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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著菩萨:入行论释·善说海 第七品 精进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6日
来源:   作者:无著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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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著菩萨:入行论释·善说海 第七品 精进

  丁三(精进度)分二:一、以承上启下方式教诫精进;二、宣说应当精进。

  戊一、以承上启下方式教诫精进:

  忍已需精进,精进证菩提,
  若无风不动,无勤福不生。

  具有安忍以后就需要勇猛精进。具有精进才能证得菩提,如同无风万物不会动摇一般,无有精进就不会生起菩提之因福德与智慧。

  戊二(宣说应当精进)分三:一、认识精进本体;二、断除其违品;三、增上对治。

  己一、认识精进本体:

  进即喜于善。

  若问:到底精进指的是什么呢?所谓的精进即是由喜爱善法之业而产生。

  己二(断除其违品)分二:一、宣说所断懈怠;二、断除方法。

  庚一、宣说所断懈怠:

  下说其违品:同恶散劣事,
自轻凌懒惰。          

  如果广说精进的违品懈怠的分类,则有三种,即行持相违善法的同恶懒惰;贪执恶事不善无记法的耽著恶事懒惰;声称自己无有能力行善而懈怠的自轻凌懒惰。

  庚二(断除方法)分三:一、断除同恶懒惰;二、断除耽著恶事懒惰;三、断除自轻凌懒惰。

  辛一(断除同恶懒惰)分二:一、认识因;二、断除彼。

  壬一、认识因:

  贪图懒乐味,习卧嗜睡眠,
  不厌轮回苦,频生强懈怠。

  不精进善法,而贪图舒适快乐的感受,过分贪爱睡眠以致于不厌离轮回,屡屡生起强烈的懈怠。或者按照《大疏》中解释:由于不厌离轮回的痛苦从而沉湎于懒惰的快乐享受中,并由此贪爱睡眠。

  壬二(断除彼)分二:一、生起精进之意乐;二、以加行修持。

  癸一(生起精进之意乐)分二:一、思维今生无常;二、思维后世痛苦。

  子一(思维今生无常)分二:一、决定无常;二、思维迅速死亡而劝勉。

  丑一、决定无常:

  云何犹不知,身陷惑网者,
  必囚生死狱,正入死神口。

  为什么仍然还不觉知:身体已陷入烦恼网中,被控制束缚,由此必定被困入生死的牢狱中,正在一步步进入死神的口中。

  渐次杀吾类,汝岂不见乎?
  然乐睡眠者,如牛见屠夫。

  自己同类的人们渐渐被死主所杀戮,你难道还没有见到吗?就像视而不见一样。然而,爱好睡眠不行善法的人如同逐渐将被屠夫宰杀还在沉睡中的牛一样愚笨。

  通道遍封已,死神正凝望,
  此时汝何能,贪食复耽眠?

  通行之路普遍已被封锁,死神正在目不转睛地凝视着要杀的对象,此时此刻你如何还能爱于吃渴、耽著睡懒觉呢?如《本生传》中云:“诸道已被死主封,无所顾虑享极乐,置于如是处境众,无有畏惧真稀奇!”

  丑二(思维迅速死亡而劝勉)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寅一、略说:

  死亡速临故,及时应积资,
  届时方断懒,迟矣有何用?

  若想:虽说必定死亡,但接近死时行善就可以。如《亲友书》中云:“寿命害多即无常,犹如水泡为风吹,呼气吸气沉睡中,能得觉醒极稀奇。”很快就会迈向死亡,因而在有生之年应当及时积累资粮,等到死亡临头时才断除懈怠已为时过晚,已不是能行持善法的时候了,到那时才断除懒惰有何用呢?无有任何实义。

  寅二、广说:

  未肇或始作,或唯半成时,
  死神突然至,呜呼吾命休!

  当这件事尚未作完或者刚刚开始,或者仅仅作到一半时,死神会突如其来,那时不禁会想:呜呼!死亡摧毁了我,我命休矣!

  因忧眼红肿,面颊泪双垂,
  亲友已绝望,吾见阎魔使,
  忆罪怀忧苦,闻声惧堕狱,
  狂乱秽覆身,届时复何如?

  由于即将与我分离的忧愁之心而导致双目红肿,泪流满面,亲友们都已断绝了我存活的希望,当我见到能将我引入地狱的阎罗狱卒的面孔,回想起自己的所有罪业,不由得忧恼万分,听到地狱的哀号声,想到我也会堕落其中,惊恐不已,不净粪不由自主地流漏,染污全身,被痛苦所迷惑之时,又能行持什么善法呢?根本不会行持。

  子二、思维后世痛苦:

  死时所怀惧,犹如待宰鱼,
  何况昔罪引,难忍地狱苦。

  你今生死亡时所怀有的畏惧就像待宰的活鱼在热沙中辗转翻滚一般,那更何况说昔日造罪的果报后世直接感受地狱难以堪忍的痛苦呢?因此理当惧怕。如云:“即便见闻地狱图,忆念读诵或造形,亦能生起怖畏心,何况真受异熟果?”

  如婴触沸水,灼伤极刺痛,
  已造狱业者,云何复逍遥?

  地狱的痛苦如同沸腾的水触及婴儿柔嫩的肌肤上极度灼热一般,曾经造了转生地狱之业的人为何还这般逍遥自在呢?

  不勤而冀得,娇弱频造罪,
  临死犹天人,呜呼定受苦。

  无有精勤行善的因而奢望获得安乐的果,忍耐力微弱,而频繁造作损害之事,明明已被死主擒捉,却还想如天人一般长久留住,唉!这些人得到的下场必定是不幸临头,被痛苦所毁。因此作者以悲悯的心情发出呜呼之感叹。

  癸二、以加行修持:

  依此人身筏,能渡大苦海,
  此筏难复得,愚者勿贪眠。

  请依靠人身的船只渡过痛苦的大海,这个人身船筏以后很难再次得到。因此,作者以悲哀的语气说:愚昧的人们呀,在需要精进的时候万万不要贪恋睡眠,以此为主劝诫断除一切懈怠。

  辛二、断除耽著恶事懒惰:

  弃舍胜法喜,无边欢乐因,
  何故汝反喜,散掉等苦因?

  为什么舍弃无边喜乐之因妙法的殊胜欢喜,而乐于身心散乱、说笑歌唱等痛苦之因?实在不应当喜欢。

  辛三(断除自轻凌懒惰)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壬一、略说:

  勿怯聚助缘,策励令自主,
  自他平等观,勤修自他换。

  譬如,诸位国王通过四大军队而胜利。同样,菩萨胜伏所断最初也是心里无有怯懦,披上精进盔甲,具备下文中要讲的四种助缘,再以正知正念直接破立取舍,接着集中精力以对治法主宰自己的三门,最后精勤观修自他平等与自他相换。

  壬二(广说)分二:一、修思维因无有能力而懈怠之对治;二、修缘难成而懒惰之对治。

  癸一、修思维因无有能力而懈怠之对治:

  不应自退怯,谓我不能觉,
  如来实语者,说此真实言:
  所有蚊虻蜂,如是诸虫蛆,
  若发精进力,咸证无上觉。

  不应当以所谓的“我怎么能获得菩提”而退缩懈怠,善逝是唯一的真实语者,佛在《妙臂请问经》中说了此谛实语:纵是蝇蜂、蚊虻、昆虫,若发精进力,皆能得无上菩提。又云:“此外,菩萨如是真实随学,成为狮、虎、犬、狼、鹰、鹤、乌鸦、鸱枭、昆虫、蜜蜂、蚊蝇、虻之彼等亦将成就无上菩提佛果。我转为人时,纵遇命难,然为何失毁获得菩提之精进?”《宣说梦境经》中云:“功德无论如何微,以胜心摄得菩提。”

  况我生为人,明辨利与害,
  行持若不废,何故不证觉?

  一切众生均能成佛不仅有教证可依,也有确凿的理证。一般来说,佛性有两种,一种是自性住佛性,一种是修增长佛性,其中自性住佛性是指心的法性,修增长佛性则指垢染如应清净或存留于心中的善习气,第一自性住佛性周遍于一切众生,《宝性论》中云:“佛身能现故,真如无别故,具种故众生,恒具如来藏,”何况我今已转生为人,明辨利益与损害,如果未废弃菩萨行,那么我怎么会不获证菩提呢?

  癸二(修缘难成而懒惰之对治)分二:一、无有怯懦之因;二、有欢喜之因。

  子一(无有怯懦之因)分二:一、断除难行之畏惧;二、断除长期之厌烦。

  丑一(断除难行之畏惧)分二:一、宣说邪念;二、断除邪念。

  寅一、宣说邪念:

  若言我怖畏,须舍手足等。

  如果说:为了菩提需要施舍手足等,因而我对此害怕。

  寅二(断除邪念)分二:一、以观察而断;二、以修习而断。

  卯一、以观察而断:

  是昧轻与重,愚者徒自畏。
  无量俱胝劫,千番受割截,
  刺烧复分解,今犹未证觉。

  只是由于对轻重的差别未加观察而不知取舍才导致愚痴的你如此畏惧。未曾为菩提而苦行,结果于无数俱胝大劫在轮回中身体屡屡遭受砍截、棒击、焚烧、剖割等痛苦,但通过这些苦难如今仍旧未能证得菩提。

  吾今修菩提,此苦有限期,
  如为除腹疾,暂受疗割苦。

  我今为了修成菩提所受的这一痛苦是有期限的,由于它微不足道,因而能够忍受,譬如为了去除腹部的疾患,身体暂时足能忍受医疗所致的创伤痛苦。

  医皆以小苦,疗治令病除,
  为灭众苦故,当忍修行苦。

  所有医生治病救人都是以小小的治疗痛苦去除疾病,既然这样的苦痛也需要忍受,那么为了摧毁恶趣等众多剧苦就更应当安忍苦行了。

  凡常此疗法,良医皆不用,
  巧施缓药方,疗治众疴疾。

  虽然是具有这样一般治疗痛苦的方法,但最高明的医生——佛陀是不使用的,而是善巧采用极为温和的措施即简便易行的方法来根除一切烦恼的重症。慧源与普明论师解释说:这是指布施身体的苦行对于初学者来说是不能行持的意思。

  卯二、以修习而断:

  佛陀先令行,蔬菜等布施,
  习此微施已,渐能施己肉。

  若问:需要施舍自己的肉等怎么是温和的措施呢?为了令以前未曾修习过的人能发放布施,佛陀首先让布施些蔬菜等少量低等的物品,经过一番串习以后逐渐连自己的肉也能施舍。

  一旦觉自身,卑微如蔬菜,
  尔时舍身肉,于彼有何难?

  通过特别串习,一旦对自己的身体也能像低劣的蔬菜等一样看待,生起无有耽著之心,到那时舍施自己的身肉等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困难呢?

  丑二、断除长期之厌烦:

  身心受苦害,邪见罪为因,
  恶断则无苦,智巧故无忧。

  若想:乃至在轮回中时需要为了他众而苦行,被苦所逼而忧伤。事实并非如此,内心之所以遭受损害就是因为这样的邪分别念使得过分耽著自己等,而身体所感受的伤害是由于罪业所生痛苦。而依靠利他苦行则可断除罪恶,因而身体无有痛苦,又由于精通所知的实相,是故心里也会无忧无虑。

  福德引身适,智巧令心安,
  为众处生死,菩萨岂疲厌?

  如果了知不仅无有痛苦,并且以福德的果报而感招身体舒适、内心安乐,那么为了利益他众住于生死轮回中,慈悲为怀的菩萨怎么会厌烦呢?

  子二、有欢喜之因:

  以此菩提心,能尽宿恶业,
  能聚福德海,故胜诸声闻。

  菩萨依靠菩提心的力量能灭尽痛苦之因往昔所造的罪业,摄集快乐之因如海福德。因而比一切声闻都殊胜。慧源与善天尊者讲解为比声闻成就菩提要迅速。

  故应除疲厌,驾驭觉心驹,
  从乐趋胜乐,智者谁退怯?

  因此,应当遣除一切疲厌驾驭菩提心的骏马从安乐之处驶向安乐之处,了知功过的智者谁会懈怠退怯呢?

  己二(增上对治)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庚一、略说:

  勤利生助缘,信解坚喜舍,
  畏苦思利益,能生希求力。
  实行控制力,取舍增精进。

  有些人解释说为了成办众生利益与摧毁所断之怨敌的缘助为信解,但《大疏》中说:希求在此是向往善法之义。邦译师说:梵语的版本中也有希求之义。应当了知这里所谓的信解是希求之义。助缘有四,即信解善法、开始着手后不退的坚毅、更加增上的欢喜、有大必要时的放舍。其中信解之因:畏惧恶业之果报痛苦而诚信,通过思维信解的功德而生起的。如是为了断除违品懈怠、增上精进应当努力。若问:依靠什么方法增上精进呢?通过聚集信解、自信即坚毅、欢喜、放舍的助缘而勤勉取舍,主宰身心来增上精进。

  庚二(广说)分三:一、具备助缘;二、依助缘精进修持;三、主宰自己。

  辛一(具备助缘)分四:一、信解;二、自信;三、欢喜;四、放舍。

  壬一(希求)分三:一、无信解之过;二、信解之功德;三、以宣说因之方式生起信解。

  癸一(无希求之过)分三:一、思维未行信解之事;二、安立理由;三、宣说思维于法无信解之过而不应舍弃。

  子一、思维未行信解之事:

  发愿欲净除,自他诸过失,
  然尽一一过,须修一劫海。

  我已经发了菩提心,因此就必须要净除摧毁自他的无量过患,然而就算是尽毁这些过失的每一种,也需要在如海劫期间精进努力。

  若我未曾有,除过精进分,
  定受无量苦,吾心岂无惧?

  如果不见我有少分能灭尽罪业的精进,那么就成了无量痛苦的器皿,我怎么能对此无动于衷、毫不惧怕呢?

  发愿欲促成,自他众功德,
  成此一一德,须修一劫海。
  然我终未生,应修功德分,
  无义耗此生,莫名太稀奇!

  同样,我应当成办自他的众多功德,当然即使要成办每一分功德也需要在如海劫中修习。对于这些功德,我也曾修习过,然而仍旧未能生起,而毫无意义地空耗了有幸得到的难得之此生,实在是莫明其妙,真是太遗憾了!

  子二、安立理由:

  吾昔未供佛,未施喜宴乐,
  未曾依教行,未满贫者愿,
  未除怖者惧,未与苦者乐,
  吾令母胎苦,唯起痛苦已。

  《普明论》中解释说:所谓的“无义耗此生”只是起到连接上文的作用。《大疏》中也有其他讲法。因为未曾供养过佛陀,也没有给予众生大喜宴的安乐,又未遵循教规依教奉行,也未曾满足贫困者的心愿,未曾赐予怖畏者无畏,这以上是指没有发放法、财、无畏施。慧源与普明论师将供佛解释为供养佛堂。也没有给痛苦可怜的众生带来安乐,我只是给母胎带来了痛楚而已,根本就没有体现出获得暇满人身的价值。

  子三、宣说思维于法无信解之过而不应舍弃:

  从昔至于今,于法未信解,
  故遭此困乏,谁复舍信解?

  我从以前的世代直至现在的今生,对正法没有信解欲乐,因而才遭遇如此乏少安乐的困境,此义是按《大疏》中解释的。具有智慧者谁会舍弃信解正法呢?

  癸二、信解之功德:

  佛说一切善,根本为信解。

  所有善法的根本即是信解,《慧海请问经》中云:“诸善之本即信解。”《文殊刹土庄严经》中也云:“诸法由缘生,住于意乐上。”

  癸三(以宣说因之方式生起信解)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子一、略说:

  信解本则为,恒思业因果。

  若问:那么如何生起信解呢?信解的根本就是要恒常思维、观修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规律。

  子二(广说)分二:一、总说黑白业果;二、广说彼等特殊之果。

  丑一、总说黑白业果:

  痛苦不悦意,种种诸畏惧,
  所求不顺遂,皆从昔罪生。

  五根门的从属痛苦以及意识的从属意苦受,还有种种恐怖、所有不幸,这一切果报均是由昔日造罪之因中产生。

  由行所思善,无论至何处,
  福报皆现前,供以善果德。

  以欲乐心引发奉行善法,无论转生于何处,福报都会现前献上善妙的供品。

  恶徒虽求乐,然至一切处,
  罪报皆现前,剧苦猛摧残。

  造罪之人虽然希求安乐,但无论到何处,罪恶的果报都会现前,被罪业所感的剧苦兵刃猛烈摧残,如《教王经》中云:“死亡来临国王去,受用亲友不跟随,士夫如论行何处,业如身影随其后。”

  丑二(广说彼等特殊之果)分二:一、善业特殊之果;二、罪业特殊之果。

  寅一、善业特殊之果:

  因昔净善业,生居大莲藏,
  芬芳极清凉,闻食妙佛语,
  心润光泽生,光照白莲启,
  托出妙色身,喜成佛前子。

  因为昔日的清净善业而感,生处殊胜、饮食殊胜、身体殊胜及生后殊胜。生处殊胜:即往生到比狭窄臭恶的胎生更为殊胜散发妙香凉爽的广大莲花蕊中;饮食殊胜:在那里远远胜过以涎液漏水食物维生而依靠佛陀妙音说法的美食令光彩夺目;身体殊胜:超胜生的狭窄痛苦而以能仁佛光普照莲花绽开,从中生出胜妙身体;生后殊胜:出生后胜过士夫摄受而住于无量光佛等前,蒙受佛之正法的庇护。具足这般殊胜而成为佛子,这完全是由不同与凡夫的善法所感。

  寅二、罪业特殊之果:

  因昔众恶业,阎魔诸狱卒,
  剥皮令受苦,热火熔钢液,
  淋灌无肤体,炙燃剑矛刺,
  身肉尽碎裂,纷堕烧铁地。

  由于昔日造罪,被自己业力感招的阎罗狱卒剥尽皮肤,苦不堪言,并被极度炽热的烈火熔化的沸腾铜汁浇灌体无完肤的身上,又再度被燃烧的剑矛刺入,肉碎百瓣,纷纷坠落在极其炽燃的铁地上,此等是以造无间罪等许多弥天大罪所感。

  子三、摄义:

  故心应信解,恭敬修善法。

  因此,应当信解希求善法,恭敬诚信取舍善恶,弃恶修善。

  壬二(自信)分二:一、宣说生起自信;二、宣说趋入自信。

  癸一、宣说生起自信:

  轨以金刚幢,行善修自信。
  首当量己力,自忖应为否,
  不宜暂莫为,为已勿稍退。

  《华严金刚幢之六——回向品》中云:“譬如,天子日轮升起不为天盲及不平之群山等所退,普照堪为对境之一切。同理,菩萨为利他而现世,不为众生种种过失所退,令堪为所化之众生成熟、解脱。”应当按照此中所说的仪轨,修持能自始至终成办善根的自信。行事的最初应思量、观察自己是否具有成办这件事的能力,如果有能力就着手进行,如果无能为力,则暂时放弃不做。假设无能为力不做这是最好的,如果开始以后就不应该退步。

  退则于来生,串习增罪苦,
  他业及彼果,卑劣复不成。

  如果半途而废,则其等流果他世中也将屡屡退失誓言,士用果增上罪业,异熟果增加痛苦。放弃此事再做他事,则做时及果时的这两种善业也会变得低劣不究竟,最终将一事无成。

  癸二(宣说趋入自信)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子一、略说:

  于善断惑力,应生自信心。

  对于善业、摧毁烦恼及其力量这三者自己应当充满信心。

  子二(广说)分三:一、业之自信;二、力之自信;三、灭惑之自信。

  丑一、业之自信:

  于善断惑力,应生自信心,
  吾应独自为,此是业自信。

  为自他的一切善业我独自便能行持的这种心态即是业之自信。

  世人随惑转,不能办自利,
  众生不如我,故我当尽力。

  如是思维的理由:为烦恼左右身不由己而行事的人们在此世间中连成办自利也力所不及,由于众生不能像我这样成办自他一切利益,因此我应当行持利益自他的一切事。

  他尚勤俗务,我怎悠闲住?
  亦莫因慢修,无慢最为宜。

  如果其他人尚且认为不充当低劣之事的助伴而去负起其他重任等庸俗之事,那么我怎么不做利他的助伴而悠闲自得?这是不合理的。也不要以“那件事低劣、我是上等者”的这种我慢而做那件事,无有我慢是最好不过的,因此这种我慢也要断除。

  丑二(力之自信)分四:一、理当依自信;二、对治之自信自性;三、呵责所断之我慢;四、赞叹对治之自信。

  寅一、理当依自信:

  乌鸦遇死蛇,勇行如大鹏,
  信心若怯懦,反遭小过损。

  譬如,在遇到死蛇时,乌鸦也会像大鹏鸟一样对它显露出轻蔑的行为。同样,倘若我表现出软弱无能,那么小小的堕罪也会加害于我。

  怯懦舍精进,岂能除福贫?
  自信复力行,障大也无碍。

  倘若一想到断除烦恼,就具有一种怯懦畏缩的心理,放弃精勤,如此又怎么能去除福德的贫穷呢?永远也不能摆脱贫困。如果生起一种自信,并且励力行持,那么所断再大也难以防害阻碍你。

  故心应坚定,奋灭诸罪堕,
  我若负罪堕,何能超三界?

  所以内心应当坚定奋勇毁尽一切堕罪,我如果被堕罪击败,那么如何能超离三界呢?想超胜三界显然就成了可笑之处。

  寅二、对治之自信自性:

  吾当胜一切,不使惑胜我,
  吾乃佛狮子,应持此自信。

  作为人中狮子如来之子菩萨的我理当胜伏一切所断烦恼,不应当让所断烦恼战胜我,要持有这种自信的我慢。

  寅三、呵责所断之我慢:

  以慢而堕落,此惑非胜慢,
  自信不随惑,此信制惑慢。

  众生往往以具有功德等而自居的我慢摧毁自己,此种我慢是烦恼性的,而不是殊胜的自信,具有殊胜自信心并非如此,真正的自信就是不随烦恼敌人所转,而是能主宰这些烦恼的我慢。

  因慢生傲者,将赴恶趣道,
  人间欢宴失,为仆食人残,
  蠢丑体虚弱,轻蔑处处逢。

  若想:随烦恼转有何过失呢?以烦恼的我慢而生起骄傲自满之心,将被这种我慢带入恶趣,即便转生为人也是毁灭喜宴,心不欢喜,成为他人使用的奴仆,愚昧无知,相貌丑陋,身体虚弱,随时随地遭受他众凌辱。

  傲慢苦行者,尚属烦恼慢,
 堪怜宁过此?          

  再者,以我慢而苦行者属于染污性我慢,哪还有超过这样值得悲悯的对境呢?

  寅四、赞叹对治之自信:

  为胜我慢敌,坚持自信心,
  此乃胜利者,英豪自信士。
  若复真实灭,暗延我慢敌,
  定能成佛果,圆满众生愿。

  为了胜伏烦恼的慢敌而满怀对治的自信这才是真正的自信者、胜利者,也堪称为真勇士。这样的人也必定能毁尽我慢之敌,也能圆满成办众生一切所欲暂时与究竟的果位。

  丑三、灭惑之自信:

  设处众烦恼,千般须忍耐,
  如狮处狐群,不遭烦恼害。

  如果处于众多烦恼的群体中,一定要经常千方百计地忍辱负重,加以对治,就像狮子不为狐狸群所害一般不会被诸烦恼所害。

  人逢大危难,先护其眼目,
  如是虽临危,护心不随惑。

  当人遭遇极大恐怖处于危及时刻,最先要集中精力保护眼目。同样,当遇到猛烈的烦恼外缘危难时,也要全力以赴不被烦恼控制。如果按照本颂的翻译来看,意思是很明显的,但慧源与善天尊者译为“人逢大危难,如眼不见味”,并解释道:“如眼不取味一般,遇到再大困难,也根本不被烦恼左右。”

  吾宁被烧杀,甚或断头颅,
  然终不稍让,屈就烦恼贼。
  一切时与处,不行无义事。

  我宁愿被烧死或被砍断头颅,但无论如何也绝不向烦恼的敌人屈服。有些论中说“一切时与处,不行无义事”是阿阇黎寂天菩萨所说,但由于难以分析,因而顺其自然为妙。

  壬三(欢喜)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癸一、略说:

  如童逐戏乐,所为众善业,
  心应极耽着,乐彼无餍足。

  正如喜欢玩耍的孩童希求游戏的乐果一样,菩萨对所应奉行的善业执为所取,理当欢喜彼事永不满足。

  癸二(广说)分三:一、理当行善本体安乐;二、理当不餍足异熟安乐;三、是故欢喜奉行。

  子一、理当行善本体安乐:

  世人勤求乐,成否犹未定,
  二利能得乐,不行乐何有?

  世间人为了自己安乐而做事,结果会不会安乐尚且无有定准,而为了众生,事情也安乐、果报也安乐,不行如此之事如何能得到安乐呢?《大疏》中解释说:想后世安乐的人不行成为安乐之事,如何能得安乐呢?

  子二、理当不餍足异熟安乐:

  如嗜刃上蜜,贪欲无餍足,
  感乐寂灭果,求彼何需足?

  对于如同粘在刀刃上的蜂蜜一般利益微薄、过患严重的一切妙欲尚且贪得无餍,那么对于能感得暂时增上生、究竟决定胜的安乐怎么会满足呢?

  子三、是故欢喜奉行:

  为成所求善,欢喜而趣行,
  犹如日中象,遇池疾奔入。

  为了使所做之事善始善终,就要像春季正午时酷热所逼的大象遇到湖泊立即会进入湖中般以欢喜的心情奉行善事。

  壬四(放舍)分二:一、无力为之暂时放舍;二、完成后彻底放舍。

  癸一、无能为力暂时放舍:

  身心俱疲时,暂舍为久继。

  体力衰退、身心疲惫不堪时,现在无有成办此事的能力,为了恢复体力,应当暂时搁置下来。

  癸二、完成后彻底放舍:

  事成应尽舍,续行余善故。

  如果前面的事已经圆满完成,想成办后后更为殊胜之事的人理应舍弃前面之事。

  辛二(依助缘勤行)分三:一、勤行对治之方法;二、断除罪过之方法;三、成办同品之事。

  壬一(勤行对治之方法)分二:一、勤持不放逸;二、勤持正念。

  癸一、勤持不放逸:

  沙场老兵将,遇敌避锋向,
  如是回惑刃,巧缚烦恼敌。

  譬如,在沙场上久经百战、经验丰富的老将不会与敌人针锋相对,以避免利刃击中自己,再反过来摧毁对方。同样,应当回避烦恼利刃,巧妙缚住一切烦恼,使其无法再度加害。

  癸二、勤持正念:

  战阵失利剑,惧杀疾拾取,
  如是若失念,畏狱速提起。

  例如,在战场上失落锋利的剑时,惊恐万分会疾速拾起。同样,如果丧失正念的兵器,就会忘失对治,当想起地狱的恐怖便会迅速拾起正念的利刃。

  壬二(断除罪过之方法)分二:一、不应出现罪业;二、出现罪业则制止。

  癸一、不应出现罪业:

  循血急流动,箭毒速遍身,
  如是惑得便,罪恶尽覆心。

  如果不慎中毒,毒就会依靠血流而遍及全身,同样,微乎其微的烦恼过失得到机会,依靠它深重的罪恶将逐渐弥漫内心。

  如人剑逼身,行持满钵油,
  惧溢虑遭杀,护戒当如是。

  譬如手持宝剑者让人携带装满芥子油的器皿上路,并威胁他说:如果途中油溢出,就要杀死你。当时提油者由于畏惧而必须要全神贯注。同样,具戒者护持戒律也务必要如此小心谨慎。

  癸二、出现罪业则制止:

  复如蛇入怀,疾起速抖落,
  如是眠懈至,警醒速消除。

  如果稍稍出现过患,就会导致严重的危害发生,因此应当像怀中进入毒蛇急不可待站起抖掉一样,出现懈怠睡眠等时,要迅速加以制止。

  每逢误犯过,皆当深自责,
  屡思吾今后,终不犯此过。

  虽然这般努力,但假设出现少许过患,则对所犯的每一罪业,应当自我谴责,(并暗下决心:)无论如何我今后要尽心尽力做到不犯罪业。

  壬三、成办同品之事:

  故于一切时,精勤修正念,
  依此求明师,圆成正道业。

  尽量不出现罪业,出现时予以制止,总之于一切时分,依靠所谓精勤修习对治这一正念之心的此因而值遇彼之因——善知识,或者圆满完全正道的大业。关于正道,《大疏》中解释为获得正道业,意思是说以通过善知识教诫,为了从堕罪中解脱,根除罪业,而欲求修成正道。

  辛三、主宰自己:

  为令堪众善,应于行事前,
  忆教不放逸,振奋欢喜行。
  如絮极轻盈,随风任来去,
  身心若振奋,众善皆易成。

  无论行任何善事,首先要具备精进行持这所有善法的能力,并要忆念不放逸的一切言教,自己振作精神,极为欢喜而行持。其必要是,就像极其轻飘的柳絮随风驾驭而来来去去一样,心喜善法而运用自如驾驭身语,如此一来,所有善法轻而易举即可成办。

  第七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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