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综论>>正文内容

百喻经译:22 入海取沉香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7日
来源:   作者: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百喻经译:22 入海取沉香

  昔有长者子,入海取沉香,积有年载,方得一车。持来归家,诣市卖之。以其贵故,卒无买者。经历多日,不能得售,心甚疲厌,以为苦恼。见人卖炭,时得速售,便生念言:“不如烧之作炭,可得速售。”即烧为炭,诣市卖之,不得半车炭之价值。

  译文:

  22 把沉香烧成炭卖

  从前有一个作官人家的儿子,到海里去采取沉香,好几年方采到一车沉香运回来。于是他拿到市场上去出卖。因为价格太高,过了好多天也没有销售出去。这样,他心里很急,而且非常苦恼。那时他看到市场上有很多人挑着炭卖,总是一挑到就有人买,于是他心想:“如果把沉香烧成了炭,不是很快的就可以卖出去了吗?”他就立刻把沉香烧成了炭,果然一到市上就卖脱了,可是一车的沉香,还得不到半车木炭的价钱。

  这故事比喻∶要修佛果,不能怕难而生退心,如若见异思迁,或者退求小果,结果自失大利,犹如沉香娆成炭卖一样,是非常可惜的。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