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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古仁波切文集:月灯 圆融之了解·第三十三章 受持是经之利益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3日
来源:   作者:创古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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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古仁波切文集:月灯 圆融之了解·第三十三章 受持是经之利益

 

  第三十三章称为<受持是经之利益>。既然修习三摩地之无上境界至为珍贵及重要,当它尚未在我们的经验之流中升起时,我们可在任何处找到如何开展对三摩地境界之了解的法教?即使我们已经体验到三摩地了,我们应该如何克服种种障蔽并提升我们的定境、增长它的稳定性?如果我们觉得自己不够精进,我们如何能克服这个困难并鞭策自己更深入地修习三摩地?我们如何能达到究竟的果位及证悟的功德?当我们的信心及虔敬心减弱时,我们如何能维护及加强它们?这一切法教,正觉者——在经典中都叙述得非常清楚。此外,印度及西藏之成就者暨学者所著的论注,阐释了佛陀言说的旨趣和用意。含于经典系统的这一切法教都至为珍贵。

  关于此点,佛陀解释道:聆听经典系统的法教、背诵它们的重点、反覆思考并记取它们的意义、大声读诵它们并试图彻底了解它们的意义,至为重要。一旦我们全然理解经典法教的旨趣之后,应该乐于为他人翔实地解说;这不但对我们自己在修习三摩地的进展有极大的利益,也能利益其他人的修行。我们应该努力地做到这一切,不仅能记取法教的文字,也能体认其意义。这就是阐述受持经典之利益的第三十三章内容。

  在受持经典这一方面,我想再做进一步的说明。不论我们是直接受教于圆满证悟者,或是在研习大师的论注,都应该使我们的所学及了解更为圆融。佛陀说,在完整及无误地理解一项法教之后,我们应该使之趋入圆融。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意思是我们应该契入法教的精髓要义。

  本章的精髓要义是所谓的“无漏五蕴”——非因缘所成之五蕴,又称为“五法蕴”。“无漏五蕴”和“有漏五蕴”——一般所称的色、受、想、行及识等因缘所成之五蕴——正好相反。不论我们在研习佛陀的直接言说,或印度及西藏之成就者所撰作的论注,我们都必须了解无漏五蕴。

  无漏五蕴的第一蕴是“戒蕴”,意指全然清净之行径,身、语和意的活动皆极其清净,不受烦恼及恶行的染污。戒蕴是其馀无漏四蕴的基础。

  在圆满清净的戒行之后,第二蕴——无漏之三摩地蕴(定蕴)——才可能升起。在此处,无漏之三摩地的是清净的禅定境界,不论所修持的是“止”(梵文“奢摩他(samatha)”或“观”(梵文“毗缽舍那(vipasyana)”或“止”、“观”融合。此三摩地之定境应该是以全然清净的方式修持而得的。在全然离弃一切贪欲、瞋恚、愚钝、嫉妒及傲慢之后,我们调伏了一切痛苦状态,并能如是地安住。

  具有定蕴时,慧蕴——无漏的辨别之知识(梵文“般若(prajna)”,藏文“谢(上曰下阿)(木)(sherab)”)——将随之而至。“清净之辨别”表示直接及赤裸地见到法性或一切现象的真实本性。简单地说,我们觉知了究竟的真理或胜义谛,这就是“觉知如是本性之智慧”。当我们直接见到现象的如是本性时,觉知一发相对的、依因缘而成之现象的知识或智慧也同时应运而生;这两种智慧都涵盖于“慧蕴”之中。慧蕴让我们如实地见到依因缘而成的相对状态,也见到非依因缘而成的究竟状态。

  当定蕴与慧蕴展现时,全然解脱也随之而至;这表示我们存在之流中的烦恼障和知识障及其一切过患,都自动被净化了。如果缺乏定蕴与慧蕴,就无法清净我们应该离弃的无明与二障,也无法开展应具有的功德。全然净除烦恼障与知识障的状态就是“解脱”,免于一切负面特质的自在就是“解脱蕴”。

  第五种无漏之法蕴称为“解脱智见蕴”(或译为解脱知见蕴,解脱和见蕴)。这种法蕴不是修持的成果,也不是藉由禅修可以获得的;它是事物或现象的真如、究竟本性,原本就存在,也一直任运自然地存在著。当定蕴与慧蕴的遮障自然去除时,本初自性就宛然显现。这就是“见到浑然自在、全然解脱的本初智慧状态”。

  这五种清净的无漏法蕴是直接对治使众生不断轮回的五种有漏(有染污)之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及识蕴——的法教。

  从一开始,我们就应该了解无漏五蕴的意义。《三摩地王经》是从究竟的角义解释种种事物。戒律被视为不具任何实质的本体,原本清净,且究竟自性为空性,所以,我们应该持守清净的戒律。由于戒律不具有任何具体的存在性,我们不应该认为它是至高无上的。当然,举止温和及持守戒律优于相反状态,但是,在保持清净的戒律及行为时,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并具有我们是非常清净及戒律的观念,这就变成一种严重的缺失。所以经典中提到:“持守戒律而不持守戒律是至高无上的观念。”

  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具有三摩地法蕴或定蕴。同样的,我们应该不虚饰、骄慢地修持三摩地,不因而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

  第三,我们应该具有不惑之慧蕴。不惑之慧蕴表示,不持有慧蕴本身具有任何实质或独立之自性的观念,它是究竟、本然及自然的空性。

  第四种法蕴是解脱蕴或全然解脱蕴。当我们获得此蕴时,不要认为这种成就是我们创造的,而不是原本就存在的。它是事物的真如究竟本性,是全然的清净;我们应该“视之为珍奇”,它是珍奇的,因为它超越了任何寻常的特徵,且全然的自在。我们必须了解这种自在并不是某种新的、前所未有的成就,这种自在是本初的自在。

  第五种法蕴——解脱智见蕴——是直接及如实地见到本初的解脱境界。这也不是见到原来不存在的新境界、或改进状态、或新成就,这只是如实地了悟万法的究竟本质或真如本性;自在的状态原本就不具有烦恼或必须被离弃的染污。“看清它原本就是如此”的本身就是大手印境界。

  彻底受持此经可以得获这五种法蕴。我们不以相对层次或顺应意义契入这种成就,而是以究竟层次或真实意义契入——这在经典中表达得很清楚。修习大手印即是如实地观见事物之本性的训练,这种训练包括离弃使众生陷入轮回的有漏五蕴并证知无漏五蕴。这完成了第三十三章<受持是经之利益>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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