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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新广论讲记4 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四)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6日
来源:   作者:益西彭措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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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新广论讲记4 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四)

 

  巳一、正显示黑业道分四:一、身业 二、语业 三、意业 四、摄义

  午一、身业分三:一、杀生 二、不与取 三、邪淫

  未一、杀生分三:一、总说 二、分说 三、以事例说明杀生因果

  【今初】

  申一、总说

  【云何杀生?《摄分》于此说为事、想、欲乐、烦恼、究竟五相,然将中三摄入意乐,更加加行,摄为四相,谓事、意乐、加行、究竟,易于解释,意趣无违。】

  如何是杀生呢?《摄抉择分》对此宣说为事、想、欲乐、烦恼、究竟五相,而此处把想、欲乐、烦恼这三相摄在意乐一相当中,再加上加行,总共摄为四相,即:事、意乐、加行、究竟。这样容易解释,意趣与前者不相违。

  申二、分说分四:一、事 二、意乐 三、加行 四、究竟

  酉一、事

  【其中杀生事者,谓具命有情。此复若是杀者自杀,有加行罪,无究竟罪。《瑜伽师地论》于此意趣,说他有情。】

  杀生的事,是指具生命的有情。而且,如果杀者是自杀,则只得加行罪,不得究竟罪。《瑜伽师地论》就是以“自杀不得究竟罪”为意趣,而界定杀生事是排除自己的其他有情。

  “具命有情”的“命”是生命的意思。把杀害生命列在十恶业的首位,体现了佛教平等尊重一切生命的观念。

  这里,杀生事的范围,不能看得过于狭隘,其中包括了全法界中的一切生命,无论杀害哪一众生,都是杀生。众生是“含灵”,是“有情”,不是砖瓦土石,都有苦乐感受。而且从本性上说,都具足如来藏。因此,对一切生命都应当平等尊重,不能伤害。从世间因缘来说,一切众生都曾经做过自己的母亲,对于母亲怎么能忍心杀害呢?将心比心想一想,自己连一根针刺的痛苦都不愿接受,为什么要把断命根的惨烈痛苦加在同样有着苦乐感受的父母身上呢?所以,应当珍爱一切生命,保护一切生命。

  酉二、意乐

  【意乐分三。】

  杀生的意乐分为想、烦恼、等起三方面。

  【想有四种,谓如于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于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错想,二四错误。】

  杀生的想有四种:一、对有情作有情想;二、对有情作非有情想;三、对非有情作非有情想;四、对非有情作有情想。其中,第一、第三是不错误想,第二、第四是错误想。

  【此中等起若有差别,譬如念云惟杀天授,若起加行误杀祠授,无根本罪,故于此中须无错想。若其等起于总事转,念加行时任有谁来悉当杀害,是则不须无错误想。如是道理,于余九中,如其所应,皆当了知。】

  这里等起(思心所)上还有差别,比如心想:我要杀天授,但发起加行误杀了祠授,这样的误杀就没有根本罪。所以,造根本罪必须无错误想。如果等起是缘总的对象而转,心想:加行时不论谁来,我都要杀掉他。这就不需要无错误想。这一道理,在其余九种业中,应当对应各自的情况而了知。

  【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杀害。】

  杀生的烦恼,指贪嗔痴三毒中任何一者(真正能毒害自身的法,是贪嗔痴烦恼,因此称为三毒)。杀生的等起,指乐欲杀害。

  任何恶业都是由烦恼发起造作,不是由别的法推动,因此烦恼是造业的根源。换言之,心中生起了贪嗔痴,身口意才会造恶业。

  举例来说:为了贪求口味或求取财富而摧残动物,取其血肉皮毛,是以贪心而杀生;由于内心的仇恨,杀害怨敌,是以嗔心而杀生;认为动物生来就是供人受用的,由此杀害动物,是以痴心而杀生。这些就是以贪嗔痴而行杀。

  当人被贪嗔痴障蔽时,就会丧失理智,不能体会有情的痛苦,更不知道有情具有如来藏,不可践踏。在三毒的驱动之下,会恣意摧残生命。而获得无分别智的见道菩萨,看一切众生个个具有如来藏,都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因此就能法尔遮止杀业,真正像爱惜自己一样,爱惜普天下的一切有情,这与普通凡夫的作为截然不同。

  酉三、加行

  【加行中,能加行者,谓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谁作,等无差别;加行体者,谓用器杖,或用诸毒,或用明咒,随以一种起加行等。】

  杀生的加行分二:一、能加行;二、加行的体性。能加行:自作或教他作,两者中不管是自作或教他作,都同样造杀生罪。加行的体性:使用器杖、毒药或者明咒任何一种而发起加行等。

  比如,自己杀鱼,是自作杀生。认为自己杀鱼不好,让别人杀,是教他作杀生。以自作和教他作都能发起杀鱼加行,因此都是能加行。

  问:只是教别人杀,为什么有同等的罪过?

  答:自作是指使自身行杀,教他作是指使他身行杀,虽然杀生的身不同,但指使者都是自己,而且结果都让对方断了命根,因此都造了杀生罪。比如,自己的孩子被张三雇用杀手枪杀,会不会因为张三没有亲手杀而判他无罪,或者无根本罪呢?决定不会。大家都认为杀手是被人指使,真正的凶手就是张三。所以,教他作和自作在罪业上是相等的。

  还需要补充一点,就是不能随喜杀生。要知道,对于恶随喜,就是造恶;对于善随喜,就是行善。所以,对战争或枪杀等的暴力行为,不能发随喜心。比如,在电视报导中,经常见闻战争和各类暴力事件,如果贪执一方而嗔恚另一方,就会造下很重的罪业。有些人对战争很感兴趣,唯恐战争不持续、交战不激烈,以欢喜心推动,兴致勃勃地谈论这些话题,实际上就是在作杀业加行。

  推己及人地想一想,如果自己是饱受战争苦难的伊拉克人,听到中国人说:“这场战争真刺激”,内心会是什么感受?一定会把他视为幸灾乐祸的坏人。相反,有人以悲心祈祷战争早日结束,人民早得安宁,也会觉得他是具有慈悲心的好人。所以,在目睹战争惨烈的情景时,佛弟子应心怀悲愍,愿众生早日脱离苦难,乃至愿代众生受苦。如果见闻战争而兴奋,就是在造恶业。

  也许我们自己没有去杀生,但这也只是暂时没杀生而已,并非断尽了识田中的杀生习气。而业是微妙的,它会渐渐增长蔓延。因此,为了防微杜渐,对一切暴力行为都不能随喜、赞叹,更不能参与,对宣扬暴力的文章、影视不能欣赏。在自心还没有得到成熟时,要尽量远离这些引发杀业的因缘。菩萨畏因,凡夫畏果,因上务必要小心防护,将杀业息于无形之中。

  酉四、究竟

  【究竟者,谓即由其加行因缘,彼尔时死,或余时死。此复如《俱舍》云:“前等死无本,已生余身故。”此中亦尔。】

  杀生究竟,就是由加行的因缘,致使被杀者当时死亡,或者在其它时死亡。还有一点,就是如《俱舍论》所说:“杀者在被杀者之前或同时死亡,则无根本罪,因为杀者已转生为其它中阴身等身的缘故。”此处也是如此。

  具足以上事、意乐、加行、究竟四个条件,就是杀业究竟,得根本罪。

  申三、以事例说明杀生因果分二:一、残杀动物的因果事例 二、堕胎杀生的因果事例

  酉一、残杀动物的因果事例

  《安士全书》中有一则事例:

  清朝康熙年间,镇江有个叫凌楷的人。邻村有条恶狗经常咬人,他就把狗诱进一条夹弄中,断绝后路,准备把狗堵在里面饿死,以绝后患。

  过了十天,打开一看,狗还没死,竟摇着尾巴出来了,但已不再咬人。再看夹弄中砖上的一堆土,被狗吃了将近一半,原来狗饿得慌,就以土充饥。不久狗就死了。

  凌楷造的是杀生业。“杀生事”,是具命的一只狗。当时对此狗作此狗想,是“无错误想”;“烦恼”是嗔心;“等起”是欲将狗境堵在夹弄中饿死。“能加行”是亲自作;“加行的体性”是把狗诱进夹弄,封堵起来。“究竟”是狗命终身亡。凌楷具足杀生的四个条件,因此造了杀生究竟罪。

  再看凌楷的现世报应:

  狗死的当晚,凌楷梦见自己来到一所府堂,里面并排坐着两个贵人。绿衣人说:“不仁慈的人,怎么处理?”红衣人答:“必须以十倍偿还。”然后就叫官吏把凌楷引至后门,进了一个园子。园内梅花盛开,梅树下有个金鱼缸,缸里浮着一条死鱼。官吏就说:“‘狱’字偏旁是‘犬’,你知道吗?十年后当验。”凌楷醒来,觉得奇怪,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到了某年正月,他被人诬陷关进监狱,见到狱中梅花正开,有条死金鱼漂在鱼缸里,宛如当年梦中所见。当时他在狱中被绝粮七日,饿得只剩一口气,前后共关了一百天才被释放,正好符合梦中官吏十倍偿还的说法。

  业力不可思议,如是因,感如是果,丝毫不差。梦见狱中梅花开放、金鱼死亡等,十年前就有预兆,后来也按这样实现。可见造业的当下就决定了后果。其次,把恶狗关在夹弄中饿了十天,反过来使自己领受七日断食、百日监禁的报应,这是领受等流。而且后世还有漫长的果报。这一切都是杀业增长广大的规律所致。

  下面是一则杀狗受报的事例:

  事件发生在台湾,主人公叫芋仔。

  某年冬季早晨,因为天气寒冷,芋仔就想到吃狗肉来御寒,他的弟弟建议把邻居家一只叫大黄的狗宰掉。于是,兄弟俩拿了一根绳子,把大黄引入圈套。大黄平时和他们玩得很熟,所以一点没有提防,很快被套住了。在他们准备动手时,大黄露出乞求的表情,不停地摇尾、流泪,一直哀求给它一个生存的机会。但是,人在利欲熏心之时,比罗刹更残忍,面对大黄的哀求,他们铁了心似地无动于衷,最后大黄还是被它的人类朋友活活地敲死。

  大黄死得很惨,它双眼狠狠地瞪着,目光里全是恨意,舌头也拉得很长,好像在说:“今天你们杀我,将来我不会放过你们的。”可是芋仔兄弟毫不在乎,把大黄拖进厨房,先砍掉狗头,然后剥皮、切块,煮着吃了。兄弟俩整夜喝酒,感觉非常痛快。

  从这一段看出,在贪欲心膨胀时,人会变得极为凶残,不会有一丝恻隐之心。这时的人和罗刹又相去几何呢?一念贪心发动,就能随便残害一条生命,烦恼是何等可畏!

  另一方面会发现有情心心感通,凡是生命,你善待他,他也善待你,你伤害他,他也本能地起报复心。芋仔兄弟没有杀大黄之前,人与狗相处友善,关系亲密,而当他们残杀大黄时,大黄的内心生起了深深的仇恨。

  芋仔兄弟杀生已经究竟,以无欺的因果律,决定在劫难逃,哪怕逃到天边,业一成熟,也当下即报。如果这能够以金钱贿赂,或者以逃亡免除,或许还有机会。但是业果只在自己的心上显现,谁有办法逃离心呢?众生的心是遍法界的,没有可逃之处,除了忏罪之外,杀业的报应无法逃脱。

  下面看芋仔杀狗的现世报应:

  几年后的一天晚上,芋仔梦见大黄回来了。它不再是摇尾乞怜现友善的相,而是目露寒光,凶狠狰狞。芋仔非常恐怖,想要逃跑,这时大黄纵身跃起,直接咬住他的脖子。芋仔吓醒过来,浑身直冒冷汗,衣被全被渗湿(这是报应的前相)。接下来,每天晚上他都梦见大黄报仇,每一次都是在恐怖之中惊醒。家人认为他中了邪,请来符仙、乩童等,用了很多办法,但是毫无效果。

  时间久了,芋仔觉得这样把一家人搞得都不安宁,就想办法离家。后来他跑去高雄找到一份工作,平静了一段日子,他也认为已经摆脱了大黄的纠缠。这是他初时受报的情形。

  从这一段看出,一切业报是在心上变现的,而且丝毫不错乱。芋仔当时造的是杀狗恶业,梦中也只显现对应的恐怖境界。如果不联系因而只看果,就很难理解这种现象,只会简单地归结为生理失衡,或者脑神经错乱。这是不知深层业果之理的肤浅之谈。其实,一切都是业力搞出来的。业非常的微妙,只要在心上熏下业习种子,到它成熟时就必定会变现相应的相,所以一切都是唯心自现的,是由业变现的。

  而且,“未作不遇,已作不失”。芋仔和家人生活在同一个家庭里,但不同人是不同的境界,芋仔梦里出现的景象,别人微尘许也梦不到,这就是“未作不遇果,已作不失坏”。总之,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要一个人的心上建立了业习气,就会以缘起力刹那刹那成熟,直至报尽为止。

  而且,业和果是同类相应的。如果以杀狗的业习变现贪欲梦境,那就是因果上有紊乱,事实上,杀业习气变现的是复仇的恐怖梦境,在芋仔梦中显现的大黄,样子凶狠,纵身跃起,直接咬住他的脖子,与当时造业的情景非常类似。从这里也看出,无论什么果都不是无因生、邪因生的,而只是以同类因引生的。

  一年后,芋仔的弟弟就死了。在芋仔离家之后,弟弟得了同样的毛病,夜晚常常做恶梦吼叫。后来严重到白天也在地上学狗爬,作狗叫。

  一天,弟弟学狗乱嗅了一阵之后,爬上柴房,突然柴堆上的锄头掉落,正中他的脑袋,就这样死去了。稀奇的是,这把锄头正是他们合力敲死大黄的凶器,报应真是丝毫不爽!

  兄弟俩合作杀狗时,造的业相似,感得的果报也相似,只是弟弟报应来得更快。他的受报可以分成三个阶段,最初阶段,以杀业习气的力量,不到几年,梦境就发生改变,出现恐怖的梦相。等业习气的势力进一步增强时,他不光是做恶梦吼叫,而且现世就变成了狗相,白天学狗爬,做狗叫,这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业习气继续增长,芋仔的弟弟竟被他们用来敲死大黄的凶器击中脑袋而横死。

  杀业的报应是如此迅速而可怕!所以绝对不能造杀业,这不是可以试一试的,也不是造了业还能侥幸逃过报应的,像芋仔的弟弟现世就失去做人的资格,来世决定堕落。

  再说芋仔在弟弟死时,曾经回家一趟,目睹了弟弟惨死的情形,他作恶心虚,在家里呆不住,连夜赶回高雄。一路上稍有风吹草动,他就紧张,全身汗毛直立,心跳急速,甚至惊叫出声。

  这种心理的失常,也是由杀业所致,除业之外并没有其它作者。有人会想,为什么风吹草动,就让他恐惧成这样?不识业果的人会认为这是神经过敏,而从业果衡量,这都是以杀业习气法尔变现的相,他人没有造这种业当然不会有这种反应。

  再说,芋仔一路快跑,感觉大黄的魂一直在追他,夜晚的境界中,场面非常恐怖,他见大黄直接跟到床前,两道犬牙露出寒光,射入他的心房,他吓得立即跪地求饶,可是对方不饶恕,直接咬他的脖子,刺入喉管。

  芋仔大呼救命,惊醒了同事,他们起来一看,发现没有什么事,只是芋仔梦惊而已,就又睡下去了。芋仔不敢睡,他只有再逃,但能逃往何方呢?虽然可以从高雄逃到台北,从台北再逃到其他地方,但他的杀业到何处能逃脱呢?过了一段时间,他进了一家工厂,在两年里稍得摆脱,但是内心始终不安,一直恐惧大黄会再来找他,晚上连门都不敢出,上厕所都是心惊肉跳。

  两年后的一晚,大黄又来了。这次它带来七八只凶狗,把芋仔团团围住,往芋仔身上扑去。芋仔吓得腿都软了,只能任凭大黄咬他的脖子。其它狗有的咬头,有的咬手,有的咬脚,乃至于咬他身上的每一块肉,芋仔被咬得血肉模糊,痛苦难当。

  从这里看出,对芋仔来说,只要这个杀业没清净,恐怖之相就绝不会自动消失。实际上,不是心外有地狱,而是众生心识颠倒,变现出地狱的境界。识中的罪业习气成熟,就会把人推入这种悲惨的境界。

  人都害怕吃毒药,因为知道毒会腐蚀脏腑,致人于死地,但对杀业却毫不在乎。其实,杀业比毒药更可怕,一旦造下杀业,业习气就熏在识田中,它对身心的毒化不亚于鸩毒,一旦成熟,就能把今世的幸福、安宁统统摧毁,甚至连做人的资格都会剥夺。后世的果报更加可怕,佛经中讲,以杀业将在三恶趣中辗转受生,时间长达一个中劫,相当于人寿两百亿年。脱离恶趣后,还要偿还五百次生命,并感受多病、短命等灾难。在短短时间中杀害一条生命,竟然要付出如此惨痛而漫长的代价!业增长广大之相令人恐惧!

  下面看一则发生在台湾的凶杀案例:

  主人公陈美月二十三岁时,随丈夫从福建渡海来台谋生,不到几年丈夫就病亡了,一个寡妇拖儿带女,可以想象生活有多艰难,叔叔劝她改嫁,她就和一个叫黄石良的台湾本省人同居。日据时代的台湾,法律规定本省人不能与外省人结婚,在户口上只是姘居。为了户口,黄石良烦恼了好几年,很多人笑话他,有人说:“你替人家养了好几年儿女,结果还不是正式家长,名义上只是姘居,你为什么不另娶一个本省的呢?”还有人说:“叫你另娶,你还不愿意,这个女人又不能作正式夫妻,怎么办?”他说:“我把她杀了,我也不让给别人。”这事有人暗中告诉陈美月,她心里就有数。

  八月十五这一天,黄石良回家,陈美月见他脸色不对,夜晚就对他说:“我们夫妻同住几年,感情很好,户口的问题,那是法律规定如此,我也没办法。你不能迁怒于我!听别人传你要杀我,有没有这事?”他说:“没这种话,这是别人开玩笑,我们好好的夫妻,为什么要杀你?不要听别人的。”这样陈美月就没放在心上。

  可是过了十天,二十五日这天半夜,一家人睡得正香时,不知何时黄石良从床上起来,拿了一把日本刺刀,疯狂扑向陈美月,朝她腹部连刺三刀,顿时肠子横流,其中有一条断了,大便从肠子里流出来。双臂、两肩共有十余处刀伤。当时黄石良说:“斩草要除根,全家一个也不留。”他又去杀十四岁的女儿。小女孩受重伤后,想跳楼逃走,却不幸摔死,只有儿子被人营救出来。黄石良见有人来,自己也想自杀,但伤势不重,被人夺下了刀。

  凌晨四点多警察赶到,派人把女人送到医院急救。但陈美月伤势严重,肠子被砍断,大便从肠中流出,有的伤口已经腐烂。医生见此情形,觉得她无法救活,活不了几小时,就草草了事,缝合了伤口,把她抬入太平间等死。

  凶手自杀两刀,也住在隔壁医伤。有人问他:“你为什么要杀你太太?”他说:“这是个坏女人,我一定要杀死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医好?”旁边人说:“不会好的,院长说夜里十一点钟,一定会死。”陈美月在隔壁句句听见,心里很难过,想抓破缝线,求早一点死。却没有力气,动弹不得。

  她知道死期很快就要到,自叹命苦,欲哭无泪。时间悄悄地流逝,陈美月是佛教徒,忽然想起观音菩萨圣号,开始念白衣大士神咒,她想:“我死也罢,只是恐怕今后无人信佛、皈依佛教,甚至讥笑信佛、皈依无用。”因此她合上双眼,默念“南无大悲救苦观世音菩萨”,大约念了二十余声,她感觉屋里有些异样,睁眼一看,原先暗暗的太平间中充满了光明,观世音菩萨现身在眼前,菩萨后面站了无数人,都在为她合掌念佛。

  观世音菩萨手里拿着似乎是一个香蕉叶,送给她,她想:“为何送我蕉叶呢?”菩萨说:“这是芭蕉叶,不是香蕉叶,是世间所无的宝物,不同于世间一般的芭蕉叶。”在菩萨的加持之下,她顿时觉得轻松了许多,随口说:“啊!世上无有,这样很好。”这一夜她睡得很安稳,一觉到天亮,任何痛苦都没有,只是觉得没有精神。

  凶手最初听护土说她晚上必死无疑,所以他很安心,一心只盼望女人自己死掉。过了两天,他又问护土:“那天夜里十一点钟,那个女人死了没有?”护土说:“奇怪得很,不但没有死,伤反而好了!现在仍在养伤,一点痛苦也没有。”黄石良咬牙发狠说:“这次杀她不死,我再杀她,要用刀砍断她的头,看她还会好起来吗?”医院怕他再行凶杀人,给他换了房间,可他毫不改悔,医院又用手铐脚镣把他铐起来。黄石良探知到女人住在楼上后,又发狂说:“我要用手铐把她肚子的伤口打破,再把肠子拉出来,看她死不死?”有一天他真的上了楼,幸亏被人发现得早,把他打下楼去,关起来。等他的伤医好以后,法院判了他十五年徒刑。

  经过这次打击,陈美月常在观音菩萨前痛哭,她想自己平生没做过坏事,为什么要惨遭这样的痛苦?丈夫早亡,嫁了这个男人,为什么如此狠心杀她?十四岁的女儿也遭惨死。一家人死的死,伤的伤,她感到自己的命运很悲惨,就求菩萨指示。

  一日念佛时,陈美月忽然昏厥,进入一个境界中,她见到自己变成公子模样,手中拿了一枝弓箭,旁边有位随从,看似主仆二人。当时看见一只猩猩,公子瞄准后就是一箭,猩猩中箭倒地,随从上前将猩猩拖回去杀死。

  不久以后,又见一只猩猩前来报仇,公子便逃跑,猩猩随后紧追。他仓惶跳入水中,猩猩抱住他的头,想把他掐死。他赶紧念“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这时菩萨出现,呵责畜生:“你还要害人。”菩萨将猩猩带走,又说:“关它八年,如能改过就放它出来。”

  菩萨走后,陈美月忽然惊醒,感觉似梦非梦,心里也知道这是菩萨在为她指点前世因缘。

  她感觉自己前世是这位公子,女儿是那仆人,猩猩就是现在杀她的男人。当时主仆两人合力杀死猩猩,所以今生遭黄石良杀害。境界中猩猩报仇,想在水中掐死她,正是黄石良在医院总想杀死她。最奇怪的是,黄石良被判刑十五年,结果只坐了八年牢,遇着大赦把他放出,正合观音菩萨“关它八年,改过放出”的预言,所以前因后果丝毫不爽。(出自煮云法师著作)

  这件凶杀案如果单看现世的片断,我们难以理解,只是没有夫妻的名分,怎么会这样丧心病狂,非置妻子于死地不可?好像是无缘无故发生了这一切。但是在了解了前世因缘之后,才知道是以前世业力成熟,酿成了这一悲剧。

  业是不可思议的。黄石良前世做猩猩时,被公子和仆人杀害,那时就已播下仇恨的种子。经过转世,因缘聚合,黄石良识田中的嗔业习气就一下子发动起来,发狂似的一杀到底。如果问他本人,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他并不知道这一切受着宿业的支配。陈美月也不是无故被人残害,她实际上是在还杀债,轮回中就是这样冤冤相报,没有了期。幸亏她是佛教徒,懂得逆来顺受、祈祷三宝,才转危为安。

  要知道,业是增长广大的,就像一颗火星,如果不及时熄灭,火就会越烧越旺。前世猩猩在被杀害时,内心愤恨,播下仇恨的种子。这一世因缘未成熟前,还是好好的一对夫妻,可是一旦业力成熟,就不由自主地疯狂杀戮。近代净宗大德夏莲居居士曾说:“每个人都有一本账,谁也替不了,翻出下一页是什么,谁也不知道。要谨防业力发动。”所以应当励力忏悔宿业,遮止业力现行。

  台湾《人乘佛刊》中登载一事:

  繁华的台北,过去曾经有一间有名的烤鸭店,店号叫“上品号”。这间烤鸭店生意兴隆,门庭若市,店面采用的是最新装潢设备,门面宽敞,美观的玻璃厨窗中,陈列一排排、一堆堆色泽烤成焦黄的烤鸭。烤鸭店里雇了好几位年轻店员,穿着白色制服,戴着西洋式厨师的帽子,手上戴着塑胶手套,从早到晚忙得团团转。

  烤鸭店的蔡老板,长得浑身上下圆嘟嘟,穿着西装,手指戴着两枚约半寸的四方金戒指,他见生意这样兴隆,一个人坐在收银机后面笑得合不拢嘴。

  店面的后面是机器房、操作间、宰杀室,不停地在配合工作。人们一到烤鸭店,就能闻到一股随风飘来的血腥味,又有时时从门缝里飘出的烧腊味,令人垂涎三尺。

  “上品号”的生意,越做越大,赚的钱越来越多,两三年下来,在各地开了好几处分店。蔡老板发了财,春风得意,少不了交际应酬,经常出入酒家和舞厅挥霍,这是他感到最惬意的时期。可是他的后果如何呢?

  临近农历新年,台北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家家户户都忙着买年货,自然“上品号”的生意也达到高峰。蔡老板索性把自动门打开,许多顾客在店里等新烤鸭出炉,即使在门外等候三五个小时也没关系。老店员加班还不够,又雇了几位临时店员,大家还是手忙脚乱,应接不暇。

  这一天仍然如往常一样,店里闹哄哄的。忽然响起一阵如雷般的鸭叫声,所有的人一下子楞住了,寻声看去,只见蔡老板四肢张开,像只鸭子的形状,趴在地上,口中不停地“呱呱”叫唤。正在买烤鸭的客人,有的手上提着烤鸭,有的正掏钱付款,见这突如其来的场面,都围拢过来,议论纷纷。其中有个胖女人,大叫一声说:“哎哟!人变鸭子啦!多可怕!以后我再不敢吃肉了。”大家才惊醒过来,都往门外跑。

  蔡太太连忙招呼人将蔡老板抬到床上,请来医生诊断,可是再高明的医生也无法让他停止鸭叫。可怜的大胖子,叫了三日三夜,直叫到声嘶力竭,才睁着眼睛、七孔流血、在痛苦挣扎中断了气。因为是大老板,钱多得没处用,花了几百万来铺张丧事的场面。从此以后,“上品号”的大字招牌销声匿迹,各处的分店也关门大吉,蔡家的人不知搬到何处去了。

  一般人会觉得蔡老板事业很成功,他开的烤鸭店在繁华的台北很有规模,装修豪华、门面排场、生意兴隆,而且伴随他的事业一天天发展,在各地拥有多家分店。以世俗的眼光看,蔡老板似乎前景越来越光明。不识因果,只会看这些外在的表相,羡慕不已。

  但按照业果的道理衡量,在这些假相的背后只有黑黑的恶业,没有丝毫成功之处。从开烤鸭店这一天起,蔡老板就成为杀生主谋,伴随烤鸭店的生意日益兴隆,分店日渐增多,在他身上背负的杀生业债也愈加沉重,灾星正一天天向他逼近。

  可怜他春风得意时不知道罪业之毒正在心中凝结、增长。终于在生意兴隆的春节前夕,一个圆嘟嘟的人变成了鸭子的相,最终在惨叫挣扎中死去。几年来以杀生邪命换来的竟是今生来世漫长的痛苦。人没有业果正见,就会愚昧地以邪恶为崇高,以灾祸为幸福,但因果是公平的,造了恶业,就只有随恶业而堕落。

  对待生命,不分大小贵贱,一律要平等地尊重、爱护。如果认为杀害蝼蚁、蚊虫等微小生命,不算是杀生,不会感受果报,实际也是拨无因果的断见。下面从《感应篇注证》中引一则事例来证明:

  古代有个叫桓谦的人。一天坐在屋中,忽然看见几千个一寸长的小人,都是披甲持矛,驾车乘马,从一个洞口出来,金光闪闪,像太阳一样耀眼。

  小人陆续走进房间,以几百人为一群,由将领指挥互相厮杀。小人和马的动作异常敏捷,他们攀着桌子、登上灶台寻找食物。找到食物之后,就在一起聚餐。不久又返回洞中。

  桓谦怀疑小人是妖怪。一天碰上一位道士,就谈起此事。道士叫他用石灰堵住洞穴,桓谦照着做了。后来打开洞口,只见上千只大蚂蚁都被闷死洞中。不久,桓谦和道士同日生病,全身烂成灰泥而死去。

  很多人以旁生形体微小,就认为它不具心识、没有苦乐感受,这是很愚痴的想法。比如在天人眼里,人类就像蚂蚁一样微小,但人类是否没有情感,没有苦乐,没有对生命的爱执呢?显然不是。同样,蚂蚁也是生灵,也有情感、有苦乐、有对生命的爱执,不能认为捏死它们像捏面粉一样没有罪过。桓谦明明看到几千只大蚂蚁,有自己的组织、活动和感知,却受邪见支配,把它们全部毁灭。这样肆意杀生的结果,使他迅速遭到了报应。所以对待任何生命,都应当尊重,而不能伤害。作为佛弟子应当常怀珍爱生命的善心,要有“爱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的慈悲心。

  再看一则事例:

  左营有位杀猪多年的屠夫,每当他以尖刀刺入猪喉时,猪都会嚎嚎惨叫,痛苦难忍,鲜血喷溅四处,等血流干时,猪抬高头,深深叹气而死。屠夫见此情景,总觉得猪可怜,就想改行不再杀猪。但他改行后仍操杀业,运输鸡鸭到全省各地贩卖,有时自己宰杀后,去市场贩卖。

  一天,他满载着鸡鸭,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轮胎脱落滑出,虽然没有造成大祸,但是笼子被撞开,鸡鸭到处乱飞乱跑。后面的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停下车来帮他捉。事后屠夫换好轮胎继续上路。

  到市场卸了货之后,他又马上赶回南部。当车子驶到前一天发生事故地点时,后胎再次脱落,车子倒翻,屠夫后脑倒撞,颈部被方向盘正中刺伤,血流满地,就像猪被刀刺喉时的情形一样,腿部也骨折,刺穿了肌肉。旁人赶紧把他送到长庚医院急救,七天之中昏迷不醒。

  最初几天,他总看到被杀的猪,一群群地跑来向他讨命,后来是鸡群、鸭群,有些是断头断脚,有些头和身体没有全断,只留一层皮连结着,甚至有开膛剖肚、肠胃拉出身外的,种种恐怖之相,都是索命而来。七天之中,他被过去的冤家债主折磨得奄奄一息。

  第六天时,他感到自己要去爬一座刀山,后面跟着许多众生,高山上利刀森罗,从上而过,即便不粉身碎骨也是体无完肤,但又欲退无路。后面的众生纷纷指责说:“这些刀子都是你以前用来杀猪、杀鸡、杀鸭的,杀别人时不知道痛苦,现在让你尝尝用刀子杀自己的滋味。”就这样屠夫被逼上刀山。这时他仍躺在病床上,迷糊之中叫道:“我不要上刀山!我不要上刀山!”喊过后,全身冒冷汗。直到完全清醒后,他拔掉针头,对家人说:“这七天,我都在地狱中度过。”

  在这则案例中,屠夫没有因果正见的指引,走的完全是一条自毁毁他的罪业之路。他如果能预见自己奋斗的结局是这样悲惨,必不会长年马不停蹄地造作杀业,宁可乞讨过活也不做屠夫这一行业。可是他像盲人一样不明因果,虽然不杀猪,却转为贩卖、宰杀鸡鸭,仍是在造作杀生业,结果日夜劳作只是把自己往刀山里送。这源源不断的黑业与苦果究竟从何而来?答案是从不识业果的愚蒙而来。如果他对杀生业果有所认识,这一切杀生的罪业与果报就能提前遮止。可以说,一个人心中生起了业果正见,一道道通向恶趣的门就可以提前关闭,一道道通往善趣的门就会顺利打开。自己思惟业果之理生起定解,就是救自己,设法使他人产生定解,就是救他人,所以说,因果法门是拯救世间的妙法。

  酉二、堕胎杀生的因果事例

  堕胎是杀生恶行,以事、意乐、加行、究竟衡量:事,是胎儿,并非无情法或低等生命,而是极宝贵的人身。意乐中:想,是对胎儿作胎儿想;烦恼,是贪、嗔、痴中任一种,比如,未婚怀孕为遮人眼目或不想抚养儿女而自己堕胎,或古代一夫多妻,妻子嫉妒小妾有孕,下药堕胎;等起,是乐堕胎欲。加行,是服药打胎或作人工流产手术等。究竟,是胎儿断命根。因此,堕胎就是杀业,堕胎者就是残害亲身骨肉的杀手。

  《感应篇汇编》中有一则事例说:

  郭印的女儿引凤,被鬼卒追摄,遍游了十八地狱。在最后一所地狱中,她见阎罗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下面站有好几百个女人,每个女人身边都有一个小孩抱着脚索命。小孩当中:有些是因为母亲生育女儿过多而被投水溺死;有些是因为家里贫穷,无法养育而死;有些是妻嫉小妾怀孕而被用药打堕;有些是私胎而被母亲毒死;有些是以争斗损胎而致死;有些是因看护不慎死于非命。阎罗王都一一追查。这些犯了杀罪的女人手脚都带着刑具,看起来身体都显得枯槁瘦弱。

  引凤回来之后,把地狱中的见闻详细告诉了父亲,并书写在天宁寺墙壁上,作为后人的警戒。

  经论中讲,当神识进入母胎与受精卵和合而成为名色时,就得到了再度做人的宝贵机会。这种机会比盲龟值遇轭木之孔还要难得。身为人母,本应当负起精心孕育新生命的责任,但有些人丧尽天良,竟能狠心把自己的骨肉扼杀腹中。胎儿不是无情物,是一个生命,他们被打堕时有着强烈的痛苦,母亲残忍地剥夺他们做人的权利,会引起他们的极度愤恨。从此,血肉相连的母子变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如果不以四力忏悔,解释怨结,决定会以此杀业堕入恶趣。世人何苦为了贪欲之乐或眼前的方便,做出这种残忍的杀子恶行?《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云:“有十种业,能令众生得短命报,一者自行杀生,二者劝他杀生……七者坏他胎藏(自己堕胎),八者教他毁坏(教人堕胎)……,以上十业得短命报。”

  下面是一位现代女士的亲身经历:

  曾女士毕业于中文研究所,结婚三年半,有一个男孩。后来,不幸被强暴,内心受到很大打击。为了抚平内心的创伤,她每天虔诚地诵经拜佛。

  一段时间之后,她回到一家寺院,见到过去关心过她的师父,师父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要她到佛前燃香,恳请冤亲债主出来释冤解怨。

  当时她以恳切忏悔的心加以祈求,没想到不久有一个小女婴附在信徒身上,表示要找她,而且以极为怀恨的态度表示自己是她堕胎的孩子,使她吓了一大跳。后来她回忆起,刚结婚不久时,有一次害怕太早怀孕无法负担养育子女的费用,她和先生商量,结果到西药房买了避孕药服用,想不到吃了就发生堕胎效用,无意中杀害了一条无辜的小生命。

  这个女婴后来表示,为了报复她,经常故意把她儿子弄得啼啼哭哭,而且每次都哭很久。她的孩子有时很顽皮,独自一个人出去玩,又不听话,叫他不准玩危险的东西,他偏要玩,有时自己走上大马路,任凭母亲在后面追也不回头,有时非常任性,竟然还会狠狠地打母亲。曾女士忍无可忍时,常常打孩子出气。但是奇怪的是,孩子一有机会接近师父或听到佛号时,他又显得乖巧驯服,比平常温和许多。

  曾女士因为服用避孕药而导致堕胎,以误杀尚且引起胎儿的怨恨,何况有意堕胎,怨业当更深重。如果不励力忏悔,只有堕到地狱去了结这笔业债。

  古人有尊重生命和因果报应的观念,人们视堕胎为邪行,而今天堕胎却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据报道,目前中国每年的人工流产为一千万例,其中有一半是未婚女性,换句话说,每年有一千万胎儿被父母杀死,相当于几十倍南京大屠杀的受害人数,如果把流产胎儿的身肉堆积起来,将是一座巨大的尸山。因果观念的泯灭,导致出现这样举国若狂、家家草菅人命的恶相。所以,要挽救世道人心,必须首先从因果着眼,只有人人懂得因果,才能化戾气为祥和。

  下面是一则胎儿求救的现代事例:

  事情发生在1987年,主人公是台湾屏东县的林美惠女士。她婚后生了二女,再怀第三、第四胎时,因为害怕又生女儿,就和丈夫商量把胎儿拿掉。当时虽然没有信佛,但内心仍抹不去一份愧疚和难过。

  到了十一月,她又怀孕,虽然他们家很希望生个男孩,矛盾的是害怕又生女儿。当时她上班很忙,暂时不想生孩子,就和丈夫商量,决定把胎儿拿掉,并跟丈夫说好,等他有空,就去妇产科拿掉胎儿。

  做这个决定的当晚,她不知不觉做了一个梦,不同于以往模糊的梦,而是很清晰的梦。在梦中,她看到一尊雕像的观世音菩萨,穿着白衣,非常庄严,接着天空放出一望无际白色的大光明,面对这个境界她非常欢喜。这时耳边忽然响起小孩的声音:“妈妈!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声音非常细柔悦耳,可是她无心去欣赏这样好听的声音,脱口就说:“不行啦,万一又是女儿怎么办?”小孩继续求着:“妈妈!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我会很乖很乖的啦。”她仍然拒绝:“不行啦,万一又生到女儿怎么办?”结果声音消失,她就醒过来了。

  当时她不信佛,也不在意这个梦兆,仍旧照常上班、下班。奇怪的是,晚上又做了同样的梦,只是观世音菩萨不再显现,直接望见一望无际非常漂亮的大光明,随后又响起轻柔的声音:“妈妈!求求您留下我好不好,我会很乖很乖的啦。”非常诚恳的乞求,但她依然拒绝:“不行啦,万一又是个女儿怎么办?”相同的梦境大约持续七天左右,小孩总是在请求得不到回应后,消失于梦中。当时梦中清楚地觉得是两个人在对话,但又感觉好像自言自语似的。

  第七天晚上梦中,小孩又来了,仍然很诚恳地祈求留下她,而且是不断反复请求,林美惠也是反复地拒绝,最后一次小孩说:“妈妈!求求你留下我,我会很乖很乖的啦,我跟两个姐姐不一样喔!”说完之后,不等林美惠回答,小孩就不再理她,直接消失于梦中,她也随即醒来。

  林美惠做梦之后,就和丈夫商量,考虑到这次梦境很特别,连续一个礼拜小孩一直这样祈求,而且还说和两个姐姐不一样,他们认为应该是个男孩,就决定把孩子留下。

  后来生下来是个女孩。孩子从小和佛菩萨有缘,对三宝有信心,幼小的心灵就知道慈爱众生。她三岁那年的农历除夕,在婆婆家过年。婆婆忙着杀鸡,她把小脸挨过去问婆婆干什么,婆婆说:“我在杀鸡,拜过之后,挑最大的鸡腿给你吃。”孩子听了竟然板起面孔,一只小手叉着腰,大声说:“你们杀鸡鸡,以后鸡鸡就找你们算账。”在她四岁那年,一次母亲为她洗澡,她突然说:“妈妈你出家,要带我一起出家!我不像两个姐姐要嫁给别人。”这就是她和两个姐姐不一样的地方。(《记梦!请听胎儿求救的呼唤》)

  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如果自己是胎儿,在母亲腹中最希望什么?最希望母亲能孕育自己,让自己平安降生在人间,得到做人的机会。从佛法来说,多劫以来在恶道轮转,多么希望能生在人间,得到暇满身,发展智慧和慈悲,以成就生命的大义!如果母亲能把自己孕育成人,该多么感恩母亲!相反,母亲把自己扼杀胎中,剥夺自己做人的权利,那有多么悲惨!按这样为胎儿着想,就会明白应当尽全力给他做人的机会。

  有一位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的李丽慧居士,一次她到医院妇产科作产前检查,医生由超音波看出,胎儿的肠子全部都胀大了,而且腹内积有很多腹水,整个腹部胀大,医生判断胎儿先天不正常,是个畸形儿,建议她堕胎。根据妇产科医生的诊断,胎死腹中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以当时腹部胀大,看起来即使是胎死腹中,也无法从阴道自然生产,必须要剖腹产。在这种情况下,李居士没有丝毫迟疑,她马上就说:“即使胎死腹中,需要剖腹来产出一个死胎,我也愿意,我绝对不杀死我的小孩。”因为她曾经受过五戒,以她坚持要守这条不杀生戒的强烈愿心,以及作为一个母亲的爱心,支持她突破这个困难的障碍。当时发现胎儿畸形时,她去拜见广化老法师,法师坚决地告诉她:“好不容易得到人身,怎么能伤害他呢?只要还没有生下来,一切都可以转变,给他取名叫进成,成功的成,一定要他成功生下来。”而且法师为胎儿作了胎内皈依,又介绍她去拜访道源老和尚,老和尚也很坚定地为孩子取名为平安。

  李居士为胎儿作皈依后,每天受持《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持念观世音菩萨名号一万声,她以虔诚的信仰坚定地念观世音菩萨,终于平安地生下了“成平安”。一直到她生产之后,医生都还不敢说孩子是正常的,还一直为他作各种检查,但是检查到最后,证实孩子是正常的。所以,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让这样的难产儿平安生产。(印光大师在文钞中,一再教导妇女,临产时要出声念“观世音菩萨”,保证不会有痛苦难产之事。)(出自道证法师著作)

  由以上的事例看出,善恶业描绘出的景象截然不同。当一位母亲决定宁可自己受苦也要成全孩子时,以她的德性,终于使恶因缘转为吉祥;相反,如果一位母亲只图自己方便,随意扼杀胎儿时,她就变成一名刽子手,不但丧失了做母亲的人格,还背上杀子的沉重业债,不但这一世备受良心谴责,来世还要感受无边痛苦。所以,天下的父母们,在胎儿性命攸关之际,是做罗刹还是做菩萨,一定要考虑清楚,作出正确的抉择。

  未二、不与取分二:一、何为不与取 二、以事例说明不与取因果

  申一、何为不与取

  【不与取。事者,谓随一种他所摄物。】

  不与取的事,是任何他人摄持的财物。

  【意乐分三:想与烦恼俱如前说。等起者,谓虽未许,令离彼欲。】

  不与取的意乐分三:一、想:于事无误想;二、烦恼:贪嗔痴中任何一种;三、等起:在没有得到物主许可的情况下,令财物远离彼处的欲。

  【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加行体者,谓若力劫,若暗窃盗,任何悉同。此复若于债及寄存,以诸矫诈欺惑方便,不与而取,或为自义,或为他义,或为令他耗损等故,所作悉同成不与取。】

  不与取的加行中,“能加行”是自作或教他作;“加行的体性”,是以势力劫夺或暗中盗窃,任何一种都属于不与取。而且,对债务及他人寄存之物,以种种狡诈欺惑的方法行不与取,或为自利,或为他利,或为使他人损耗等,所做都成为不与取。总之,有权威不与取、盗窃不与取、欺诳不与取三种。

  【究竟者,《摄分》中说:“移离本处。”于此义中,虽多异说,然从物处,移于余处,惟是一例,犹如田等无处可移,然亦皆须安立究竟,是故应以发起得心。】

  不与取究竟,《摄抉择分》中说:“移离财物的本处。”对此,虽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但从财物所在之处移到他处只是一种情况。比如田地等无处可移,但也须要安立不与取究竟。因此,应当以发起得心作为不与取的究竟。

  【此复若是教劫、教盗,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杀他人,自虽不知,然他何时死,其教杀者,即生本罪。】

  而且,如果是教唆他人抢劫或盗窃,在被指使者生起得心的时候,便是教者不与取究竟。比如派人行杀,自己虽不知道被害者何时死亡,但被害者何时断命根,教杀者当即生起根本罪。

  申二、以事例说明不与取因果

  先讲一则古代事例:

  有位性格好静的居士,在西湖边上盖了一间茅屋。每天除午饭外,其余时间都用于修法。

  一天中午,他想煮一锅罗汉菜,发现盐不够用,就去邻居家借盐。邻居有事外出,他想:只拿一勺盐也不要紧。就私自取了一勺盐回去。

  一年之后的某天。他在修定时,忽然见眼前有一堆浓重阴影,从此日日如此。后来发现是像山一样的盐堆,他醒悟到这是以前在邻居家私自取盐所致,害怕地说:“取一勺盐,一年未还,利息生了这么多,业报真是一本万利!”

  于是他急忙筹钱,买了几千包盐,偿还旧债。盐债还清之后,盐山顿时消失。从此心前不再浮现盐山。

  案例中,居士所造的不与取非常轻微,只是取了一勺盐,而黑业增长广大,一年后竟变为一座盐山。如果不及时偿还,盐山还会更大更黑,怎么能入得了定呢?

  现代社会的人,习惯于弄虚作假,造作欺诳不与取。像这样白天作贼,晚上修法,是否要修到黑漆漆的饿鬼世界中去呢?学佛首先应当深信因果,严密防护身口意,谨慎取舍。像这样轻微的恶业,都有大障碍,何况严重的黑业?

  在不与取中,以盗三宝物最为严重。若有违犯,就是把自己往地狱里送。以下就举这方面的事例。

  《百业经》中说,有一次,佛住在舍卫城时,城外的粪池里有一只怪兽,头是比丘,身为大虫,身上寄生了很多如针如毛的小虫,噬咬着它的身肉,而且时时被臭气所熏,苦不堪言,在粪池里哀嚎不已。

  佛了知因缘已到,可以为大虫授记,调化舍卫城的众生,就来到大虫身边,当着围观者加持它,使它记起前世,而且能说人语。

  佛问:“你是三藏法师吗?”

  答:“是!”

  佛说:“身口意造恶业会成熟吗?”

  它回答:“会成熟,一定有报应。”

  佛说:“报应是乐还是苦?”

  它回答:“以恶业感召的痛苦不堪忍受。”

  佛又问:“以前你是依止了哪位恶知识而遭受这种报应?”

  它说:“不是因为恶知识,而是我自己没有调伏自心。”

  佛便讲述它的前世因缘:

  久远劫前,在普胜如来出世时,有位施主出家,精进修学,通达三藏。人们称他为三藏法师,都争相对他供养。他把很多财物转而供养僧众。

  有一年,僧众准备结夏安居三月,当时云集了七万七千位有学无学僧众。安居期间需要执事负责各项事务,大家推荐他,他也答应尽力而为。

  负责众多僧人的生活,责任很重,三藏法师决定出去化缘。当他下山走到了城边时,遇到从大海取宝归来的五百商主。商主们得知法师是为僧众结夏安居而化缘,都很发心,说:“我们刚取宝归来,供养三个月的生活不成问题,你不必要去别处化缘。”

  三藏法师持宝返回,途中生起了贪心,就把财宝藏起来,占为己有,这导致僧众生活出现困难,僧众意见很大。

  有人找他解决,他都推辞,僧众只好派其他人下山化缘,他们也碰上五百商主,彼此交谈,才知道三藏法师私吞了僧众财物。

  商主们不高兴,直接质问三藏法师。他见事情暴露,掩饰说:“本来想给他们供养,但他们不让我当执事,我也没有办法。”

  僧人与他据理力争,他破口大骂说:“你们当众诽谤我,愿你们以后变成吃不净粪的旁生,一直住在粪池当中。”

  后来,三藏法师醒悟过来,知道自己造了重罪,就到僧众前发露忏悔。僧众说:“我们能原谅你,但因果之前得不到原谅。”

  佛接着说:“比丘们,这位三藏法师就是今天的大虫,从普胜如来直至我的教法之间,它一直受生为大虫感受苦报。”

  众比丘又问:“世尊,它何时能得解脱?”

  佛说:“贤劫五百佛出世之后,它才能解脱,那时作明如来出世,它得人身出家,以前世业力现行,又造了一种无间罪,由此堕落地狱,数十万年受苦。当他再得人身时,在作明如来的教法下出家,证得阿罗汉果,终获无余涅槃。”

  三藏法师造下了严重的不与取罪:不与取的事是七万七千有学无学僧众三月安居时受用的财物;意乐中,想是于僧物无误想,烦恼是贪欲,等起是把财物占为己有的欲;加行是自作,为求得自己的享受而侵占僧众财产;究竟是发起得心。他以不与取及辱骂僧众的恶业,在长劫中感受大苦,现在是贤劫第四佛释迦佛的时代,往后还需要经历弥勒佛出世及再后四百九十五佛相继出世,才能再得人身,修行证果。

  将业与果联系起来看,才知道三宝门中造恶的可怕,也才知道内心的烦恼是最可怕的敌人。三藏法师因为没有防住一念贪心,毁灭了自己生生世世的前途。从此袈裟下失去人身,堕入漆黑世界。一尊佛出世期间,不见他超升;又一尊佛出世期间,仍不见他超升。一念之差,竟造成万劫之苦。黑业是如此可怕,在业果的取舍上千万要小心。

  有一次,目连尊者对勒叉那比丘说:“刚才,我看见一个身体庞大的众生在虚空中行走,炽热铁丸不断地出入他的身体。他边走边哭嚎,痛苦逼切,样子非常可怜。又见一个人,舌头很长很大,也是在虚空中行走,火热的利斧砍截他的舌头,啼哭嚎叫与前无异。又见到一个人,有两个燃烧的铁轮在他两胁下旋转,灼烧身体,也是在空中啼哭嚎叫。”

  勒叉那比丘听后,就去请问佛。<, /DIV>

  佛对众僧说:“我也见到这些众生,但我担心愚人不信佛语,长夜受苦,所以就没有说。热铁丸从身上出入的那一位,在过去迦叶佛时代是个沙弥,当时,他看守僧众的果园,盗取了七粒果子供养师父,以此犯戒因缘,堕入地狱,受无量苦楚。从地狱中脱出之后,以余业所感,现在此身仍需感受这样的痛苦。那个被利斧割舌的众生,也是迦叶佛时代出家做沙弥,一次用斧头砍石蜜供僧,偷吃了粘在斧刃上的石蜜,由于犯了盗戒,堕入地狱。地狱报尽,以余业还要感受此苦。两胁下有热铁轮旋转的众生,也是在迦叶佛教法中出家做沙弥,一次派他拿饼供养僧众,他偷了二张饼藏在两胁下。那次犯盗后,他堕入地狱受无量苦,以余业还要感受此苦。”(《杂阿含经》)

  这三个沙弥只盗了七粒果、两张饼及一点石蜜,为什么要堕入地狱呢?原因出在不与取的事是常住物,属十方僧共同拥有,对此犯不与取,就是在十方僧前结罪。而十方僧无量无数,因此罪过极大。《观佛三昧经》云:“盗僧蔓物者,过杀八万四千父母罪。”《方等经》中华聚菩萨说:“五逆四恶,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所以,盗窃僧物超过五无间罪和四根本罪,一般无法救度。《宝梁经》云:“宁啖身肉,终不用三宝物,得大苦报,罪受一劫,若过一劫,以侵损三宝物故。”

  《幽人记》中有一则事例:

  隋朝僧人道明,在大业元年三月死去。这一年七月有一天,与他同屋共住的僧人玄续,行至郊外。当时天色已晚,忽遇一所寺院,就进去投宿。

  玄续走到前门,只见道明从里面出来,言谈相貌与生前无异。道明把他引入房中。他心生诧异,但不敢问。

  时至后半夜,道明起来对他说:“此处非寻常之地,万万不要上堂。”清晨打钟,道明又来告诫切莫上堂。

  道明走了之后,玄续就独自走到食堂后窗边上观察动静。只见堂内礼佛行香都按僧法做。维那唱完施粥,有人抬粥出来,粥是鲜血的颜色。行堂后,众僧全身烧燃,痛得翻来覆去,昏厥过去。

  约有一顿饭功夫,维那打静,众僧不再显现苦相。玄续看得心惊肉跳,赶紧走回住房。不久,道明回来,看起来更加憔悴。玄续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此处是地狱,苦不堪言。

  玄续又问:“明公何以生在此处?”

  道明说:“以前我取了僧众一束柴煮水染衣,忘记赔偿,以此恶业,我的脚要在一年中烧燃受罪。”

  道明拉起衣服,只见膝下一片焦黑。他对玄续哭诉:“大人慈悲,救救我!”

  玄续惊叹道:“明公是精练之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们?不知如何免罪?”

  道明说:“你买一百束柴赔常住僧,再写《法华经》一部。”

  玄续说:“我尽力代你办,愿你早日脱苦。”

  两人就此分手。玄续按所说赔偿常住,并写经一部。后来,再寻此寺,寂无所见。

  道明只用了僧众一束柴,却要经一年在地狱中双脚烧燃受罪。所以,常住一针一线,都重如须弥。平时没有正念,随意挪用或浪费,将来算起业账来,如何偿还?

  《五台山志》中有一则人皮鼓的典故:

  唐代五台山北台后黑山寺僧人法爱,做监寺二十年,以常住僧物置办了很大一片南园田地,转给在家徒弟明慧。

  法爱死后,生在明慧家做牛,力大能独耕。过了三十年,牛老了,身体又有病,庄头就想拿牛和别人换油。

  当晚,明慧梦到亡师悲泣说:“我用常住僧物为你置办田地,现在堕为牛身,既老又瘦。望你剥下我的皮做鼓,再把我的名字写在鼓上,凡有礼拜念诵,就要击这面鼓,我的苦才有解脱之日。不然,南园田地变为沧海,我也未必能脱免。”说完,牛举身向前扑去。

  明慧醒来,时值半夜。他去寺院鸣钟集众,把事情经过向大众宣说。

  第二天,庄头来汇报说:老牛自己碰树死了。明慧按梦中嘱咐,把牛皮剥下来做鼓,再把师父的名字写在上面,而且变卖南园田地,得若干钱财,在五台山请僧供斋,又施舍全部衣钵钱为亡师礼忏。后来,这面鼓被送到五台山的文殊殿。

  古月律师是民国开悟高僧。民国八年,西峰寺住持道沛法师,特请律师住锡西峰寺,兴建大雄宝殿。行至途中,忽然来了一只公牛,跪在律师轿前,眼泪直流。律师说:“你已忏悔,善莫大焉!现在正值西峰寺兴建大殿,要用很多黄泥,我代你请份苦单,你每天踏黄泥赎罪,可以解脱这个苦身!”牛听完跟在律师轿子后到了西峰寺。每天勤苦地踏泥,到大殿建成时,牛在佛前跪着死去。

  信众们请律师讲述这头牛的因果。律师说:“它前世是鼓山监院,他家乡另有一座小庙。他在鼓山做当家师时,把常住钱拿回去给徒弟花,犯此因果,堕为牛身,这就是因果不爽!”

  前一则案例中,是监寺私用常住僧物为白衣弟子置办田地;后一则中,鼓山监院把常住钱财挪给徒弟花,都是公私分不清(财物属于常住,用于私人,就是偷盗。)。为此,法爱须剥皮做鼓、监院须为常住踏泥,酬还业债。

  《禅林宝训》中,东山慧空禅师以沉痛之语描述了当时福建长老不注重因果的现象:“一住着院,则常住尽盗为己有,或用结好贵人,或用资给俗家,或用接陪己知,殊不念其为十方常住招提僧物也。今之披毛戴角,偿所负者,皆此等人。先佛明言,可不惧哉?”

  隋朝开皇十六年,有位叫道相的僧人来灵岩寺修行。不久暴死,在冥府见大势至菩萨化称为寺主昙祥,领他参观僧人堕落的地狱。

  最先见到僧真,他堕在黑暗地狱,被炭火焚烧。地狱门上有张榜文,写道:“此人因私用众家二十贯灯油钱而受报。僧真为寺主,寺内无尽灯油家有很多财富,他认为众僧都可受用无尽灯油,自己虽说是贷用,私意里却不想还,以此业不免受报。”僧真多年来身体又黑又瘦,而且皮肤生了很多热疮,治不好。昙祥告诉道相:“你回去告诉僧真,让他赶紧偿还灯家财物,才能免除地狱之苦。”僧真当天还了灯油钱,地狱榜文随之消失。

  又见僧人法回堕在方梁压地狱。地狱榜文上写他私用僧众三十匹绢。昙祥也叫道相回寺院转告,让他速还僧众绢物,脱免地狱之苦。道相告诉法回时,法回拒不承认,说:“我向来不用僧家一尺物,哪有私用三十匹绢的事?”

  道相念榜文说:“开皇五年,僧众派法回去京师请灵岩寺匾额,当时除粮食之外,带了一百匹绢、两头驴,到京师时,遇上灵岩寺的施主,他是能向上通关系的舍人,以他上奏,未花一钱便得到了灵岩寺额。法回想:‘此匾额是因我而得到,我对寺院有功,应能受用三十匹绢。’就以其中的十匹买金,五匹换取丝布,六匹买钟乳和石斛,六匹买沉香,三匹买三十具锁。有二十五具锁后来卖出,五具锁仍在柜中,钟乳与石斛用完,沉香仍在,丝布有两匹在柜中,金子一两未用。”法回见此事说得如此详实,当即叩头认错,还三十匹绢。地狱榜文随之消失。

  再见到的是道廓,堕在火烧地狱。榜文写道:“此人燃僧众八十钱柴,故堕此狱。”道相也如实转告道廓。他不承认,说:“我到此寺以来,一寸草叶都不敢燃烧,哪里有私用八十钱柴的事?”

  道相依榜文念道:“一天,有人偷僧众树林中的杏树,拖到僧众界外,把树截作梳材,当时没截完。道廓捡来残余木材,截成三束。其中一棵很粗,值八十钱。”

  道廓不服,说:“在树林外拿了三束柴,其中有一根粗的作为一束。当时柴卖到寺院,二十文就能得一截,哪有三束杏柴值八十文的道理?”

  道相按榜文说:“粗的一根还可以做梳木,所以值八十钱。”道廓听到这里就承认了,还给僧众八十钱,脱出地狱。

  又见慧泰在火烧地狱,榜文写道:烧僧众一簸箕木札,值二十钱。慧泰承认,还二十文,也从地狱脱出。

  又见慧侃,榜上写着:四十人在兰若日,一起供一次斋。慧侃劝外来僧可以吃粥,损失僧众三斗米,故入地狱。慧侃偿还之后也脱出地狱。

  又见一位也叫道相的僧人,堕在接烛地狱,手被火烧焦。榜上写道:此人被派为僧众做蜡烛,却缺席不做。同事屡次叫他也不来,还说:“大德怎么能为你做蜡烛?”因为违反僧众,堕到接烛地狱。道相赔僧众蜡烛钱,才脱出地狱。

  又见三位沙弥堕在火烧地狱。榜上写道:此寺规矩,绝不烧干柴,此沙弥私燃干柴,地狱门口有一堆虫子向他索命,故堕此狱。昙祥对道相说:“你回寺告诉三位沙弥,应各设一次供,供僧忏悔,能得脱免。”三位沙弥各设一供,得出地狱。

  又见明基沙弥堕在沸铁薄饼地狱,火星崩溅,烧灼他的脸面。榜文写道:此人平时为僧众作薄饼,不爱护面,随便把面甩落在地,不可收取,故堕此狱。明基四五年中满脸生疮,受大苦恼,治也治不好。昙祥对道相说:“你可转告明基。”明基也承认,并对僧众设供,得以脱免。

  又见沙弥道弘堕入吞铁丸地狱,热铁丸入在口中,烧烂其口。榜文写道:此僧为大众作馄饨,大众不吃,偷吃一碗,故堕此狱。道弘数年来口中生疮,非常痛苦。昙祥叫他为僧众设一次供,才脱免吞铁丸地狱。

  有人为常住做事,不畏因果,还有世间“我行我素”的习气。有人感觉自己对常住做了贡献,用一点常住财物,理所当然,是否要像法回一样准备堕入方梁压地狱?有人为常住做事,不按时到岗,不尽职责,是否要像道相准备堕入接烛地狱?又有人为常住做饭,浪费米面,为常住印书,浪费纸张,为常住管理财物,不认真负责,是否要像明基沙弥一样准备堕入沸铁薄饼等地狱?

  懒庵禅师曾说:“常住之物,不可丝毫有犯,其罪非轻,先圣后圣,非不叮咛。往往闻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行,山僧或出或处,未尝不以此切切介意,犹恐有所未至。”意思是说,常住财物不可丝毫有犯,一有犯着,罪过极重!古今诸圣没有不以此叮咛教诫,往往听者未必能相信,相信也不一定能遵行。老僧出外或住寺院,向来把此事切切放在心上,却仍恐惧有做得不周到之处。

  唐代汾州启福寺住持僧惠澄,一天生病作牛吼声死去。寺院有位长宁师,夜晚见惠澄走过来,容色憔悴,对他说:“其它罪还比较轻,唯独盗用常住物,罪业极重,因为我互用了三宝物,受苦难言,请你救我。”长宁师为他诵经忏罪。

  一个多月后,他又来说:“蒙你为我诵经,苦已止息,现在我另住在一处,不知何时才能解脱。”

  住持惠澄因为互用三宝物而堕落受苦。佛物、法物、僧物,各有所属,不能互用。不能用供僧物供佛,不能用供法物供僧等等,大众僧物四事供养等也不可互用,比如僧众有衣财而无食粮,需要将衣财挪用为道粮时,必须白众忍可,才能动用。事后仍旧补还,不算犯盗罪。

  北周时僧人慧旻,在家时善于贩卖,年少出家,却不务修行。一次,他在负责僧众的仓库厨房时,偷吃了食物。另一次在管理僧众财帛时,借此方便割取盗用。后来他得病死去,托胎在牛腹中。牛生下来,相貌光亮,身躯庞大,蹄角圆好。众人都很爱惜它,另加饲养。

  有一次,让它拉一车竹子,要上斜坡时,如何用力牵拉也不能登上。牛累得两膝屈地,脚肘和鼻孔都往外流血。

  绵州有位双男师,是个不测之人。他在来益州的路上正好遇到,感叹地说:“是这个人!”说完就以手抓住牛角,对牛问讯:“旻公还债怎么这样辛苦?”牛听了泪下如雨。旁边的人见了都心生悲愍,转告慧旻的弟子,一起把牛赎出。牛数日不食,就死去了。

  慧旻不重因果,做牛还债,何等辛苦!三宝门中造业果大,不懂因果,身心放逸,一天内就会造下很多堕恶趣业。一定要学好因果,牢固树立因果正见,事事谨慎取舍,才能避免造业堕落。

  洞山禅师曾说:“常住须凭戒力扶,莫将妄用恣贪图,掌他三宝门中物,惜似双亲两眼珠。暗里纵能机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诛,丝毫若也无私取,免得来生做马驴。”(常住须要依靠持戒之力来扶持,切莫妄用私取,满足自身的贪欲。掌管三宝门中的财物,要似爱惜父母的双眼一样。暗中纵然能机巧算计,冥冥中自有鬼神惩罚。丝毫也不能取为私用,免得来世做马做驴还债,苦不堪言。)

  以下是《感应篇例证》中的几则事例:

  长兴县有个王某,做人一向狡猾蛮横,买人田产,定了契约后,只付一半钱;而放债时,却强行扣住债券,别人明明已还,他还拿着债券去讨债。他做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

  一天,王某突然死了。而邻家刚好此时产了一头牛。主人看牛时,牛忽然说起人话:“我是王某,因为居心不良,加上过去欠你的田价,所以做牛来还债。现在烦你叫我儿子来,我让他还债给你。”

  主人大吃一惊,马上把王某的儿子叫来。他儿子很凶,甩着胳膊进门,大声问嚷:“牛在哪里?”主人指给他看,他问牛:“你能说话吗?”牛卧地不答,再问仍然不答。儿子生气了,他把主人摔倒在地,对他说:“你竟然说我父亲变牛!”

  这时,牛跳起来叫儿子的名字,呵斥他说:“你还敢打人,我是你父亲。刚才你问牛在哪里,我又气又羞,所以不愿回答。”

  它一一对儿子交代,买某笔财产时没有付够钱,应补多少;某笔债务的契约没有退还,放在哪个箱子里,叫儿子必须为它一笔笔了结,使它解脱罪苦。说完,牛就倒地而死。

  王某看来有手段有方法,但巧取豪夺之财终须一点一滴全部吐出,又能占到什么便宜?当初仗势欺人,横行霸道,后来沦为牛身,受人使唤,气焰又到哪里去了?权威不与取的钱财,需要做牛来偿还。所以,玩弄小聪明,实是大愚痴;忠厚本分,才是大智慧。认识业果不虚,欺人、压人、占人之心就会冰消瓦解,就懂得吃亏就是占便宜,占便宜就是吃亏。

  第二则事例:

  明朝太原王艄公,借乡里长者一两八钱银子,买了一条船维持生活。家里稍富时,王艄公忘了长者的恩情,没有归还所借的银子。一晃八年过去,长者也忘记了此事。

  有一天,长者走到屋旁,竟看到王艄公的腰间系了腰带,蹿入了牛栏。很快,牧童来告诉说:母牛生了小牛。长者去看,见小牛腰间仿佛有腰带印子。他心里就默默记住。

  过了一年多,小牛长得很肥,长者让牧童牵出去卖,路上遇到何屠夫,问他卖价。牧童说卖一两八钱银子,是长者交待的价。

  屠夫暗自高兴,他认为这头牛不止这个价,就按价买下。又有一位农民见牛后说:“这牛好肥!现在正值春季,怎么忍心杀它?卖给我耕地好吗?”屠夫见机会来了,就骗他说:“我刚才出二两五钱,再加一钱,就卖给你。”农民一算,这牛的价钱超过这个数,很高兴以二两六钱买下了。

  牛在农民家,不需要看管,能独自出去回来。有一天没见它回来,农民到处寻找,结果发现它坠崖而死。农民心里懊恼,二两六钱银子全泡汤了。

  后来,他在市场上遇到何屠夫,两人一起谈论这件事。农夫租过长者的田,他得知牛是长者所卖,就去问长者:“这头牛为什么卖这个价?”

  长者说:“这头牛是王艄公投胎来还债的,我是亲眼所见,他原先欠我一两八钱银子,所以也卖这个价。”

  何屠夫听到这事,忽然醒悟:“王艄公欠我八钱银子的肉钱。”

  农夫也开悟了,原来他借过王艄公二两六钱银子没有还,他买牛是如数还债。这事发生在明朝万历十七年。

  所以,天道公平,人算不如天算。屠夫认为一两八钱买进,二两六钱卖出,一转手就赚了八钱,真是好买卖。农民买牛后,牛不幸跌死,自叹倒霉,白白丢掉二两六钱银子。实际上,屠夫得八钱是命里该得,有什么可得意呢?农夫失二两六钱也是理应偿还,有什么好懊恼呢?得意、懊恼都只是浪费感情。只有长者厚道,乐天知命,无非分之想。

  可见,应得的自然得,应还的自然还,事事都是未作不得,已作不失。不明此理,就会以为可以凭聪明算计大发横财,其实都是做白日梦。不知因果的人,总免不了非分之想,于是炒股、做房地产、买进卖出,赚了笑,赔了哭,真是可怜痴呆汉!

  从这里也看到“不与取”三字的妙义,原来是:与你的才能取,不与你的无论如何也取不到。已作的自然会给你,担心什么?未作的如何能强占得,得意什么?“不与而取”、“不劳而获”,只会“不得而舍”、“以劳偿还”。这样思惟,岂不省了许多妄想。人生中,名闻利养、妻财子禄,只应不迎不拒地随缘消受。天天你争我夺,有什么必要?纯是徒劳,毫无意义。

  下面请看《清凉山志》中记载的案例:

  隋朝代州有个叫赵良相的人,家产上万。他有两个孩子,长子赵孟,次子赵盈,其中赵盈强、赵孟弱。父亲在临死前把家产分为两份,哥哥赵孟分得多。等到赵良相死后,赵盈就把哥哥的财产占为己有,只给哥哥一所园屋。结果赵孟只有靠做佣工养活度日。

  不久,赵盈死去,转到哥哥赵孟家做他儿子,叫赵凡。后来赵孟也死了,生在赵盈家,给赵盈做孙子,叫赵先。到他们长大时,孟家越来越穷,盈家越来越富,结果赵凡靠给赵先家做佣工来糊口。

  有一天,赵凡的寡母对他说:“赵盈占你家产,使你这么贫穷,你还去他家做奴仆,不觉得羞耻吗?”赵凡听后,怀恨在心,就想杀死赵先。

  开皇初年,赵凡跟赵先一起朝五台山,进入峨谷东面几十里的地方。山谷深旷无人,赵凡趁机拔刀对赵先说:“你祖父和我父亲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占我家产业,使我家世代贫穷,今天还要做你仆人,你忍心吗?我今天要杀你。”

  赵先见势不妙,拔腿就跑。赵凡一路追入树林。这时,赵先见到一座草庵,飞快地跑了进去。

  赵凡赶到时,有位老僧从庵中出来,对他说:“你来干什么?”赵凡说:“我追冤家。”老僧笑道:“你暂时放放,我让你自己明白。”然后给他一种药物,让他以茶汤服下。他如梦初醒般记起往事,感愧自伤。

  老僧说:“赵盈是赵凡的前身,他霸占哥哥的产业,实际是自弃福业;赵先是赵孟再来,他只是领取份内家产,他父亲的遗嘱还在呢。”两人听后,都舍俗入于佛门,后在弥陀庵去世。

  不了解三世因果的真相,会觉得天理不公,赵凡家世代贫苦,父亲受赵盈家欺负,儿子还要给他孙子家做工,真乃奇耻大辱,不杀不足以解恨。可是用业镜一照,才知道占便宜的吃亏,吃亏的占便宜,天理原本公平,原先的怀恨岂不可笑!到底该恨谁呢?因果报应丝毫不爽,不与取的就要偿还,哪里能逃得掉?所以,对业果关系生起胜解,就有很大力量,一切攀比之心、一切非分之想、一切投机心理、一切怨天尤人,都可以由此正见一并遮除。

  再看一则书中记载的事例:

  台湾在日据时代有一户著名的米商。他最初做买卖时,耍卖手段,短斤少两。致富之后,开始巴结日本权贵,收买当地流氓,作威作福,鱼肉人民。进而设法操纵当地粮食价格,以便经常获取暴利。当时老百姓惧其淫威,不敢反抗检举。

  没想到台湾光复不久,这家人的报应也随之而来。先是米商的长子在日本念医科,费尽万千家产,才学成归国,第二年正想开医院时,却突然得病,医药无效,很快死去。不久,米商又被过去一度被他收买的流氓敲诈。有一次流氓来索取,他不给,被对方打得七窍流血,不久便一命呜呼。米商的事业很快就停顿衰败,他太太也离家与人同居。留下的子女都无一技之长,无法谋生,女儿为了生活不得不下海当酒女,几个儿子也是游手好闲,在坐吃山空之后,不得不到餐厅打杂、跑堂。

  米商的钱财来路不正,他是以欺诳和权威不与取敛财暴富。这种财来得快,去得更快。他看似精明,能把他人的钱财骗到自己腰包里,但天道好还,巧取豪夺,就让他败家破财。首先,耗尽万千家产在日本学医归国的长子突然病死,然后自己被流氓敲诈,死于非命,再是树倒猢狲散,一个富豪之家不几年就完全败落。这还只是现报,后世还有漫长的恶趣之苦,需要一点一滴地领受。

  1982年台湾《新生报》登载一则消息:

  某少女发生车祸之后,成了植物人,十九年中一直昏迷不醒。她的父母倾家荡产也无法使她恢复正常,而且为照顾女儿,他们受尽了人间折磨。她的母亲已累倒,而且得了心脏病,生活无法自理,只有父亲一人在旁侍候,这位植物人,每半小时要替她抽痰一次,每一小时要替她翻身一次,并且清除大小便数次,永远有洗不完的尿裤,永远没有休息的机会。为什么他们会遭遇如此不幸呢?原来少女的父亲在1958年曾开车撞死一位姓陈的寡妇,留下七个孤儿,事后虽然和解,但她父亲却一直置之度外,既不赔偿,也不照顾七个可怜的小孩,使他们遭受很多痛苦,当时引起人们的公愤(应赔偿而不赔偿,是造不与取业)。不曾想五年后,他读高中的女儿被计程车撞伤,事后寻遍了名医,用尽了秘方,请遍了道士、乩童、法师和高山族的巫师,花费了上万元去美国就医也毫无起色。十九年后,少女仍未醒来,她的父母和家人注定要继续接受漫长而残酷的煎熬。她的父亲虽然逃避了法律制裁,却无法逃避业的报应。

  所以,天理公平,应负的责任是推卸不了的,如果推卸,只会使身上背的业债越来越沉重。

  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有一事:

  恒王府长史东鄂洛,被贬到玛纳斯地方,此地属于乌鲁木齐管辖。一次,东鄂洛在去乌鲁木齐的途中,为了避暑而选在夜晚赶路。途中,下马在树下稍事休息。这时,有人走过来,半跪着向他问安,自称是陈竹山属下的兵卒刘青。

  两人谈了一阵之后,东鄂洛上马要走,刘青说:“我有一件小事拜托,求您给乌鲁木齐印房官的奴仆喜儿带个信,他欠我三百文钱,我现在处境贫寒,他应还钱给我。”

  第二天,东鄂洛在乌鲁木齐印房官处见到喜儿,就把刘青的话转告他。喜儿吓得汗如雨下,面如死灰。东鄂洛觉得奇怪,便追问他原因。喜儿说:“刘青早已病死。”

  原来刘青病死之后,陈竹山念及他生前办事勤劳谨慎,特以三百文钱交付喜儿,让他去市面上买些牲礼纸钱,祭奠刘青。喜儿知道刘青无亲属,不会有人陪他来祭奠,所以就把钱侵吞了。原以为不会有人知道,没想到鬼会亲自来讨债。

  陈竹山一向不信因果,得知此事后,他说:“确实不假。刘青捎来的话,不是旁人可以捏造的。我原以为世人造恶,最怕被人知道,别人不知,就可以为所欲为。今天才明白,所谓无鬼之论,实在是靠不住。那些暗中做亏心事的人,我真替他们担心啊!”(《阅微草堂笔记白话译本》)

  未三、邪淫分三:一、何为邪淫 二、以事例说明邪淫因果 三、破除性解放之邪见

  申一、何为邪淫分四:一、事 二、意乐 三、加行 四、究竟

  酉一、事

  【欲邪行。事者,略有四种,谓所不应行、非支、非处及以非时。】

  邪淫的“事”略有四种,即:“所不应行”:不应行淫的境;“非支”:不应行淫的部位;“非处”:不应行淫的处所;“非时”:不应行淫的时间。

  【此中初者,谓行不应行所有妇女及一切男、非男非女。】

  “所不应行”,指不应行淫的所有妇女、一切男子及非男非女(黄门)。

  【此之初者,《摄分》中云:若于母等、母等所护,如经广说,名不应行。如马鸣阿阇黎说此义云:“言非应行者,他摄具法幢,种护至王护,他已娶娼妓,诸亲及系属,此是不应行。”】

  不应行淫的女性,《摄抉择分》说:若对母等或母等所守护,如经广说,称为不应行淫之境。如马鸣阿阇黎解释此义时所说:所谓“非应行”,共有七种:一、他所摄者;二、具法幢者;三、种姓护者;四、国王护者;五、他人已娶的娼妓;六、诸亲;七、亲属。

  【他所摄者,谓他妻妾。】

  “他所摄”,指他人的妻妾。若对归属他人所有、尚未离婚的妻子行淫,即是邪淫。

  【具法幢者,谓出家女。】

  “具法幢”,即出家具法幢或显现幢相的女性。

  【种姓护者,谓未适嫁,父母等亲,或大公姑,或守门者。或虽无此,自己守护。】

  “种姓守护”,指尚未出嫁,由父母等亲人,或由岳父母、公婆守护,或为守门者守护,或虽无这些,但自己守护自己。

  【若王若敕而守护者,谓于其人制治罚律。】

  “国王守护”,指对其人已制定治罚的刑律。

  【于他已给价金娼妓,说为邪行。显自给价,非欲邪行。大依怙尊亦作是说。】

  若是他人已给价钱的娼妓,则说是邪淫。显示若自己给钱则不是邪淫[33]。阿底峡尊者也作此说。

  【男者俱通自他。】

  不应行淫的男性,包括自己与其他男性。

  【非支分者,谓除产门所有余分。马鸣阿阇黎云:“云何名非支?口便道婴童,腿逼及手动。”大依怙云:“言非支者,谓口、秽道及童男女前后孔户,并其自手。”此说亦同。】

  “非支分”,指除产门外的其余部位。马鸣阿阇黎说:“如何叫做非支呢?就是口、肛门、儿童、腿逼及手动。”阿底峡尊者说:“非支,是指口、肛门、童男的肛门、童女的大小便道及自己的手。”此处说法相同。

  【非处所者,谓诸尊重所集会处,若塔庙处,若大众前,若于其境有妨害处,谓地高下及坚硬等。马鸣阿阇黎云:“此中处境者,在法塔像等,菩萨居处等,亲教及轨范,并在父母前,非境不应行。”大依怙师亦如是说。】

  “非处”,指四处:一、师长们集会之处;二、佛塔、寺庙中或近旁;三、大众前;四、处所中有妨害,指地面高低不平或坚硬等。马鸣阿阇黎说:“此处‘处所’,即在经书、佛塔、佛像等前,在菩萨住处等,在亲教师、轨范师前,在父母前,不应行淫。”阿底峡尊者也作此说。

  这里要注意,夫妇卧室中不应陈设三宝所依——佛像、佛经、佛塔、上师像等。因为三宝所依是皈依、供养的境,在皈依境前作不净行,极不合理。

  【非其时者,谓秽下降,胎满孕妇,若饮儿乳,若受斋戒,若有疾病,匪宜习故,若过量行,量谓极至经于五返。】

  “非时”,包括以下情况:一、出月经时;二、孕妇怀胎满月(男胎怀九月,女胎怀九月零十天),在临产期间;三、正给孩子喂奶时;四、正受斋戒时;五、身有疾病时,房事不宜;六、过量行,“量”指最多到五次。

  【马鸣阿阇黎云:“此中非时者,秽下及孕妇,有儿非欲解,及其苦忧等,住八支非时。”大依怙尊亦复同此,稍差别者,谓昼日时,亦名非时。】

  马鸣阿阇黎说:“此处‘非时’是指出月经时,妇女怀孕时,婴儿在身(正给孩子喂奶)时,对方没有行淫的兴趣时,身心苦忧等,或持八关斋戒时。”阿底峡尊者所说与此相同,略有差别之处,即:在白天行淫,也叫非时。

  【非支等三,虽于自妻,尚成邪行,况于他所。】

  非支、非处、非时这三方面,即使对自己的妻子做,也成为邪行,何况对他人妻子。

  酉二、意乐

  【意乐分三:想者,《摄分》中说:于彼彼想,是须无误。《毗奈耶》中,于不净行他胜处时,说想若错不错皆同。《俱舍释》说:作自妻想而趣他妻,不成业道。若于他妻作余妻想而趣行者,有二家计,谓成不成。】

  邪淫的意乐分三。一、“想”,《摄抉择分》中说:于彼彼想,指须无错误想。从总的方面说,在他妻中,如果对张妻作王妻想,也属于无错误想。《毗奈耶经》中讲到不净行他胜罪时说,不论有错误想或无错误想,都是同等的。问:为什么《摄抉择分》说的想,条件更为宽松?答:因为《摄抉择分》主要是根据在家人宣说的。

  《俱舍论自释》中说:作自妻想而趣向于他妻,不成为业道。如果对他妻作余妻想而趣行,则有两种说法,即成为业道或不成为业道。

  【烦恼者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欲行诸不净行。】

  二、烦恼,即贪嗔痴中任何一者。三、等起,即乐欲作不净行。

  酉三、加行

  【加行者,《摄分》中说: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释》说:如此则无根本业道。前或意说非根本罪,然须观察。】

  邪淫的加行:《摄抉择分》说:教他邪淫,教者也生邪淫罪。《俱舍论自释》则说:教者无根本业道。前者《摄抉择分》的意思或许是说,会产生非根本的支分罪。然而尚须观察。

  酉四、究竟

  【究竟者,谓两两交会。】

  邪淫的究竟,指两两交会。具体情况尚需分析。

  申二、以事例说明邪淫因果

  先讲一则乱伦遭报的真实事例:事件发生在1931年4月22日,当年曾轰动一时。贵州铜仁县,有位叫翟光远的人,年将耳顺,可是老而无耻,见侄媳钱氏年轻貌美,竟忘记自己是叔公长辈,时时勾引,日久成奸。

  两人的奸情一次被翟嫂常氏撞见了,两人大为恐惧,因为事情如果传扬出去,势必遭到族中长辈的严厉惩罚。恐惧之下,他们竟发了狠心,买来毒药,放在常氏的食物中,把常氏毒死,借以灭口。

  常氏的儿女见母亲惨死,觉得翟光远嫌疑很大,就追问翟光远,但翟光远坚决否认,并对天发誓说:“我若做出这种丧尽天良之事,上天有眼,一定会遭雷击。”

  同年5月1日下午,天空乌云密布,电光闪闪,雷声隆隆,忽然一声霹雳巨响,把翟家的屋顶打成一个大洞。

  雨过之后,人们进入翟家,看到翟光远和钱氏都被雷击倒,躺卧在地上。钱氏已经死去,翟光远还能说话,他呻吟哀哭着说:“我与侄媳乱伦,犯下大罪,嫂嫂发觉奸情后,又将她毒死。我罪大恶极,所以遭受雷击,死后我要和钱氏一同投胎到邻居石家做牛。”说完立即死去。

  说来也奇怪,邻居石家的母牛,果真产了一头小黄牛,竟是一头具有雌雄两性的阴阳牛。小牛阴部具有雄性生殖器,应当是雄牛,可是臀部另有一个头,眼耳口鼻俱全,下垂于臀后,如果把臀部下垂的小头抬起,又可以发现雌性的两乳和阴户,是这样一头罕见的怪牛。最奇怪的是,人们叫它翟光远,或者讲它生前与侄媳乱伦的事,怪牛就禁不住泪如雨下,低头表示忏悔。

  正如《感应篇汇编》中所说,万恶淫为首,淫心一生起,种种恶业都随之而来。邪缘未凑时,生幻妄心;欲情颠倒时,生贪著心;受阻碍时,害怕人知,生杀害心,生覆藏心,说诳妄语,真正是“廉耻丧尽,伦理全亏,种种恶业从此生,种种善念从此消”。

  本来男女以自身业缘各有配偶,这是天定的伦,不可以乱,乱了就与披毛戴角的禽兽无异。翟光远以邪淫乱了一家的伦常,伤天理、灭良心,当然结局是堕入恶道。《萨遮尼乾子经》云:“自妻不生足,好淫他妇女,是人无惭愧,常被世呵责,现在未来世,受苦及打缚,舍身生地狱,受苦常无乐。”

  《感应篇说定》中记载:

  晋江许兆馨,一天去福宁州拜见本房座师,偶经一座尼姑庵,当时对一位年少尼姑生起贪心,挑逗不从,就对她强暴。第二天许兆馨无故发狂,自咬舌头,把舌头咬成两段而死。

  这仅仅是现世花报,后世果报必在地狱。污亲人、尊长、僧尼净众,罪业极其严重,决定堕落无间地狱,被屠割烧磨,无片刻止息,此界毁坏还要转到他方地狱中受报,他方毁坏,又要转生他方。《地藏经》云:“若有众生,玷污僧尼,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安士全书》中有一则事例:

  清朝康熙某年冬季,南京有个工某,在舟山旅居时,和一个卖面人的妻子私通。卖面人发现后,就把全家搬到其他村庄回避。

  不久,工某也搬来了。一天夜晚,卖面人回家,隐约听到房间里有窃窃私语的声音,就悄悄开门,取出面刀在暗中向工某的脑袋砍去,正好砍中。他认为工某已死,把他连人带被捆在一起,塞在床下,然后去邻居家借火。等他回来时,工某已不知去向。

  第二天有人来报告,在某地的荻苇中发现一具死尸,血流满身,外面裹着一床湿棉被,已冰冻成胶。仔细察看,就是工某。陈尸之处离村庄约有一里远,中间隔着一条大河。工某裹着棉被渡河逃生,冰水进入头部,悲惨地死去。

  人没有因果观念,确实很可悲。为了片刻的欢娱,头部被面刀砍破,在冰河中感受彻骨寒苦,最后暴尸于野,成为永久的羞耻。工某若知道邪淫有这样悲惨的结局,决定不愿意自上绝路,但他没有知因识果的智慧,以业果愚作出了引火自焚的行为。这还只是现世报应,后世果报在痛苦的强度、时间和种类上都远不止此。

  《出曜经》中开示邪淫的果报说:“好犯他妇者,众恶不可计,今身亦后身,现世为人所见憎嫉。云何现身为人所憎?所以为人所憎者,或为王法所拘,或为夫主所捉,或闭在牢狱,榜笞万端,拷掠荼毒,其恼无数。

  身坏命终,生剑树地狱中。罪人在狱,见剑树上,有端正妇女,颜貌殊特,像如天女。时诸罪人,见彼女端正无双,心欢意乐,欲与情通,相率上剑树枝下垂,刺坏身体毒痛难计,欲至不至,诸端正女忽然在地,罪人遥见诸女在地,复怀欢喜,复缘树下剑枝逆刺,破碎身体,肉尽骨存,高声唤呼,求死不得。罪苦未毕,复还生肉,皆由贪淫致此苦毒,如此经历数千亿万岁,受此毒痛,亦不命终,要尽罪。贪淫入狱其事如是。

  若复贪淫之人堕畜生中,或有时节淫起,或无时节淫起。淫有时节众生辈,虽犯于淫,不犯他妻,淫意偏少,不大殷勤淫起;或无时节众生者,在人间时淫意偏多,犯他妇女,今为畜生,欲意甚多,以是之故,淫无时节。生在畜生,受罪如是。

  贪淫众生堕饿鬼中,为淫逸故,共相征伐,乃至阿须伦与诸天共争,皆由贪淫,犯他妻妇。生饿鬼中,受罪如此。

  贪淫之人生人中者,己妇妻女,奸淫无度,游荡自恣不可禁止。

  若复强犯,越法淫逸,或尊或卑,不避亲疏,虽得为人,亦无男根,或有两形,或无形者,或者一形,亦不成就。如此淫逸之类,皆由犯淫无高下故。

  贪淫之人若生为天,遭五灾疫,瑞应之变,己天王女与他娱乐,天子见已,内怀忧戚,如被火然,我身犹淫玉女离索,心意炽然,生不善念,于彼命终,生地狱中。

  斯由不福利行,生五道中,随形受苦,其罪不同。”

  《感应篇汇编》中有一则事例:

  明朝吕青平日喜谈淫秽之事,偷看妇女。三十岁时,家境贫穷,两个儿子相继死去。

  一天,他忽然暴死,见祖父怒目对他说:“祖上两代积德,到你这里本应发巨万资财,没想到你贪溺美色,以口眼造业,福德都快折尽了。我怕你真的去犯邪淫恶事,那我们吕家的香火就无望了,所以我恳求阎罗王提你到阴府来看看,你才知道其中的厉害。”

  吕青说:“我听说奸淫他人妻女会得绝后的报应,我正是害怕遭此报应,所以才一直没犯啊。”

  旁边一位冥官说:“何止绝后?如果有女子来勾引你,你顺从而不拒绝,这只有绝后的报应。若是诱逼女子者,屡屡再犯者,破他妻女者,堕胎者,杀夫者,那是何等罪恶,果报何止绝后!对邪淫这条罪,阳间法律处分太宽,阴间法律却极严厉。人一动淫念,三尸神就会自首,灶君和城隍就会向上如实奏明,如果他们隐匿或漏掉不报,则是犯大过。你看看今天的发落,就会知道的。”

  过了一会儿,鬼卒们带着很多犯邪淫的人来到殿前,他们都披枷带锁,跪在地上。阎王厉声吩咐:“某人变为乞丐疯颠做哑巴,某人变为娼妓、瞎眼,某人两世做牛,某人十世做猪。”阎王这样吩咐完毕,鬼卒就把他们押出去投胎。吕青亲眼目睹,吓得毛骨悚然。

  冥官又对他说:“还有比这更严重的,你万不可贪著片刻欢娱,丧失人身,今后应避色如避箭,要刻文劝化世人。”

  不久,阎罗王把吕青放回人间。吕青刻印《游冥录》一万张,用以警醒世人。以后他尽力地行善。到了四十岁时,连生二子,而且家财万贯,非常富有,他也远离尘嚣前往南海修道去了。

  吕青去阴府之前,肆意以口眼造作淫业,行为放荡;而去阴府之后,尽力行善,劝化世人。是什么使他发生了这样大的转变呢?是他在阴府亲眼目睹了邪淫的罪报,生起恐惧心,因此断然舍弃过去的恶习,尽心尽力地行善。所以人只要深信因果,就能做到弃恶行善,这是心上法尔的规律。

  问:为什么是法尔规律呢?

  答:每个人都只想要安乐,不愿意受痛苦,如果相信造恶必定感召痛苦,必然不会造恶自找苦受。如果相信行善必定感召安乐,必能努力行善获取安乐。这是有情心上的必然规律。所以对业果生起胜解信,就是引发一切安乐的根本。

  有人想:只是在心中想一下,不算罪业吧!但实际上邪念一动,就已造下了罪业。下面请看《感应篇例证》中的一则事例:

  贵溪有位书生叫宋不吝,十五岁时入学,才学出众,但屡次考试不中。他想自己一生没造过大恶,为什么如此潦倒,就请张真人代写一篇表章,看一下天榜。

  张真人能上天,他到天门时,听神说:“这人本应有功名,因为与婶子私通,所以功名被削去。”真人回来告诉他,他说没有此事,又写文申辩。神批复道:“虽无其事,实有其心。”宋生知道后,惭愧难当,后悔莫及,因为他年轻时见婶子貌美,偶尔动过一念邪心。

  《寿康宝鉴》上还有一则事例:

  徐信善和杨宏是同窗好友,他们一道去赶考,住在一家旅店当中。有一天,遇到一位会看相的高僧,说杨宏将来会大贵,徐信善要贫穷。当晚,杨宏偶然看见旅店有一位少女很漂亮,就想拿很多银两去向少女求欢,被徐信善严肃地劝阻了。

  第二天,高僧又遇徐信善,惊讶地说:“何以一夜之间忽然生出阴骘纹,换贱相为贵相了,今后你要享大富贵。”又看杨宏的相,说:“你气色不如昨天,虽然和徐信善都会富贵,但名次在他后面。”发榜时果然如此。

  可见“动淫心没有果报”只是断见的说法。前一则事例中,宋不吝没有构成邪淫事实,但一念邪心就已造下意业。如果这一意业既不增福,也不折福,那就应成业力空亡,但这无法成立,因为并没有作用是零的业。实际上,起淫心折福很大,宋不吝原本福薄,一念淫心,就使他功名消尽。

  后一事例说明,只要起心动念,就一定落在罪福中,恶念是罪,善念是福,徐生一念止淫,转贱为贵,杨生一念起淫,转贵为贱,都是由业决定的。一夜之间,就使两人的面相大为改变。所以起心动念不是对相续没有影响,而是影响很大。我们一天当中有无数念头,念念在福德上有加减乘除,所以懂得念念调整为善心,极为重要。

  《毗婆沙论》中说:在佛还没有出世时,帝释常到提波延那仙人处听闻法要。夫人舍脂心生怀疑:帝释是不是要舍弃我,去找别的女人。她就暗中藏在帝释的车上,跟着一起到了仙人的处所。帝释发现了她,对她说:“仙人不喜欢见女人,你可以回去。”舍脂不肯,帝释就以荷花茎打她。舍脂撒娇,以含情的语言谢别帝释。仙人们听到女人的声音,当即生起了爱欲,髻螺落地,失去神通。

  当年在印度雪山上,有五百仙人修道。甄迦罗女在雪山沐浴歌唱,仙人们听到女人的歌声,就失去禅定,心中迷醉狂乱,无法自主。

  仙人具足禅定、神通,为什么听到女人的声音就都失去了呢?原因:凡夫无数生中以淫欲入胎,致使淫欲习气极为坚固,缠绵在心识中,一遇异性因缘,就猛利发起。仙人内有淫欲习气,外遇女人声音,一经非理作意,就当即失去神通。可见淫心的力量有多强。

  以此案例为鉴,修行人应尽量远离能引发淫欲的因缘。比如应少入城市,不看世间影视、娱乐节目,不看世间报刊、杂志、书籍,不上网,不入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今时礼法衰微,诱人堕落的染缘举目皆是。在广告画面上,在所谓的人体写真画册上,在描述情爱的书刊、影视上,处处存在性诱惑,极易挑起心中的贪欲。看一次淫秽画面,听一次挑逗声音,就会丧失正念,堕在邪念中,不能自拔。身处在染缘炽盛的环境中,若不严加防范,道业瞬间就会被淫魔摧毁。

  《大论》中说,往昔有一阿罗汉到龙宫中应供。回来后,钵中还有剩余的米粒。小沙弥替他洗钵时,尝了尝剩饭,觉得味道特别香。后来,沙弥潜入师父所坐的龙床下,手握着床脚,随师父一起进入龙宫。

  龙王说:“怎么把未得道的人也带来了?”

  阿罗汉说:“我并不知道他跟来了。”

  当时沙弥在龙宫中见到龙女长得美妙无比,就猛生贪恋,而且发愿要夺取龙宫。从龙宫回来之后,他一心精修布施、持戒,发愿早成龙王。

  一天,他右绕寺院时,忽然脚底下出了水。他意识到转生做龙的因缘已经成熟,就以袈裟盖住头,入于水池死去,竟然转成一条大龙。

  在他生前,师友曾呵斥他,但他说:“我心意已决。”小沙弥贪恋女色,甘愿做龙,可见女色诱人之深。

  爱欲并不是要发展、要解放,而是要遮止、要断除。法王曾说:“一个女人让她选择不净行和成佛,她更会选择不净行。”佛在经上说:“即使此世界恒河沙数的男子与一个女人作不净行,此女人也不会满足。”可见,淫欲是无底洞,永无满足之时。

  过去有位劫拨仙人,成就了五神通。国王非常敬重他,每一次他飞行往来王宫时,国王都用手捧他的双足接送他。吃饭时,国王还亲手供奉。这样做了有多年。

  有一次,国王有事远行,交待一位宫女说:“我奉事仙人,向来小心。现在我要去远行,你供养仙人时应如我一样。”

  这次,仙人又飞来了,宫女用手去接仙人的足。仙人触到女人柔软的手,爱欲当即萌发、增长,神通立即失去,再也飞不起来,只好徒步走出王宫。

  以上的仙人都是由心生淫欲而遭致堕落。以此为鉴,修行人应严密防范淫欲生起。“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宝积经》云:“大王当知,丈夫亲近女人时,即是亲近恶道之法,此是丈夫第一过患。”《四十二章经》云:“慎勿与色会,色会即祸生。”(切勿与异性接触,接触即引生过患。)《智度论》云:“淫欲为诸结之本。佛言,宁以利刃割截身体,不与女人共会。刀截虽苦,不堕恶趣,淫欲因缘,于无量劫数,受地狱苦。人受五欲,尚不生梵世,何况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当今时代,是性解放思潮泛滥的时代。社会上充斥着大量的淫秽小说、色情影视。按照业果来衡量,出版、传播淫秽物,实际是教人邪淫,让人沉溺在欲海中自我毁灭,而且,由于报刊、影视、网络等传媒的传播面极为广泛,一时间就能毒害千千万万的人,造下的罪业极大。比如,把一部色情影片播放给一万人看,这一万人的身心都会受到极大损害,其罪过统统归咎在传播者身上,果报是非常可怕的。

  下面看一则现代实例:

  有位谢君,台北县人,性格内向乖巧,孝顺父母,是这样一个好孩子。平时他很传统,工作努力,省吃俭用,节省下的钱都供养父母,就连当兵时也很节俭,节约的钱都寄给家里。后来受恶友影响,迷上了钓虾和色情小说、淫秽画刊等。他看这些色情小说、黄色画刊,觉得不过瘾,又去租色情录像带,看有线电视的特别节目,最后发展到去妓院嫖妓。

  他才二十多岁,平常在家不爱说话,做什么事父母也不知道。直到有一次,开车时左手臂忽然断掉,经诊断才知道病情不轻。因为他平时手淫频繁,只要看到色情的描述,就会陷入男女淫事的邪想非非当中。由于纵欲过度,导致肾水匮乏,抵抗力差,而且因嫖妓染上了血液病变,肝胆俱衰。

  二十八岁,本来是精力充沛的青年,可是他却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下面垫着尿布,因为大小便不能自理了。虽然头脑清醒,四肢却不听使唤,动弹不得,只有眼睛看着鼓胀的腹部,看着从胸腔里抽出绿色液体,非常痛苦。即使医生也无法决定,这种全身插管子忍受腹胀、抽胸腔液体的日子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案例中的谢君,邪淫业一步步发展到深重的地步,年纪轻轻就成了废人,葬送了自己大好的青春年华。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之一,就是外在染缘的引诱。淫欲本是凡夫根深蒂固的烦恼,一经放纵就如江河决堤般,不可收拾。因此,如果不能以戒律严护自心,就会由此引发现生来世的无量苦患。

  谢君的案例并非个别现象,现在许多青少年在大、中学求学时期,就已经对邪淫趋之若鹜,色情行业的客人中有很大部分是青少年。多少健康有活力的人,因为放纵淫欲,导致精髓枯竭、百病丛生。短短几年,就把有用的人身废为无用。所以淫欲是戕生的利剑,迅速将生命的精华完全消尽。有智者万万不可在此失足。

  当今社会,环境污浊,许多青少年尚未成人时,就已丧身败节。导致青少年迅速堕落的外缘,就是宣扬性解放、鼓吹爱欲、教唆邪淫这一类的媒体。青少年看到描绘色情的书刊、影视时,胆小的不敢轻易尝试,但已神魂颠倒,无形中身心受到亏损和染污;胆大妄为的不能持身,一失足堕落,学业、工作全部荒废,损耗精神,乃至倾家荡产,后世堕落恶趣。所以,传播邪淫的媒体是吃人的魔王,制作、传播者犯下了滔天罪行。

  今天大都市中,这股邪淫之风正在大肆蔓延,色情场所比比皆是,在种种酒吧、洗脚屋、按摩室、桑拿浴室等中,常常藏污纳垢,设置诱人堕落的陷阱。本来自重的人,在邪缘相凑之际,一受恶友鼓动,就失足丧身,遗恨终生。

  手淫也是当前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黑业。比如国内某著名高校的一个男生宿舍,七人之中有六人犯有严重手淫。可见青少年中犯手淫的比例之高。按业衡量,男子在性欲发动时,不能遏制,以手泄精,即成手淫,因为是非支,所以构成了邪淫罪。

  丁福保居士在《节欲主义》中,列举了手淫的十种危害:

  一、身体发育不良。

  二、脑髓亏乏,智力下降,时常健忘。

  三、头晕耳鸣,目光变短。

  四、脸色苍白消瘦,口吐白痰。

  五、经常做淫梦,白天见到女人,就会漏精。

  六、泄精时,因为产生爱惜之意,不使精液泄出,导致精虫坏死腐烂,酿成睾丸病。

  七、身体孱弱,容易染上风寒、瘟疫、肺痨等病,导致过早死亡。

  八、胃功能衰退,行走蹒跚。

  九、生殖器易损伤。

  十、因为纵欲过度,精虫弱小,所生子女,身体羸弱。

  此外还有精神萎靡不振,多梦、烦扰、眼痛、疲倦、血亏、大小腿肌肉无力、手容易发抖等。其中最显著的症状,就是健忘。

  如果手淫时间较长,会引发以下各类病症:

  精神失常、双目失明、消化不良、抑郁症、忧郁症、斜眼、失眠、头痛、心跳、干咳、手脚酸痛、阳痿等。

  《节欲主义》中还写了作者行医过程中遇到的手淫实例。有一则是这样讲的:

  某学生说:“我年幼时,没有听过义理,回忆我十六岁时,情窦初开,喜欢看男女艳情小说,见到叙述淫秽描摹得尽情,我的心就怦怦想动,因而犯了手淫,久而久之,习以为常。幸亏我心地明白,还有一点善根,在风雨晦明之时,恍然如大梦初醒。自己常想:这颗清白磊落宝贵的心一犯意淫,就像以许多污点涂污了洁白的纸张一样,成为终身大耻辱。每想到这里,就让我眼中出火,想要拔剑自刎。这是我对手淫痛心疾首的第一个地方。

  童年时,我在某学校读英文,成绩常常列为优等超级,不到数年就毕业了,资质固然是很聪敏。自从犯手淫以来,读书的遍数是以前的十倍,却常常背不出来,记忆力丧失殆尽,现在与以前判若两人。这是我对手淫痛心疾首的第二个地方。

  我小时候常常胸怀大志,想在天地之间有所成立,自从犯了邪淫以来,以前的豪迈之气完全付诸东流,精神萎靡,就像已经僵死的蛇一样,拨了也不动,又像槁木死灰,生气消灭。这是我对手淫痛心疾首的第三个地方。

  以前见到悲惨之事,我会潸然落泪,见到不平之事,我会愤然动怒,现在对于世间的哀乐之事,却内心麻木,没有喜乐哀戚的反应,善念早已灭尽!这是我对手淫痛心疾首的第四个地方。

  我最初犯手淫时,还知道节制,时间一久,自控能力丧失,时时想动,不知不觉想改也无从改起,以致于落得形销骨立,精神衰颓,腰酸脚软,百病丛生,而大脑所受的影响尤其严重,整天昏睡,人像在雾中一样,如同神经病患者。这是我对手淫痛心疾首的第五个地方。”

  又有一位学生,十三岁犯手淫,屡犯不改,导致全身衰弱,变成白痴。又得阳痿,结婚而不能交接,他的妻子也因此忧郁而死。

  印光大师曾说:“多有少年情欲念起,遂致手淫,此事伤身极大,切不可犯;犯则戕贼自身,污浊自心,将有用之身体,作少亡或孱弱无所树立之废人。”现代青少年多犯有手淫病,原因出在父母老师在孩子情窦初开时,没有预先详细说明手淫的危害,以至于以手淫为乐,数数犯淫,导致在未成人之前,身心已大受伤害,严重者甚至变成残废,断送性命,或者贻害后代。所以,父母老师,在孩子十三、四岁初懂人事时,应当讲明手淫的危害,不懂人事时暂不能讲。

  非时行淫对身体造成的危害:

  在家人非时行淫被列为邪淫,其原因是在经期、怀孕期、斋戒日、病中、劳苦忧伤等时行淫,对自她或胎幼儿将造成极大伤害,属于黑业。

  印光大师在《寿康宝鉴》的序文中讲过两件事:

  1917年,有位巨商之子在日本学西医,考试名列第一。有一次他坐日本电车,车还没有停稳,就往下跳,结果跌断一只胳膊。他是学医的,很快就治好了。但是西医并不了解,凡是骨伤,百日之内不能行房事。

  不久,母亲过寿,他回到中国,不知道伤筋损骨要在房事上谨慎,就和妻子同房。第二天一早,发现这位高才生已经透体冰凉、气绝多时。

  又,印光大师有一位在家弟子,叫罗济同。1925年,他大病初愈。9月10日,请印光大师到他家吃饭,说:“师父是弟子等的父母,弟子等是师父的儿女。”大师说:“父母最忧心儿女的健康,你病虽好,还没有复原,要慎重啊。”可惜当时并没有明说应当慎重的是房事。

  该月底,大师在功德林开监狱感化会,罗济同当时也在场。大师见他面如死人,知道是犯房事所致,很后悔当时没有直说。没过多久,罗济同就死了。

  由以上两则案例就知道,在身体有病或大病初愈时,不宜行房,如果非时行淫,多半致死。

  下面是“百里行房致死”的事例:

  民国前,有一位青年婚后进城应考。考试还没有结束,他难耐寂寞,就和好友一道回家。步行一百多里路,二更天到了家门。

  父亲责骂他:“你一定在城中惹事生非,才连夜赶回,明天再以家法痛责。”骂完之后,就叫家人将他双手反绑,关进一间空房,锁住房门。

  第二天,父亲很晚起来,把儿子放出,一句话也没问。儿子本来兴冲冲地回来,突然受到父亲的指责,一夜不安。放出来时,他始终不明白父亲的用意。等他到朋友家,得知朋友已经死去时,才恍然大悟,原来父亲是爱护他,才把他关入空房迟迟释放,因为不方便明说,才不得已而为之,实在是用心良苦。

  这则事例警示在家夫妇,在过度劳累等时必须慎重房事。

  下面从《寿康宝鉴》一书中摘录部分非时行淫的过患,具体情况可参考原书。

  月经来时犯淫,会成血淋症,男女都病;胎前犯淫伤胎,所以有孕之后应分床绝欲。(印光大师曾说,孕后交合一次,胎毒重一次,胞衣厚一次,生产难一次。怀孕时间久,如果行淫,或致堕胎及伤胎。)产后,十余日内犯淫,妇女必死;百日之内犯淫,妇女必病。

  生病、生疮、出痘之后,不是十分复原,万万不可犯淫,犯淫多半必死;眼病未痊愈或者刚痊愈,犯淫必瞎;虚痨症,虽然养好强健,还须断欲一年,如果认为复原而犯淫,多半必死;伤损筋骨,愈后需要戒一百七八十天,未过百日,犯淫必死,纵过百日,犯淫也会导致残废。

  过于辛苦、过于操心、天气过热、过于忧愁、过于惊恐,都不能犯淫,若犯,轻则成痼疾,重则当即死亡。

  病后,犯则旧病复发。远行百里行房者死,行房百里者病。

  从以上举例中也可以明白将非时行淫定为邪淫的原因所在。

  在家居士除了不邪淫之外,还要注意房事不能过度。《感应篇释》中说,夫妻间也要寡欲,人身之精散在三焦,荣华百脉,而欲火一动,合聚流通,都从命门出来,非常可怕。人精足,神就生;精神足,智慧就生;聪明强固,就能成就事业。如果淫欲过度,亏损精神,一生事业都会因此而消失。印光大师说:“一切事业,以身为本,身若受亏,事俱消陨。伤身之事,种种不一,最酷烈者,莫过淫欲。”古语云:“乐极生悲,纵欲成患。”孔子云:“血气未定,戒之在色。”

  有智者将人体比喻为一盏油灯,精为灯油,如果贪图房事之乐,纵欲而不节制,则如灯油会很快耗尽而不再发光,年龄一大,百病丛生,到时后悔莫及。相反,灯油不溢出,燃烧的时间就很长,而且灯光很亮,比喻人能节欲葆精,便能长寿,而且老来有精神。

  下面看两则事例:

  明朝衢州地方有一位徐生,才貌双全,不到二十岁就中了进士,选任为松江节推,少年得志,亲友都很羡慕。可是他生性好色,年纪轻轻就有十几位宠妾,个个都很娇艳。由于他纵欲过度,上任一个多月就虚脱死亡,一生前程化为乌有。

  1994年10月,有一位六十六岁的翁姓老人,下午到宁夏路一家专门放映色情电影的戏院,观赏三级片。到了晚间十点三十分电影散场时,管理员发现老翁暴毙在座位上,全身冰冷,气绝多时。经法医验定,死者是因兴奋过度导致心脏麻痹而死。

  徐生是以有限精神供无穷色欲,导致透支过度,精竭而亡;翁老风烛残年,仍不知保守精神,几小时的刺激,便使他兴奋过度而死。色欲的确是杀身的利刃!

  印光大师说:世间人民,由色欲直接导致死亡的,有十分之四;由色欲间接导致死亡的,又有十分之四,也就是由色欲亏损遭受别种感触而死。人们把这些死都归结为命,岂知贪色者的死,并非是命。依于命的是居心清贞、不贪淫欲之人,那些贪色者是自戕寿命,怎能说是死于天命?依于命生又以命尽而死的,不过十分之一二。由此可知,天下多是枉死之人,淫祸之惨烈,世间更无第二者。相反,不须费一分钱,不必费一分力,就能成就高尚德行,享受极大安乐,留给子孙无穷福荫,使来生获得贤良眷属的善行,唯是戒淫。(据《印光大师文钞》译白)

  宋朝有位李觉,一百岁时,面色还红润有光泽。当时,杭州知府问他:“如何保养能这么高寿,皮肤还不干瘪?”李老回答:“很简单,就是早些绝欲而已。”

  宋朝包宏斋,八十八岁还在枢密院任职。他像年轻人一样身强体健,神清气爽。贾士道猜想他必定有特别的养身术,闲聊之时,就向包宏斋询问有什么偏方。包老回答:“我的确有一种药丸,自己服用,从不外传。”贾士道恳求包老务必要传授给他,不可独自享用。包老慢慢地说:“我是吃了五十年的独睡丸子。”当时满坐听了哈哈大笑。

  庐陵周和尚,九十多岁,走远路健步如飞,须发不白。他说:“别无它法,只是壮年节欲而已。”

  又,太仓张翠九十多岁,耳目聪明,还能作画。问他养身秘诀时,他回答:“平生只是欲心淡、欲事节制而已。”

  由上可知,老而强健之法,不过是节制淫欲而已。

  可惜世人目光短浅,行事多不考虑后果,不必说考虑后世,连此生晚年甚至十年之后的事都全不考虑。现在青年普遍奉行“不管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信条,但如果曾经拥有的只是未来的苦因,到未来受报时又如何去面对呢?因为愚蒙不知业果,只求眼前暂时的欢娱,便把大好人身变成纵欲自残的工具,给自己的未来造成无尽苦难。

  以下剖析《戒邪淫网》登载的几则现代事例:

  有位仁然居士,小时候听过同村人讲邪淫故事,初三时一位同学教他手淫,尽管当时没觉得有意思,但已经种下不良种子。初三时偷看手抄本,听同学讲手抄本的内容,情欲开始发芽。高一时,因故住院,开始手淫,一发不可收拾,不择时间地点,结果导致眼睛损坏,经常腰膝酸软,而且对亲属也产生淫欲念头,作淫欲梦。高中、中专、工作,一直没有停止过。参加工作之后,由于受黄色书籍影视的影响,曾经出差时想调戏一位女服务员。谈对象时,始乱终弃不是一个。未婚同居,纵欲无度,卧室中贴着菩萨像也不在意。终于因此感召了生死不得的恶疾——癫痫,时间长达七年之久。

  在未上网时,他到处寻找黄色光碟、书籍、电视看,上网之后更是看黄色图片、视频文章,不知餍足。恐惧、贫穷、疾病,一次次地向他袭来,他一次次地发愿改悔,又一次次地重犯。

  学佛以后,由于严重的淫欲习气,意地里曾对佛菩萨恶口大骂、对佛菩萨起下流想、对佛菩萨像起淫污心。这些邪淫罪过严重损坏了他的内心。直到现在才稍得戒除,他的生活、身心才稍微步入正轨。

  这则事例显示了邪淫黑业对一个人身心所造成的严重摧残。仁然一开始受恶友影响,听邪淫故事,被教过手淫,心中已种下了邪恶种子,再遇色情手抄本,情欲发芽,接下来就是持续不断的手淫,以习气推动使他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对亲属也产生淫念,在菩萨像前纵欲也不在乎。我们看到邪淫业在仁然的心中辗转增长,不断起作用,他的身心在不自在地走向染污,终至无法自控,只能随恶习而转,恶业习气增长是如此可怕。

  邪淫业在仁然身心上刻画出来的只有恐惧、贫穷、生死不得的癫痫、无耻、种种邪恶。邪淫的业习就如一条毒蛇盘踞在他心中,让他身不由己,任其摆布,甚至面对佛菩萨像也作下流想。

  《贤愚经》云:“夫淫欲者,譬如盛火,烧于山泽,蔓延滋甚,所伤弥广。人坐淫欲,更相贼害,日月滋长,致堕三途,无有出期。”(淫欲如同大火烧山,随火势蔓延增长,造成的伤害也逐渐增大。人陷于淫欲中,不断毁坏自己,日月滋长之后,业力增盛,堕落三途,无有出期。)对应仁然的邪淫发展历程观察,他起初的邪淫业很轻微,但随着串习增长,轻微逐渐转成巨大,最后发展到无法自控、恶贯满盈的地步,将他的身心深深毒化。

  学习了业增上广大之理后,对邪淫业一定要防微杜渐,绝不能有丝毫放纵。尤其生活在现代都市里的修行人,更要洁身自爱,任何淫秽场所、淫秽网站都不能进入,任何色情书刊、影视、光碟都不能观看,才能保有清净的身心用于修行。

  另一篇文章的作者心光,他说初次手淫大约是在十二、三岁,一直到现在都未戒除,不是惭愧所能形容,简直是罪大恶极。

  小时候,他身体不是很好,但这并不影响他性欲、邪念的冲动。在一次对邻居小女孩猥亵之后,这个被同学老师公认的好学生,从此就手淫不断了。上初中之后,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居然在老师上课时,偷偷手淫。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手淫、意淫越来越频繁。有了VCD之后,他到音像店买很多淫秽光盘,也看过色情杂志。在上网之后,更加变本加厉,整日流连在黄色网站中,搜集小电影和色情图片,而且乐此不疲。

  由于频繁的淫业,使心光的身心受到了严重染污,他自己说:“自我感觉在初次手淫之后,就有深深的负罪感,害怕丑行暴露,整天心神不宁,从此说话做事很难集中注意力,而且有胸闷气短的毛病。升学之后,住在集体宿舍,手淫仍在继续,每当同学们睡觉之后,我才作那种丑恶之事,行为鬼鬼祟祟,生怕被人看到。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岂不就是一个鬼吗?到了白天,又装得像个人似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延续到毕业。参加工作后,手里有了自由支配的钱,就迷上了网络,一头扎进黄网,不能自拔,每月高额的费用也不能使我动摇。有了家庭后,老毛病还是无法去掉。”

  几年前,心光接触了佛法,一度也学得很努力。他认识到邪淫的危害,并且登陆过一些戒邪淫的网站,热情高涨之下,发誓戒邪淫,但是屡屡失败!每次懊悔之后,都发誓要改,可是过不了几天,又像苍蝇逐臭一般,沉迷在黄网中。

  从上面这一段看出,淫业将心光陷于痛苦深渊不能自拔,伴随他的是心中抹不去的负罪感,整天的心神不宁,说话做事难以集中注意力,内心阴暗,胸闷气短,现生就已经变成鬼相。业力的作用不会错乱,善恶业对内心造成的影响截然不同,远离邪淫的白法使心清净、开朗、喜悦、安详,邪淫的黑业则使心污秽、沉重、萎缩、阴暗,对比极为明显。所以,造邪淫业决定毁坏自心,毁坏福德、智慧,这是邪淫业的决定之相。《八师经》云:“淫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散,伤命而早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淫是不净之行,它使人心神迷惑,失坏正道,精神消散,由此损伤寿命,过早夭折,现世愚痴、荒淫放纵而受罪恶,死后堕入恶道。我因畏惧此种业报,而舍弃俗家,喜住山林。)”

  还有一位居士讲述了自己邪淫的经历及现世果报:

  他第一次手淫,是看了挂历上的女明星,后来基本每月都有手淫。当时在校学习很好,是老师表扬的对象,所以还能尽力克制,把精力用于学习,但是手淫使他身体差,睡觉不好,心浮,经常感冒,扁桃体发炎。而且自己觉得有阴暗心理,与人交往心地不坦然。中学时手淫的后果还不是很严重。

  后来他以理科全省第四名的成绩考入南方某重点高校。在大学里,因为追求一位女生遭到拒绝,结果晚上时常幻想,经常手淫,和同学相处不好,两年后得了躁狂性精神病,休学一年。1995年在厦门大学复习一个月,准备考试。他本以为凭自己的聪明可以十拿九稳,可是考前一段时间,却晚上失眠,而且性欲旺盛,后来再度发病被送进精神病院。

  参加工作后,因为嫖娼,染上了尖锐湿疣的性病,结婚前有过四次嫖娼,以邪淫业力使他不得贞洁之妻。1996年结婚时,对方隐瞒了曾经离婚的事实,而且婚后和一位教授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在2000年生下一个非他血缘的孩子。小孩生下来不久,两人就离婚了。离婚后还不能痛下决心改掉邪淫,反而经常去嫖娼。邪淫使他经常耳鸣,每到半夜心就发热,睡不着,就像经中所说的火烧地狱一样。

  案例中的主人公曾是全省理科第四名的高才生,照理来说,智慧好,前途当能远大,可是他竟然走到身心崩溃的边缘。他不是被外在的敌人击垮,而是被内心的淫欲摧毁了。少年时的邪淫使他身心早早受到伤害,心地被黑业染污,造成心理阴暗,与人交往心不坦然。中间又以邪淫业,迅速削减了福德和智慧,不但功名不成,还落得精神失常。后来邪淫业再次引发等流果,使他不得贞洁之妻,这也是无形中由业力驱使,使他不能拥有幸福的家庭。仅仅几十年的人生就出现了一系列以邪淫感召的痛苦和灾难,所以业力不爽,邪淫业在初、中、后任何阶段制造的唯一是苦果。

  申三、破除性解放之邪见

  一、邪见者说:性欲是人性的本能,需要开放,不能对它作种种限制。

  破:如果说凡是本能都必须开放,那么贪嗔痴是凡夫俱生的烦恼,是本能,是否也都应当开放呢?生活中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需要如理地取舍他的行为,而不能无原则的开放。比如,饮食是人类的本能,能否因此就无限制地暴饮暴食呢?能否不考虑身体的状况不加选择地饮食呢?能否侵占他人的饮食呢?能否不遵循时间规律随意饮食呢?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饮食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律,不然就会对自身的健康造成很大危害。推展开来,不但是饮食,乃至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要以智慧抉择,合理地取舍。凡是引发苦果的方面,都应当遮止;凡是引发乐果的方面,都应当进取,唯有如此,才是离苦得乐之道。所以,一切行为不是无条件地任意开放,而是需要以正理判断因是善还是恶,果是乐还是苦,由此作出如理的取舍。所以,如果性行为在时间、场合、对象等方面会对自他造成痛苦,就应当坚决地遮止,绝不能随心所欲地开放。

  二、邪见者说:性能给人带来很大愉悦,因此是一种真实的乐,应当希求。

  破:请问,性的愉悦,是指眼前享有的片刻乐受,还是指未来享有的长久安乐?如果以片刻的愉悦会招来未来漫长的痛苦,那岂是所应希求的?就像在美味中掺入慢性毒药,虽然享用时有些乐受,但未来却要遭受长久的病苦,请问谁愿意受用它呢?同样,以邪淫会有片刻之乐,但它会使身心毁坏、家庭破裂、来世沉沦恶趣,感受极其漫长剧烈的苦痛,怎么能不顾一切地任意开放呢?它又岂能称作是一种安乐?再者,如果淫乐是安乐自性,应当受用次数越多,安乐就越增长,为什么纵欲过多会造成身心衰败甚至死亡的结局?

  三、邪见者说:婚外恋是两情相悦,为什么判定为恶业?

  破:虽是两情相悦,但她的丈夫悦意吗?子女悦意吗?亲友悦意吗?天下的善人悦意吗?出世间的圣人悦意吗?以两人的悦意遭致这样大的公愤,岂是善业?这就像两人合伙造一件恶业,得到暂时享乐而高兴,但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引起普遍公愤,能说是善业吗?

  四、邪见者说:不应对性开放安立罪恶、丑陋、污秽、邪淫等的贬义词。

  破:比如,有必要把杀生、偷盗、谎言等安立为罪业,因为这种作业能造成自他的痛苦。不然,如果去掉这些贬义词,就是反过来给恶业正名,支持、褒扬、鼓励造恶,而这样做的结果,势必将人类导向罪恶和毁灭。所以凡是会对自他造成痛苦的行为,都应当安立为罪业,以此而加以遮止,使自他远离痛苦。这样做符合离苦得乐的正道。同样道理,不正当、不健康的性行为是造成自他现生、来世诸多痛苦的恶因,怎么能赞许、宣扬、保护,使之合理化而肆意滥行呢?难道人类是想毁灭自己吗?

  五、邪见者以“食色性也”作为纵欲合理的依据。

  破:我们要用智慧来抉择淫欲的真实体性,“食色性也”的“性”,是指人类的俱生烦恼,既然它是烦恼性,就是烦动恼乱的,是招来无穷生死诸苦的因,因此,它不是清净安乐之法,应当彻底断除才对,不能把“食色性也”这一句错解了。

  六、邪见者认为,离欲、节欲是压抑人性、禁锢人性,是刻意折磨自己。

  破:比如染上了吸毒恶习,不及时地加以对治,就会一步步堕入痛苦深渊而无法自拔,因此面对毒瘾,理智的做法是克制并彻底戒除。同样,淫欲是串习长劫的烦恼,势力强大,祸患深重,对待它有两种态度,要么放纵,要么根除。如果取前一种态度,就会像饮盐水一样越饮越渴,越陷越深,最终走向毁灭。取后一种态度,暂时就要与习气作斗争,要自我克制、励力对治,但最终能超越淫欲而到达真正的解脱。

  所以,节欲离欲才是离苦得乐的正道。佛针对善根深厚的出家人,要求完全断淫;对在家男女,则缓而求其次,暂时把淫欲规范在正淫的范围内,再逐步过渡到离欲,最终以完全离欲来了脱生死。

  七、邪见者说:性是推动人类发展的源动力,不应压抑。

  破:所谓的源动力,是从哪个角度说的?从生死流转的缘起来看,性不但是人类流转的源动力,而且是整个三有流转的源动力,因为凡夫都是以淫欲而生死的。从解脱生死的缘起来看,不遮住这股无明的源动力,就无法遮止无穷无尽的生死流转。所以这股生死的源动力——爱欲无明,不应使其发展,而应彻底根除。真正能引导我们趣向安乐和觉悟的动力之源,唯一是慈悲和智慧,这才是真正需要发展、提升的。

  八、邪见者说:性爱是人生最大的意义,怎能贬低?

  破:这就要知道所谓性的意义何在,对在家人而言,婚姻负责人类的延续,这是很重大的问题。因为每个人只有依托父母才能来到人间,因此在家男女结婚成家,担负着孕育、长养、教导新生命的重大责任。除此之外,性爱并不具有人生的大义。人身的宝贵品质,在于它具有突出的意志力、智慧力、慈悲力,如果能全力使之显发,就会以此品质成就伟大的道德与事业,也就是利用此人身宝筏,可度越生死苦海,抵达三乘菩提彼岸,真正现前大自在、大安乐的境界。这才是人生大义。

  下面再观察纵欲会毁坏人身的宝贵品质,摧毁世出世间一切义利:

  邪淫业能极大地损害人的心志。纵欲之人,常常处在邪思妄想中,连做一件小事都不能专心致志,更何况成就世出世间的大业。

  纵欲能蒙蔽人的智慧,使人心变得狭隘、阴暗、恼乱,在这种状态中,智慧绝不可能开显,不用说出世间的圣果,连世间高超的技艺也无法现前。人类的智慧只有在静定中才能显发,纵欲只会使心越来越迷乱,使人变得越来越愚痴。

  淫欲现行时,人处在极度自私的状态中,产生强烈的占有欲,这与利他的慈悲心相违。为了满足自己的占有欲,可以不惜一切手段,甚至摧残、伤害他人,能引发诸多的邪恶之心,比如欺诳心、嫉妒心、玩弄心、谋害心等等。人一旦贪著在色欲上,会泯灭兄弟友情、儿女亲情、伦常孝道等,与禽兽同类,将善心完全断灭。

  以上讲了纵欲的诸多过患,即:败坏身心、家庭、事业,障碍智慧和慈悲,消减意志力,消减功名、富贵、长寿等福德。所以,世上再没有比淫欲更严重的灾祸了。对淫欲这个强大俱生烦恼,在家居士应有足够的认识,应当以理智将它限制在正淫的范围之内,为了解脱生死,进一步要彻底断淫。

  皈依三宝

  31、皈依后修学学处的目的是什么?

  32、为什么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分别是皈依佛、法、僧的随顺行?

  33、第二四聚中前三种都是随法学处,为什么要把重点放在随法修行上呢?

  34、别学和共学的差别是什么?以理成立皈依三宝后应当不归余天,舍离损害有情,不与外道共住。

  35、应当以何种方式对待诸天、鬼趣、山神、龙等?

  36、以普贤行愿本应恒顺包括外道在内的一切众生,不与外道共住是否有违于大乘行愿?

  37、佛像本是泥塑木雕的自性,为什么对佛像应当敬如真佛呢?

  38、经书本是纸张铅墨的自性,为什么对经书应当敬如法宝呢?

  39、凡庸出家众不具功德,为什么应当敬如僧宝呢?

  40、解释颂词:

  希乐功德住林薮,不应观察他过失,

  不应起心作是念,我是超胜我第一。

  此骄是诸放逸本,永不应轻劣苾刍,

  一劫不能得解脱,此是此教正次第。

  41、什么是随念大恩而恒勤供养?

  42、说明现前供养、非现前供养、俱供现不现前三者的差别?为什么三者在得福上有广大、大大与最大的差别?

  43、说明自作供养、教他供养、自他共同供养的差别,为什么三者在得福上有广大、大大与最大的差别?

  44、论中说:“广大供养者,谓以如是利养恭敬常时供养,此复有七,谓所供物众多微妙,现非现前,自作教他,至心欢喜猛利胜解而为供养,复将此善回向无上正等菩提。”围绕供养的广大相,解释这一段话。

  45、具体解释供养的非染污之相。

  46、如何作正行供养?为什么正行供养的功德远超财物供养?

  47、在无钱财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供养?

  48、闻思供养的十种事有什么作用?

  49、供养的六种意乐分别是什么?如何引起这六种意乐?供养时发起增上意乐有何功用?

  50、为什么说三宝福田是最胜田?

  51、为什么说“于最胜田,尚不见如庸俗之田,是无贤善之相”?

  52、在什么情况下依仗福田力是重要窍诀?此时依仗福田力会产生何种作用?

  53、解释颂义:

  如尊之福田,三世间非有,施处尊第一,是净令座净,

  犹如虚空界,横竖无边际,于尊为利害,异熟无尽际。

  54、既然供养不依赖供养物,为何又说口言供词、财物不舍是生盲欺明眼者?

  55、福薄者因地是否应重视微供,在后果上有什么差别?

  56、什么是供养无厌足心?

  57、为什么皈依的功德胜过广大财供?

  58、为什么皈依能获得大欢喜?

  59、为什么皈依者具足大守护?

  60、为什么由皈依能使邪胜解障获得轻微乃至永尽?

  61、解释皈依利益——获得堕入正行、正至善士数中。

  62、所谓“以皈依成为一切律仪依处”,其密意如何?

  63、为什么由皈依能快速成佛?

  64、如何修学第五条学处——日日昼三夜三勤修皈依?

  65、如何修学第六条学处——乃至命缘应当守护不舍三宝?

  66、说出六条共学和六条别学的出处。

  67、按照宗大师的观点,弃舍皈依的界限是什么?

  68、失坏皈依有哪些过患?

  69、解释下面一段话:

  是故皈依,是于佛教能入大门。若有皈依,非惟虚言,则是依止最殊胜力,内外障缘不能违害,功德差别易生难退,倍转增长。故如前说,由于怖畏及由忆念功德等门,受持皈依,励力不违皈依学处,是极扼要。

  深信业果

  1、“修学皈依之后思惟业果”,在次第安排上有什么道理?

  2、为什么说引发一切善乐的根本是对业果的胜解信?

  3、为什么要在思惟总别业果之后,再进入正行取舍之中?

  4、叙述业决定之理。

  5、如果不能对业果的决定之相产生决定的认识,会有何种过患?

  6、叙述业增长广大之义。

  7、以什么原因诸龙死没当生人天,乃至于贤劫诸佛教中而般涅槃?

  8、解释颂词涵义:

  由修善不善诸业,诸人即成惯习性,

  如是虽不特策励,他世现行犹如梦。

  若未修施尸罗等,随具种色少壮德,

  极大势力多富财,后世悉不获安乐。

  种等虽卑不著恶,具足施戒等功德,

  如夏江河能满海,后世安乐定增广。

  应善定解善非善,诸业他世生苦乐,

  断恶励力修善业,无信岂能如欲行?

  9、叙述未造不遇、已造不失之义。

  10、解释颂词涵义:

  梵志说善恶,能换如取舍,尊说作不失,未作无所遇。

  11、承许“未造业会遇”会有哪些过失?

  12、承许“已造业失坏”会有哪些过失?

  13、有情造恶业,果报只会成熟在自己相续上,为什么还要修自他交换呢?

  14、举出和总的业果四条道理相违的世间邪见。

  15、谈谈如何把业果的四条道理运用在日常修行上。

  16、思惟总的业果道理,在转变我们的观念上有哪些效果?

  17、世尊宣说十业道的用意何在?

  18、为什么说十善业是一切世间和出世间圆满的根本依处?

  19、口说我是大乘,实际不能防护十善业道,会遭到何种诃责?

  20、说出杀生的事、意乐、加行和究竟。

  21、为什么不能堕胎?

  22、说出不与取的事、意乐、加行、究竟。

  23、为什么偷盗十方僧物的罪过无量无边呢?

  24、说出邪淫的事。

  25、对以下观点,以佛法的智慧进行剖析:

  (1)男女性交混乱,在国外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我们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2)婚外恋没有触及任何法律条文,所以是合理的。

  (3)性生活混乱是社会发展到较高水平、人民生活达到一定富裕程度时必然出现的现象,恐怕是无法避免的。

  (4)性行为本身是自然的,与对和错无关。

  (5)无性绝不等于纯洁、高尚,对异性的向往、冲动和性行为不是邪恶、下流,而是生理与心理正常健康的体现,是合法、自尊、骄傲、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反,没有性欲望的人,身心是不健全的,有性欲望而得不到满足,是不人道的。

  26、邪淫如何有害天伦?如何有害风俗?如何有害寿命?如何有害心术?如何有害人节?

  27、对于居士来说,如何才能做到终身不二色?

  28、以“性解放”思潮的影响将会导致何种社会问题?

  29、君子不近声色,不过是叫人要淡爱欲,如果把爱欲视为毒蛇猛虎,不是有点太过分吗?

  30、大富贵人往往多造淫业,为什么不见他们有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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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等”字包括应颂、本生等十二分教。

  [2] 由于大悲而有差别:佛教以大悲而有别于外教。

  [3] 遮止应学:应当禁止的学处。

  [4] 修行应学:应当修行的学处。

  [5] 近事:居士。

  [6] 佛法僧所依:分别是佛像、经书、僧相。

  [7] 秃土地:没有生长草木的土地。

  [8] 对法的戏耍真是无所不作:指学法者对佛法轻慢、不恭敬的心态与行为。

  [9] 僧伽:和合众的意思。比丘三人以上,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见和同解。

  [10] 沙门相:圆顶、三衣、锡杖等。

  [11] 出自《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

  [12] 以这十种供养供养三宝,就是所谓的圆满供养。

  [13] 五支遍礼:五体投地而礼拜。

  [14] 斛:一斛相当于十斗。

  [15] 八相:降兜率相、托胎相、降生相、出家相、降魔相、成道相、说法相、涅槃相,或说降兜率、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轮、入灭。

  [16] 随岚风:迅猛风。大论说:“八方风不能动须弥山,随岚风至,碎如腐草。”

  [17] 三世间:地上、地下、人间。

  [18] 比乡比户:一乡连一乡,一户接一户。

  [19] 三自归:三皈依。

  [20] 八种律仪: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弥戒、正学女戒、沙弥尼戒、优婆塞戒、优婆夷戒、八关斋戒。

  [21] 四魔:死魔、蕴魔、天魔、烦恼魔。

  [22] 四弘:这里指四无量心。

  [23] 三种差别:一、趣入佛门;二、内外障缘不能违害;三、功德易生难退、倍转增长。

  [24] 原文“有箭道”的“箭”是错别字,应改为“有苦道”。

  [25]“最下”应改为“究竟”,“最下”是错别字。

  [26] 科四系本讲记所拟。

  [27] 深忍信:胜解信。

  [28] 进止:作、止。

  [29]“坚勇”,是菩萨的异名,是行善坚固勇悍的意思。

  [30] 有四家聚集,名聚落;有十八种工巧之地,名都城;许多商人聚集之地,名市埠;有四种民族共住之地,名方邑。

  [31] 诸自力证菩提:独觉。

  [32] 诸胜子:菩萨。

  [33] 指不犯自性罪中的究竟罪与佛制罪中的根本罪,但会犯下严重邪淫支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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