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内明>> 南传>>正文内容

泰国南藏佛陀语录:第一卷 第二十 乞求品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8日
来源:   作者: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返回目录

泰国南藏佛陀语录:第一卷 第二十 乞求品

 

  三八六、有智慧的人,一定不乞求人。

  注:乞求有好多样,每日乞求来过生活的是叫化。喜欢别人的东西,便向那人乞求的,是贪求人,这些人,是没有智慧的人,是不讨生活的人。有智慧的人,不这样做,他一定找工做,自己养活自己。

  三八七、乞求的人,一定是不可爱的人。

  注:乞求别人的东西的人,如果是叫化,一定是人人都讨厌;如果是贪得的人,随便向人开口乞求东西,亦会令人不喜欢。因为每个人所有的东西,他都是爱惜的,有人来乞求,他当然不喜欢。所以,乞求别人的东西的人,是没有人爱惜的。

  三八八、被乞求而不给与的人,一定变成不可爱的人。

  注:贪得的人,看见到别人美好的东西,就起贪得的念头,执着要佔有那东西,不想公理、不想公平、不想是别人所爱惜,最后便开口乞求;乞求不得,就责备他人悭吝、胸怀狭小,从此就起报仇的念头。这就是说,有人求乞东西,不给与他的时候,便会变成不可爱的人,变成他的仇人。

  三八九、人因为时常乞求,一定会被人讨厌的。

  注:时常乞求的人,就是贪得的念头很多的人,亦就是时常向人乞求东西的人,这样的人,自然一定受到人家的讨厌。所以,佛教的戒律,是禁止向人乞求东西的。

  三九○、不要乞求别人所爱惜的东西。

  注:每个人都有所特别爱惜的东西,有些是价钱高的、有的是难得的古玩、有的是纪念物、有的是人家所最喜欢的、有些是有钱亦买不到的。这些东西,切切不可向人乞求,因为乞求人家所特别爱惜的东西,是最下流卑贱的行为。

返回目录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 还没有任何项目!
  • 佛教导航@1999- 2011 Fjdh.com 苏ICP备120407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