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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中:中国唯识宗通史 第六章 唯识宗基本教义 第五节 判教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6日
来源:   作者:杨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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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维中:中国唯识宗通史 第六章 唯识宗基本教义 第五节 判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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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判教

  判教问题在隋唐佛教宗派中有特殊的意义,唯识宗也不例外。玄奘在印度曾经作《会宗论》,其内容可能与判教有关,可惜未曾流传下来,现存的文献中没有玄奘的相关说法。作为创宗的大师之一,窥基的判教思想自然属于唯识宗教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窥基有许多著作涉及到判教问题,其中以《法苑义林章》、《法华玄赞》和《说无垢称经疏》论述较为详细。《法苑义林章·总辨诸教》以瑜伽行派教义为根据,对印度和中土主要判教说作了综合评述。《法华玄赞》、《说无垢称经疏》则在论说《法华经》和《维摩经》经义时,提及判教说。下文依据《法苑义林章》、《法华玄赞》,《说无垢称经疏》的相关论述,吸收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①],对窥基的判教思想做些分析叙述。

  一、三时教

  在论述摄论学派的时候已经叙述了真谛已经引入了印度瑜伽行派的“三*轮”(三时)判教说。作为对印度瑜伽行派学说较为忠实的引入者,玄奘、窥基所创立的法相唯识宗自然是以此为判教说的核心理念的。

  窥基在《法苑义林章》卷一“时利差别门”在评述前人的“一时教”、“顿渐二教”、“五时”等判教主张后,举出“三时”说法,为依时序分判佛法的正义。

  “三时”观念出自《解深密经》。玄奘译《解深密经》卷二的原文如下: 世尊初于一时,在婆罗痆斯仙人堕处施鹿林中,惟为发趣声闻乘者,以四谛相,转正*轮。……而于彼时所转*轮,有上有容,是未了义,是诸诤论安足处所。世尊在昔第二时中,惟为发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以隐密相,转正*轮。……而于彼时所转*轮,亦是上有所容受,犹未了义,是诸诤论安足处所。世尊于今第三时中,普为发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以显了相,转正*轮。……于今世尊所转*轮,无上无容,是真了义,非诸诤论安足处所。

  这经文把佛陀说法过程划分为三个时段:第一时,佛陀首先在鹿野苑,特别向修小乘法者,讲解四谛的道理。第二时,佛陀继而以隐密相向修大乘法者宣讲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等等道理。第三时,佛陀以显了相为发趣一切乘者宣讲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无自性性等等道理。

  《法苑义林章》在申述其“三时”说法前先引用了《解深密经》这一段经文作为依据之一,然后又举出《金光明经》的“转”、“照”、“持”三种*轮观念:“《金光明经》亦说三时,谓转、照、持。”引文简略,而他在《说无垢称经疏》在陈述“三时”分类经典依据时,有文说:

  即是《金光明经》中说转、照、持三种*轮。世尊初说三乘同行四谛有教,名“转*轮”。以十二行相,独得“转”名。第二时说大乘独行空理之教。照破有故,名“照*轮”。第三时说遣所执空,存二性有。三乘之人,皆可修持,名“持*轮”。

  《金光明经》原经文也很简略,并无其后的解释说明。而唐法藏《五教章》卷一记述说,玄奘曾有“三*轮”的说法:“依大唐三藏玄奘法师,依《解深密经》、《金光明经》及《瑜伽论》,立三种教,即三*轮是也。一名转*轮,谓于初时鹿野园中,转四谛*轮,即小乘法。二名照*轮,谓于中时,于大乘内密意,说言诸法空等。三名持*轮,谓于后时,于大乘中显了意,说三性及真如不空理等。”有学者推测,窥基关于上述“三轮”的解释可能得之于玄奘,这是有可能的。

  窥基在《成唯识论述记》中也有较长的文字论述“三轮说”,其文如后:

  如来设教,随机所宜;机有三品不同,教遂三时亦异。诸异生类无明所盲,起造惑业,迷执有我,于生死海沦没无依。故大悲尊初成佛已,仙人鹿苑转四谛轮,说《阿笈摩》,除我有执,令小根渐登圣位。彼闻四谛,虽断我愚,而于诸法迷执实有。世尊为除彼法有执,次于鹫岭说诸法空,所谓《摩诃般若经》等,令中根品舍小趣大。彼闻世尊密义意趣,说无破有,便拨二谛,性相皆空为无上理。由斯二圣互执有、空,迷谬竞兴,未契中道。如来为除此空、有执,于第三时演了义教,《解深密》等会,说一切法唯有识等。心外法无,破初有执;非无内识,遣执皆空;离有、无边,正处中道。

  上文说,如来以“三时”设教,是由于众生根机有三品分别,佛陀针对如此根机,教以不同义理以教化众生。关于“三时”的具体内容和特点,归纳如下:第一时,佛陀于成道之始,见众生妄执有我,以至多造惑业,生死轮回不断,于是在鹿野苑,演说《阿含经》,以四谛教义,对治有我之执见。此一“时”针对的是下品根器众生。第二时,众生得闻四谛之说后,虽不再内执我为实有,但仍然执诸法为实有。佛陀于是在灵鹫山,演说《大般若经》等,以法空教义,对治其法有之执见。此“时”针对的是中品根器的终生,其实抛弃小乘法,趣入大乘道。第三时,众生得闻佛陀法空之说,郄不理解佛陀说空破有的密意,以至执取法空之义为无上正理,未能契悟中道。佛陀有见及此,遂于第三时演说《解深密经》等,说示万法唯识的道理,指出心外之法皆为心识所变,非是实有,以破除初时之有执;又指出内识并非不存在,非是实无,以排遣后时的空执;而舍离有和空这两边,也便是处于中道。

  上述窥基所说的“三时”,与前述《解深密经》所说的“三时”和玄奘所说的“三种*轮”,内容大致相同,但也有一些重要区别[②]:其一,《解深密经》所说“三时”和玄奘所说“三种*轮”的教学对象(前者为“修小乘法者”、“修大乘法者”、“修一切乘者”,后者为“三乘人”和“大乘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明确;而窥基则称“三时”之教学对象为“三品根机”,其阐述又清楚显示其所谓“三品根机”,并非三组根机上、中、下不同的众生,而是相同众生在接受佛陀教化过程中其知解自下至中、自中至上的三重转变。又窥基的阐述把“三时”教学的前浅后深,说为是对应这知解自下至上的升进,这使“三时”分类在《解深密经》里原有的应机涵义,更形突出。其二,《解深密经》所述的第二、第三两时,在教学内容方面并没有不同(同是讲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其不同在于教学方法上前者为“隐密”,后者为“显了”。玄奘和窥基分别以讲说法空和讲说瑜伽行学派所袓述的观念(玄奘举出三性观念,窥基举出唯识中道观念),为第二、第三时段教学的特点所在;其所述的第二、第三两时的不同地方,主要是在教学内容。又玄奘和窥基高举瑜伽行教学最重视的“唯识”,“三性”等观念,为佛陀说法最后一时所开示的究极教说,比起《解深密经》的分析,更清楚表现出推尊瑜伽行思想的意图。其三,窥基“三时”说的宗派意识很明显。窥基在其著作中一再批评中观学者误解龙树之意,以至生起空见,并且屡屡强调能契会中道,为瑜伽行的唯识教义的优点。如窥基在《成唯识论述记》卷七阐述唯识教义时说:“无心外法,故除增益边;有虚妄心等,故离损减边……唯识义成,契会中道,无偏执故。”此外,在论说“第三时”之时,窥基对玄奘论说第三“持*轮”时所标举的不偏取“有”和“空”的教旨,作出进一步铺陈,指出佛陀所以在第三时讲演唯识的道理,是鉴于有些众生不了解他所以在第二时提出法空之说,无非是要破斥法有之见,以至执着法空之教,视之为至高无上真理;又表示唯识教理有叫人“离有、无边,正处中道”的作用,显然以“三时”判教确立瑜伽行派的最高地位。

  此外,窥基在《成唯识论述记》概括论说“三时”之后,还举出了一系列经论,来说明唯识等教义为佛陀在第三时所阐发的中道意旨。其文如下:

  又今此《成唯识论》爰引六经,所谓《华严经》、《深密》、《如来出现功德庄严》、《阿毗达磨》、《楞伽》、《厚严》,十一部论:《瑜伽》、《显扬》、《庄严》、《集量》、《摄论》、《十地》、《分别瑜伽》、《观所缘缘》、《二十唯识》、《辨中边》、《集论》等为证,理明唯识、三性、十地因果行位了相大乘,故知第三时中道之教也。

  这里所列举的六种经(《华严经》、《解深密经》、《如来出现功德庄严经》、《大乘阿毗达磨经》、《楞伽经》、《厚严经》)和十一种论(《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大乘庄严经论》、《集量论》、《摄大乘论》、《十地经论》、《分别瑜伽论》、《观所缘缘论》、《唯识二十论》、《辩中边论》、《阿毗达磨集论》),都是瑜伽行学统最重视的典籍。而窥基判定,这些经典要发明的,即是第三时教那最究极的中道主旨,其目的显然是要强调它们的重要性和正统性。

  二、渐、顿二教

  窥基“三时”判教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其与“渐、顿”二教结合起来。尽管“渐、顿二教”的判教说,从刘宋时期的慧观起,承袭论述者不断,但窥基对此说也有独特的解释,并且对于此前的各家学说作了分析批评。

  窥基首先征引“古来大德”的“顿渐五时判”:“又古来大德立有顿渐二教:为诸菩萨大根大茎说《花严》、《楞伽》、《大云》、《法鼓》、《胜鬘》等经,一会之中,说二谛理尽,名之为顿。大不由小起,故名为顿。始从佛树终至双林,从浅至深渐次说法,因果、三归、五戒、十善等法;三乘有教《阿含》等经;《维摩》、《思益》、《大品》空经;《法华》一乘;《涅槃》等说常住佛性,皆是渐教,会通三乘。大由小起,名为渐也。”引文中的说法,根据净影慧远《大乘义章》的记载,引文中的说法应该是“晋武都山隐士刘虬”的主张。对于这种“顿渐教判”,窥基接受了“大不由小起”为“顿教”,“大由小起”为“渐教”的基本定义,但不赞成将一部经论的全体义理一定判入“顿教”或“渐教”的说法。他说:

  古德说有顿渐,理虽可然,定判诸经为顿渐者,义即难解。只如《花严经》中《入法界品》,五百声闻在于会坐,列名叹德。又舍利弗将六千弟子从自房出,文殊师利为说十法,即发无上正等觉心。《楞伽经》中亦列声闻在于会坐。《法鼓经》中说穷子喻与《法花经‧信解品》同。《胜鬘经》说三种意生身一乘之义,《摄大乘》云:“引摄一类不定性故。”非为顿教。《花严》等经未必从首至末皆是为彼大根行说,?名为顿。定说五时所说之经为渐教者,后当叙非。

  被古来大德判为顿教的经典,也有引导渐教根机者之处;同样的,被判为渐教的经典,也含有渐教的成分。《华严经》与《楞伽经》中的声闻弟子就是渐教根机。《法华经》“穷子喻”述说渐次引导声闻弟子使修学一乘之事,《法鼓经》也引到这个譬喻。《胜鬘经‧一乘章》说有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即是三乘,所谓的“三乘即是一乘”,意思是说“声闻、缘觉乘皆入大乘”,窥基引《摄大乘论》说明这是引导不定性根机,属于渐教。所以这些经典不是自始至终完全属于顿教的内容。此外,被判入渐教五时的经典,也不是全无顿教的内容。

  除上述那种较为共通的顿渐分判观点外,窥基也不同意菩提流支依据《楞伽经》所立的二时教:“菩提流支法师亦立二时教。《楞伽经》说渐、顿者,莫问声闻、菩萨,皆渐次修行,从浅至深,名为渐也;顿者,如来能一时顿说一切法,名之为顿。”这是以如来说法的方式而言,是顿时而非渐次。佛陀一时顿说诸法,在如来的法音中,具足一切教义。渐教是就众生的实践历程而论,不管是菩萨道还是声闻道,都是渐修,没有顿悟。

  窥基在《法苑义林章》又罗列了菩提流支的“一时教”如下:“后魏有菩提流支法师,此名觉爱,唯立一时教。佛得自在,都不起心有说不说,但众生有感,于一切时,谓说一切法。譬如天乐随众生念出种种声,亦如末尼随意所求雨种种宝。……故无一教定顿定渐。又《无量义经》言:我得道来四十余年,常说诸法不生不灭、不去不来、无此无彼、无得无失,一相无相,但由众生悟解不同,得诸果异。……故知诸教但总一时,无二、三等。”如来一时说法的内容事实上包含大小乘的全部教义,不能就顿渐、浅深来加以区别,就此种意义而说其为“顿”。而自听法者这边来说,有顿受或渐入的不同,他们各就所闻而集结的经律也因此在内容上有“顿”、“渐”的差别。窥基不同意这样的见解。窥基不能同意这样的见解,他在《法苑义林章》批评一时教说:

  菩提流支法师唯立一时教者,若废事谈理,及在一会中有大小机,可如所说。若唯被大如《胜鬘经》;或但被小如《遗教经》;或初有大无小,如《花严经》至《入法界品》方有声闻;初有小无大,虽未见文,理必应尔,如斯等教义类甚多。或有诸经全分、多分大小教义,言唯一时,深为猛浪。岂无一会顿发三乘之心,及无渐入大乘者也?

  窥基认为一时教成立的条件有二:一、只谈理上的平等而不论事上的差别;二、一处法会上同时具有大小根机的听法者。窥基考察经典的内容,虽见许多经典的听法大众同时包含声闻弟子与菩萨众,但也发现部分经典有一定根机的听法者,如《胜鬘经》只针对上品根机,除佛陀侍者阿难外,全经不见声闻弟子;《佛遗教经》针对下品根机,全经仅见声闻弟子;或一部经典大部分内容只引导某特定根机的听法者,如《华严经》于《入法界品》前未见声闻行者。因此,顿、渐的区别是不可否定的,判教不能刻意忽略这种事相上的差异。

  此外,窥基对菩提流支的顿渐教判也提出另一种批评:“菩提流支法师依《楞伽经》立顿渐二教者,此亦不然。彼经以佛能顿说法,以说为顿;以三乘人渐次修学名之为渐,以行为渐,非约教时,亦不可取。”窥基指出菩提流支用“说”和“行”两种不同标准来区分顿与渐,是一种混淆。此处也引出窥基自己对于渐教的判教标准,判教必须考虑到“教理”和“时序”。

  窥基所持的“顿教”和“渐教”的定义,在《法华玄赞》中有更清楚的说明。《胜鬘经》和《法华经》说的都是最高的法义,也同样述及一乘,但窥基以两部经分别作为顿教和渐教的代表:

  诸佛设教略有二种:一、顿;二、渐。顿即被彼大机,顿从凡夫以求佛果,如《胜鬘经》所说一乘,一乘是权,四乘实故。渐即被彼从小至大机,如此经中所说一乘,一乘是实,二乘权故。

  渐教的主要意义是必须经由小乘再转向大乘,《法华玄赞》中又提到两种渐悟的意义,一种较为严格,必须证到小乘果;另一种较宽松,只要发过二乘心,修过二乘行者都包含其中:“菩萨亦二:一者,顿悟;二者,渐悟。渐悟有二义:一者,若从得小乘果发心向大,名为渐悟。……若从二凡而归于大,即顿悟摄。未曾悟证二乘果故。……二者,但从曾发二心,曾修二行来归大者,皆名渐悟。具彼姓故,修彼行故。闻思悟解,亦名为悟,何必证悟?”窥基将悟分成“证悟”和“解悟”两种,对于小乘法曾有过证悟或解悟,再转向大乘的实践,都属渐悟。前者就“退菩提心声闻”而言,后者指一般的“渐悟菩萨”,《法华玄赞》引《摄大乘论》说:“《摄论》十义解一乘云:“为引摄一类,及任持所余。”所引摄一类,即退菩提心声闻;及任持所余,即渐悟菩萨。”退菩心声闻与渐悟菩萨都属不定种性。渐悟菩萨转向大乘的意义尚容易了解,为何已证小乘果位的退菩提心声闻也能转向大乘呢?窥基将声闻分为“决定种性”及“退已还发大菩提心”二种,前者无法再发起菩提心,必然证入无余涅槃;后者属不定种性,过去已发过菩提心行大乘道,中途因实践艰苦而退回小乘行,后来值遇佛陀而重新唤起菩提心。

  总体言之,窥基对于“渐顿”的理解并不拘泥于一个标准和角度。如也自己宗派的“宗经”《解深密经》判作渐教,将《华严经》判为顿教;将《胜鬘经》说一乘判归顿教,《法华经》说一乘判入渐教吗。

  对于“渐”、“顿”二教的分判,窥基的特别之处在于认为同一佛经可以同时判属“顿教”和“渐教”。他不是只依一部经的教理来判顿渐,还要结合经中所述的众生入道历程共同来判释。而且所谓一部经典是顿是渐,是就其大部分内容而论,《法苑义林章》说:“多分顿渐,无别教门,随一会中所应益故。”一部偏于顿教的经典中通常只是大部分的内容是顿教,而非全经皆是顿教;反之,偏于渐教的经典亦然。因此,顿教的《华严经》中也教化渐悟的人,渐教的《法华经》中也引导顿悟的众生。“约其多分即初成道,《花严》等中说唯心是。多分顿、渐无别教门,随一会中所应益故。《花严》说有声闻在会,《深密》亦有声闻发心,《胜鬘经》中亦说一乘意生身等,《摄大乘》说为不定人说一乘故。《法花经》中《分别功德品》言佛说《如来寿量品》时,有八世界微尘数众生发菩提心。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法花》亦被顿悟,《花严》亦有渐悟之人。若依觉爱定唯一时,无渐次者,即违《深密》说有三时。”《法华经》中有部分众生不经小乘法的学习而发菩提心,是顿悟的历程;《华严经》中亦出现声闻行者,他们是渐悟的根机。所谓的“无别教门”,是说不论顿教还是渐教第三时的教理,所说的都是最高法义,这点是无差异的,差别是在众生因根机不同而显现的入道历程。窥基所讲“顿”、“渐”的区别,一再强调其应机方面的意义。他说,“渐教”三时的分立,乃为了对应那些根机次等、需要从小乘教渐次进入大乘教的众生这就是他所说的“若据众生机器及理,可有顿、渐之教”的含义。然而,在教授那些根机上等,不用渐次入道的众生时,佛陀的教说并没有前小乘、后大乘的阶次。

  三、“自主”、“异宗”及其八宗判教

  窥基在《法苑义林章》的“诠宗各异门”中,又分“自立”和“异宗”两方面对佛教内外各宗派所宣扬的教旨,作出分判。所谓“自主”是指自身所主张的,“异宗”则指与自身所主张的殊异的宗义。而他又将“异宗”划分为“外道”和“小乘”两类。“外道”指佛教之外而在印度广泛流行且为佛教所反对的教说。于“小乘”一类,他一是以玄奘翻译的《异部宗轮论》为据,把传统所说的小乘佛教二十部派,归纳为十一宗,并举出这些宗的一些独特教义。

  对于“自主”方面,窥基的划分尤其应该引起注意。窥基说,“自主”有“边主”和“中主”之风。所谓“边主”是表示其“主”张偏向一“边”,跟佛陀所发扬的中道精神不吻合。窥基这样状述“边主”的宗义:

  列边主者,谓清辨等,朋辅龙猛、《般若经》意,说诸法空。……乃至有为、无为二法,约胜义谛体虽是空,世俗可有。……此由所说胜义谛中皆唯空,故名为“边主”。[③]

  窥基这里举出清辨为“边主”的代表。清辨乃是中观学派的自立论宗一系的创立人。可见,窥基心目中的“边主”是指中观思想。根据窥基所说,清辨以《般若经》和龙树的教旨为根据,主张一切法,无论是有为或是无为,虽然依世俗层面看可以说是“有”,就胜义层面观则原来是“空”。由于其教说“唯”以“空”为真实义,有所偏尚,故形容之为“边”。至于“中主”,窥基有以下一节话:

  列中主者,谓天亲等辅从慈氏、《深密》等经,依真俗谛说一切法有空不空。……此即建立三性唯识,我法境空,真俗识有,非空非有中道义立。即以所明说一切法非空非有中道之义,以为宗也。

  窥基以世亲为“中主”的代表。可见,他所说的“中主”是指瑜伽行思想。窥基指出世亲依《解深密经》和弥勒的教旨,建立三性和唯识的教义,就“我”和“法”两种境为心识活动所变现,是遍计我执的对象,说它们是“空”;就“真”和“俗”两种识分别为依他起和圆成实的实然存在,说它们是“有”。由于其教说兼具“有”和“空”两面,既不偏取有的一边(“非有”),亦不偏取空的一边(“非空”),能体现佛说的中道精神,故名之为“中主”。

  上述“异宗”和“自主”两门为总纲的判教体系,包括了对印度外道教派以及小乘各部派、大乘两大思想派别三大部分,涵盖广泛。此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将小乘部派归入“异宗”一门,跟外道并列,显示出极其强烈的贬低小乘的意向;而在“自主”中将中观列入“边主”,有些故意抑评中观学派的倾向。这都反映了窥基明确的宗派化意图。

  窥基又有“八宗”的分类。他在《说无垢称经疏》说,“以理据宗,宗乃有八”。在《大乘百法明门论解》,他又将此八宗归结为“唯小乘”、“通于大小乘”、“唯大乘”三组,“八宗”构成一自浅至深的佛教教义系统。下文依据这两种文献对此说作一些分析说明。

  “八宗”中的前四门纯粹是小乘性质,它们分别为:

  一、我法俱有宗:谓犊子部等。彼说我、法二种俱有,立三聚法:一有为聚、二无为聚、三非二聚;前二聚法,第三聚我。又立五德藏:一过去,二未来,三现在,四无为;五不可说,此即是我,不可说是有为无为故。

  二、有法无我宗:谓萨婆多等。彼说诸法二种所摄:一名,二色;或四所摄:去、来、今、及无为法;或五所摄:一心、二心所、三色、四不相应、五无为。故一切法皆悉实有。

  三、法无去来宗:谓大众部等,说有现在及无为法,过去、未来体用无故。

  四、现通假实宗:谓说假部等。彼说无去(世)、来世。现在世中诸法,在蕴可实,在界、处假,随应诸法假实不定。《成实论》等、经部别师,亦即此类。

  依据上引文《说无垢称经疏》的作文字并参照《大乘百法明门论解》的说明,可知:第一,我法俱有宗:这主要是犊子部、法上部、贤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这五小乘部派的立场。这些部派以“三聚法”和“五德藏”为实有;而“三聚法”中的“有为”、“无为”二聚、与及“五德藏”中的“过去”、“现在”、“未来”、“无为”四德藏。乃是外在的“法”;“三聚法”中的“非有为非无为”一聚法、与及“五德藏”中的“不可说”一德藏,乃是指内在的“我”;因此说犊子部等是以“我法俱有”为“宗”义。第二,有法无我宗:这主要是一切有部、雪山部、多闻部这三小乘部派的立场。这些部派主张一切“法”皆是实有,而它们把一切法或划分为名、色两类,或划分为过去、现今、未来、无为四类,或划分为心、心所、色、不相应行、无为五类、当中都没有“我”一类法。因此说一切有部等是以“有法无我”为“宗义”。第三,法无去来宗:这主要是大众部、鸡胤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法藏部、饮光部这七小乘部派的立场。这些部派主张在一切法中,唯现在法和无为法为实有,过“去”法和未“来”法的体和用均“无”有,因此说它们是以“法无去来”为“宗义”。第四,现通假实宗:这主要是说假部的立场。说假部主张不但过去法和未来法是无有,在现在法中,亦唯五蕴可说是真“实”,十二处和十八界都是虚“假”,因此说它是以“现通假实”为“宗”义。

  第五、六两门宗义是兼通小乘和大乘,它们分别为:“五、俗妄真实宗:谓说出世部等。世俗皆假,以虚妄故;出世法实,非虚妄故。六、诸法但名宗:谓一说部。一切我、法,唯有假名,都无体故。”此中,“俗妄真实宗”是说出世部的立场。说出世部主张所有世“俗”法,包括五蕴在内,都是虚“妄”的假有,唯有出世间法是“真实”,因此说它是以“俗妄真实”为“宗”义。第六,诸法但名宗:这是一说部的立场。一说部主张一切存在,包括“我”和所有层面的“法”,都是没有实体,“但”是假“名”,因此说它是以“诸法但名”为“宗”义。

  第七、八两门宗义纯粹是大乘性质,它们是:“七、胜义皆空宗:谓清辨等,明说空经,以为了义。说一切法,世俗可有,胜义皆空。八、应理圆实宗:谓护法等,弘扬《花严》、《深密》等经。虽说二谛,随其所应,具有空理,圆妙无阙,实殊胜故。”依据此说:第七,胜义俱空宗:这是清辨等中观论师的立场。这些论师以演说空义的佛典为据,主张一切法依世俗层面看可以说是有,就“胜义”层面观则皆是“空”,因此说他们是以“胜义俱空”为“宗”义。第八,应理圆实宗:这是护法等瑜伽行论师的立场。这些论师立说以《解深密经》、《华严经》等为根据,其相“应”的道“理”兼具备有和空两方面,“圆”妙无阙,真“实”殊胜,故称美其“宗”义为“应理圆实”。

  总而言之,窥基对于佛教的分判是由“三时”、“渐顿”和“八宗”几个环节构成的。尽管从系统的整体性看与隋唐其它的佛教宗派有一些差别,但在全面总结佛教教义体系的基础上突出己宗的做法也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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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参见:廖明活《窥基的判教思想》,《台湾大学佛学研究中心学报》第3期,1998年。黄国清《窥基判教思想的重新审视》,《圆光学报》第8期。本节内容参照前者的论述较多。

  [②] 参见廖明活《窥基的判教思想》,《台湾大学佛学研究中心学报》第3期,1998年。

  [③] 唐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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