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综论>>正文内容

则慧法师:在家律讲课记录·2001年12月16日(则慧法师)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4日
来源:   作者:则慧法师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则慧法师:在家律讲课记录·2001年12月16日(则慧法师) 

   各位菩萨晚上好!!

  上周我们讲到第四重戒,只讲了一半。

  下面就接着继续讲谤乱正法戒

  这里所讲的谤乱正法,是一类众生以自己的邪见,谤乱如来的正法,与毁骂之谤是有所不同的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毁谤骂詈菩萨藏,这罪过固然很重,但是比起说相似法的罪过,要稍微轻一点点,而其罪仍是极重的

  因为如果有人是用直接的毁骂,有正知见的人知道他是在毁骂,就不会被他所迷惑、混乱和误导

  也就不会被破坏法身慧命

  而如果是说相似正法,谤如来正法,必定会搞得邪正不分,结果,不但有害菩萨正知正见,而且会使众生,盲无慧目,有走上邪道的危险

  比如前几年特别兴起青海的观音菩萨修行法门,他就提出了“即身是佛”

  说自己就是观音菩萨,跟他学,当下就能开悟,只有他的那一套才是完全对的

  而参禅、念佛、等其他的法门都没有用

  可他说的又象是佛的正法之一,这就是说相似法

  观音菩萨修行法门本来是正法,经他这么一说就变成不是正法了,真是“邪人说正法,正法亦成邪”了

  他的错误在哪呢?观世音菩萨的耳根圆通法门,在《楞严经》里明明说,二十五种圆通,都是平等的

  只是为了适应象阿难尊者这类的根性,而这个世界的众生耳根最利,所以选择了观世音菩萨的耳根圆通

  但是经上并没有把其它的法门毁掉,一样都能开悟,都能成就正果

  而他却说成修其他法都没用,这就错了

  所以《华严经》说:“执一非余,魔所摄持”

  同是佛法,如果只执着一个法门是对的,其他的通通不对,说这种话的人,就是被魔所摄持,就是魔党,已经失去菩提心,不是菩萨

  因此也就失掉了菩萨戒的戒体

  其实,佛所说的八万四千法门,门门都可以入道,

  释迦佛说法四十九年,无论哪种法门,都是为了适应对方的根机而说的

  绝对不会说出没用的法,既然佛说的必定有效用,

  只是时间长短,修持的工夫多少不同而已

  怎么可以毁谤其他的都不对,都没有用呢?

  所以我们如果对于菩萨法藏不能如法了解的时候,

  应该设法经过不断的学习和闻思经教中去求了解

  绝对不能可以因为自己的不了解,而随便毁谤大乘,说这不是佛说的、这个没用

  如果这样,这个菩萨就会被邪见烦恼所胜伏,而犯了菩萨重戒

  那么这种重罪的罪业,比造了五无间业还要重得多,所以必定是堕在三恶道中,感受极重的苦果

  以上已经把菩萨的四重戒讲完。这四条重戒,都是由于菩萨以最严重的贪嗔痴等烦恼上品心,去做犯戒的事,所以又称为增上烦恼

  受过菩萨戒的人,如果起了增上烦恼犯了任何一条重戒,都会失去菩萨戒体

  可不是四条全犯了才失去菩萨戒体的

  《菩萨戒二十颂》以偈颂总结此四重戒说:

  “谓若猛利烦恼生,即能毁坏五切戒。当知其罪有四种,佛密意说等他胜。为贪利养恭敬故,便尔自赞而毁他。于彼有苦无怙者,悭诸财法不施与。他来谏谢不忍受,内怀忿恨复捶打。背舍大乘菩萨戒,爱乐宣示相似法”

  但是菩萨戒法很特别,和声闻戒法不同,声闻人一旦犯了根本重戒,就不能重受

  菩萨戒虽然失掉了菩萨戒体,却可以再受,再得戒

  当然在再受之前,必须要通过深深的求哀忏悔,把罪过完全忏悔清净,从头再发起增上大菩提心

  对治犯戒之增上烦恼,把这些烦恼消除,使身心清净,然后再受菩萨戒,才能重得菩萨戒体

  为什么菩萨戒可以重受呢?

  因为菩萨戒是建立在菩提心的基础上,由发菩提心以后,可以遣除此一切罪障,且菩萨尽未来际,不能说他失去戒体,虽破戒,但可重受,后即清净,这也是菩萨戒最为善巧之处

  但要想持戒清净的一个重要前题是,必须要明确得知道,自己到底有犯没犯,所犯的到底是轻是重

  一个持戒的人,不但要用戒律来衡量自己,也要用来衡量别人,特别是做师父的或律师,在诵戒羯磨的时候,要判定是否有犯

  犯的是属上品、中品、还是下品缠,这样才能如法如律的提示这个人应该怎样进行忏悔,才能清净

  乃至在犯戒时,所犯的是有染污的,还是无染污的都应当要明确的知道

  因此在菩萨戒中讲,一个人犯戒的因缘有四条:

  1、无知:没有觉慧,对于犯与不犯都无所知

  2、放逸:虽有觉慧,也有所知,但他是安住于失念放逸中,而不是正念中

  3、烦恼炽盛:虽有觉慧有所知,但是因为贪嗔痴猛烈成性

  4、骄慢:虽有觉慧有所知,但对于自己的信解方面非常鄙浅。比如对三宝不敬,恃无忌惮,没有惭愧心等

  菩萨所犯的罪有分上、中、下的三品。那么,菩萨犯了上品、中品、下品缠应该如何忏悔,才不失戒体呢?

  菩萨如果犯了上品缠,如果想不失戒体,必须要取相忏悔。必须见光见华,或得好梦,才能重得清净,才可重新受戒

  或必须经过,至心忏悔满一年以后,才能重新再受

  这一点比《梵网菩萨戒》善巧,因《梵网戒》是必须要见好相才行,不然是虽忏无益

  中品缠犯,要对三位以上清净比丘发露忏悔,才可还净,而下品缠犯,对一位清净比丘忏,就可以重得清净

  当然,在忏的时候,也有一些说词,这就要对首的清净比丘来教了

  以上说明了根本重戒,和一些该注意的事项,下面就该说说四十三轻戒了

  前面所说的四重戒很严重,所以只要稍微注意,还是不容易犯的

  而此四十三轻戒,就比较容易犯,因此大家要特别的注意才好,不然虽是轻戒,但如果积少成多也就麻烦了

  在各种菩萨戒本中,对于轻戒的称呼也都不太相同

  如《梵网戒》称“轻垢罪”;《优婆塞戒经》称“失意罪”等

  在瑜伽戒中,称轻戒为“违越罪”,也就是指违背、超越了菩萨行的正道和准则

  如果以四度四摄的分块法来学习和理解,在四十三轻戒中,障六度,即障碍摄善法戒的有三十二条。其中:

  一、障布施戒的有七:1、不供三宝戒;2、贪名利戒;3、不敬有德同法戒;4、不应供受衬戒;5、不受重宝施戒;6、障法施戒;7、障无畏施戒

  二、障持戒的也有七条:1、遮戒与声闻共不共戒;2、性戒与声闻共戒;3、味邪命法戒;4、掉动嬉戏戒;5、倒说菩萨法戒;6、不护雪讥谤戒;7、不行楚罚戒

  三、障忍辱的有四条:1、报复戒;2、怀忿不舍戒;3、不受忏戒;4、不行悔谢戒

  四、障精进的有三条:1、染心御众戒;2、非时睡眠戒;3、虚谈废时戒

  五、障禅定的有三条:1、惰慢不求禅法戒;2、未除五盖障宝戒;3、贪味静虑戒

  六、障般若的有八条,这可从人和法两方面来讲:

  (1)、从法的角度来有五条:1、不学小乘戒;2、弃大向小戒;3、舍内学外戒;4、专习异论戒;5、不信深法戒

  (2)、从人的角度讲有三条:1、爱恚赞毁戒;2、骄慢不听正法戒;3、轻慢法师戒

  障四摄即障碍饶益有情戒的有十一条:

  1、不为助伴戒;2、不往事病戒;3、不为宣说障爱语戒;4、有恩不报戒;5、患难不慰戒;6、希求不给戒 7、摄众不施戒;8、不随有情戒;9、不随喜赞叹戒;10、不随行威折戒;11、不随现神力折摄戒

  先说说障布施戒的七条,其中有六条属于作持,一条属于止持

  我们都知道,布施有财施、法施、无畏施等,而其中的财施又分为内施和外施。应该来衡量布施的行为呢?

  简单地总括,衡量布施行为的标准有两条:

  一、从自我“安乐”的角度来说:当别人向你行乞的时候,对于别人有安乐而无利益时,不能布施

  比如有的人要吸毒等这些行为不能布施,因为这对于众生的身心修养,及未来生命无益处,所以不能布施。对于别人来说能得到利益,而无安乐的,可以布施

  二、从对自他“利益”的角度来说:如果对于别人既没有利益,也没有安乐,就不能布施。如果对于别人既有利益,又有安乐的,就要行布施;对于别人有利益、有安乐,对自己没有的,作为菩萨也应该给予布施

  所以作为菩萨行布施时,也必须要有智慧。如果没有智慧的布施,不但没有功德,反而有罪过

  特别是,在布施中不能有虚妄心、分别心;而应该有广大心、平等心,也就是要有“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之心

  因此,在行布施中,最重要的就是动机要纯正

  请先列出第一条“不供三宝戒”的戒文,以供大家参考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日日中,若于如来、或为如来造制多所;若于正法、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素?缆藏、摩?理迦;若于僧伽、

  这条戒是属于作持,就是当作的要积极的去作

  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菩萨众: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信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违越。若不恭敬懒惰懈怠而违犯者,是染违犯。若误失念而违犯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心狂乱。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刍,恒时法尔于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

  布施范围广大,供养也是属于布施的范畴,所以如果不供养三宝,就会障碍布施行,而这条戒也是“正障财施”,特别重要所以列在第一条。

  时间也差不多了,有关此戒的一些重点,就等下周再作说明。

  对于前面所说的内容,只是作了一些重点提示性的说明,具体的内容和含义还是要靠大家自己多去学习了。

  下面是自由讨论时间,大家可以随意。

  如果有什么问题和心得体会,可以帖在我们的论坛上。

返回目录

标签: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