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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安般守意经 卷上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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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安般守意经 卷上

 

  译文

  佛在越祇国,舍羁瘦国。另有一说,此国名遮匿迦罗。那时佛在坐禅,行安般守意九十天,佛即获得。佛之所以独坐九十天,是在思惟筹量如何度脱十方人及蜎飞蠕动等一切生类。佛然后说,我行安般守意九十天,在于通过安般守意获取自在的慈爱万有的意念,由此再行安般守意,将所得的慈念,运用于一切意念。

  原典

  佛说大安般守意经卷上(1)

  后汉三藏安世高译。(2)

  佛在越祇国(3),舍羁瘦国(4)。亦说一名遮匿迦罗国。时佛坐行安般守意(5)九十日,佛得(6)。佛复独坐九十日者,思惟校计(7),欲度脱十方人(8)及蜎飞蠕动之类(9)。复言:我行安般守意九十日者,安般守意得自在慈念意(10),还行安般守意,以复取意行念也。

  注释

  (1)卷上的底本为《金藏》广胜寺本,即《赵城藏》。

  (2)译者,《资》、《普》作后汉沙门安世高译;《碛》、《南》、《径》、《清》作后汉安息国三藏法师安世高译;《丽》作后漠安息三藏安  世高译。

  (3)越祇国:或为月氏国的佛典古译。本经出时,可能在月氏的极盛期间。译者是安息人,月氏势力曾进入安息领域,同时占领此印度地区。

  (4)舍羁瘦国:或为舍卫国的古译。《增一阿含》卷七<安般品>称,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5)安般守意:是安那般那守意的略称。安那般那为梵文Anapana的音译,意译入出息,即呼吸。安那略作安,指入息(吸),般那略作般,指  出息(呼)。守意指控制思惟意念活动,与后来译为念的含义相近。所以安般守意就是念安般、持息念、数息观等的古译,是在中国传播时  间最长、范围最广的禅法之一。

  (6)「佛得」,《资》、《丽》无。

  (7)思惟校计:思惟,即思考;校计,计较筹算,指缜密细致的思考。

  (8)「人」,《资》、《碛》、《普》、《南》、《径》、《清》无,不从。

  (9)蜎飞蠕动之类:蜎飞蠕动,原出道家典籍,指飞虫蛆蛹等弱小动物。此处泛指除人之外的一切有情生类。

  (10)慈念意:此处念即是意,或慈念之意。慈念众生、仁爱万有,是慈悲喜舍所谓四无量心之首。

  译文

  安,指身;般,指息;守意,指道。守的意思是禁,也称作不犯戒。禁也有护的意思;护指普遍护持一切言行,不要犯戒。由守所护意,就是令意安息,也就是从事于道

  安,指生;般,指灭;意,指生灭的因缘条件;守,指从事于道。

  安,指数息;般,指相随;守意为止。

  安,指专念于道;般,指解除烦恼诸结;守意,指不堕于罪行。

  安,指避免犯罪;般,指不入罪行;守意即是从事于道。

  安,指心理安定;般,指莫使心理动摇;守意,是令意念不扰乱。安般守意的意思,就是驾驭自己的意念,直到获得涅槃。

  安,指有;般,指无。意念有不能得道,意念无不能得道。既不念有,也不念无,才是相应于空的禅定,意随顺于道运行。所谓有,指世界万物;所谓无,指心理安定宁静,也就是空。

  安,指人生本原;般,指无处所;行道的人知人生本无所从来,也知人灭无处所。这就是守意。

  安,指清;般,指净;守,指无;意,指为;数息守意即是清净无为。所谓无,意思是活;所谓为,意思是生;不再得苦,所以叫做活生。

  安,指未起;般,指起毕;如果意未生起,便是守意;如果意已起毕,便是守意;如果意生起任其走动,是不守意,应当回来再守。所以佛说为安般守意。

  安,为领受色、受、想、行、识等五阴;般,为除灭五阴;守意指觉知受灭五阴的因缘,不随顺身、口、意的活动。

  所谓守意,无所执着为守意,有所执着不是守意。为什么?因为意起即灭,意不再起为道,此即是守意。守意在于不令意生起。以生为因有死,乃是不守意,所以莫令意死;有死因为有生,所以意也不死,此即为道。

  原典

  安为身,般为息,守意为道。守者为禁,亦谓不犯戒。禁者亦为护,护者遍护一切,无所犯。意者,息意,亦为道也。

  安为生,般为灭,意为因缘,守者为道也。

  安为数(1),般为相随(2),守意为止(3)也。

  安为念道,般为解结,守意为不堕罪也。

  安为避罪,般为不入罪,守意为道也。

  安为定,般为莫使动摇,守意莫乱意也。安般守意名为御意,至得(4)无为(5)也。

  安为有,般为无。意念有不得道,意念无不得道;亦不念有,亦不念无,是应空定,意随道行。有者,谓万物;无者,谓疑(6),亦为空也。

  安为本因缘,般为无处所。道人知本无所从来,亦知灭无处所,是为守意也。

  安为清,般为净,守为无,意名为,是清净无为也。无者谓活,为者谓生;不复得苦,故为活也。

  安为未,般为起,已未起,便为守意;若已意起(7),便为守意。若已起意,便走,为不守,当还(8)。故佛说安般守意也。

  安为受五阴(9),般为除五阴,守意为觉因缘,不随身口意也。

  守意者(10),无所著为守意;有所著不为守意。何以故?意起复灭故,意不复起为道,是为守意。守意莫令意生。生因有死,为不守意,莫令意死。有死因有生,意亦不死,是为道也。

  注释

  (1)数:安般禅的第一步,全称数息,默数自己的呼吸次数。此名「守意着息」。由此获得数定,由专注于数而得定。

  (2)相随:安般禅的第二步,令意念随从自己的呼吸运转。所谓转念着随,正有二意。

  (3)止:安般禅的第三步,令意念唯一地专注于自己的鼻头。

  (4)「至得」,底本作「至德」,诸本作「至得」,据诸本改。

  (5)无为:借用道家术语,泛指一切无生灭现象,包括佛教所说的真如、法性以及菩提、涅槃等。此处特指「涅槃」言。

  (6)疑:读ni,止、息、安、定等义。此处指一种心理非常宁静的状态。

  (7)「便为守意;若已意起」,《资》、《碛》、《普》、《南》、《径》、《清》无.

  (8)「当还」,诸本作「当为」,不从。

  (9)五阴:指色、受、想、行、识五类物理和心理现象。佛教以为,众生是五阴的和合,由于感受五阴之报,始有人生。

  (10)「守意者」,底本作「安守意」,诸本作「守意者」,据诸本改。

  译文

  「安般守意」有十慧,即数息、相随、止、观、还、净以及苦、集、灭、道等四谛。由此十慧成就安般守意。意思是说,要结合修行三十七品经才能成功。守意譬如灯火,有两种功能:一是坏灭黑暗,二是现显光明;守意的功能,一是坏灭痴闇,二是现显明智。

  所谓守意,意从种种因缘条件生起;应当把这些因缘条件作为观察的对象而不执着,此即是守意。守意有三种人:一种是坚守不乱,令意不得生起;第二种是,一旦生起,应当立即灭伏;第三种是,已经起意行事,应当转向忏悔,决心亿万劫下再这样做。

  守与意的含义各不相同。护持十方,面对一切、觉知一切而不犯戒,此乃是守:觉知十方一切本性空寂无为,此乃是意。合此二种差异,是守意。

  守意中有四种乐:一是了知道理之纲要为乐;二是了知佛所说法为乐:三是了知专注于一境为乐;四是了知行禅的恰当程度为乐。此乃是四乐。

  佛法为行,得以成就为道。(所以行道的意思,就是获得佛法;或者说,得法即是行道。)

  守意有六事,所谓数、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内有外,数、随、止为外;观、还、净为内,都是为了随顺于道。为什么?因为念与息相随追,为「止、观、还、净」创造条件,为的是训练意志,令「意」亲近于「道」。如果离开此六事,便是随逐世间。

  数息,为的是遮止意的躁乱;相随,为的是聚敛意于专注;止,是令意定住于一境;观,为的是脱离世间意识的支配;还,为了回转唯一的「道意」;「净」,为的是坚守「道意」不动摇。因为人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意念活动,所以才修行此等六事。为什么数息?因为意念躁乱。为什么不得?因为尚下认识。为什么不得禅定?因为没有抛弃积习,为证得寂灭而行道。

  数息,譬如是土地;相随,譬喻是犁;止,譬如是轭;则观是种;还是雨;净是收获等行。修行此等六事,就是随顺于道。

  数息,是为断除外界的干扰;相随,是为断除内心的干扰;止,是为制止种种罪行;观,为的是却除世间意念;不受世间左右,即名为还;意念全断名之为净。意念躁乱,应当数息;意念专注,当求于相随;意念断除,当行于止;若想获得道意,则应当观;不趣向五阴(世间人生),应当修「还」;令世间意念全无所有,应当修「净」。意念事多,应当修「数息」;意念事少,应当修「相随」;要灭尽三界意念,应当修「止」;畏惧世间应当修「观」;不希求世间是「还」;念想全断是「净」。

  为什么「数息」?因为不希望堕于五阴。为什么「相随」?因为希望认知五阴的道理。为甚么「止」?因为希望观察五阴的种种性相。为什么要观察五阴?因为希望认知人身本原。为什么要认知人身本原?因为希望摈弃痛苦。为什么修「还」?因为厌恶生死。为什么修「净」?因为分别五阴而不领受。由此便进入智慧之八正道,必得佛果,自己所愿望的理想。

  呼吸时要随顺于数;相随时是随顺于念(专注);止时为进入定;观时为随顺于净;还时为随顺于「道意」;「净」时为随顺于「道」,也就是随顺修行八正道。

  原典

  安般守意有十黠(1),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四谛,是为十黠成。谓合三十七品经(2)为行成也。守意譬如灯火,有两因缘:一者坏冥,二者见明。守意,一者坏痴,二者见黠也。

  守意,意从因缘生,当缘因缘;莫着,是守意也(3)。守意有三辈,一者守令不得生;二者以生当疾灭;三者事已行,当徙后悔。计亿万劫不复作也。

  守与意各自异,护十方,一切觉对不犯,是为守意(4)。觉彼无为,是为意,是守意也(5)。

  守意中有四乐:一者知要乐;二者知法乐;三者为知止乐;四者为知可乐。是为四乐。

  法为行,得为道。

  守意六事,为有内外。数、随、止是为外,观、还、净是为内。随道也。何以故?念息相随,止、观、还、净,欲习意近道故。离是六事,便随世间也。

  数息为遮意,相随为敛意,止为定意,观为离意,还为一意,净为守意(6)。用人不能制意,故行此六事耳。何以故数息?用意乱故。何以故不得?用不识故。何以故不得禅?用不弃习尽,证行道故也。

  数息为地,相随为犁,止为轭(7),观为种,还为雨(8),净为行,如是六事乃随道也。

  数息断外,相随断内,止为止罪行,观却意,不受世间为还(9),念断为净也。意乱当数息,意定当相随,意断当行止,得道意当观,不向五阴当还,无所有当为净也。多事当数息,少事(10)当相随,家(11)中意尽当行止,畏世间当观,不欲世间为还,念断为净也。

  何以故数息?不欲堕五阴故。何以故相随?欲知五阴故。何以故止?欲观五阴故。何以故观阴?欲知身本故。何以故知身本?欲弃苦故。何以故为还?厌生死故。何以故为净?分别五阴不受故。便堕黠慧八种道,得莂(12),为得所愿也。

  行息时为堕数,相随时为堕念,止时为堕定,观时为堕净,还时为堕意,净时为堕道,亦为堕行(13)也。

  注释

  (1)黠:即慧、智慧。

  (2)三十七品经:亦作三十七品经法,即三十七道品、三十七菩提分。所谓四意止、四意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意、八种道行。

  (3)「是守意也」,诸本作「是为守意也」,不从。

  (4)「是为守意」,《丽》无「意」。

  (5)「是为意,是守意也」,《资》、《碛》、《普》、《南》、《径》、《清》为「是为守意也」。

  (6)离意,还为一意,净为守意:离意的意,此处指与禅定相反的「散心」,或泛指世俗意识。意与守意有两释:一谓心不散失,即深入禅定;二谓专注于正确的佛教观念,相当菩提心或求菩提之心,与道意同。

  (7)「轭」,《资》作「荦」,《碛》作「橯」,《普》、《南》作「捞」,《径》、《清》作「(左禾右劳)」,皆误。

  (8)「还为雨」,底本作「还为两」,现据诸本改。

  (9)「不受世间为还」,底本作「不受世间还」,现据诸本改。

  (10)多事、少事:指心理思虑事情的多少及焦虑的程度轻重。

  (11)家:泛指世间三界,特指家庭、家族。

  (12)莂:契约合同,是「授记」一词的古译。指未来必定成佛。此处指必得所希望的理相。

  (13)行:此处指八正道。下文即称八正道为「八行」。

  译文

  数息是四意止,相随是四意断,止是四神足,观是五根、五力,还是七觉意,净是八正道。(所以安般守意就是行三十七道品。)

  已得数息效应而不行相随,不是守意;已得相随效应而不行止,不是守意;已得止的效应而不行观,不是守意;虽已得观而不行还,不是守意;虽已得还而不行净,不是守意;得净而坚持净,乃是守意。

  既已系念于呼吸,恶即不生。其所以还要数,为的是共同防止意,令其不随逐色、声、香、味、触、法等六衰运转。修行相随,为的是远离六衰;修行止,为的是除却六行观,为的是切断六衰;修行还,为的是不领受六衰;修行净,为的是灭掉六衰。六衰消灭尽净,便是入道。

  数息是为了阻遮意的纵任。呼吸有长有短,也应当阻遮长短的意念。为甚么?因为守意是为了止恶。恶既可以守护不犯,也可以不守护。为甚么?因为恶已灭尽,不应当再去守护。

  数息有三件事;一、应当坐行;二、见诸色身应当念想非常、不洁净;三、应当通晓愤怒、犹豫、嫉妒等心理,令诸过去除。

  数息发生错乱,应当认识其原因,应当知道这是内意的问题。(但也可以分内外)一息(吸)错乱的,是意向外的过错,因为息是从外吸入;二息(呼)错乱的,是意向内的过错,因为息是从内呼出。因此,(在十次数息中)三、五、七、九息属于外意,四、六、八、十息属于内意。嫉妒、愤怒、犹豫等三意在内;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等七意及其相应的诸事,属于外。意得到息是外,得不到息是内。

  数息随意念生起,意念与息合为一数。息至于终了,与意是一也不是一,因为意在外而息尚未尽。譬如数钱,意在五铢而单位数是一。

  数息之所以先数入息(吸),是因为外有杀、盗等七恶,内有瞋恚等三恶,少不能胜多,所以先数入息以制之。

  数息达不到预期的效用,是因为失其本意。所谓「本意」,指佛教所说「非常、苦、空、非身」等有关人生的根本观念;所谓「失」,指所行之意与此根本观念相颠倒,也是失却师教。所谓师,初坐禅时,从第一次数入息得到身体安适,便按次第修行,因为失却「本意」,所以数息达不到预期效用。数息之意,应当经常念想「非常、苦、空、非身」这些根本观念,思惟息出也是灭失,息入也是灭失,由此知是得道,迅疾即当执持人生「非常」的恐惧观念。获得这种对「非常」的恐惧观念,就是达到了数息的预期效用。

  原典

  数息为四意止(1),相随为四意断(2),止为四神足(3)念,观为五根(4)、五力(5),还为七觉意(6),净为八行(7)也。

  得息不相随,不为守意;得相随不止,不为守意;得止不观,不为守意;得观不还,不为守意;得还不净,不为守意;得净复净,乃为守意也。

  已念息,恶不生。复数者,为共遮意。不随六衰(8)故。行相随,为欲离六衰;行止,为欲却六衰;行观为欲断六衰;行还,不欲(9)。受六衰;行净,为欲灭六衰。已灭尽,便堕道也。

  数息欲遮意,息中有长短,当复遮是长短意也。何以故?守意欲止恶故。恶亦可守,亦不可守。何以故?恶已尽,不当复守也。

  数息有三事:一者当坐行;二者见色当念非常、不净;三者当晓瞋恚、疑(10)、嫉(11),令过去(12)也。

  数息乱者,当识因缘所从起,当知是内意。一息乱者,是外意过,息从外入故;二息乱者,是内意过,息从中出故。三、五、七、九属外意,四、六、八、十属内意。嫉、瞋恚、疑,是三意在内;煞(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13)是七意及余事属外也。得息为外,不得息为内,息从意生,念息合为一数。息至尽数为一,亦非一,意在外息未尽故。譬如数钱,意在五数为一(14)也。

  数息所以先数入者,外有七恶,内有三恶。用少不能胜多,故名(15)先数入也。

  数息不得者,失其本意故。本意谓非常、苦、空、非身(16);失是意堕颠倒故,亦为失师。师者,初坐时,第一入息得身安,便次第行。为失其本意,故不得息也。数息意常当念非常、苦、空、非身,计息出亦灭,入亦灭,已知是得道,疾当持非常恐意(17),得是意即得息也。

  注释

  (1)四意止;亦译作四念处、四念住等。三十七道品之一。指在禅定中,依靠特定的教理,分别观察身、受、心、法的性相,从而获得相应的认识。一般说,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非常,观法无我。由此对治常、乐、我、净的世俗观念。

  (2)四意断;也译作四意念断、四正勤、四正断等。三十七道品之一,是用以止恶修善的禅法。一般说,指已生恶令永断,未生恶令不生,来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长。但本经的解释不同,前后文也有差别。

  (3)四神足;亦译作四如意足。三十七道品之一。据说能引发神通,达到随意而行的一种禅定。一般按追求神通的禅观性质分类,所谓欲、勤、心、观。本经则按得神的部位分类,所谓身、口、意、道。

  (4)五根;指信根、能根(进根)、识根《念根》、定根、黠根(慧根),通称五根。由于此五种法具有令信等增长的意义,所以称其为信等的根,三十七道品之一。

  (5)五力:由五根增长出来的五种力量:信力、进力、念力、定力、慧力,合称五力。被认为是推动佛教信仰不断巩固、发展的动力,三十七道品之一。

  (6)七觉意:亦译作七菩提分、七觉支,三十七道品之一。据安世高译《阴持入经》(上),七觉意的名称顺序是念、法、精进、爱可、猗、定、护。后亦译作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

  (7)八行:亦称八直行,后译为八正道、八圣道等,指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三十七道品之一。

  (8)六衰:指六识的对象,即色、声、香、味、触、法。佛教认为此六种境,能驱使众生随逐,令善性衰灭,故名。

  (9)「不欲」,诸本作「为欲不」,不从。

  (10)「疑」,《资》、《碛》、《普》、《南》、《径》、《清》作「痴」。

  (11)瞋恚、疑、嫉:瞋恚,愤怒、憎恨。疑,怀疑、犹豫不决;后文十恶中亦作痴,痴即无明,指缺乏智慧,愚闇。嫉,对他人成功的妒嫉。   此三者均属烦恼范围,是佛教修持需要断灭的心理情绪。又,嫉,《频伽》作娆。

  (12)「令过去」,《丽》作「念过去」。

  (13)煞(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杀,指杀生。盗,指偷盗,亦名不与取。淫,或谓邪妊,一般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舌,亦名离间语,即挑拨离间的话。恶口,亦名粗恶语,下流的语言。妄言,亦名虚诳语,虚妄的谎言。绮语,亦名杂秽语,指邪淫的语言。此七项加上瞋恚、疑、嫉,被称为十恶、十恶业、十恶道、十不善等。据说,行此十恶者,当堕入地狱等诸恶趣中。反其道而行之名十善,能得世间人天等诸善果报。

  (14)五数为一:指汉武帝至隋唐发行的五铢钱,以五铢作为一个货币单位。譬如数息,以十次呼吸为一个单位。

  (15)「故名」,《资》、《碛》、《普》、《南》、《径》、《清》无,《丽》作「故」。

  (16)非常、苦、空、非身:是四谛中的苦谛内容,也是一般佛教对世间人生的基本观念。非常,亦作无常,指生灭迅速,人生苦短,不能常在。苦,是对人生本性的判断。空,指人生毕竟无所有。非身,指身无所主,非我所有,后译无我。

  (17)持非常恐意:安般禅的功能之一,在证知人身脆危,人命系于呼吸间,故上文说「计息出亦灭,入亦灭」,是人生非常的见证。由此能产生恐惧的危机感,以促进修习「出世间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译文

  入息和出息之所以有差异,在于出息属五阴中的生死阴(行阴),入息属五阴中的思想阴(想阴);有时出息属五阴中的痛痒阴(受阴),入息属五阴中的识阴。因此,入出息有差异,行道的人应当分别这些观念。又,所谓入息,为的是不接受罪,所谓出息,为的是除灭罪;所谓守意,为的是远离罪。入息是领受佛说因缘观,出息是掌握因缘观,守意是不离因缘观。

  数息达不到预期效用有三个原因:其一是罪的到来;二是行念而不守其念;三是不努力精进。

  入息短,出息长,直到无有所念,此即是「道」。意有所念则是罪。罪恶在念外而不在内。数息时,若意离息,是喘息长;若意得息,是喘息短。心绪不安行息是长,心绪安定行息是短。意念万物是长息,无有所念是短息。数息未到十息而坏乱,重新另数是长息;恰得十息是短息,为什么?因为数到十为止,不需再数。有时得息也是长,为什么?因为息不休止,所以是长。喘息长自知,喘息短自知。意思是说,意念于息,自知长短。意念觉知长短,就是自知;意念不去觉知长短,就是不自知。

  原典

  入息出息所以异者,出息为生死阴,入息为思想阴;有时出息为痛痒阴(1),入息为识阴。用是异,道人当分别是意也。入息者为不受罪,出息者为除罪,守意者为离罪;入息者为受因缘,出息者为到因缘,守意者为不离因缘也。

  数息不得,有三因缘:一者(2)罪到,二者行不守(3),三者不精进也。

  入息短,出息长,无所从念为道,意有所念为罪。罪恶(4)在外,不在内也,数息时,有离意,为喘息长,得息为喘息短。不安行息为长,定为短。念万物为长,息无所念为短。息未至十息坏,复更数为长息,得十息为短息。得息为短,何以故?止不复数故。得息亦为长,何以故?息不休故为长也。喘息长自知,喘息短自知。谓意所在,为自知长短。意觉长短为自知,意不觉长短,为不自知也。

  注释

  (1)生死阴、思想阴、痛痒阴:依次是五阴中的行阴、想阴、受阴的古译。行阴之行,主要含义是意识的造作与迁流功能,造作属业,流转属报,业报是生死的特征,故译行为生死。想阴之想,主要含义为取相与施设名言,相当表象和概念。佛教一般把思作为行的一种功能,与想不同。受阴之受,指带有伦理性质的主观感受,所谓苦、乐、不苦不乐等;痛、痒等更偏重于生理方面的感受。

  (2)「一者」,底本作「者一」,据诸本改。

  (3)「行不守」,底本作「行不手」,《资》、《碛》、《普》、《南》、《径》、《清》作「工」,《丽》作「不互」。现据前后文义改。

  (4)「恶」,《资》、《碛》、《普》、《南》、《径》、《清》作「要」,不从。

  译文

  行道的人行安般守意,目的在于止意。如何才能获得止意?要听讲安般守意。什么是安?什么是般?安的意思是入息,般的意思是出息;意念与息不相分离,即名安般。

  所谓守意,目的在于止意。对于现行者和新学者说,有四种安般守意行法。除两恶、十六胜实时自知,就是安般守意行法,能令达到止意。哪四种呢?一是数,二是相随,三是止,四是观。什么是两恶?呼吸计数不要超过十次,也下要少于十次。什么是十六胜实时自知?喘息长即实时自知;喘息短实时自知;喘息动身实时自知;喘息微细实时自知;喘息快实时自知;喘息不快实时自知;喘息止即时自知;喘息不止即时自知;喘息得欢喜心即时自知;喘息得不欢喜心即时自知;内心念想万物已成过去,不可复得,于喘息中自知;内心不再有所思念,于喘息中自知;弃捐所思对象,于喘息中自知;不弃捐所思对象,于喘息中自知;放弃身躯性命,于喘息中自知;不放弃身躯性命,于喘息中自知。这就是「十六实时自知」。

  问:莫过十数,莫减十数是什么意思?

  答:数呼吸十次完毕而尚未再数,是为过;数呼吸尚未十次完毕而再数,是为减。忘记计数是恶,数而不到也是恶,这就是两恶。

  数到二息而错乱为短息;达到九息而错乱为长息;达到第十息为快息;数与息相随顺为微。意若专注于长,便转而意想:我为什么专念于长?若意专注于短,也应即时觉察,不得令意止,止就是执着。所谓放弃身躯性命,意思是:由行息而获得道意(知身躯性命无常),便会放弃,不再爱着;未得道意,常爱己身,执着不放。息出入微细是道;息长则是生死,息短躁动也是生死。长相对于道乃是短。为什么?因为不得道意,没有知见,所以是短。

  原典

  道人行安般守意,欲止意。当何因缘得止意?听说安般守意。何等为安?何等为般?安名为入息,般名为出息,念息不离,是名为安般。

  守意者,欲得止(1)意。在行者、新学者,有四种安般守意行。除两恶、十六胜即时自知,乃安般守意行,令得止意。何等为四种?一为数,二为相随,三为止,四为观。何等为两恶?莫过十息,莫减十数。何等为十六胜实时自知(2)?喘息长即自知;喘息短即自知;喘息动身即自知;喘息微即自知;喘息快即自知;喘息不快即自知;喘息止即自知;喘息不止即自知;喘息欢即自知;喘息不欢(3)即自知;内心念万物已去,不可复得,喘息自知;内无所复思喘息自知;弃捐所思喘息自知;不弃捐所思喘息自知(4);放弃躯命喘息自知;不放弃躯命喘息自知。是为十六即时自知也。

  问:何等为莫过十数,莫减十数?

  报:息以尽未数是为过,息未尽便数是为减。失数亦恶,不及亦恶,是为两恶。

  至二息乱为短息,至九息乱为长息,得十息为快息,相随为微;意在长,便转意:我何以故念长?意在短即时觉,不得令意止,止为著。放弃躯命者,谓行息,得道意,便放弃躯命。未得道意,常爱身故,不放弃躯命也。息细微为道,长为生死,短息动为生死。长于道为短,何以故?不得道意,无知见(5),故为短也。

  注释

  (1)「止」,《丽》作「上」。

  (2)十六胜实时自知:通称十六特胜,又译作十六胜行。是反映数息念中由数息引生的心理专注、生理变化、观想活动以及它们相互作用同体验某些佛理的一系列运作过程,十六个次第。但有关这十六胜的具体内容,佛教各家说法不尽相同。本经强调,在数息全过程中,都要「即时自知」。表明它把这一禅定过程,始终置于觉察明晰的心理状态。

  (3)「欢」,与前句「欢」字,《径》、《清》均作「观」,不从。

  (4)「不弃捐所思喘息自知」一句,底本无,据《丽》本补。

  (5)「知见」,《资》、《碛》、《普》、《南》、《径》、《清》作「所知」。

  译文

  数息是单一,相随是复合,止是唯有一意;观是认识意,还是行道,净是入道。

  数的时候为念,数至十息为持,此是外禅;念身为不净,随顺于空,此是内禅。禅法的功能是恶来不受,此名为弃。

  闭口数息次数,息随气出入。知气发自何处,灭于何处。意若别有念想,不得数息;息有快慢大小下匀,也不得数;耳听到声音噪杂,也不得数。数息若意专注于息的次数,此为不工巧。行意于意自身,乃可以止。数息若意只专注于息,此为不工巧,还应当知道意从何处生起,气灭于何所。此乃是息数相应。由此因缘条件灭尽,便是获得「定意」了。

  所谓守意,指念想出入息终了,念系于息下生恶,所以是守意。见息有因缘而生,无因缘而灭;因缘断除,息即停止。数息属「至诚」,息不乱属「忍辱」。数息至于气细微,不再感觉气息出入;如此,应当守护一念,这就是「止」。息在身内,也在身外,获得因缘息即发生,罪未灭尽,所以有息;断灭因缘,息即不复再生。

  数息为的是进入第二禅。为什么?因为不必依赖念想的功能,所以是进入第二禅。数息的次数,尚不算守意,念系于息乃是守意。息从外吸入,息未终了,息入于意中,在于灭尽识之为数所使。

  十息有十种意念,为十系缚。其中相随有二种意念,为二系缚;止有一种意念,为一系缚。得不到息的次数为恶意,是意念与数不相系缚。恶意停止,乃得为数。由此和调,可以用意念系缚。

  已成就息,即遗弃息;已成就相随,即遗弃相随;已成就止,即遗弃止;已成就观,即遗弃观,莫复还。所谓莫复还,就是不要再回头数息。

  息也支使意念,意念也支使息。心有所念为息支使意,心无所念为意支使息。

  息由四件事构成:一是风,二是气,三是息,四是喘。有声是风,无声是气,有出有入是息,气出入不尽是喘。

  原典

  数息为单,相随为复,止为(1)一意,观为(2)知意,还为行道,净为入道也。

  数时为念,至十息为持(3),是为外禅;念身不净,随空,是为内禅。禅法恶来不受,是名为弃。

  閇(4)口数息,随气出入,知气发(5)何所,灭何所。意有所念,不得数;息有迟疾大小,亦不得数;耳闻声乱,亦不得数也。数息意在息数,为不工(6)。行意在意(7),乃为止。数息意但在息,是为不工(8),当知意所从起,气所灭,是乃应数。因缘尽便得定意也。

  守意者,念出入息已,念息不生恶故,为守意。息见因缘生,无因缘灭,因缘断,息止也。数息(9)为至诚,息不乱为忍辱。数息气微,不复觉出入,如是当守一念,止也(10)。息在身,亦在外,得因缘息生,罪未尽,故有息;断因缘,息不复生。

  数息以为堕第二禅。何以故?用不待念,故为堕第二禅也。数息为不守意,念息乃为守意。息从外入,息未尽,息在入意,在尽识在数也。

  十息有十意,为十绊。相随有二意,为二绊;止为一意,为一绊。不得息数为恶,意不可绊,恶意止,乃得数,是为和调,可意绊也。

  已得息,弃息;已得相随,弃相随;已得止,弃止;已得观,弃观,莫复还。莫复还者,莫复数。

  息亦使意,意亦使息。有所念为息使意,无所念为意使息也。

  息有四事:一为风,二为气,三为息,四为喘。有声为风,无声为飘,入为息,气出入不尽为喘也。

  注释

  (1)(2)「为」,《资》、《碛》、《普》、《南》作「而」。

  (3)「持」,《资》、《碛》、《普》、《南》、《径》、《清》作「待」,不从。

  (4)閇:「闭」之俗字。

  (5)「知气发」,底本作法气知,诸本作「知气发」,据改。

  (6)「工」,底本作「手」,《资》、《普》、《南》、《径》、《清》作「工」,据改。

  (7)「在意」,《资》、《碛》、《普》、《南》、《径》、《清》无。

  (8)同注(6)。

  (9)「数息」,《径》作「故息」。

  (10)「止也」,《资》、《碛》、《普》、《南》、《径》、《清》作「也止」,不从。

  译文

  数息在于断外;相随在于断内。若数随从外来的入息,即是断外,也是为了脱离外在的因缘;若数随从身内的呼出,那是为了离却内在的因缘。断外,指身离因缘;断内,指意离因缘。身离、意离,即是相随,出息、入息乃是两件事。

  数息为的是断除内外因缘。什么是内外?所谓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是内,色、声、香、味、触、念等六境为外。

  行息是为了令意念趣向于空,目的仅在制止其余的意念活动。为什么行息能做到趋向于空?因为息中无所作为。

  数息时意念走离而不即时觉察,乃是罪重意轻。由于罪牵引意念迅疾走去,所以不能觉察。行道的人已经得息,就会自厌于息,意念希望转离,不再想数。这样做就是得息。相随、止、观也是如此。

  知道出息入息灭,灭是得息的特征;知道生死不再起用,是把握了生死的特征。至此,达到四禅,但念想空,为道栽种。

  原典

  数息断外,相随断内。数从外入,为断外,亦欲离外因缘;数从中出,为欲离内因缘。外为身离,内为意离。身离、意离,是为相随,出入息是为二事也。

  数息为欲断内外因缘。何等为内外?谓眼、耳、鼻、口、身、意为内,色、声、香、味、细滑、念为外也。

  行息为使意向空,但欲止余意。何以为向空?息中无所为故也。

  数息意走不实时觉者,罪重意轻。罪引意去疾故,不觉也。行道已得息,自厌息,意欲转(1),不复欲数。如是为得息。相随止观亦尒(2)也。

  知出入息灭,灭为得息相;知生死不复用,为得生死相。已,得四禅,但念空为种道栽(3)。

  注释

  (1)「息意欲转」,诸本作此,本经作「息欲轻」。这里取前者。

  (2)「尒」即「尔」。

  (3)「道栽」,底本作「道哉」,《资》、《碛》、《普》、《南》、《径》、《清》作「道也」,《丽》作「道栽」。这里取后者。

  译文

  由行息达到心定,不再觉知气息的出入,便可进入观察。其一应当观察五十五事,二当观察身中十二因缘。

  问:气息出入是不是有处所?

  答:息吸入时即是它的处所,息呼出时即是它的处所。

  数息时身坐。受、想、行、识等心理活动停止不行,即所谓坐。

  念系于息,已是得道。其所以还要再行思惟观察,是因为息无所知。

  问:既然念系于息,已是得道,为什么是无所知?

  答:意了知息,息不了知意,此即为无所知。人们不能获得思惟观察的意念,便令其数息,目的是令其意念安定;虽然已经数息,但只能不令生恶,却没有智慧。应当怎样修行获得智慧?从一息数到十息,分别何者是安定,何者是躁乱,认识有针对性的行药治疗,最后获得定意,便随顺智慧,得以思惟观察,这就进入了观。

  问:什么是数?

  答:所谓数,就是办事。譬如人有事便去求索,这是数罪;修道的人是数福。为什么?正确的数是十:第一意念生起为一,第二意念生起为二,数终了于十,至十为完毕,所以说十数是福。另外,所谓有罪,是因为不能将息坏灭,所以是罪。也就是说,意念生死而不灭坏,堕于世间,而且不断世间事,此即为罪。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情为六事,与受、想、行、识等四阴合为十事,相应于内十息;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嫉妒、瞋恚、痴等十恶,相应于外十息,都应该止而不行。

  原典

  行息以得定,不复觉气出入,便可观。一当观五十五(1)事;二当观身中十二因缘也。

  问:息出入宁有处不?

  报:息入时是其处,出息时是其处。

  数息身坐,痛痒、思想、生死、识止不行,是为坐也。

  念息得道,复校计者,用息无所知故。

  问:念息得道,何以为无所知?

  报:意知息,息不知意,是为无所知。人不能得校计意,便令数息,欲令意定;虽数息,但不生恶,无有黠智。当何等行得黠慧?从一至十,分别定乱,识对行药已,得定意,便随黠慧,得校计,为堕观也。

  问:何等为数?

  报:数者,谓事。譬如人有事便(2)求,是为数罪;道人数福。何以故?正为十,一意起为一,二意起为二,数终于十,至十为竟,故言十数为福。复有罪者,用不能坏息,故为罪。亦谓意生死不灭,堕世间已,不断世间事,为罪也。六情为六事,痛痒、思想、生死、识,合为十事,应内十息;杀(3)、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嫉妬、瞋恚、痴,应外十息,谓止不行也。

  注释

  (1)五十五:出自安世高译《地道经?五十五观章》:「行道者,当为五十五因缘自观身,是身为譬,如沫不能捉;是身为譬,如大海不厌不足五乐……。」指观身五十五事,以认知身之不净、非常、苦、空等。

  (2)「便」,《丽》作「更」。

  (3)「杀」,原文作「煞」。

  译文

  问:什么是十六事?

  答:所谓十事,指数息到十;所谓六事,指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十六事行而不离,那就进于道了。

  问:数息的意念在风,念风当堕于色中,如何能相应于道?

  答:意念运行于数息而不是意念于色。气息既尽,人便死灭,堕进「非常」;知道「非常」的道理,那就是道。

  修道的人要想获得道的纲要,应当知道坐与行二件事,即一为坐,二为行。

  问:坐与行是相同还是不相同?

  答:有时相同,有时不相同。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时为坐,有时为行。为什么?数息意念安定,此为坐;意念随顺于法,此为行。已经生起道意而不相离是行,也属于坐。

  坐禅的方法是,当数一不数二,当数二不数一。所谓当数一而数二,指数第一息木完便数二,此为一数二。这种数法,是过于精进。所谓当数二而数一,指息已进入第二次,才刚刚数一,此为二数一。这种数法,是精进不够。从三到四,从五到六,促七到八,从九到十,各有各的位置,应当分别它们的归属,处于一息数一,在二息数二,此为随法而行,便是进入精进的范围。

  有三种坐随顺于道:一是数息坐,二是诵经坐,三是闻经喜坐。此为三种。

  坐有三种品类:一是味合坐,二是净坐,三是无有结坐。什么叫味合坐?指意专注于行而不相离,即是味合坐。什么叫净坐?指不作念想,即是净坐。什么叫无有结坐?指烦恼系缚已经断尽,即是无有结坐。

  息有三类:一为杂息,二为净息,三为道息。但行息而不行道,即是杂息。数息到第十息而无错乱,即是净息。已经得道,即是道息。

  息有三类:有大息,有中息,有微息。口有所言,为大息止;念想于道,为中息止;获得四禅为微息止。

  原典

  问:何等为十六事?

  报:十六事(1)者,谓数至十;六者,谓数、相随、止、观、还、净。是(2)十六事,为行不离(3),为堕道也。

  问:数息念风为堕色(4),何以应道?

  报:行意在(5)数不念色,气尽便灭,堕非常,知非常为道也。

  道人欲得道要,当知坐行二事:一者为坐,二者为行。

  问:坐与行为同不同?

  报:有时同,有时不同。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时为坐,有时为行。何以故?数息意定(6)是为坐;意随法,是为行。已起意不离为行,亦为坐也。

  坐禅法,一不数二,二不数一。一数二者,谓数一息未竟便言二,是为一数二。如是为过精进。二数一者,谓息已入(7)。甫言一,是为二数一,如是为不及精进。从三至四,五至六,七至八,九至十。各自有分部,当分别所属,在一数一,在二数二,是为法行,便堕精进也。

  有三坐堕道:一为数息坐,二为诵经坐,三为闻经喜坐。是为三也。

  坐有三品:一为味合坐,二为净坐,三为无有结(8)坐。何等为味合坐?谓意着行不离,是为味合(9)坐。何谓为净坐?谓不念为净坐。何等为无有结坐?谓结已尽,为无有结坐也。

  息有三辈(10):一为杂息,二为净息,三为道息。不行道是为杂息。数至十息不乱,是为净息。已得道,是为道息也。

  息有三辈:有大息,有中息,有微息。口有所语,谓(11)大息止;念道,中息止;得四禅,微息止也。

  注释

  (1)「十六事」,底本作「十事」,《资》、《碛》、《普》、《南》、《径》、《清》作「十六事」,据改。

  (2)「是」,《丽》作「是为」。

  (3)「不离」,《碛》、《普》、《南》、《清》作「已亦」。

  (4)数息念风为堕色:息指呼吸之气息,佛教分类属于风;风为地、水、火、风四大之一,属于色法,所以念风相当于念色。

  (5)「在」,《资》、《碛》、《普》、《南》、《径》、《清》作「在道」。

  (6)「定」,底本作「走」,诸本作「定」,据改。

  (7)「入」诸本作「入二」。

  (8)结:烦恼的异名之一,起系缚作用,令不得解脱的烦恼,特名为结。

  (9)「合」,《普》作「结」。

  (10)「三辈」,《普》作「二辈」。

  (11)「谓」,底本无,现据《丽》本改。

  译文

  问:佛为什么教人数息守意?

  答:有四个原因:一、为的是不欲受苦;二、为的是避免意念躁乱;三、为的是闭塞因缘,不与生死流转会合;四、为的是获得入于涅槃之道。

  譬喻说日,没有光明有四个原因,一是因为有云,二是因为有尘,三是因为有大风,四是因为有烟。数息达下到预期的效用,也有四个原因:一是因为意念生死,筹算计较;二是因为饮食多;三是因为极度疲倦;四是因为坐非其地,不便于除罪。此四因导致的结果,都有相状可知:坐禅数息,忽然念想它事,失去守息的意念,这是意念转向筹算计较的相状;骨节尽痛,不能久坐,这是饮食多的相状;身沉重,意懵懂,但欲睡眠,这是极疲倦的相状;辗转四面坐而不得一息,这是罪地的相状。由于认识了罪过,应当依「经」而行;若读「经文」又坐,意想不习于罪过,祸也可以消除。

  原典

  问:佛何以教人数息守意?

  报:有四因缘:一者用不欲痛故,二者用避乱意故,三者用閇因缘,不欲与生死会故,四者用欲得泥洹道故也。

  譬喻说日,无光明者有四因缘:一者用有云故,二者用有尘故,三者用有大风故,四者用有烟故。数息不得,亦有四因缘:一者用念生死校计故,二者用饮食多故,三者用疲极故,四者用坐不得更罪地故。此四事来,皆有相:坐数息,忽念他事,失(1)息意,是为念校计相;骨节尽痛,不能久坐,是为食多相;身重意瞪矒,但欲睡眠,是为疲极相;四面(2)坐不得一息,是为罪地相。以知罪,当经行,若读经文坐,意不习(3)罪,亦祸消(4)也。

  注释

  (1)「失」,《普》作夫。

  (2)「面」,《资》、《碛》、《普》、《南》、《径》、《清》作徒。

  (3)「不习」,底本作习,现据诸本改。

  (4)「祸消」,《资》、《碛》、《普》、《南》、《径》、《清》作稍稍消。

  译文

  行道的人行道,应当念本。什么是本?所谓心、意、识,这就是本。此三事都不著见,已生执着,立即灭除,令本的意念不再发生。达到这种程度的意,就是道意。此本意已经灭除,不再成为受苦不断的因缘,生便断灭。

  定意日益胜进,日益胜进为了定意。有时从数息获得定意,有时从相随获得定意,有时从止获得定意,有时从观获得定意。随着得定的因缘照直而行。

  行息也会堕于贪。为什么?因为意想得定便生喜心。由此便当思察出入息和念灭时:息生身即生,息灭身即灭,尚未解脱生死之苦。为什么?喜的性质既经思察,如此便能制止贪。

  数息要快,相随要慢。有时数息应当安徐,相随应当加快。为什么?数息时意不错乱,当会安徐;数乱时,定是加快。相随也同样如此。第一数息也相随,但所念有差别。虽然数息,当知气息的出入,意念系于数。

  数息之所以还要再行相随、止、观,是因为不得息。有前世的旧因遗留在相随、止、观上;虽已获得相随、止、观,也仍然应当从数息开始。

  数息的意念不离散,此即是法;离散则是非法。数息时的意念不堕于罪;意在世间,便堕于罪。

  数息为的是不要扰乱意念。意念由于不乱而还要再行相随,是要证得上次的意念,知其为止。止与观相同,还与净相同。

  行道若已达到微细的意念,当再行倒意。意思是说,当重新数息。如果读经已毕,仍然行禅达到微细的意念,乃是不数息反而修行相随了。

  原典

  道人行道,当念本。何等为本?谓心、意、识是为本。是三事皆不见,已生便灭,本意不复生,得是意为道意。本意已灭,无为(1)痛更因缘,生便断也。

  定意日胜,日胜为定意。有时从息得定意,有时从相随得定意,有时从止得定意,有时从观得定意。随得定因缘直行也。

  行息亦堕贪,何以故?意以定便喜故。便当计出入息(2),念灭时,息生身生,息灭身灭。尚未脱生死苦。何以故?喜已计,如是便贪止也。

  数息欲疾,相随欲迟。有时数息当安徐,相随时当为疾。何以故?数息意不乱当安徐,数乱当为疾。相随亦同如是也。第一数亦相随,所念异,虽数息(3),当知气出入,意着在数也。

  数息复行相随、止、观者,谓不得息。前世有习在相随、止、观,虽得相随、止、观,当还从数息起也。

  数息意不离,是为法;离为非法。数息意不堕罪;意在世间,便堕罪也。

  数息为不欲乱意,故意以不乱,复行相随者,证上次意知为止。止与观同,还与净同也。

  行道得微意,当倒意者,谓当更数息。若读经已,乃复行禅微意者,谓不数息反行相随也。

  注释

  (1)「为」,《资》、《碛》、《普》、《南》、《径》、《清》作「有」。

  (2)「出入息」,《丽》作「出息入息」。

  (3)「虽数息」,底本作「数杂息」,诸本作「虽数息」,据改。

  译文

  佛有六种洁净的意念,即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洁净事能控制无形的意。

  息既是意,也不是意。为什么?数息时意专注于息,息即是意;不数时,意与息各自运行,息则为非意。从息产生意念,即停止了息,无有意的状态。

  如果人不支使意念,意念即支使人。所谓「使意」,就是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想三十七品经,此为「使意」。如果人不行道,贪求随欲,此为「意使人」。

  息有垢污,若息不去掉垢污即不得息。什么叫息垢?指三冥中最剧烈的部分,乃是息垢。什么是三冥?指三毒生起时,身体正处在冥顽愚昧的状态,所以说为三冥。所谓三毒,一是贪欲,二是瞋恚,三是愚痴。人都因此三事致死,所以名之为毒。

  数息时,意念系于数。息未数时,意有三种:有善意,有恶意,有不善不恶意。

  要想知道人们得息的特征,应当观察万物及种种姣好美色,如果意念不再染着,就是得息的特征。如果意念依然染着,那是未得,应当更加努力精进。

  欲令「行家中意」断尽。眼、耳、鼻、舌、身、意六情为意家,六情贪爱万物,都是意家。

  所谓相随,指修行善法,并从行善法中获得解脱,应当与之相随。也可以说,不随逐五阴、六入,而是息与意相随顺。

  原典

  佛有六洁意,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是六事能制,无形也。

  息亦是意,亦非意。何以故?数时意在息为是,不数时意息各自行,是为非意。从意(1)生息已,止无有(2)意也。

  人不使意,意使人(3)。使意者,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三十七品经,是为(4)使意。人不行道,贪求随欲,是为意使人也。

  息有垢。息不去垢,不得息。何等为息垢?谓三冥中最剧者,是为息垢。何等为三冥?谓三毒起时身中正冥,故言三冥。三毒(5)者,一为贪淫,二为瞋恚,三为愚痴。人皆坐是三事死,故言毒也。

  数息时意在数,息未数时有三意:有善意,有恶意,有不善不恶意。

  欲知人得息相者,当观万物及诸(6)好色,意不复着,是为得息相。意复著是为未得,当更精进。

  行家中意欲尽者,谓六情(7)为意家,贪爱万物皆为意家也。

  相随者,谓行善法。从是(8)得脱,当与相随,亦谓不随五阴六入(9),息(10)与意相随也。

  注释

  (1)「从意」,《资》、《碛》、《普》、《南》、《径》、《清》作「从息」。

  (2)「无有」,底本作「有」,诸本作「无有」,据改。

  (3)「人」,《资》、《碛》、《普》、《南》、《径》、《清》作「人人」。

  (4)「为」,《碛》、《普》、《南》、《径》、《清》作「为人」。

  (5)「三毒」,《普》作「一毒」。

  (6)「诸」,底本作「谓」,诸本作「诸」,这里取后者。

  (7)六情:即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机能,通称六根。因六根能取六境,成为情欲产生的根基,故名六情。

  (8)「从是」,底本作「从」,诸本作「从是」。这里取后者。

  (9)六入:亦译作六处。有内、外二类。内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外六入指色、声、香、味、触、法六境。本经意指内六入。

  (10)「息」,原文作「自」,诸本作「息」。这里取后者。

  译文

  问:第三止,为什么要止在鼻头?

  答:因为数息、相随、止、观、还、净,都是从鼻子出入,意念习惯于旧的地方,也因为此处易于识别,所以专注于鼻头。

  恶意若来,断灭就是禅。有时在鼻头止,有时在心中止。专注于所著为止。如果有邪念来扰乱人意,即直观想一事,诸恶来时心不当动,心成为无所畏惧的了。

  止有四种:一是数止,二是相随止,三是鼻头止,四是息心止。所谓止,意思是说,五乐、六入加以制止。

  所谓入息至尽鼻头止,意思是说,恶不再能继续进入到了鼻头就止住了。所谓出息至尽着鼻头,意思是说,意念不再离散,而令身行向恶,所以专注于鼻头。也可以这样说:息初吸入时,便专心一念对向它不再转栘。至于息是出是入也不复觉察,那就是止。

  所谓止,就是如,如出息、入息。若觉知前意出,不觉后意出,其觉前的观想名「意意相观」,因此便会觉察出入息表现的败坏,接受这种败坏相,畏惧生死无常,便会除却随逐于息的意念,而随顺于道意。

  所谓莫为相随,指但念著鼻头,不再意念五阴等因缘,由此罪断意灭,也不知喘息,此即为止。所谓莫为相随,指不要再去意念息的出入,追随五阴等因缘,由此也不再感到喘息。

  原典

  问:第三止,何以故正(1)在鼻头?

  报:用数息、相随、止、观、还、净皆从鼻出入,意习故处,亦为易识,以是故著鼻头也。

  恶意来者,断为禅,有时在鼻头止,有时在心中止。在所著为止,邪来乱人意,直观一事,诸恶来心不当动,心为不畏(2)之哉也。

  止有四,一为数止,二为相随止,三为(3)鼻头止,四为息心止。止者,谓五乐(4)、六入(5)当制(6)之也。

  入息至尽鼻头止,谓恶不复入,至鼻头止。出息至尽著鼻头,谓意不复离身行向恶,故着鼻头。亦谓息初入时,便一念向不复转,息出入亦不复觉,是为止也。

  止者如,如(7)出息入息,觉知前意出,不觉后意出。觉前为意意相观,便察出入息。见败,便受相,畏生死便(8)却意,便随道意相也。

  莫为相随者,但念著鼻头,五阴因缘不复念,罪断意灭,亦不喘息,是为止也。

  莫为相随者,谓莫复意念出入,随五阴因缘,不复喘息也。

  注释

  (1)「正」,《资》、《碛》、《南》、《丽》作「止」。

  (2)「畏」,《碛》、《普》、《南》、《径》、《清》作「动」。

  (3)「为」,《资》、《碛》、《普》、《南》、《径》作「者」。

  (4)五乐:指眼、耳、鼻、舌、身等五种官能对应于色、声、香、味、触等五境之欲乐。

  (5)六入:又作六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为内六入,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为外六入,总称十二入,亦作十二处。

  (6)「制」,诸本作「制止」。

  (7)「如」,底本无,现据《丽》本补上。

  (8)「便」,《资》、《碛》、《普》、《南》、《径》、《清》无。

  译文

  第四,所谓观,观息败灭时,与观身其体不同。息表现为有因缘而生,无因缘即灭。

  所谓「心、意受相」,意思是说,当意欲有所得时,心即筹算,因缘会合,必当复灭,由此断除所欲,不再向往此等所欲,这就是心、意受相(心意受用道意的相状)。

  所谓「以识因缘为俱相观」,意思是说,识了知五阴产生的因缘,出息也观,入息也观想。所谓观,就是观想五阴;(出息观,入息观)就是俱(相)观。也应该意意相观(以后意观前意),这是在内断除恶念的途径。总之,乃是两种因缘。

  所谓「观出息异、入息异」,意思是说,出息为五阴中的行阴,入息为想阴:有时出息为受阴,入息为识阴。随着因缘条件生起的不同而受用诸阴。一念所向,无有永恒不变的功用,所以说之为异。修道的人应当分别了知这个道理。所谓异,也可以说出息灭,入息生:入息灭,出息生。

  所谓「无有故」,指人、意以及万物。意起既毕,即趋泯灭,万物生而复死,(古不至今)此名之为无有故。

  所谓「出息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指出息时意不念想入息,入息时意不念想出息;所念想的对象不同,所以说其为非。

  所谓「中信」,指在悟入佛道中,由于以见道为因缘而归信于道,所以叫中信。

  原典

  第四观者,观息败时,与观身体异。息见因缘生,无因缘灭也。

  心、意受相者,谓意欲有所得,心计因缘会,当复灭,便断所欲,不复向是,为心、意受相也。

  以识因缘为俱相观者,谓识知五阴因缘。出息亦观,入息亦观。观者,谓观五阴,是为俱观。亦应意意相观,为两因缘,在内断恶念道也。

  观出息异,入息异者,谓出息为生死阴,入息为思想因(1);有时出息为痛痒阴,入息为识阴。随因缘起便受阴,意所向无有常用,是故为异。道人当分别知是,亦谓出息灭,入息生;入息灭,出息生也。

  无有故者,谓人意及万物,意起已灭,物生复死,是为无有故也。

  出息(2)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谓出息时意不念入息,入息时意不念出息,所念异故,言非也。

  中信者,谓人道中,见道因缘,信道,是为中信也。

  注释

  (1)「因」,《大正》作「阴」。

  (2)「出息」,诸本作「非出息」,不从。

  译文

  所谓「第五还弃结」,指捐弃由身体发动的杀、盗等七恶;所谓第六净弃结,指捐弃由意识发动的愤怒等三恶。这两种弃结,总名为还。

  所谓「还」,指意不再起恶;而恶,即为不还。所谓「还身」,指捐弃之恶,可以获得第五还(弃身七恶)。此时尚有身,也无有身。为什么?有意即有身,无意即无身。因为意是人的种子。这就是还。

  所谓「还」,指意不再起恶;起恶,即是不还。也可以说,前(第五还弃结)助身(弃恶),后(第六还弃结)助意(弃恶)。不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是为助身;不嫉、瞋恚、痴,是为助意。

  所谓「还五阴」,譬如买金得石,便抛弃地上不用。人人贪爱五阴,由此受得苦痛,便不再欲求。此即为还五阴。

  什么叫做便见灭尽处?所谓无所有,乃为灭处。

  问:既是「无所有」,为什么还成为「处」?无所有处有四处:一、飞鸟以空中为其处;二、阿罗汉以涅槃为其处;三、道以无有为其处;四、法存在于观想「处」。

  所谓「出息入息受五阴相」,意思是说,意若流入邪念,应当迅疾回到正念上去,用生起的觉悟断灭。此即为「受五阴相」。此处所言「受」,就是受「不受相」。

  原典

  第五还弃结者,谓弃身七恶(1)。第六净弃结者,为弃意三恶(2)。是名为还。

  还者,为意不复起恶;恶者,是为不还也。还身者,谓还恶得第五还。尚有身,亦无身,何以故?有意有身、无意无身,意为人种,是名为还。

  还者,谓意不复起恶;起恶者,是为不还。亦谓前助身,后助意。不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是为(3)助身;不嫉、瞋恚、痴,是为助意也。

  还五阴者,譬如买金得石,便弃捐地不用。人皆贪爱五阴,得苦痛便不欲,是为还五阴也。

  何等为便见灭尽处?谓无所有,是为灭处。

  问:以无所有,何以故为处者?无所有处有四处:一者飞鸟以空中为处,二者罗汉以泥洹为处(4),三者道以无有为处(5),四者法在观处也。

  出息入息受五阴相者,谓意邪念疾转(6)还正,以生觉断,为受五阴相。言受者,谓受不受相也。

  注释

  (1)身七恶:指十恶中属于身业的七恶,即杀、盗、姓、两舌、恶口、妄言、绮语。

  (2)意三恶:指十恶中属于意业的三恶,即贪欲、瞋恚、疑(或作痴)。

  (3)「为」,《径》作「谓」。

  (4)罗汉以泥洹为处:罗汉,为阿罗汉之略称,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修持所得的最高果位。泥洹,即涅槃,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的最高理   想,也是阿罗汉的最终归宿。

  (5)道以无有为处:此「无有」,意谓不受特定时空的局限,不为诸「有」所玷染。

  (6)「转」,底本作「輙」,诸本作「转」,这里取后者。

  译文

  由于此「受五阴相」,就会知道五阴起于何所,灭于何所。所谓「灭」,指十二因缘。人从十二因缘生,也从十二因缘死。所谓「不念」,就是不念想五阴。所谓「知起何所,灭何所」,意思是说,善恶的因缘生起,便复灭除。也可以说是「身」,也可以说是「气」的生灭。有念即生,无念便死。意与身是同等的。(所以不念五阴)就是断绝流转生死的道路。在此生死流转之间的一切恶事,都是从意想中来的。

  所谓「今不为前,前不为今」,意思是说,先前所念已经熄灭,现在所念不是先前所念。也可以说,前世所作(善),今世所作(善),各得各的福。也可以说,现在所行善,不是先前所行恶。也可以说,现在的气息不是先前的气息,先前的气息不是现在的气息。

  所谓「为生死分别」,指「意」若念生即生,若念灭即灭。所以名为生死。由此当分别万物及自身,过去、未来福为销尽。为什么会尽?因为有生便有灭,有灭便有尽。由于知尽,便当尽力求道。

  所谓「观上头无所从来」,意思是说,人无所从来,「意」起为人。也有一说,人不是由于自作才来的,而是有所从来。人是自作自得,所以为无所从来。

  所谓「生死当分别」,意思是说,应当知道分别五阴。也可以说,知道分别意的生死:人以「意」为常,知无有常,也是分别。

  所谓「后观无处所」,指念想现在,不要产生罪人的观念,因为在生死合会中,当知没有能从罪中解脱出来的,据此说「后观无处所」。

  没有走上「道」的轨迹,不得中途命尽。意思是说,修持已经达到「十五意」,不得中间死去;必须达到「十五意」,使之悟「道」,并辗转上进至于阿罗汉。中间得道,也不得中途命尽,指息、意、身三件事。就是说,属于善恶的意念,既要进入「道」的轨迹,也要中途坏灭;「息」死而复生,善意起而复灭;身则不得中途死去。

  原典

  以受五阴相,知起何所,灭何所。灭者为(1)十二因缘(2)。人从十二因缘生,亦从十二因缘死。不念者,为不念五阴也。知起何所,灭何所,谓善恶因缘起,便复灭。亦谓身,亦谓气生灭。念便生,不念便死,意与身同等,是为断生死道。在是生死间(3),一切恶事皆从意来也。

  今不为前,前不为今者,谓前所念已灭,今念非前念,亦谓前世(4)所作,今世所作,各自得福。亦谓今所行善,非前所行恶。亦谓今息非前息,前息非今息也。

  为生死分别者,为意念生(5)即生,念灭即灭。故言生死,当分别万物及身,过去、未来福为索尽。何以故尽?以生便灭,灭便尽,以知尽当尽力求也。

  观上头(6)无所从来者,谓人无所从来,意起为人。亦谓人不自作来者,为有所从来,人自作自得,是为无所从来也。

  生死当分别者,谓知分别五阴。亦谓知分别意生死,人意为常,知无有常,亦为分别也。

  后观(7)无处所者,为念(8)现在,不见罪人,在生死会,当得无有脱于罪故,言后观(9)无有处所。

  未得道迹(10),不得中命尽,谓已得十五意(11),不得中死,要当得十五意,使堕(12)道,亦转上至阿罗汉也。中得道(13),亦不得中命尽,为息意身凡三事。谓善恶意要当得道迹,亦复中坏,息死复生,善意起复灭,身亦不得中死也。

  注释

  (1)「为」,诸本作「为受」。

  (2)十二因缘: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中最基本的「缘起」理论,是对众土本原及其流转三世因果,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六入)、触、  受、爱、取、有、生、老死。

  (3)「间」,《资》、《碛》、《普》、《南》、《径》、《清》作「闻」。

  (4)「前世」,底本为「前」,《资》、《碛》、《普》、《南》、《径》、《丽》作「前世」,现据改。

  (5)「念生」,底本为「念」,诸本作「念生」,这里取后者。

  (6)上头:相当「前际」,这里指人生的开端、本源。

  (7)「观」,诸本作「视」。

  (8)「念」,诸本作「今」。

  (9)「观」,原本作「视」,疑误,故改为「观」。

  (10)道迹:道是菩提的旧译,迹为轨迹。即菩提之道。

  (11)十五意:是指见道苦法忍等「十五心」。此十五心为在全部修习中属于「见道」范围。

  (12)「使堕」,诸本作「便随」。

  (13)「道」,《资》、《碛》、《普》、《南》、《径》、《清》作「道迹」。

  译文

  什么是净?此处指一切贪欲是不净,除去贪欲就是净。

  什么是五阴的相状?譬如火是阴,则薪就是它的相状。

  从息到净,部属于观。意思是说,观身、相随、止、观、还、净,本为无有。

  内意专注于数息,外意专注于断恶,此二因缘,即是二意。

  问:为什么不先内外观身体,反而先数息、相随、止、观、还、净?

  答:因为意不净,所以不见身(的本质);意若是已净,便能普遍见到身内身外(的本质)。

  循道所行有「十九行」,因为人有十九种病,也有十九种药。观察身,念想身内充满恶浊的液体,是制止贪淫的药;念想慈、悲、喜、舍四种平等心理,是制止愤怒的药;自计念此身体是从十二因缘而有,是为制止愚痴的药;安般守意则是制止念想太多的药。

  所谓「内外自观身体」,什么是「身」?什么是「体」?骨肉为身,与六情和合是体。什么是六情?眼迎合色,耳受纳声,鼻追随香,口欲求味,以细滑等触觉为身,衰颓的意是种子,栽植(而成万物)就是痴,由此六情而为有生之物。

  此内外身体之所以一再解释,是因为人的贪求有大有小,有前有后。意思是说,对于贪欲的对象,应当分别观察。观察所见为「念」,「念」因所见而观察的叫做「知」。

  所谓「身观止」,坐禅时,(身不净之)念生起,起念后,意不离散,所在皆行此「意」,所执着皆以(此念)识别,这就是「身观止」。

  所谓出息、入息念灭时,什么叫念灭时?念想出气、入气尽了的时候,就是说,系念于息的意想灭。出息入息的意念灭的时候,譬如画空,无有处所,不论「生死意」,还是「道意」都是如此。出息入息的意念熄灭时,也不说是息(灭),还是系息的意(灭)。说灭时,就是出息入息的意念熄灭时,开初从因缘生起,断除根本称为「灭时」。

  原典

  何等为净?谓诸所贪欲为不净,除去贪欲是为净。

  何等为五阴相?譬喻火为阴,薪为相也。

  从息至净,是皆为观,谓观身、相随、止、观、还、净,本为无有。

  内意数息,外意断恶因缘,是为二意也。

  问:何以故不先内外观身体(1),反先数息、相随、止、观、还、净?

  报:用意不净故,不见身,意已净,便悉见身内外。

  道行(2)有十九行(3),用人有十九病(4)。故,亦有十九药。观身念恶露(5),是(6)止贪淫药;念四等心(7),是为止瞋恚药;自计本何因缘有,是为止愚痴药;安般守意,是为多念药也。

  内外自观身体,何等为身?何等为体?骨肉为身,六情合为体也。何等为六情?谓眼合色,耳受声,鼻向香,口欲味,细滑为身。衰意(8)为种,栽(9)为痴(10),为有生物也。

  内外身体所以重出者何?谓人贪求有大小,有前后,谓所欲得当分别观。观者见为念,念因见,观者为知也。

  身观止者,坐念起,起念意不离,在所行意,所著为识,是为身观止也。

  出息入息念灭时。何等为念灭时?谓念出入气尽时,意息灭。出息入息念灭时,譬如画空中无有处(11),生死意、道意俱尔也。出息入息念灭时,亦不说息意息(12)。说灭时,出息入息念灭时,初从(13)因缘生,断本为灭时也。

  注释

  (1)内外观身体:指观身不净的不净观,属四念住之一,与安般禅并为二甘露门。

  (2)「道行」,《资》、《碛》、《普》、《南》、《径》、《清》作「道所」。

  (3)十九行:指观身,即不净观;念四等心,即慈、悲、喜、舍的慈悲观;本何因缘有,即因缘观中的十二有支;安般守意,即数息观,此处将  吸、呼二息作二行,总为十九行,亦即下文之十九药。

  (4)十九病:见《修行地道经》:「观察人情凡十九辈,所谓贪淫、瞋恚、愚痴、淫怒、淫痴、痴恚、淫怒愚痴、口清意淫、言柔心刚、口慧心  痴、言美而怀三毒、言粗心和、恶口心刚、言粗心痴、口粗而怀三毒、痴心淫、痴怀怒、心口俱痴、口痴心怀三毒。」

  (5)恶露:指人体种种排泄物和腺体。佛教一般认为,人身有三十六种不净物,大都属于「恶露」。

  (6)「是」,《大正》作「是为」。

  (7)四等心:即四无量禅,十二门禅之一。以慈、悲、喜、舍的观念观察无量众生。

  (8)衰意:据康僧会序,即是邪念、溢荡的心,是孳有万亿的种子。

  (9)「栽」,《碛》、《普》作「裁」,《南》作「载」,不从。

  (10)痴:即十二因缘中的无明,是播种、栽植,令种子得以孳长的原因。此处是用衰意与痴,解释六情中的意与法。

  (11)「处」,《资》、《碛》、《普》、《南》、《径》、《清》作「是处」。

  (12)「息」,《资》、《碛》、《普》、《南》、《径》、《清》作「自」。

  (13)「初从」,诸本作「物从」。

  译文

  所谓「内外痛痒见观」(即观受阴),为见痛痒等感受产生的原由,便观此痛痒,这就是见观。所谓内外痛痒,外在的美好物为外痒,外在的粗恶物为外痛;内在的可意感为内痒,内在的不可意感为内痛。在内的是内法;在外的外因缘是外法。也可以说,眼是内,色是外;耳是内,声是外;鼻是内,香是外;口是内,味是外;心是内,念是外。见到美好细滑之物,意欲享得,此为痒;见到粗恶之物,意所不用,此为痛。痛、痒都属于罪过范围。

  所谓「痛痒观止」,意思是说,如果人感到臂痛苦,「意」不以痛苦;反而念想其它一切人身的痛苦。如此以「意」不执着于自己的痛苦,即是「止」。痛,既可以念想,也不可以念想。念想痛苦而无所执着;自爱己身,也当观他人之身;以「意」爱于他人之身,也当自观己身,也属于「止」。

  此「内外痛痒」之所以一再解释,是因为人见物色,而爱有厚有薄,其意不能平等观待,有多有少的差别。重新分别观察之道,在于内观有痴,外观以自证(平等之理)。

  身、心的痛痒各有不同。受到寒热、刀杖等痛楚之极,此为「身痛」;获得美饭、车骑、好衣等令身便利,此为「身痒」。所谓「心痛」,指自身既已忧苦,又忧苦他人及万事,此为「心痛」;内心所得喜好和感受种种欢喜,此为「心痒」。

  原典

  内外痛痒见观者(1),为见痛痒所从起,便观,是为见观也。内外痛痒者,谓外好物为外痒,外恶物为外痛;内可意为内痒(2),内不可意为内痛。在内为内法,在外(3)外因缘为外法。亦谓目为内,色为外;耳为内,声为外;鼻为内,香为外;口为内,味为外;心为内,念为外。见好细滑意欲得,是为痒;见粗恶意不用,是为痛。俱堕罪也。

  痛痒观止者,若人臂(4)痛,意不作痛,反念他一切身痛,如是以意不在痛为止。痛亦可念,亦不可念。念痛无所著,自爱身当观他人身,意爱他人身,当自观身,亦为止也。

  内外痛痒所以重出者何?谓人见(5)色,爱有其薄厚,意(6)不等观,多与少异故。重分别观道,当内观有痴,当外观以自证也。

  身心痛痒各自异,得寒热、刀杖痛极,是为身痛;得美饭、载车、好衣,身诸所便,是为身痒。心痛者,身自忧,复忧他人及万事,是为心痛;心得所好及诸欢喜,是为心痒也。

  注释

  (1)内外痛痒见观者:即观受是苦,属四念住之一。痛、痒是苦、乐的古译。

  (2)「内痒」,《碛》、《南》作「痛痒」。

  (3)「外」,诸本无此字。

  (4)「臂」,《资》、《碛》、《普》、《南》、《径》、《清》无此字。

  (5)「见」,《资》作「俱」。

  (6)「有其薄厚意」,诸本作「有薄厚其意」。

  译文

  所谓「意相观」,有两种因缘,在内断除恶念的途径,一是眼、耳、鼻、舌、身五根对五境的欲乐,二是色、声、香、味、触、法六种衰败道意的尘境,应当加以制止断灭。所谓「观」,指自观其身。身本身并不知道是粗是细,由于受得,始能觉察,这就是「意意相观」。此意意相观,息也是意,数也是意,数息同时观息,就是意意相观。

  所谓「意观止」,意思是说,淫欲生起,制其不为;即欲瞋恚,制其不怒;即欲行痴,制其不作;即欲贪婪,制其不求。凡诸恶事,一切不趋向,此为「观止」,也可以说,已经认知三十七品经,经常念想而不脱离,此即是「止」。

  所谓出息入息尽、定便观,其中尽,指罪尽,定指以息止住意(的散乱)。「定观」的意思是观止而还于「净」。「尽止」的意思是,我能说此道理,更能见此道理,晓此道理,普遍贯彻,这就是「尽止」。

  由「尽止」所起之「意」,如果用于布施福及一切善法,则此意已起便灭,还是要再作意念?一向习于罪行不可计数,过去、现在,意不与道相随,他人也是如此。既已知觉,应当断除;已经断除,就是内外意意观止。

  所谓内外法法,内法指身,外法指他人。又,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也是内外法法。

  内法的意思是,运行智慧不离三十七品经,其余一切,意想不随,行道得道,此为内法;外法指堕落于生死流转,意思是说,由于有生死诸行,便得在生死流转中不得解脱。此等一切应当断除的均已断除,就是内外法观止。

  所谓法观止,一切人都把自身看作是身;真实思惟观察,自身非我身。为什么?如人有眼有色,眼非身,色也非身。为什么?如人已死,即使有眼,也无所见,有色也无所反映。身就是如此。然而,但有识也非身,为什么?因为识无形状,也没有轻微的停止。同所考察的眼一样,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达到这种认识,就是法观止,也可以说,不意念恶为「止」,意念恶为「不止」。为什么?因为「止」与「不止」是随「意」而行。

  原典

  意相观者,有两因缘,在内断恶念道,一者谓五乐、六衰,当制断之。观者自观身,身不知粗细,以得乃觉,是为意意相观。意意相观,息亦是意,数亦是意,数时观息为意,意相观也。

  意观(2)止者,欲淫,制不为;欲瞋恚,制不怒;欲痴,制不作;欲贪,制不求。诸恶事一切不向,是为观止,亦谓以知三十七品经,常念不离,为止也。

  出息入息尽、定便观者,尽谓罪尽,定谓息止意,定观者谓观止(3)还净也。尽止者,谓我能说是,更见是(4)晓是,遍更是,是为尽止也。

  所起息(5),若布施作福(6)一切善法,已起便灭(7),更意念耶?向习罪行亦无数,故世(8)今世意不如是相随,他人亦尔,已(9)知觉当断已(10)断,为内外意意观止也。

  内外法法者,内法谓身,外法谓他人。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是为内外法法(11)也。

  内法谓行黠不离三十七品经,一切余事意不堕中,行道得道,是为内法;外法谓堕生死,谓(12)生死行,便得生死不脱。一切当断已断,为内外法观止也。

  法观止者,一切人皆自身为身,谛校计非我身。何以故?有眼有色,眼亦非身,色亦非身,何以故?人已死(13)有眼无所见,亦有色无所应,身如是。但有识亦非身,何以故?识无有形,亦无所轻止。如是计眼、耳、鼻、舌(14)、身、意亦尔。得是计为法观止,亦谓不念恶为止,念恶为不止。何以故?意行故也。

  注释

  (1)「一者谓五乐、六哀」,疑为「一者谓五乐,二者六衰」。

  (2)「意观」,底本作「观」,诸本作「意观」,据诸本改。

  (3)「观止」,底本作「止」,诸本作「观止」,据诸本改。

  (4)「更见是」,《丽》无。

  (5)「所起息」,疑为「所起意」之误。

  (6)「作福」,底本为「作礼」,诸本作「作福」,据诸本改。

  (7)「已起便灭」,底本为「以起便灭」,《频伽》作「已起便灭」,据改。

  (8)「世」,《南》、《径》、《清》作「更」。

  (9)(10)「已」,底本均为「以」,《频伽》作「已」,据改。

  (11)「法法」,《碛》、《普》、《南》、《径》 、 《清》作「法」。

  (12)「谓」 ,《碛》、《普》、《南》、《径》、《清》作「随」。

  (13)「人已死」,底本为「人以死」,《频伽》作「人已死」,据改。

  (14)「舌」 ,底本为「口」 ,《丽》作「舌」 ,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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