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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辉:楞伽经白话解卷三 一切佛语心品第三 第六章 菩萨不立不生宗之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来源:   作者:观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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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辉:楞伽经白话解卷三 一切佛语心品第三 第六章 菩萨不立不生宗之一

 

  第六章 菩萨不立不生宗之一

  本章有六节 一 见一切法寂静无相续不相续 二 何故说圣智有自性 三 不应立一切法不生为宗 四 菩萨应说一切法如幻如梦 五 知而不察则无事可得 六 再说宗通与说通

  第一节 见一切法寂静,无相续不相续

  经文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法相续义、解脱义。若善分别一切法相续不相续相,我及诸菩萨善解一切相续巧方便,不堕如所说义计著相续,善于一切诸法相续不相续相及离言说文字妄想觉,游行一切诸佛刹土,无量大众,力自在通,总持之印①,种种变化,光明照耀觉慧。善入十无尽句,无方便行。犹如日月、摩尼、四大。于一切地,离自妄想相见,见一切如幻梦等。入佛地身,于一切众生界,随其所应而为说法,而引导之,悉令安住。一切诸法如幻梦等,离有无品,及生灭妄想、异言说义,其身转胜。

  [注]

  ① 总持之印种种变化 总持,又译真言,或译神咒,以简短的语音(俗称咒语)总摄佛菩萨的功德、誓愿与及佛法深义,翻译时都按梵文音译。印,指法印,能鉴别所说之法是否真正的佛法的重要标准,称为法印。这里说的总持之印,种种变化,意为在念诵神咒的作用下发生的种种变化。其实一切变化景象都是如幻如梦的幻境。

  白话解

  大慧菩萨请佛开示:世尊,请为我们演说诸法相续不相续的实相,为什么会相续?怎样得解脱?如果能正确了解相续不相续的实相,我们便会在施设方便法门时,不执着所说的不实义,而巧妙地观察和运用相续,在三昧中游行一切佛国刹土,面对无量众生(包括心中众生和有情众生),无碍自在;以深心力总持法印,宗摄佛菩萨的功德、誓与及佛法深义;以自觉圣慧观照,有如阳光普照万物,摩尼宝珠总摄众色,周遍十方;于一切修行地,离一切妄想,知一切法如幻如梦,得佛地圣智身;善入十无尽句,行无事方便,随应一切众生心,说法引导,使众生舍离 ‘有见’和 ‘无见’,舍离生灭妄想,不执着语言文字相,安住清净佛地,思想认识境界得到升华,法身转胜。

  经文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好好听着,认真思考,随时忆念。我现在对你们说。

  大慧说:好啊!世尊!我用心听着。

  经文

  佛告大慧:无量一切诸法,如所说义计著相续。

  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面对无量种种法,依言说相执着种种不实义,便使妄想展转相续生。

  经文

  所谓相计著相续、缘计著相续、性非性计著相续、生不生妄想计著相续、灭不灭妄想计著相续、乘非乘妄想计著相续、有为无为妄想计著相续、地地自相计着相续、自妄想无间妄想计着相续、有无品外道依妄想计著相续、三乘一乘无间妄想计著相续。

  白话解

  有执着名相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因缘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有性、无性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生不生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灭不灭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是乘非乘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有为无为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各修行地的自相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自妄想无间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外道立论的根本观点有见无见使妄想相续生,有执着三乘一乘无间使妄想相续生。

  经文

  复次,大慧,此及余凡愚众生自妄想相续。以此相续故,凡愚妄想,如蚕作茧,以妄想丝自缠缠他,有无有相续相计著。

  白话解

  愚夫对上列名句及别的无量名句,依言说相执着不实义,便使自己妄想相续转生。愚夫这么多的妄想相续,像蚕虫作茧一样,以妄想丝缠来缠去,缚了自己又缚别人,始终是围绕有无二边,妄想相续转生不已。

  经文

  复次,大慧,彼中亦无相续及不相续相,见一切法寂静,妄想不生故。萨摩诃萨见一切法寂静。

  白话解

  再说:如果见现前的一切法相,自心寂静,则一切名相、因缘、性非性、生不生、灭不灭等等一切妄想,都无从生起,便不存在相续不相续的问题了。菩萨见现前的一切法相,都自心寂静。

  经文

  复次,大慧,觉外性非性,自心现相无所有,随顺观察自心现量,有无一切性无相。见相续寂静故,于一切法,无相续不相续相。

  白话解

  再次,菩萨正确理解外境界在心中反映出来的影像,都没有确定的自性,化度一切心中众生归无所有。随顺观察自己心中显现的一切法相,有性、无性等一切性,都不可得。都归于寂静,根本不存在相续不相续的问题。

  经文

  复次,大慧,彼中无有若缚若解,余堕不如实觉知,有缚有解。

  白话解

  再次,已见一切法寂静,不受法缚,既不受缚,也无须解,这是自性解脱。只有不如实知的愚夫才会受缚,才要解脱。

  经文

  所以者何?谓于一切法有无有,无众生可得故。

  白话解

  为什么呢?如果了知一切法即是自心众生,有无之相不可得,不受法缚,还有什么要解脱呢?

  经文

  复次,大慧,愚夫有三相续,谓贪恚痴,及爱未来有喜爱俱。以此相续,故有趣相续,彼相续者续五趣①。

  [注]

  ① 五趣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人道,天道,合称五道,又称五趣。只有人形,没有人心,人憎鬼厌之徒,被指为三恶道。

  离恶向善,存善心,行善业,属于人道。世间修行法中的欲界六天、色界四禅十八天、无色界四空天,共二十八天,属于天道。另有六道之说。介于恶道与人道之间,有一种勇敢机智而好勇斗狠、不辨邪正之徒,称阿修罗,五道加阿修罗道,合称六道。惠能六祖说:“自性迷即是众生,自性觉即是佛。慈悲即是观音,喜舎名为势至,能净即释迦,平直即弥陀。邪心是海水,烦恼是波浪,毒害是恶龙,虚妄是鬼神,尘劳是鱼鳖,贪嗔是地狱,愚痴是畜生。”

  五道加上修罗道称为六道。

  《净土生无生论讲义》分析六道如下:“地狱道,念念五逆十恶,恣意杀生,不信佛法僧三宝,拨无因果;二、畜生道,念念愚痴,不知惭愧,专恣情欲,不明正道;三、饿鬼道,念念悭贪嫉妒,不造福业,但积罪恶;四、修罗道,念念谄诳负气,外假仁义,内计我人;五、人道,念念节制五欲,注意三归五戒,希求后有;六、天道,念念止恶行善,摄散归定,诃色入空,愿求胜乐。”

  从这些祖师大德的说法可以明白,所谓五趣、六道,都是人们心中善恶的不同境界。

  白话解

  再次,愚夫有三种相续,一、贪恚痴是祸根,二、贪爱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现在有,三、痴心追求未来有。

  因这三恶业相续,生出三界一切有见相续,趣向五道轮回。

  经文

  大慧,相续断者,无有相续不相续相。

  复次,大慧,三和合缘,作方便计著,识相续无间生。方便计著,则有相续。

  三和合缘识断,见三解脱,一切相续不生。

  白话解

  如果断了这祸根,相续则断,便没有相续不相续相。

  再者,三缘和合方便所生识相,是有为相,计着有为法所生的识相,这识相便不间断地相续不已。

  如果断除三缘和合所生的识相,得三解脱,则一切相续不生。

  经文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不真实妄想,是说相续相,

  若知彼真实,相续网则断。

  于诸性无知,随言说摄受。

  譬如彼蚕虫,结网而自缠。

  愚夫妄想缚,相续不观察。

  白话解

  世尊把相续相再宣示一遍,说偈言:

  为离不实诸妄想,因此演说相续相,

  若然明了真实义,也就断了相续相。

  于性无知起执着,随言摄受起妄见,

  犹如蚕虫自作茧,吐丝结茧自缚缠。

  愚夫妄想解又缚,不知相续至何年。

  第二节 何故说圣智有自性

  经文

  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所说,以彼彼妄想,妄想彼彼性。非有彼自性,但妄想自性耳。

  白话解

  大慧菩萨再请佛开示:照世尊这么说,种种妄想,妄想种种性,其实并不存在那些种种自性,都是人们心中的妄想自性而已。

  经文

  世尊,若但妄想自性、非性自性相待者,非为世尊如是说烦恼清净无性过耶?一切法妄想自性非性故。

  白话解

  世尊!因为有无相待而生,所以一切妄想都无实性,非有性、非无性也是相待而生。那么,说众生烦恼无性和如来清净无性,是不是有过失?

  经文

  佛告大慧:如是,如是!如汝所说。

  大慧,非如愚夫性自性妄想真实。此妄想自性,非有性自性相然。

  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你说得对,如果执着烦恼无性,清净无性,这种说法是有过失的。

  妄想自性无实性,不要像愚夫那样计着妄想自性是真实。确实不能说妄想自性有性,也不能说妄想自性无性,也不能说烦恼和清净都无性。

  经文

  大慧,如圣智有性自性,圣知、圣见、圣慧眼,如是性自性知。

  白话解

  例如圣智就不是无性,有圣知、圣见、圣慧眼,这些都是圣智的自性。

  经文

  大慧白佛言:若使如圣,以圣知、圣见、圣慧眼,非天眼、非肉眼性自性,如是知非如愚夫妄想。

  世尊,云何愚夫离是妄想,不觉圣性事故?

  白话解

  大慧提出疑问,对佛说:圣者不用天眼,不用肉眼,而用圣知、圣见、圣慧眼观察,能如实知一切法,不同于愚夫妄想。

  世尊!未得圣智的愚夫,没有圣知、圣见、圣慧眼,怎么有可能离妄想呢?

  经文

  世尊,彼亦非颠倒,非不颠倒,所以者何?谓不觉圣事性自性故,不见离有无相故。

  白话解

  我说他们非颠倒非不颠倒。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懂得圣智自性,他们还未达到离有无相的境界,不可能离妄想,所以不颠倒。又因为不离有无相,所以非不颠倒。

  经文

  世尊,圣亦不如是见如事妄想,不以自相境界为境界故。

  白话解

  世尊!圣者不执着所见的境界,不会像愚夫那样在种种幻相上生妄想。

  经文

  世尊!彼亦性自性相、妄想自性如是现,不说因无因故,谓堕性相见故。

  白话解

  愚夫面之所以对三昧中同样的的幻相,因为他们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会有这些景象,却执着有无自性自相而起妄想自性。

  经文

  异境界非如彼等,如是无穷过。世尊,不觉性自性相故。

  白话解

  由于圣者和愚夫所到达的层次不同,圣者趣向自觉圣智境界,愚夫不明白所见幻相的实相,趣向五道轮回。这样招致无穷过患。

  经文

  世尊,亦非妄想自性因性自性相,彼云何妄想、非妄想、如实知妄想?

  白话解

  妄想自性不是因为所见相有无自性而起。怎么分别是妄想、非妄想,而如实知妄想?

  经文

  世尊,妄想异,自性相异。世尊,不相似因,妄想自性相,彼云何各各不妄想,而愚夫不如实知?

  白话解

  妄想各各不同,自性各各不同。由不相似的原因引起各人的妄想自性相,面对种种不同的虚妄景象,为什么圣者能如实知而不起妄想,愚夫不能如实知而起妄想?

  经文

  然为众生离妄想故,说如妄想相不如实有。

  世尊何故遮众生有无有见、事自性计著,圣智所行境界计著,堕有见,说空法非性,而说圣智自性事?

  白话解

  为了使众生能离妄想,所以说这些如幻如梦的虚妄景象不是实有的。

  世尊!为什么要众生舍离对现前景象生起“有见”、“无见”的执着,却可以执着圣智所行境界?说空法无性,却说有圣智自性事,不是陷于“有见”吗?

  经文

  佛告大慧:“非我说空法非性,亦不堕有见说圣智自性事。然为令众生离恐怖句故。

  白话解

  佛告诉大慧:我不说空法无自性,我说圣智自性事,亦不陷于“有见”,为了避免他们惊疑,我说有有圣智自性事。

  经文

  众生无始以来计著性自性相。圣智事自性,计著相见,说空法。

  白话解

  为破除他们对有自性自相的执着,对圣智自性也执着有实相,我又对他们说空法。

  经文

  大慧,我不说性自性相。大慧,但我住自得如实空法,离惑乱相见,离自心现性非性见。得三解脱,如实印所印于性自性。得缘自觉观察住,离有无事见相。

  白话解

  我不说有自性相,我立足于自得的如实际的空法,对三昧中的景象,不起惑乱见,不起有性无性的错误知见。得空解脱、无作解脱、无愿解脱,如实印证种种现象的实性。得自觉圣智,以自觉圣智观察种种景象,不起有事、无事见。

  第三节 不应立“一切法不生”为宗

  经文

  复次,大慧,一切法不生者,菩萨摩诃萨不应立是宗。所以者何?谓宗一切性非性故,及彼因生相故。

  白话解

  菩萨不应设立“一切法不生”作为自己说法的宗旨。为什么呢?因为说法的宗旨不能偏于一边。说一切法有性或说一切法无性都不对。再说,不生因生立。没有“生”,便没有“不生”。

  经文

  说一切法不生宗,彼宗则坏。彼宗一切法不生,彼宗坏者,以宗有待而生故。又彼宗不生,入一切法故,不坏相不生故。立一切法不生宗者,彼说则坏。

  白话解

  设立“一切法不生”这个宗(命题),本身就不能成立。因为有生才有不生。“一切法不生”这个宗包括在“一切法”之中,不应生出这个宗。生出了一个宗,就否定了“一切法不生”。

  经文

  大慧,有、无、不生宗,彼宗入一切性,有无相不可得。

  白话解

  说“一切法有”、“一切法无”、“一切法不生”,这些说法,把问题绝对化,都是不能成立的。

  经文

  大慧,若使彼宗不生,一切性不生而立宗,如是彼宗坏。以有无性相不生故,不应立宗。

  白话解

  如果把问题绝对化,什么是“有”?什么是“无”?永远说不清。所以不能把这些说法立为自己的宗。

  经文

  五分论多过①故,展转因异相故,为及作故,不应立宗分。谓一切法不生,如是一切法空,如是一切法无自性,不应立宗。

  白话解

  五分论有许多过失。展转相因,常会推出互相矛盾的结论。 “一切法不生”不应立宗,同样,“一切法空”,“一切法无自性”等等,都不应立宗。

  [注]

  ① 五分论多过 世间法用五分论推断一个命题的成立。在设定某些具体条件的范围内推断命题的结论是否成立,五分论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是在高度抽象的有无、一异、俱不俱、常无常等本体论的问题上,用五分论推论,便会产生许多荒谬的结论。

  对同一个命题,如果辩论的双方各各引用不同的因,举不同的比喻,往往会出现甲说结论成立,乙说结论不成立,双方在推论过程中都没有违反五分论,而得出的结论却截然不同,这是五分论本身的缺陷。所以不应在本体论的问题上立宗,即是说不要把那些不应该绝对化的问题作出绝对的结论。“一切法不生”不应立宗,同样,“一切法空”,“一切法无自性”等等,都不应立宗。

  五分论是佛教 “因明学”中的方法论,相当于形式逻辑,印度著名的因明学家陈那及其以后的学者都详细讨论了五分论容易产生的过失,举出了宗有九过,因有十四过,同喻有五过,别喻有五过,共三十三过。形式逻辑本身是不完善的。有一个著名的“二律背反”的例子:某著名律师开班授徒,学费不菲。律师与学生合约,结业之后第一场官司赢了时交费,输了免费。某生结业后,过了一年,未打过官司,而且毫无代人打官司之意,更无付学费之意。律师写信给生曰:“我把你告上法庭,如果你赢了,按我们的合约规定,应即交费给我;如果你输了,按法庭依法律判决,也要交费给我。”生复信云:“我赢了则按法律判决,我无需交费;我输了则按合约规定应当免费。”

  两人都有理,谁都占不到便宜。对世尊不作记说的问题,套用形式逻辑来作辩论,是枉费力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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