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密宗>> 藏秘>>正文内容

傅味琴:菩提道次第摄修求加持颂讲记 100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来源:   作者:傅味琴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傅味琴:菩提道次第摄修求加持颂讲记 100

 

  《菩提道次第摄修求加持颂》讲记(100)

  1994年11月1日讲于隆昌寺僧伽培训班 傅味琴

  颂:如我沦落生死固如是  一切父母众生陷溺亦如之

  见已解脱诸趣担负荷  发起菩提胜心求加持

  仅唯发心不受菩萨戒  或受不修亦难成菩提

  能善观已佛子三聚戒  起大精进受学求加持

  能海上师说:此上士修法,上士恒勤求,自苦他安乐,故观自苦,亦观众生苦,自离苦,发菩提心,令众生亦如是。(摘自《三学讲录》)

  能海上师说:上士观自己生死苦恼而对人发起悲心,无明轮回十二因缘之苦,去来时空,无穷无量,此苦不可与小苦相比,现在之父母有情何在,决定成佛度生。(摘自《定道资粮》))

  修上士菩萨乘,

  不能贬低否定中士的声闻乘

  提要:

  ·修上士菩萨乘,不能贬低否定中士的声闻乘

  ·佛当年是呵斥小乘的心,不是呵斥小乘的法

  ·菩萨修六波罗蜜是为度众生,忙于为自己培福,仍是人天乘

  ·菩萨法要修平等心,更不能执着自己的功德

  ·跳过中士法修上士法,好比早晨吃晚饭,仍叫早饭

  修上士菩萨乘,不能贬低否定中士的声闻乘

  中士法自了生死、证阿罗汉果,水平并不低,修大乘千万不能贬低中士法。有人简直把中士法(声闻法),否定掉了,自己是凡夫,竟然看不起走了生脱死路证阿罗汉果的人,难道是走凡夫的路更好啊?说“我也不走凡夫的路,我也不学声闻法,我修菩萨法。”你把声闻法抽掉了,你菩萨法咋修呢?菩萨法里就包含了声闻法呀!菩萨法六波罗蜜,第一个布施波罗蜜,修供养培福,这就是人天法;第二个持戒波罗蜜就是声闻法,别解脱戒要持得清净;第三个忍辱波罗蜜,对自己修行的苦要安忍,众生对我们种种的不理解,说我们迷信,乃至于打骂迫害,为了度众生,一切都要忍一忍,所以六波罗蜜也包括中士。菩萨戒又称三聚戒,是律仪戒、饶益有情戒、摄善法戒三种戒聚合起来的,好比一鼎三足,本身就有声闻乘的戒。

  佛当年是呵斥小乘的心,不是呵斥小乘的法

  有些人长期受末法风气的影响,不学佛法,不学咋搞得清楚呢?话说错了,反而背了罪过。好比小学生看不起中学生,你说笑话不笑话?要知道,如来当初说菩萨法的时候,呵斥小乘为焦芽败种,那是呵斥小乘的心,不是呵斥小乘的法,所以说心有大小,法无高下。

  菩萨修六波罗蜜是为度众生,

  忙于为自己培福,仍是人天乘

  有些特别强调菩萨法的人,其实根本没有发大心,也并没有在修菩萨法,只是东走西走忙忙碌碌,其实仍是在人天道培福,凑凑热闹而已。你既然讲究修菩萨法,应该把菩萨法的修法全要弄清楚呀。比如六波罗蜜,第一布施波罗蜜,要看你是否依法修布施,修人天法的人也在修布施供养培福,从前有句话:“前世不修今生苦,今生不修来生苦。”菩萨法的布施是为度众生,不是为自己。你为了自己,“今生不修来生苦”,而去布施培福,当大众的利益跟你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你怎么解决?如果你觉得大众的利益重要,那才是菩萨法。

  菩萨法要修平等心,更不能执着自己的功德

  光是布施供养就可以分出很多的区别来,有的人满脑子想:供养大和尚功德大,小和尚他不供养,分别心这么重,心量这么小!修菩萨法要修平等心,“僧皆如来子”,为什么要分别得这么清楚?我在苏州听到一句话:“要皈依就皈依当家师父”,难道非当家师不可啊?以前听法师提到,有钱人打水陆都抢着做水陆头,“你出五千元我出一万”,“你出一万五,我出两万”,谁高谁做水陆头,变成拍卖行了。你发心供养就供养,何必一定要做一个水陆头?那是争个荣耀啊。菩萨修布施波罗蜜,非但要有平等心,而且要做到三轮体空,思想观念上要达到没有供养的我,也没有受我供养的那个人,也没有我供养了多少钱,全空掉,简单的一句话,“这是我应该做的”,又何必分别得那么清楚呢?

  有些人口说六度万行,却执著功德,从前上海一位有位老居士,经常把曾经供养国清寺二百元银元挂在嘴上。一点功德就夸夸其谈,如此标榜自己,执着功德,放不下空不了,怎能说是大乘菩萨法呢?所以上士法有修上士法的要求原则,要求没有这么低的。

  跳过中士法修上士法,好比早晨吃晚饭,仍叫早饭

  有人以为可以不通过中士法,直接就修上士法,结果仍然是在人天乘里。就像有些人为求快,早上就吃晚饭,能海上师说过:“早晨吃晚饭,仍然叫早饭,不叫晚饭。”上士修法不是一般人口头上说的那么简单,总的说就是念念不忘众生,一心为了众生。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