,悭贪又欺诳佛法。”“汝母在生悭诳,欺妄三尊,不能舍施济贫,现堕阿鼻地狱。”

  旁箕:蒡箕,竹编盛物器。

  《解座文汇抄》:“忽然逢着故醋担,五十茄子两旁箕。”《校注》:“此联不详何意,存疑俟考。任半塘校‘旁箕’为‘螃蜞’,近是。”

  按:黄征列为新《待质录》。《校注》先言“不详何意,存疑俟考”,属于严谨;但紧接说“任半塘校‘旁箕’为‘螃蜞’,近是”,则前后矛盾,“不详何意”怎么能判断任校“近是”?

  任校“旁箕”为“螃蜞”,实际上欠妥。《选注》指出:“原文‘旁’当作‘蒡’。蒡箕:竹编盛物器。《全唐诗》卷五六七郑蚂《津阳门诗》:‘大开内府恣供给,玉缶金筐银簸箕。’原注:‘至于蒡筐簸箕釜缶之具,咸金银为之。’楚按,注文中‘蒡’亦应作‘蒡’。本篇‘蒡箕’即蒡筐簸箕之属,‘五十茄子两蒡箕’是说五十文钱可买茄子两蒡箕之多,是调笑风趣的话。”项楚师《读变随札》也说:“‘五十茄子两蒡箕’的意思,大概是说五十文钱便可买得茄子两蒡箕之多,这应该不是正常的价格,而是天色已晚时菜贩急于抛售时的低廉价格。”并引《方言》卷十三:“笼,南楚江沔之间谓之蒡。”注:“今零陵人呼笼为蒡。”

  《选注》是,文献中有误“蒡”为“旁”的用例,补充如下: 《居延汉简甲乙编》557.4:“古(沽)酒旁(蒡)二斗,皆饮之。”张显成说:“还将置酒二斗,以竹笼(蒡)盛酒,‘皆饮之’事记录在案。”

  “蒡”即竹笼。 《玉篇》卷十四: “蒡,笼也。”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卷八:“蒡篱,上步光反,《字林》云:‘蒡,箕也。似箕而小,以竹为之,从竹,旁声。旁音同上。”文献多见“蒡”字用例,如引日唐书·安禄山传》:“为置第宇,穷极壮丽,以金银为蒡筐笊篱等。”《新唐书·逆臣传上·安禄山》: “为琐户交疏,台观沼池华僭,帟幕率缇绣,金银为蒡筐、爪篱,大抵服御虽乘舆不能过。”

  唐代汉译佛典中还有“蒡箕”的用例,如唐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卷八:“佛言:婆罗门,彼多根树,子大几许,为当如稻畦大不得共蒡篱、碾轮车、牛箧、蒡箕、频螺果、劫毕他果耶。”“蒡箕”与“蒡篱”、 “牛箧”、“碾轮车”等并列,明显为装运东西的工具。

  综上所述,研究俗文学作品,应该结合宗教教义以及佛典用例进行分析。佛典在研讨疑难俗语词具有重要的价值,尤其是暗用佛教典故的情况。因为它更加隐晦,不容易发现,而且可能当成普通词语,从而偏离文章正确的旨意。故我们当加强对佛教、道教典籍的阅读和研究。而随着对佛教、道教的重视,研究俗文学必将取得长足进步。

  (责任编辑:丕仁)

  《宗教学研究》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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