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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界法师:四种清净明诲—盗戒(三)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净界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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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清净明诲—盗戒(三)
 
净界法师
 
  第88卷 讲义188面
 
  我们这一科讲到辛三:盗戒。就是透过大乘的理观跟事修,所谓大乘的戒法,来对治偷盗的行为跟偷盗的心态。我们讲到舍贪近道,这一小段,看经文。
 
  舍贪近道: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佛陀在开示四重戒法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用正反二种相貌来对比,先讲负面的过失,再讲正面修学的功德。前面讲到所谓的贼人,有些人他只是依靠佛陀出家,行外道法,结果是疑误无量众生,一盲引众盲,相继入火坑,这个是很严重的过失,所谓的疑误众生。这以下讲到,那么一个修行人,他有什么样正面的方法?就讲出来了。
 
  在我灭度之后的末法当中,假设有如法修学的比丘,发心决定要修学大乘的三摩地,或者是念佛三昧、或者是首楞严三昧、或者法华三昧都没关系,要怎么样修学比较没有障碍呢?你最好是能够在如来形像之前,先诚心的忏悔过去的罪业。那么怎么忏悔呢?他讲出一个方法。就在身上燃一个灯,或在手上烧一个指节,或者在身上爇一炷香。
 
  在我们北传佛教,你要在家居士受菩萨戒,那就是燃手臂;若是出家众,是在头上烧香。它整个观念当然就出自于《楞严经》,就是为了要忏悔过去的罪业,使令修学三摩地能够更加的无障碍。那为什么这样做呢?这以下讲出它的功德:
 
  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我们能够在佛前忏悔,然后烧手臂或者烧头香,这当中有二个功德,第一个:他能够酬偿过去偷盗的罪业,而且这种偷盗的罪业是一时之间完全消灭,从此之后远离人世间种种罪业的纠缠,乃至于很快的能够成就三摩地,能够消灭心中的见思烦恼。就是说你能够在佛前烧臂香或烧头香,你可以把过去你所造的偷盗的罪业把它消灭掉,这是第一个好处。第二个:这个人虽然暂时当下还不能够成就大乘的圆通,但是对于圆通的正法,已经生起决定的信心。因为你世间上最贪爱的莫过于自己的色身,我们的色身都能够对佛陀、对三宝如此的供养,更何况是其它呢?所以这时候你这样子供养,对于你所修的法,容易生起一种决定的信解之心。一个是消除偷盗的罪业,第二有助于我们对法门的信心不退转,这二种功德。看总结:
 
  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假设我们不修这种烧身烧臂,这种舍身微小的善因,将来即便能够成就无为的圣道,但是因为偷盗的宿业没有完全的清净,所以终究还是要到人世间来酬偿偷盗的罪业,比方说释迦牟尼佛自己所遭遇的其中一个余报,就是马麦的余报。
 
  这个是讲到佛陀在舍卫国的时候,有一个国王叫阿耆达王,他请佛陀跟五百比丘,在夏三月安居的时候,到国王的花园来供斋。后来因为这个国王为魔王所迷惑,而耽着于五欲当中,就忘掉了这事情。佛陀已经答应了阿耆达王,当然就不能去托钵了,又没有人送供养来,后来在花园当中有一个养马的马师,就把马粮中减一半,来供养佛陀跟大众师,所以佛陀在九旬当中,等于是用了三个月的马麦。当然这个地方跟他过去宿世的罪业有关系,佛陀以他自己来做一个例子,就是说罪业你该还的,你还是趁早还比较好。
 
  这个地方蕅益大师说为什么我们无始的罪业,因为燃一炷香就能够一时酬毕呢?蕅益大师说:从因缘上来观察。你为什么盗取他的财物呢?你为你的色身嘛,你当初是因为你色身的执取,而要增长你色身,结果去盗人家财物,所以问题在色身嘛;你现在用色身来供养佛陀,而且你是依止这种清净的智慧,而发起广大的愿力。所以说光明能够破除黑暗,同样是发生在色身,以前是依止愚痴颠倒的心、贪着色身的心,来盗取他的财物,叫做黑暗;后来在佛前诚心的忏悔、发愿,还是依止色身,但是还是依止光明的心,就是光明能够破除黑暗。
 
  这个就是为什么我们无始偷盗的罪业,在燃香的过程当中,能够一时酬毕,这个地方是要有智慧的观照才可以,不是你在那边烧一烧就算了,要有光明的智慧,这一点诸位要看看蕅益大师的注解就很清楚。
 
  你慢慢的研究,再看蕅祖的注解,就会发觉那个四根本重戒,每一个行为都要有理观在里面,要有理观才能够产生重大灭恶生善的效果。
 
——净界法师 楞严经讲记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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