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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涛法师弘法讲义-2011年:《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7日
来源:   作者:海涛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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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涛法师弘法讲义-2011年:《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一 海涛 辑

  壹、前言

  1.「十善道」在原始佛典中被称为「十善业道」或「十善业迹」,与「十不善道」并列,常作为善、恶道德标准。

  2.在大乘佛典中,常提到菩萨要圆满六度万行,但是《大品般若经》中所说的「尸罗波罗蜜」,并没有像比丘戒、瑜伽菩萨戒那样明显的戒条,而仅仅提到「十善道」。

  3.也就是说,大乘佛典是以「十善业」作为尸罗波罗蜜的主要内容。如果探究其原因,不仅可以加深、增广我们对「十善业」的认识、体悟,也会对佛、菩萨为我们开立的戒行更有信心,更乐于奉行。

  贰、十善道是凡夫及二乘与大乘共学的法门

  1.《杂阿含经》云:「有邪、有邪道;有正、有正道。何等为邪?谓:地狱、畜生、饿鬼。何等为邪道?谓:杀、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恚、邪见。何等为正?谓:人、天、涅槃。何等为正道?谓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无贪、无恚、正见。」

  2.由经文得知:如果行十不善道,将堕三恶道;如果能行十善道,则能得人、天乃至得涅槃。

  3.又此经中说到了「不邪淫」,有的人就认为「十善道」不通出家众,仅是适用于在家众的法门。

  4.但是我们发现到《中阿含.伽蓝经》中提到了「离非梵行」与「离欲、断淫」的字句:「多闻圣弟子离非梵行,断非梵行,勤修梵行,精勤妙行,清净无秽,离欲断淫,彼于非梵行净除其心。」

  5.而《集异门足论》云:「三清净者……身清净云何?答:离害生命、离不与取、离欲邪行。复次,离害生命、离不与取、离非梵行。……」这是通在家、出家弟子。

  6.在十善道中,有关淫戒的部份分成两类,也就是在家众行的十善道应守「离欲邪行」(不邪淫),而出家众修的十善道则是「离非梵行」(不淫)。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二 海涛 辑

  7.因此「十善道」其实是在家、出家共通的法门,而且没有男女老少的差别,随着修行者的发心善巧,所得的果报可通人、天、声闻、缘觉、菩萨,甚至可达到佛。

  8.如鸠摩罗什译的《十住经》云:

  一、行十善道因缘故,则生人处,乃至有顶处生。

  二、又是十善道,与智慧和合修行,大悲心薄,从他闻法,至声闻乘。

  三、复有人行是十善道,不从他闻,自然得知,不能具足大悲方便,而能深入众因缘法,至辟支佛乘。

  四、复有人行是十善道,于众生中起大慈悲,有方便力,清净菩萨诸地故,能深广大行。

  五、又能清净行是十善道,乃至具足一切种智,集诸佛法。

  9.由此可知,十善道适用的范围很广,不但通凡夫(人、天)、二乘(声闻、缘觉)、也通大乘(菩萨)。

  叁、大乘菩萨十善道为何?

  1.《大品般若经》云:「云何名尸罗波罗蜜?须菩提!菩萨摩诃萨以应萨婆若心,自行十善道,亦教他行十善道,以无所得故,是名菩萨摩诃萨尸罗波罗蜜。」

  2.因此,并非持守十善道就算是菩萨的尸罗波罗蜜。菩萨戒应有菩萨戒的特色:

  一、 要与萨婆若心相应:也就是立志要上求佛道,常不舍菩提心。

  二、要自行十善道,亦要教他行十善道:也就是要与大悲心相应,自利又利他。

  三、要以无所得为方便:也就是要具有般若空慧,不能见持戒者而起染心,也不能见破戒者而起瞋慢心,否则容易另起造罪因缘。

  这三者:菩提愿、大悲心、性空慧,可说是「学佛三要」。若能如法学习成就,便是菩萨事业的主要内容。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三 海涛 辑

  肆、以十善道为尸罗波罗蜜的理由

  1.《大智度论》记载:「问曰:尸罗波罗蜜则总一切戒法,……不饮酒、不过中食、不杖加众生等,是事十善中不摄,何以但说十善?」

  2.有人提出了问难:十善道仅有十个戒条:然而「不饮酒」、「过午不食」、「不杖打众生」这些戒条都没有包括在十善道中,如果说只以这十善道作为菩萨的尸罗波罗蜜的话,那不是嫌太少了吗?

  3.针对这个问题,《大智度论》举了好几个理由来说明「十善道」的特色及其殊胜的地方。现在分别叙述如下:

  一、十善总摄一切戒法

  (一)《大智度论》: 「答曰:十善为总相戒,别相有无量戒。不饮酒、不过中食入不贪中;杖不加众生等入不瞋中;余道随义相从。……十善道及初、后,如发心欲杀,是时作方便:恶口、鞭打、系缚、斫刺乃至垂死,皆属于初;死后剥皮、食啖、割截、欢喜皆名后;夺命是本体;此三事和合总名杀不善道。以是故知:说十善则摄一切戒。」

  (二)「不饮酒」与「过午不食」虽未见于十善道之戒条中,但是却含摄于「不贪」中;「杖不加众生」则含摄于「不瞋」中;「杀戒」并不是限于「夺众生命」那一剎那而已,杀生前与杀生后之一切身、口、意都包含其中。

  (三)如断众生命之前起的杀心(心业)、恶口、讥骂(口业)、鞭打折磨(身业);以及死后的心喜(心业)、赞叹(口业)、鞭尸、食肉(身业)等都应该包含在「杀戒」当中。

  (四)同样的,盗、淫、妄等「本体」及「初」、「后」也是如此。这里所说的「初、本体、后」,玄奘译为「加行、根本,后起」。

  (五)有关十不善道之加行、根本、后起,于《大毗婆沙论》、《俱舍论》、《优婆塞戒经》等也有详细的叙述。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四 海涛 辑

  (六)故知「十善道」并不限于文字上所列的十条项目而已,应该也含摄了五戒、八斋戒甚至比丘戒等一切戒法。

  (七)就此意义而言,十善道是总相戒,包含了无量戒法,菩萨要具足尸罗波罗蜜,应掌握这个原则,否则只持守十个戒条怎么能说具足圆满一切的戒行呢?

  二、十善道是不恼众生的根本

  (一)《大智度论》云:「是菩萨生慈悲心,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布施利益众生,随其所须皆给与之;持戒不恼众生,不加诸苦,常施无畏。十善业道为根本,余者是不恼众生远因缘。」

  (二)菩萨发菩提心,本来应该以财施、法施、无畏施等等救度众生为职志。

  (三)如果菩萨不守十善道,反而杀害众生、盗众生财物、施以暴行、恶口,以邪见引导众生入恶道的话,那怎能算是菩萨呢?而且带给众生最大痛苦的,不外乎杀、盗……邪见等十不善道,并不是过午不食、畜长钵等行为。

  (四)当然,菩萨要圆满一切戒行,这些也不能忽略,但是从「不恼众生」的观点来看,菩萨持的戒,应以十善道为根本,它是不恼众生的近因缘;其它的戒律则是不恼众生的远因缘。

  (五)因此,基于菩萨要「利益众生」、「不恼众生」的观点,以「十善道」作为菩萨的尸罗波罗蜜有其重要的意义。

  三、菩萨的十善道是尽未来际

  (一)《大智度论》云:「戒律为今世取涅槃故,淫欲虽不恼众生,心系缚故为大罪,以是故戒律中淫欲为初。白衣,不杀戒在前,为求福德故。菩萨不求今世涅槃,于无量世中往返生死,修诸功德。」

  (二)比丘戒、比丘尼戒等出家戒,是为了速得涅槃,不受后有,故以不淫戒为先;而五戒、八斋戒等在家戒则重在求今世、来世之福乐,以不杀戒为先。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五 海涛 辑

  (三)而八斋戒之戒体是一日一夜;五戒、比丘戒、比丘尼戒是尽形寿;但在家菩萨、出家菩萨不是为了求福乐,也不是为了速求涅槃,而是于无量世中以十善道为基础,积集无量功德,广度一切众生。

  (四)因此菩萨的十善道,不是尽形寿受持而已,而是一直到成佛为止,可以说菩萨的尸罗波罗蜜是「尽未来际」的戒法。

  四、不论如来出不出世皆有十善道

  (一)《大智度论》云:「十善道为旧戒,余律仪为客。复次若佛出好世则无此戒律,如释迦文佛,虽在恶世十二年中亦无此戒,以是故知是客。

  (二)复次有二种戒:(1)有佛时,或有或无;(2)十善,有佛、无佛常有。」

  (三)一般说来,释尊为比丘、比丘尼制戒的原则是「随犯随制」。佛成道后十二年间,比丘等如法修行,佛并未制戒,直到苏陈那比丘犯了淫以后,释尊才开始制比丘戒、比丘尼戒。

  (四)比丘戒、比丘尼戒仅存在于有佛出世,或是传戒以延续出家戒律的时代,并且有出家众犯戒因缘佛才会制定。因此,比丘戒、比丘尼戒是会有不存在的情形。但是「十善道」则不然,不论佛出好世、恶世,甚至佛不出世仍然存在。

  (五)如《优婆塞戒经》云:「善生言:『世尊!诸佛.如来未出世时,菩萨摩诃萨以何为戒?』佛言:『善男子!佛未出世,是时无有三归依戒,唯有智人求菩提道,修十善法。』」

  (六)佛未出世时,没有佛,不可能制定比丘戒,佛、僧不具足,不可能有三归依戒,但是却有「十善道」。

  (七)前面说到十善道通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时,曾引用到『十住经』,经里也是明白地说到「有人行是十善道,不从他闻,自然得知,不能具足大悲方便,而能深入众因缘法,至辟支佛乘。」可知即使是佛不出世,仍有十善道。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六 海涛 辑

  (八)就此意义来说:「十善道」是「旧戒」,是「主」。而比丘戒于无佛出世时则不存在,必须有因缘才会有比丘戒、比丘尼戒;就此意义来说,比丘戒等律仪是「新戒」,是「客」,不是永远常存的。

  (九)菩萨修行要历经无数劫才能成佛,也不一定皆能遇到佛出世,因此以十善道为戒法有其特殊的意义。

  (十)而且比丘戒等通常要「从他受」;但我们于『十住经』中看到,「辟支佛行十善道,不从他闻,自然得知」;这说明了无佛出世的时代,戒法不可能从他受,暗示了十善道有「自誓受戒」的可能。

  五、十善道是性戒

  (一)《大智度论》云:「戒律中戒,虽复细微,忏则清净。犯十善戒,虽复忏悔,三恶道罪不除,如比丘杀畜生,虽复得悔,罪报犹不除。如是等种种因缘故,但说十善道,亦自行,亦教他人,名为尸罗波罗蜜。」

  (二)出家众的戒律包括了三方面:

  (1)道德规范——主要是杀、盗、淫、妄等性罪的规范;

  (2)生活规定——如衣、食、住、医药等;

  (3)僧团公约——有关受戒、布萨、安居等僧团之运作。

  (三)而十善道的性质,不属于「生活规定」,也不属于「僧团公约」,它是属于「道德规范」,是本于善恶业道的立场,不管受戒、不受戒,不管在家、出家、男女老少,守十善道即是善,犯了十善即是恶,是要受果报的。

  (四)如比丘故意杀人,犯了波罗夷,是要逐出僧团的;若比丘故意杀畜生,从比丘戒来说属波逸提,可以通忏悔,不必逐出僧团;但从业道的观点来看,杀生是性罪,三恶道果报不免。

  (五)反之,出家众有些生活规定的遮戒,与善恶业报无关,只要如法忏悔便得清净,不会受后世果报的。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七 海涛 辑

  (六)所以,从「道德规范」、「因果业报」的观点来看,十善道比起其他律仪显得特别重要。而且比丘戒与比丘尼戒男女戒条有别,也有年龄与身体上等种种规定,不是人人都能受具足戒的。

  (七)十善道是性戒,属于道德规范,不受性别、年龄、身体等限制,是人人皆可受持的戒法。

  六、十善道特重意业

  (一)《大智度论》云:「十善道,七事是戒,三为守护故,通名为尸罗波罗蜜。」

  (二)十善道之中,身三、口四等七种是戒(尸罗);不贪、不瞋、正见等意三种善业是守护尸罗,共名为尸罗波罗蜜。乍看之下,身三、口四是戒,意三只是附属而已。

  (三)但是《大智度论》云:「三毒是三不善道因;三不善道是七不善道因。」又《大智度论》云:「慈业是三道,尸罗波罗蜜为根本,所谓:不贪、不瞋、正见。是三慈业能生三种身业,四种口业。」

  (四)这里明白地说到「意的三善业才是尸罗波罗蜜的根本。」因为有意的三善业才能生身三、口四等七善业;如果有意的三恶业(贪、瞋、邪见)的话,就能起身三、口四等七种恶业。

  (五)所以意念才是身、口业的原动力,必须有善的意念,才能不起杀、盗、淫、妄等身、口恶行,所以说三种意的善业是身、口七种善业的守护者。

  (六)又如果菩萨只是身、口不犯,但意念不清净的话,也不能算是戒行清净。

  (七)换言之,仅是身、口清净的话,顶多只能称为「戒」(尸罗),但不能称为「尸罗波罗蜜」;如要具足「尸罗波罗蜜」的话,必须意业清净才行。

  (八)有关「意念的重要性」与「十不善道皆由贪、瞋、痴而生」;「十善道皆由不贪、不瞋、正见而生」等,其实在《杂阿含经》已有叙述,而且《大毗婆沙论》与《俱舍论》等论书中也有详细的解说。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八 海涛 辑

  (九)但是早期佛教与部派佛教虽然知道「意」的重要性,却不以「意」为戒的主体,而仅以身、口七善道为戒。

  (十)如《十住毗婆沙论》:「声闻乘中说:身、口业名为尸罗。」

  (十一)《大智度论》云:「声闻人以身、口不善业名为粗,意不善业名为细。……于摩诃衍中尽皆为粗。」

  (十二)声闻人认为身、口不善业是粗罪,意不善业仅是微细的恶而已;但是对菩萨来说,即使是些微恶念也算是粗重的罪业,由此可知菩萨持戒,是多么重视意念的清净。

  (十三)而五戒、八斋戒、……与十善道等种种戒法当中,就属十善道明确地将「不贪、不瞋、正见」等意念方面的规范纳入戒条里面。

  (十四)因此以「十善道」作为尸罗波罗蜜的内容,正可显示菩萨不但重视身、口清净,更重在「意清净」。

  (十五)也唯有意的清净,才能守护身、口不犯;也唯有意的清净,才是真正的「尸罗波罗蜜」,而不只是「尸罗」而已!

  伍、持戒与破戒

  1.《大智度论》:「菩萨有二种破戒:一者十不善道;二者向声闻、辟支佛地。与此相违,则是二种持戒。」

  2. 如果菩萨犯了十善道,当然是犯了菩萨戒;而且如果菩萨不上求佛道,不下化众生,只想速取二乘涅槃的话也算是破戒。

  3.因为菩萨本来应以大悲心度化众生,如今退失菩提心只求自了,与菩萨精神相违背,故说「向二乘地」也算是破菩萨戒。

  4.《大智度论》:「声闻法中,十不善道是为罪业;摩诃衍中,见有身、口、意所作是为罪。」

  5.又云:「小乘人畏三恶道故,以十不善业为罪;大乘人以一切能生着心取相法,与三解脱门相违者名为罪。若见有是三业,虽不起恶,亦不牢固;不见是身、口、意是三业根本,是为牢固。」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九 海涛 辑

  6.十不善道对小乘、大乘来说都算是罪业。

  7.如果小乘人持守十善道就算是持戒了;但是如果大乘菩萨持守十善道,却仍执着「我在行十善道,我有身、口、意等善业」的话,其持戒必不牢固,容易退转,还不能算是真正的持戒。

  8.因此,菩萨不但不能犯十不善道,也要积极行十善道;而且光行十善道还不够,更要与性空慧相应断我执、法执,那才是真正的尸罗波罗蜜!

  陆、在家菩萨与出家菩萨

  1.十善道是在家与出家共修的法门,唯一的差别是在家众不邪淫,出家众不淫。既然尸罗波罗蜜是以十善道为内容,或许有人会认为,持守十善道就好了,还要守比丘声闻律仪吗?

  一、《大智度论》说到:「取毗梨耶波罗蜜者,住尸罗波罗蜜,多是出家人,时有在家者。一切出家人:(1)得无量戒律仪,(2)具足四十种善道,(3)深入诸法实相,过声闻、辟支佛地。是三种戒名尸罗波罗蜜,在家者无无量戒律仪,是故不具足住尸罗波罗蜜。」

  二、所谓「四十种善道」是:(1)自行不杀生……正见(十善);(2)教他不杀生……正见(十善);(3)赞叹不杀生……正见(十善)功德;(4)见人不杀生……正见(十善)时,心生随喜。十善业各有(1)自行(2)教他(3)赞叹(4)随喜四大项目,故合计为「四十种善道」。

  三、要具足(1)比丘戒等无量戒律仪,(2)四十种善道,(3)深入诸法实相,超越二乘地,才名为「尸罗波罗蜜」。

  四、「具足四十种善道」与「过二乘地」是在家菩萨与出家菩萨都可以修得的,但是在家菩萨因为没有出家的无量戒律仪,故说「不具足住尸罗波罗蜜」。

  五、由此看来,《大智度论》只是反对入二乘地而已,并没有废弃出家律仪,反而赞叹出家菩萨因具足无量戒律仪故,才能真正地具足尸罗波罗蜜。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十 海涛 辑

  柒、结论

  1.十善道是在家、出家共学的法门,唯一的不同是在家不邪淫,出家众则是不淫。

  2.十善道适用的范围很广,随着修行者的发心善巧不同,所得的果报可通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

  3.十善道可作为菩萨尸罗波罗蜜的内容,但如果只以「增上生心」或「出离心」来修十善道的话,不足以称之为菩萨戒。

  4.必须发菩提心、大悲心自行化他、 与无所得性空慧相应,能具备此三者才可算是菩萨的尸罗波罗蜜。

  5.反之,如果菩萨犯了十善道,退失菩提心,向二乘地的话,就是破菩萨戒了!

  6.十善道具有多种特色,因此初期大乘经以它作为尸罗波罗蜜的主要内容,《大智度论》列举了数项:

  一、 十善道是总相戒,总摄一切戒法,菩萨要圆满具足一切戒行,不能只是持守十个条文而已,举凡「加行、根本、后起」等一切,皆纳入戒法之中。

  二、 十善道是不恼众生的根本,其他律仪是不恼众生的远因缘。

  三、菩萨的戒法是尽未来际,其他律仪仅是一日一夜或尽形寿而已。

  四、即使如来未出世仍有十善道;而比丘戒等律仪必须存在于有佛时代,而且是处于恶世,众生有犯罪因缘时佛才会制定。由于比丘戒等律仪不是永远存在的,故称为「客」或称为「新戒」;而十善道于有佛无佛常有,故称为「主」或称为「旧戒」。

  五、十善道是道德规范,属于性戒,与善恶业道有关,故不论在家、出家、受戒、不受戒,守之则清净,犯了就是污染,要受恶的果报。其他的律仪,有的是与性罪有关的道德规范,但有的是生活规定等遮戒,只要如法忏悔,不一定会受后世果报。

  《大智度论》中的十善道—十一 海涛 辑

  六、声闻戒重在身、口,而菩萨戒除身、口外,更重视意业的清净,而十善道中含有「不贪、不瞋、正见」等三种意清净,以之作为菩萨尸罗波罗蜜的内容有其特殊的意义;若只是身、口清净而意不清净的话,不能算是真正的戒清净。

  七、唯有意念的清净才是真正的「尸罗波罗蜜」,否则顶多只能称为「尸罗」而已,不足以称为「波罗蜜」!

  八、菩萨即使行十善,若还执着「我在持十善戒,你们在破十善戒」的话,我、法二执未破也不能算是「尸罗波罗蜜」!必须与般若空慧相应,断我执、法执,才是真正的尸罗波罗蜜。

  九、十善道虽是在家菩萨与出家菩萨共修的法门,但《大智度论》并没有因此而废弃出家律仪,反而赞叹出家菩萨因具足无量戒律仪,比起在家菩萨更能圆满具足尸罗波罗蜜!

  捌、附录——法语

  1.《菩萨藏经》云:「舍利子!菩萨摩诃萨行尸波罗蜜多故,获得十种清净尸罗,汝应知之。何等为十?

  一者、于诸众生曾无损害;

  二者、于他财物不行劫盗;

  三者、于他妻妾远诸染习;

  四者、于诸众生不兴欺诳;

  五者、和合眷属,无有乖离;

  六者、于诸众生不起麁言,由能堪忍彼恶言故;

  七者、远离绮语,凡有所言,谛审说故;

  八者、远诸贪着,于他受用无我所故;

  九者、远离瞋恚,善能忍受麁言辱故;

  十者、远离邪见,由不敬事诸余天仙及神鬼故。」

  2.《月灯三昧经》云:「佛言:若有菩萨能净持戒,有十种利益。

  一、满足一切智;二、如佛所学而学;三、智者不毁;

  四、不退誓愿;五、安住于行;六、弃舍生死;七、慕乐涅槃;八、得无缠心;九、得胜三昧;十、不乏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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