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三论宗>>正文内容

明贤法师:入中论讲记 第八次课程 第十六讲之 构建真如影像、反对即是魔说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2日
来源:   作者: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明贤法师:入中论讲记 第八次课程 第十六讲之 构建真如影像、反对即是魔说

   《入中论》第八次课程总第十六讲之 构建真如影像、反对即是魔说

  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

  主办:北大禅学社

  时间:2009年5月10日晚

  地点:北京大学二教407室

  构建真如影像、反对即是魔说

  从最初的闻思一直到最后的破牢关,从最初的闻思一直到后来获得成熟的灭定,全过程几乎就是这样的。但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自己的通病,乃是作为初修人,喜欢执著于知见的特性。因为我们的修行、我们的习性有着这样一个特性,所以需要构建真如影像。有一个说明这个问题的表格。

  前提:因为法性是我们所惧怕的心理对象。

  我们现在能够在这里讲、能够在这里听、能够认可法性,这都是因为我们用理性在铺路子。而法性就是,任何一个念头、任何一个对事物的理解,其本性是空寂的。这种感受我们是害怕得到它的。所以对于一些修行人来说,尤其是有所经验的人,常常会经验到一个问题:他当真修行上路了,他的第一个感受是什么?——害怕。觉受到法性本质那个层面的时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比怕死还要怕,这就证明,凡夫要轮回到业力当中的惯性力量有多大。我们的惯性力量到底有多大呢?那个时候的恐惧有多大,我们惯性的力量就有多大。这个惯性推动我们走一条必须要去轮回的道路,而我们要把它切断,那么后面的惯性力量就都跟着来了。所以“一切法本空”的性质是我们所惧怕的心理影像,我们很难实际适应它。要不断像哄小孩玩一样,不断慢慢安慰它,慢慢让自己去熟悉、去习惯、去接受,到最后才能有所收获。因为有这样一个惧怕对象作为前提,所以我们就需要构建真如影像去进行修行。这种惧怕心理、惧怕法性的问题表现在哪里呢?

  第一,如果老师为他表示,现前的实物是无,眼看着一个实物,但是向他说明这是无实体的,只是个概念而已,他马上就会执著为断灭的空。

  第二,如果老师把这个事物说成是真正的有,那么马上就执著为实体有的空。

  第三,如果老师把这个现前的事物说成是不二,显现的本身就是空性,把它说成是不二的,他马上就执著为黑线和白线搓在一块了,一条杂线。

  第四,如果老师为其示现,为其说明,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并非用思考和议论可以完成的理解,那么他自己很习惯把它执著为一切无有,把它理解成为一个无记的状态。

  既然我们有这四种很不成熟的心理习惯,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什么呢?甚为重要——我们必须先要构建一个真如影像。虽然执著这个单一的所缘为实有,也应该去修它。不能忽略这个问题,因为它能够除掉我们的根本执著。所以在很多经里面就说:要反对构建真如影像就是魔说。

  通过以上这些说明,我们才能够逐步理清中观用功的理路,以后的修行用功,都在这些基础之上,我们才能一步一步地跨越过去。不正式来进行这一类的说明,靠摸索肯定是不行的。我们虽然有一个一条线的真理摆在这里,但是我们往前推进的时候会有无尽的邪路摆在面前。我们习惯走邪路,不愿意走正路;习惯犯种种错误。这条大中观的正路就需要经常提携,需要我们常常在心念上观照,时常从有经验的修行人那里来获得一些提示。

  今天可以顺利地把这几张表格来进行说明,我心里是十分高兴的。今天是母亲节,大家好好地把以上听闻、修习的这些功德为各自的母亲、为普天下所有的母亲进行回向。

  这里有个同学提出的问题:“佛、道、儒这三家对于塑造中国传统文化起到的作用都是什么?”对于塑造中国的传统文化,佛、道、儒起到的作用是第一因。刚才我们就在说明这个过程。为什么是第一因呢?就是从它们这来的。其他的问题暂时我们就不回答了。

  今天的课就到这里,我们一起回向:

  愿消三障诸烦恼,愿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悉消除,世世常行菩萨道。

返回目录

----------------------------------------------------------------------------------------------------------------

更多明贤法师佛学内容

-----------------------------------------------------------------------------------------------------------------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