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黄锦江    

       想弘一,避"文过"

  收到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去年寄来的约稿的信件,迟迟没有动笔。虽然心里早就想着纪念弘一大师圆寂六十周年的日子,想落笔,却总是不知从何说起。两个半月已过去了,眼看着截稿的日子越来越近……
  "'文过'乃是地可耻的事"--直到我再次看到弘一大师的这句格言,我才警觉到,这正是我迟迟"不敢"动笔的因由了。
  两年前,应邀参加由杭州师范学院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举办的纪念弘一大师诞辰一百二十周年的活动。活动期间,有国际学术研讨会,还将一些人的演讲和文章印成"论文集"。
  我听过某些人的演讲,我也将"论文集"看了一遍。依我看,有一些文章还不能算作"论文"。我跟中心的主任陈星兄说,要"论"说弘一大师这样的百年难得的杰出人物的任何一个题目(金石、诗词、音乐、美术、话剧、佛学),非得将大师的生活、思想、精神作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和学习不可,岂能轻易"论"说?即使是深得弘一大师真传的丰子恺先生也自谦"脚力小",不能追随弘一大师上"三层楼",只能"常常勉力爬上扶梯,向三层楼上望望"。
  我以为将"集"改成"文集"较合适。不过去年中心出版的有关书籍定为"学术文丛",就显得得更为贴切了。
  再推前几年,刚收到陈星兄寄来中心通讯的第一期,几乎所有的人名前面都加了"著名"两个字,我写信请陈星兄试着想一想:如果弘一大师和丰子恺先生在今天办一份通讯,是否会如此这般?由第二期通讯到上一期的第二十八期,再也没有看到这们的字眼了。
  虽然是小事,但却看得出陈星兄及中心同仁是深知"文过"可耻的道理的。
  当弘一大师年近六十的时候,各界已公认他为当代高僧。然而他却表示"惭愧已极",并要将"法师"、"老法师"、"律师"等名目一概取消。弘一大师视"文过"为耻,坐言起行,以身作则的精神正是我们今天仍然要时时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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